卷第四百六十九 水族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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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莊美麗,年齡大約十六七歲。
她自己說是雲夢高唐觀那裡的姑娘,偶而出來變成魚遊玩,被你捉住了。
微生亮問她說:“既然是人,能做我的妻子嗎?”女子說:“冥冥中已定的姻緣,怎麼不行呢?”從此這個女子做了三年微生亮的妻子。
三年後,她忽然說:“天數的期限到了,請讓我回高唐去吧。
”微生亮說:“什麼時候再來。
”回答說:“感情是不能忘記的,我思念你的時候一定會回來。
”從那以後她每年回來住三四次,後來不知道怎麼樣了。
蘆塘 耒陽縣東北有蘆塘八九頃,其深不可測。
中有大魚,當至五日,一奮躍出水,大可三圍,其狀異常。
每出水,則小魚奔迸,随水上岸,不可勝計。
又雲,此塘有鲛魚,五日一化,或為美婦人,或為美男子,至于變亂尤多。
郡人相戒,故不敢有害心。
後為雷電所擊,此塘遂幹。
(出《錄異記》) 耒陽縣東北有個八九頃的蘆葦塘,不知道它究竟有多深。
塘裡有條大魚,每月初五的這天,它都用力跳出水面。
這時可以看到它大約有三圍那麼粗,樣子很特殊。
它每次躍出水面的時候,那些小魚也奔竄着随着波浪跳到岸上,多得數不過來。
還有人說:“這個葦塘裡有條人魚,每隔五天就變化一次,有時變成美婦人,有時變成美男子,至于變化成其它的形象就更多了。
當地的人們都互相提醒,不敢有傷害它的想法,後來人魚被雷電擊死,這個葦塘才平靜下來。
彭城男子 彭城有男子娶婦不悅之,在外宿月餘日。
婦曰:“何故不複入?”男曰:“汝夜辄出,我故不入。
”婦曰:“我初不出。
”婿驚。
婦雲:“君自有異志,當為他所惑耳。
後有至者,君便抱留之,索火照視之,為何物?”後所願還至,故作其婦,前卻未入,有一人從後推令前,即上床,婿捉之曰:“夜夜出何為?”婦曰:“君與東舍女往來,而驚欲托鬼魅,以前約(明抄本“約”作“納”)相掩耳。
”婿放之,與共卧,夜半心悟。
乃計曰:“魅迷人,非是我婦也。
”乃向前攬捉,大呼求火,稍稍縮小,發而視之,得一鯉魚長二尺。
(出《列異傳》) 彭城有個男子娶了妻子卻不喜歡她,在外面睡了一個多月。
妻子說:“什麼原因使你不回家來住?”男子說:“你到了晚上就總出去,我所以才不回家。
”妻子說:“我從來不出去。
”丈夫很吃驚。
妻子說:“你本來就想着别的女人,一定是被别人迷惑住了。
以後有女人來到你這裡,你就抱住她留宿,找來火照着看她是什麼東西。
”後來彭城男子所思念的人來了,裝作是他的妻子,開始時沒有馬上進屋,有個人從後面推着她,讓她上床。
男子捉住她的手說:“你為什麼天天晚上出去。
”妻子說:“你和東面鄰居家的女兒來往,卻裝着吃驚假托有鬼魅,用以前有約定來遮掩自己的行為。
”丈夫放了她,和她一起睡下。
到了半夜男子醒悟過來,心裡想:這是鬼魅在迷人,不是我的妻子。
于是上前去抱住她,大聲喊叫,叫人取火照亮。
那女人漸漸地縮小了,掀開被子一看,是一條二尺長的鯉魚。
朱法公 山陰朱法公者,嘗出行,憩于台城東桔樹下。
