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百八十七 雜傳記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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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絕,而玉之想望不移。
賂遺親知,使通消息,尋求既切,資用屢空。
往往私令侍婢潛賣箧中服玩之物,多托于西市寄附鋪侯景先家貨賣。
曾令侍婢浣沙,将紫玉钗一隻,詣景先家貨之。
路逢内作老玉工,見浣沙所執,前來認之曰:“此钗吾所作也。
昔歲霍王小女,将欲上鬟,令我作此,酬我萬錢,我嘗不忘。
汝是何人?從何而得?”浣沙曰:“我小娘子即霍王女也。
家事破散,失身于人,夫婿昨向東都,更無消息。
悒怏成疾,今欲二年。
令我賣此,賂遺于人,使求音信。
”玉工凄然下泣曰:“貴人男女,失機落節,一至于此。
我殘年向盡,見此盛衰,不勝傷感。
”遂引至延先公主宅,具言前事。
公主亦為之悲歎良久,給錢十二萬焉。
時生所定盧氏女在長安,生既畢于聘财,還歸鄭縣。
其年臘月,又請假入城就親,潛蔔靜居,不令人知。
有明經崔允明者,生之中表弟也,性甚長厚。
昔歲常與生同歡于鄭氏之室,杯盤笑語,曾不相間,每得生信,必誠告于玉。
玉常以薪刍衣服,資給于崔,崔頗感之。
生既至,崔具以誠告玉,玉恨歎曰:“天下豈有是事乎?”遍請親朋,多方召緻,生自以愆期負約,又知玉疾候沉綿,慚恥忍割,終不肯往。
晨出暮歸,欲以回避。
玉日夜涕泣,都忘寝食,期一相見,竟無因由。
冤憤益深,委頓床枕。
自是長安中稍有知者,風流之士,共感玉之多情;豪俠之倫,皆怒生之薄行。
時已三月,人多春遊,生與同輩五六人詣崇敬寺玩牡丹花,步于西廊,遞吟詩句。
有京兆韋夏卿者,生之密友,時亦同行,謂生曰:“風光甚麗,草木榮華。
傷哉鄭卿,銜冤空室,足下終能棄置,實是忍人。
丈夫之心,不宜如此,足下宜為思之。
”歎讓之際,忽有一豪士,衣輕黃纻衫,挾朱(“朱”原作“未”,據明抄本改)彈,豐神隽美,衣服輕華,唯有一剪頭胡雛從後,潛行而聽之,俄而前揖生曰:“公非李十郎者乎?某族本山東,姻連外戚,雖乏文藻,心嘗樂賢。
仰公聲華,常思觏止,今日幸會,得睹清揚。
某之敝居,去此不遠,亦有聲樂,足以娛情。
妖姬八九人,駿馬十數匹,唯公所欲。
但願一過。
”生之侪輩,共聆斯語,更相歎美。
因與豪士策馬同行,疾轉數坊,遂至勝業。
生以近鄭之所止,意不欲過。
便托事故,欲回馬首。
豪士曰:“敝居咫尺,忍相棄乎?”乃挽挾其馬,牽引而行,遷延之間,已及鄭曲。
生神情恍惚,鞭馬欲回。
豪士遽命奴仆數人,抱持而進,疾走推入車門,便令鎖卻。
報雲:“李十郎至也。
”一家驚喜,聲聞于外。
先此一夕,玉夢黃衫丈夫抱生來,至席,使玉脫鞋。
驚寤而告母,因自解曰:“鞋者諧也,夫婦再合。
脫者解也,既合而解,亦當永訣。
由此征之,必遂相見,相見之後,當死矣。
”淩晨,請母妝梳。
母以其久病,心意惑亂,不甚信之。
黾勉之間。
強為妝梳。
妝梳才畢,而生果至。
玉沉綿日久,轉側須人,忽聞生來,欻然自起,更衣而出,恍若有神。
遂與生相見,含怒凝視,不複有言。
羸質嬌姿。
如不勝緻,時複掩袂,返顧李生。
感物傷人,坐皆唏噓。
頃之,有酒馔數十盤,自外而來,一座驚視。
遽問其故,悉是豪士之所緻也。
因遂陳設,相就而坐。
