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二 神仙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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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奉說:“下雨還不容易嗎?”說着擡頭看看自己的屋子後說:“貧道的屋子都露天了,我擔心真來了雨我可怎麼辦。
”縣令立刻明白了,就說:“先生隻要能行雨,我保證馬上給你蓋新房子。
”第二天,縣令自己帶着官員民工一百多人,運來了竹子木材,屋架很快立起來了。
但和泥沒有水,打算到幾裡外去運水。
董奉說:“不必了,今晚将有大雨。
”他們就沒去運水。
到了晚上果然下起了大雨,水把高處低處的田地都灌平了,老百姓都高興壞了。
董奉住在山裡不種田,天天給人治病也不取分文。
得重病經他治好的,就讓患者栽五棵杏樹,病輕的治好後栽一棵,這樣過了幾年就栽了十萬多株杏樹,成了一大片杏林。
他就讓山中的鳥獸都在杏林中嬉戲,樹下不生雜草,像是專門把草鋤盡了一樣。
杏子熟後,他就在杏林裡用草蓋了一間倉房,并告訴人們,想要買杏的不用告訴他,隻要拿一罐糧食倒進倉房,就可以裝一罐杏子走。
曾經有個人拿了很少的糧食,卻裝了很多的杏,這時杏林裡的一群老虎突然吼叫着追了出來,那人聽得捧着裝杏的罐子急忙往回跑,由于驚惶逃命,一路上罐裡的杏子掉出去不少。
到家一看,剩下的杏正好和送去的糧食一樣多。
有時有人來偷杏,老虎就一直追到偷杏人的家中把他咬死,死者家的人知道是因為偷了杏,就趕快把杏拿來還給董奉,并磕頭認罪,董奉就讓死者複活。
董奉每年把賣杏得來的糧食全部救濟了貧困的人和在外趕路缺少路費的人,一年能散發出去兩萬斛糧食。
縣令有個女兒被鬼纏住,醫治無效,就投奔董奉求治,并說如果治好了就把女兒許給董奉為妻。
董奉答應了,就施起法術,召來了一條幾丈長的白鳄魚,鳄魚自己在地上一直爬到縣令家門口,董奉就讓随從的人把鳄魚殺死,縣令女兒的病就好了。
董奉就娶了縣令的女兒,但很久沒有兒女。
董奉經常外出,妻子一人在家很孤單,就收養了一個女孩。
女孩長到十幾歲後,有一天董奉騰空升入雲中成仙而去了。
他的妻子和養女仍然住在家裡,靠賣杏維持生活,有敢欺騙她們母女的,老虎仍然追咬。
董奉在人間三百多年才仙去,容貌仍像三十歲的人。
李常在 李常在者,蜀郡人也。
少治道術,百姓累世奉事。
計其年,已四五百歲而不老,常如五十許人。
治病,困者三日(日原作月,據明鈔本改),微者一日愈。
在家有二男一女,皆已嫁娶,乃去。
去時從其弟子曾家孔家,各請一小兒,年皆十七八。
家亦不知常在欲何去,即遣送之。
常在以青竹杖度二兒,遣歸置其家所卧之處。
徑還,勿與家人語。
二子承教,以杖歸家,家人了不見兒去。
後乃各見死在床上,二家哀泣,殡埋之。
百餘日,弟子從郫縣逢常在,将此二兒俱行,二兒與弟子泣語良久,各附書到。
二家發棺視之,唯青竹杖耳,乃知非死。
後三十餘年,居地肺山。
更娶婦。
常在先婦兒乃往尋求之。
未至十日,常在謂後妻曰:“吾兒欲來見尋,吾當去,可将金餅與之。
”及至,求父所在,婦以金與之。
兒曰:“父舍我去數十年,日夜思戀,聞父在此,故自遠來觐省,不求财也。
”乃止。
三十日父不還,兒乃欺其母曰:“父不還,我去矣。
”至外,藏于草間。
常在還語婦曰:“此兒詐言如是,當還。
汝語之,汝長不複須我,我在法不複與汝相見。
”乃去。
少頃兒果來,母語之如此。
兒自知不複見其父,乃泣涕而去。
後七十餘年,常在忽去。