忽有女子,年可十六七,形甚端麗,薄晚,遣婢與法公相聞。
方夕,欲詣宿,至人定後,乃來,自稱姓檀,住在城側。
因共眠寝,至曉而雲:“明日複來。
”如此數夜。
每曉去,婢辄來迎。
複有男子,可六七歲,端麗可愛,女雲是其弟。
後曉去,女衣裙開,見龜尾及龜腳,法公方悟是魅,欲執之。
向夕複來,即然火照覓,尋失所在。
(出《續異記》) 山陰縣的朱法公路途中在台城東面的桔子樹下休息,忽然遇到一個女子,年齡大約十六七歲,樣子端莊美麗。
傍晚的時候,這女子派女仆與朱法公搭話,約定天黑以後去朱法公那裡住宿。
到了半夜,女子才來,她自稱姓檀,住在城邊。
于是兩人共同睡在一起,到天亮時離開時說:“第二天再來。
”象這樣一連過個好幾個晚上,每天早晨離開的時候,女仆都來迎接她。
同女仆一塊來的還有個孩子,約六七歲,長得很好看,女子說是她的弟弟。
後來有一天早晨她離開的時候,裙子開了個口子。
朱法公看見了裡面有龜尾和龜腳,朱法公才醒悟她是妖魅,打算捉住她。
到了晚上女子又來時,朱法公就點火照着尋找,不久就失去了蹤迹。
王奂 齊王奂自建業将之渚宮,至江州,泊舟于岸。
夜深,風生月瑩。
忽聞前洲上有十餘人喧噪,皆女子之音。
奂異之,謂諸人曰:“江渚中豈有是人也。
”乃獨棹小舟,取葭蘆之陰,循洲北岸,而于藂葦中見十餘女子,或衣綠,或衣青碧,半坐半立。
坐者一女子泣而言曰:“我始與姊妹同居陰宅,長在江漢,不意諸娘,虛為上峽小兒所娶,乃至分離。
”立者一女子歎曰:“潮水有回,而我此去,應無返日。
”言未竟,北風微起。
立者曰:“潮至矣,可以還家。
”奂急從蘆葦中出捕,悉化為龜,入水而去。
(出《九江記》) 齊國的王奂從建業去江陵,走到江州,船停泊在岸邊。
夜深了,江風拂面,月色皎潔,他忽然聽見前面水中的陸地上有十多人在亂七八糟地說話,全是女人的聲音。
王
她自己說是雲夢高唐觀那裡的姑娘,偶而出來變成魚遊玩,被你捉住了。
微生亮問她說:“既然是人,能做我的妻子嗎?”女子說:“冥冥中已定的姻緣,怎麼不行呢?”從此這個女子做了三年微生亮的妻子。
三年後,她忽然說:“天數的期限到了,請讓我回高唐去吧。
”微生亮說:“什麼時候再來。
”回答說:“感情是不能忘記的,我思念你的時候一定會回來。
”從那以後她每年回來住三四次,後來不知道怎麼樣了。
蘆塘 耒陽縣東北有蘆塘八九頃,其深不可測。
中有大魚,當至五日,一奮躍出水,大可三圍,其狀異常。
每出水,則小魚奔迸,随水上岸,不可勝計。
又雲,此塘有鲛魚,五日一化,或為美婦人,或為美男子,至于變亂尤多。
郡人相戒,故不敢有害心。
後為雷電所擊,此塘遂幹。
(出《錄異記》) 耒陽縣東北有個八九頃的蘆葦塘,不知道它究竟有多深。
塘裡有條大魚,每月初五的這天,它都用力跳出水面。
這時可以看到它大約有三圍那麼粗,樣子很特殊。
它每次躍出水面的時候,那些小魚也奔竄着随着波浪跳到岸上,多得數不過來。
還有人說:“這個葦塘裡有條人魚,每隔五天就變化一次,有時變成美婦人,有時變成美男子,至于變化成其它的形象就更多了。
當地的人們都互相提醒,不敢有傷害它的想法,後來人魚被雷電擊死,這個葦塘才平靜下來。
彭城男子 彭城有男子娶婦不悅之,在外宿月餘日。
婦曰:“何故不複入?”男曰:“汝夜辄出,我故不入。
”婦曰:“我初不出。
”婿驚。
婦雲:“君自有異志,當為他所惑耳。