玉乃側身轉面,斜視生良久,遂舉杯酒酬地曰:“我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負心若此。
韶顔稚齒,飲恨而終。
慈母在堂,不能供養。
绮羅弦管,從此永休。
征痛黃泉,皆君所緻。
李君李君,今當永訣,我死之後,必為厲鬼,使君妻妾,終日不安。
”乃引左手握生臂,擲杯于地,長恸号哭數聲而絕。
母乃舉屍置于生懷,令喚之,遂不複蘇矣。
生為之缟素,旦夕哭泣甚哀。
将葬之夕,生忽見玉繐帷之中,容貌妍麗,宛若平生。
着石榴裙,紫袔裆,紅綠帔子,斜身倚帷,手引繡帶,顧謂生曰:“愧君相送,尚有餘情。
幽冥之中,能不感歎?”言畢,遂不複見。
明日,葬于長安禦宿原,生至墓所,盡哀而返。
後月餘,就禮于盧氏。
傷情感物,郁郁不樂。
夏五月,與盧氏偕行,歸于鄭縣。
至縣旬日,生方與盧氏寝,忽帳外叱叱作聲,生驚視之,則見一男子,年可二十餘,姿狀溫美,藏身映幔,連招盧氏。
生惶遽走起,繞幔數匝,倏然不見。
生自此心懷疑惡,猜忌萬端,夫妻之間,無聊生矣。
或有親情,曲相勸喻,生意稍解。
後旬日,生複自外歸,盧氏方鼓琴于床,忽見自門抛一斑屏钿花合子,方圓一寸餘,中有輕絹,作同心結,墜于盧氏懷中。
生開而視之,見相思子二,叩頭蟲一,發殺觜一,驢駨媚少許。
生當時憤怒叫吼,聲如豺虎,引琴撞擊其妻,诘令實告。
盧氏亦終不自明。
爾後往往暴加捶楚,備諸毒虐,竟訟于公庭而遣之。
盧氏既出,生或侍婢媵妾之屬,暫同枕席,便加妒忌,或有因而殺之者。
生嘗遊廣陵,得名姬曰營十一娘者,容态潤媚,生甚悅之。
每相對坐,嘗謂營曰:“我嘗于某處得某姬,犯某事,我以某法殺之。
”日日陳說,欲令懼己,以肅清閨門。
出則以浴斛覆營于床,周回封署,歸必詳視,然後乃開。
又畜一短劍,甚利,顧謂侍婢曰:“此信州葛溪鐵,唯斷作罪過頭。
”大凡生所見婦人,辄加猜忌,至于三娶,率皆如初焉。
唐代宗大曆年間,甘肅隴西有位叫李益的書生,二十歲時考中了進士。
到了第二年,朝廷進行拔萃考試,由禮部主持。
農曆六月份,李生到了長安
賂遺親知,使通消息,尋求既切,資用屢空。
往往私令侍婢潛賣箧中服玩之物,多托于西市寄附鋪侯景先家貨賣。
曾令侍婢浣沙,将紫玉钗一隻,詣景先家貨之。
路逢内作老玉工,見浣沙所執,前來認之曰:“此钗吾所作也。
昔歲霍王小女,将欲上鬟,令我作此,酬我萬錢,我嘗不忘。
汝是何人?從何而得?”浣沙曰:“我小娘子即霍王女也。
家事破散,失身于人,夫婿昨向東都,更無消息。
悒怏成疾,今欲二年。
令我賣此,賂遺于人,使求音信。
”玉工凄然下泣曰:“貴人男女,失機落節,一至于此。
我殘年向盡,見此盛衰,不勝傷感。
”遂引至延先公主宅,具言前事。
公主亦為之悲歎良久,給錢十二萬焉。
時生所定盧氏女在長安,生既畢于聘财,還歸鄭縣。
其年臘月,又請假入城就親,潛蔔靜居,不令人知。
有明經崔允明者,生之中表弟也,性甚長厚。
昔歲常與生同歡于鄭氏之室,杯盤笑語,曾不相間,每得生信,必誠告于玉。
玉常以薪刍衣服,資給于崔,崔頗感之。
生既至,崔具以誠告玉,玉恨歎曰:“天下豈有是事乎?”遍請親朋,多方召緻,生自以愆期負約,又知玉疾候沉綿,慚恥忍割,終不肯往。
晨出暮歸,欲以回避。
玉日夜涕泣,都忘寝食,期一相見,竟無因由。
冤憤益深,委頓床枕。
自是長安中稍有知者,風流之士,共感玉之多情;豪俠之倫,皆怒生之薄行。
時已三月,人多春遊,生與同輩五六人詣崇敬寺玩牡丹花,步于西廊,遞吟詩句。
有京兆韋夏卿者,生之密友,時亦同行,謂生曰:“風光甚麗,草木榮華。
傷哉鄭卿,銜冤空室,足下終能棄置,實是忍人。
丈夫之心,不宜如此,足下宜為思之。