弟子見在虎壽山下居,複娶妻。
有父子,世世見之如故,故号之曰“常在”。
(出《神仙傳》)李常在是蜀郡人氏。
年輕時就研究道術,好幾代人都侍奉着他。
計算他的年齡,已有四五百歲了。
但從不見老,總像四五十歲的人。
他經常給人治病,重病三天治好,病輕的一天就痊愈了。
他有兩兒一女,都已經娶妻嫁人,他就離家出走了。
他走時帶着他弟子曾某和孔某的兩個兒子,都十七八歲。
曾、孔兩家并不知道李常在要去什麼地方,就把兩個孩子給李常在送去了。
李常在交給兩個孩子兩支青竹杖、用竹杖超度他們,讓他們先各回自己的家。
把青竹杖放在自己的床上,然後就悄悄回來,不要對家裡人說。
兩個孩子按照指示拿着竹杖回了家。
家裡人看見孩子一直沒走,後來就發現死在自己床上。
兩家人十分悲痛的把孩子埋葬了。
一百多天後,李常在的弟子在郫縣遇見了李常在帶着那兩個死去的孩子一同走,兩個孩子和常在的弟子哭着談了很久,并各自給家裡捎了信。
孔、曾兩家打開棺材,見裡面隻有一支青竹杖,這才知道兒子沒有死。
李常在三十年後住進地肺山中,又娶了一房妻室。
他前妻的兒就出門去找李常在。
常在當兒子來到前十天就對後妻說:“我兒子要來找我,我得出去躲一躲。
他來以後,你把這金餅給他吧。
”兒子到了以後,問後娘父親去了哪裡,後娘就把金餅給了他。
兒子說:“我父親扔下我出走好幾十年了。
我日夜想念他,聽說他在這裡,我才千裡迢迢看望他,并不是來找他要錢的。
”于是就住下了。
過了一個月,李常在還沒回來,兒子就騙他後娘說:“我父親不回來,我就回去了。
”兒子出去後藏在草叢裡,李常在回來對後妻說:“我兒子騙你,他并沒有走,還會回來。
他回來後你就對他說你已長大成人,不需要我撫養照料了,我一心修煉道術,不會再見他。
”李常在向後妻交待完就去了。
不大一會兒,兒子果然又回來了,後妻就把李常在的話轉告給他。
兒子知道再也見不到父親,就哭着走了。
七十多年後,李常在又離家出走。
他的弟子見他在虎壽山下住,又娶了妻。
當地人父子幾代都看見他,總是不變老。
所以稱他為李常在。
董奉說:“下雨還不容易嗎?”說着擡頭看看自己的屋子後說:“貧道的屋子都露天了,我擔心真來了雨我可怎麼辦。
”縣令立刻明白了,就說:“先生隻要能行雨,我保證馬上給你蓋新房子。
”第二天,縣令自己帶着官員民工一百多人,運來了竹子木材,屋架很快立起來了。
但和泥沒有水,打算到幾裡外去運水。
董奉說:“不必了,今晚将有大雨。
”他們就沒去運水。
到了晚上果然下起了大雨,水把高處低處的田地都灌平了,老百姓都高興壞了。
董奉住在山裡不種田,天天給人治病也不取分文。
得重病經他治好的,就讓患者栽五棵杏樹,病輕的治好後栽一棵,這樣過了幾年就栽了十萬多株杏樹,成了一大片杏林。
他就讓山中的鳥獸都在杏林中嬉戲,樹下不生雜草,像是專門把草鋤盡了一樣。
杏子熟後,他就在杏林裡用草蓋了一間倉房,并告訴人們,想要買杏的不用告訴他,隻要拿一罐糧食倒進倉房,就可以裝一罐杏子走。
曾經有個人拿了很少的糧食,卻裝了很多的杏,這時杏林裡的一群老虎突然吼叫着追了出來,那人聽得捧着裝杏的罐子急忙往回跑,由于驚惶逃命,一路上罐裡的杏子掉出去不少。
到家一看,剩下的杏正好和送去的糧食一樣多。
有時有人來偷杏,老虎就一直追到偷杏人的家中把他咬死,死者家的人知道是因為偷了杏,就趕快把杏拿來還給董奉,并磕頭認罪,董奉就讓死者複活。
董奉每年把賣杏得來的糧食全部救濟了貧困的人和在外趕路缺少路費的人,一年能散發出去兩萬斛糧食。
縣令有個女兒被鬼纏住,醫治無效,就投奔董奉求治,并說如果治好了就把女兒許給董奉為妻。
董奉答應了,就施起法術,召來了一條幾丈長的白鳄魚,鳄魚自己在地上一直爬到縣令家門口,董奉就讓随從的人把鳄魚殺死,縣令女兒的病就好了。