後有至者,君便抱留之,索火照視之,為何物?”後所願還至,故作其婦,前卻未入,有一人從後推令前,即上床,婿捉之曰:“夜夜出何為?”婦曰:“君與東舍女往來,而驚欲托鬼魅,以前約(明抄本“約”作“納”)相掩耳。
”婿放之,與共卧,夜半心悟。
乃計曰:“魅迷人,非是我婦也。
”乃向前攬捉,大呼求火,稍稍縮小,發而視之,得一鯉魚長二尺。
(出《列異傳》) 彭城有個男子娶了妻子卻不喜歡她,在外面睡了一個多月。
妻子說:“什麼原因使你不回家來住?”男子說:“你到了晚上就總出去,我所以才不回家。
”妻子說:“我從來不出去。
”丈夫很吃驚。
妻子說:“你本來就想着别的女人,一定是被别人迷惑住了。
以後有女人來到你這裡,你就抱住她留宿,找來火照着看她是什麼東西。
”後來彭城男子所思念的人來了,裝作是他的妻子,開始時沒有馬上進屋,有個人從後面推着她,讓她上床。
男子捉住她的手說:“你為什麼天天晚上出去。
”妻子說:“你和東面鄰居家的女兒來往,卻裝着吃驚假托有鬼魅,用以前有約定來遮掩自己的行為。
”丈夫放了她,和她一起睡下。
到了半夜男子醒悟過來,心裡想:這是鬼魅在迷人,不是我的妻子。
于是上前去抱住她,大聲喊叫,叫人取火照亮。
那女人漸漸地縮小了,掀開被子一看,是一條二尺長的鯉魚。
朱法公 山陰朱法公者,嘗出行,憩于台城東桔樹下。
忽有女子,年可十六七,形甚端麗,薄晚,遣婢與法公相聞。
方夕,欲詣宿,至人定後,乃來,自稱姓檀,住在城側。
因共眠寝,至曉而雲:“明日複來。
”如此數夜。
每曉去,婢辄來迎。
複有男子,可六七歲,端麗可愛,女雲是其弟。
後曉去,女衣裙開,見龜尾及龜腳,法公方悟是魅,欲執之。
向夕複來,即然火照覓,尋失所在。
(出《續異記》) 山陰縣的朱法公路途中在台城東面的桔子樹下休息,忽然遇到一個女子,年齡大約十六七歲,樣子端莊美麗。
傍晚的時候,這女子派女仆與朱法公搭話,約定天黑以後去朱法公那裡住宿。
到了半夜,女子才來,她自稱姓檀,住在城邊。
于是兩人共同睡在一起,到天亮時離開時說:“第二天再來。
”象這樣一連過個好幾個晚上,每天早晨離開的時候,女仆都來迎接她。
同女仆一塊來的還有個孩子,約六七歲,長得很好看,女子說是她的弟弟。
後來有一天早晨她離開的時候,裙子開了個口子。
朱法公看見了裡面有龜尾和龜腳,朱法公才醒悟她是妖魅,打算捉住她。
到了晚上女子又來時,朱法公就點火照着尋找,不久就失去了蹤迹。
王奂 齊王奂自建業将之渚宮,至江州,泊舟于岸。
夜深,風生月瑩。
忽聞前洲上有十餘人喧噪,皆女子之音。
奂異之,謂諸人曰:“江渚中豈有是人也。
”乃獨棹小舟,取葭蘆之陰,循洲北岸,而于藂葦中見十餘女子,或衣綠,或衣青碧,半坐半立。
坐者一女子泣而言曰:“我始與姊妹同居陰宅,長在江漢,不意諸娘,虛為上峽小兒所娶,乃至分離。
”立者一女子歎曰:“潮水有回,而我此去,應無返日。
”言未竟,北風微起。
立者曰:“潮至矣,可以還家。
”奂急從蘆葦中出捕,悉化為龜,入水而去。
(出《九江記》) 齊國的王奂從建業去江陵,走到江州,船停泊在岸邊。
夜深了,江風拂面,月色皎潔,他忽然聽見前面水中的陸地上有十多人在亂七八糟地說話,全是女人的聲音。
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