”歎讓之際,忽有一豪士,衣輕黃纻衫,挾朱(“朱”原作“未”,據明抄本改)彈,豐神隽美,衣服輕華,唯有一剪頭胡雛從後,潛行而聽之,俄而前揖生曰:“公非李十郎者乎?某族本山東,姻連外戚,雖乏文藻,心嘗樂賢。
仰公聲華,常思觏止,今日幸會,得睹清揚。
某之敝居,去此不遠,亦有聲樂,足以娛情。
妖姬八九人,駿馬十數匹,唯公所欲。
但願一過。
”生之侪輩,共聆斯語,更相歎美。
因與豪士策馬同行,疾轉數坊,遂至勝業。
生以近鄭之所止,意不欲過。
便托事故,欲回馬首。
豪士曰:“敝居咫尺,忍相棄乎?”乃挽挾其馬,牽引而行,遷延之間,已及鄭曲。
生神情恍惚,鞭馬欲回。
豪士遽命奴仆數人,抱持而進,疾走推入車門,便令鎖卻。
報雲:“李十郎至也。
”一家驚喜,聲聞于外。
先此一夕,玉夢黃衫丈夫抱生來,至席,使玉脫鞋。
驚寤而告母,因自解曰:“鞋者諧也,夫婦再合。
脫者解也,既合而解,亦當永訣。
由此征之,必遂相見,相見之後,當死矣。
”淩晨,請母妝梳。
母以其久病,心意惑亂,不甚信之。
黾勉之間。
強為妝梳。
妝梳才畢,而生果至。
玉沉綿日久,轉側須人,忽聞生來,欻然自起,更衣而出,恍若有神。
遂與生相見,含怒凝視,不複有言。
羸質嬌姿。
如不勝緻,時複掩袂,返顧李生。
感物傷人,坐皆唏噓。
頃之,有酒馔數十盤,自外而來,一座驚視。
遽問其故,悉是豪士之所緻也。
因遂陳設,相就而坐。
玉乃側身轉面,斜視生良久,遂舉杯酒酬地曰:“我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負心若此。
韶顔稚齒,飲恨而終。
慈母在堂,不能供養。
绮羅弦管,從此永休。
征痛黃泉,皆君所緻。
李君李君,今當永訣,我死之後,必為厲鬼,使君妻妾,終日不安。
”乃引左手握生臂,擲杯于地,長恸号哭數聲而絕。
母乃舉屍置于生懷,令喚之,遂不複蘇矣。
生為之缟素,旦夕哭泣甚哀。
将葬之夕,生忽見玉繐帷之中,容貌妍麗,宛若平生。
着石榴裙,紫袔裆,紅綠帔子,斜身倚帷,手引繡帶,顧謂生曰:“愧君相送,尚有餘情。
幽冥之中,能不感歎?”言畢,遂不複見。
明日,葬于長安禦宿原,生至墓所,盡哀而返。
後月餘,就禮于盧氏。
傷情感物,郁郁不樂。
夏五月,與盧氏偕行,歸于鄭縣。
至縣旬日,生方與盧氏寝,忽帳外叱叱作聲,生驚視之,則見一男子,年可二十餘,姿狀溫美,藏身映幔,連招盧氏。
生惶遽走起,繞幔數匝,倏然不見。
生自此心懷疑惡,猜忌萬端,夫妻之間,無聊生矣。
或有親情,曲相勸喻,生意稍解。
後旬日,生複自外歸,盧氏方鼓琴于床,忽見自門抛一斑屏钿花合子,方圓一寸餘,中有輕絹,作同心結,墜于盧氏懷中。
生開而視之,見相思子二,叩頭蟲一,發殺觜一,驢駨媚少許。
生當時憤怒叫吼,聲如豺虎,引琴撞擊其妻,诘令實告。
盧氏亦終不自明。
爾後往往暴加捶楚,備諸毒虐,竟訟于公庭而遣之。
盧氏既出,生或侍婢媵妾之屬,暫同枕席,便加妒忌,或有因而殺之者。
生嘗遊廣陵,得名姬曰營十一娘者,容态潤媚,生甚悅之。
每相對坐,嘗謂營曰:“我嘗于某處得某姬,犯某事,我以某法殺之。
”日日陳說,欲令懼己,以肅清閨門。
出則以浴斛覆營于床,周回封署,歸必詳視,然後乃開。
又畜一短劍,甚利,顧謂侍婢曰:“此信州葛溪鐵,唯斷作罪過頭。
”大凡生所見婦人,辄加猜忌,至于三娶,率皆如初焉。
唐代宗大曆年間,甘肅隴西有位叫李益的書生,二十歲時考中了進士。
到了第二年,朝廷進行拔萃考試,由禮部主持。
農曆六月份,李生到了長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