董奉就娶了縣令的女兒,但很久沒有兒女。
董奉經常外出,妻子一人在家很孤單,就收養了一個女孩。
女孩長到十幾歲後,有一天董奉騰空升入雲中成仙而去了。
他的妻子和養女仍然住在家裡,靠賣杏維持生活,有敢欺騙她們母女的,老虎仍然追咬。
董奉在人間三百多年才仙去,容貌仍像三十歲的人。
李常在 李常在者,蜀郡人也。
少治道術,百姓累世奉事。
計其年,已四五百歲而不老,常如五十許人。
治病,困者三日(日原作月,據明鈔本改),微者一日愈。
在家有二男一女,皆已嫁娶,乃去。
去時從其弟子曾家孔家,各請一小兒,年皆十七八。
家亦不知常在欲何去,即遣送之。
常在以青竹杖度二兒,遣歸置其家所卧之處。
徑還,勿與家人語。
二子承教,以杖歸家,家人了不見兒去。
後乃各見死在床上,二家哀泣,殡埋之。
百餘日,弟子從郫縣逢常在,将此二兒俱行,二兒與弟子泣語良久,各附書到。
二家發棺視之,唯青竹杖耳,乃知非死。
後三十餘年,居地肺山。
更娶婦。
常在先婦兒乃往尋求之。
未至十日,常在謂後妻曰:“吾兒欲來見尋,吾當去,可将金餅與之。
”及至,求父所在,婦以金與之。
兒曰:“父舍我去數十年,日夜思戀,聞父在此,故自遠來觐省,不求财也。
”乃止。
三十日父不還,兒乃欺其母曰:“父不還,我去矣。
”至外,藏于草間。
常在還語婦曰:“此兒詐言如是,當還。
汝語之,汝長不複須我,我在法不複與汝相見。
”乃去。
少頃兒果來,母語之如此。
兒自知不複見其父,乃泣涕而去。
後七十餘年,常在忽去。
弟子見在虎壽山下居,複娶妻。
有父子,世世見之如故,故号之曰“常在”。
(出《神仙傳》)李常在是蜀郡人氏。
年輕時就研究道術,好幾代人都侍奉着他。
計算他的年齡,已有四五百歲了。
但從不見老,總像四五十歲的人。
他經常給人治病,重病三天治好,病輕的一天就痊愈了。
他有兩兒一女,都已經娶妻嫁人,他就離家出走了。
他走時帶着他弟子曾某和孔某的兩個兒子,都十七八歲。
曾、孔兩家并不知道李常在要去什麼地方,就把兩個孩子給李常在送去了。
李常在交給兩個孩子兩支青竹杖、用竹杖超度他們,讓他們先各回自己的家。
把青竹杖放在自己的床上,然後就悄悄回來,不要對家裡人說。
兩個孩子按照指示拿着竹杖回了家。
家裡人看見孩子一直沒走,後來就發現死在自己床上。
兩家人十分悲痛的把孩子埋葬了。
一百多天後,李常在的弟子在郫縣遇見了李常在帶着那兩個死去的孩子一同走,兩個孩子和常在的弟子哭着談了很久,并各自給家裡捎了信。
孔、曾兩家打開棺材,見裡面隻有一支青竹杖,這才知道兒子沒有死。
李常在三十年後住進地肺山中,又娶了一房妻室。
他前妻的兒就出門去找李常在。
常在當兒子來到前十天就對後妻說:“我兒子要來找我,我得出去躲一躲。
他來以後,你把這金餅給他吧。
”兒子到了以後,問後娘父親去了哪裡,後娘就把金餅給了他。
兒子說:“我父親扔下我出走好幾十年了。
我日夜想念他,聽說他在這裡,我才千裡迢迢看望他,并不是來找他要錢的。
”于是就住下了。
過了一個月,李常在還沒回來,兒子就騙他後娘說:“我父親不回來,我就回去了。
”兒子出去後藏在草叢裡,李常在回來對後妻說:“我兒子騙你,他并沒有走,還會回來。
他回來後你就對他說你已長大成人,不需要我撫養照料了,我一心修煉道術,不會再見他。
”李常在向後妻交待完就去了。
不大一會兒,兒子果然又回來了,後妻就把李常在的話轉告給他。
兒子知道再也見不到父親,就哭着走了。
七十多年後,李常在又離家出走。
他的弟子見他在虎壽山下住,又娶了妻。
當地人父子幾代都看見他,總是不變老。
所以稱他為李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