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脫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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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個短促的冬天快要完了。街上行人稀少,隻有很少幾個東奔西竄的人,他們匆匆忙忙地一直往前走,都顯出一心一意的神氣,隻急于盡快把事情辦完,然後趕回家去舒服舒服,躲避将要起來的大風和越來越暗的夜色。他們都不東張西望;大家對這幾個人都不注意,甚至好像是根本沒有看見他們。愛德華六世有些懷疑,不知從前是否有過哪一個國王上監獄裡去的場面曾經遭遇過這種驚人的冷淡。後來警官到了一個沒有人的市集場所,繼續往對面走。他走到中間的時候,亨頓伸手按在他的胳臂上,低聲地說:
“等一等,先生,這裡沒有人聽見,我要跟你說句話。”
那可憐的警官冷不防聽到這個,吓了一跳,起初他簡直目瞪口呆,後來他終于又說起話來了,于是他就大聲地嚷,說些威脅的話,可是亨頓卻很鎮定,耐心地等着,一直等到警官說得氣都透不過來的時候,然後他說:
這個人由于恐懼和苦惱,一時啞口無言;然後他又打起精神,故意裝做不在乎的樣子說:
這個人機警地說:
他一面走開,一面繼續說話;警官遲疑了一陣,心裡煩亂不安,他詛咒了一兩聲,然後喊道:
亨頓一本正經地回答他,那嚴肅的語氣使他周圍的空氣都發冷了:
“那是犯死罪的!”
“這未免小題大做,把玩笑當起真來了;其實我不過逗一逗那個女人,給我自己開開心罷了。”
“這可把我毀了!”警官絕望地說。“啊,請你講講道理吧,好先生;請你從各方面把這件事情看清楚,你看這是多麼小的一個玩笑——這清清楚楚地分明是開玩笑的呀。即令不是開玩笑的話,那也不過是個很小的過錯,大不了也隻能惹出一點小小的責罰,不過是讓法官罵幾句,警告警告罷了。”
“老天保佑我,我犯罪了!”
“站住,站住,好先生——請你稍等一等——法官!嗐,朋友,他對于開玩笑也不會表同情,就像一個死屍一樣——回來吧,我們再商量商量。老天爺!我好像是很倒黴——隻不過是為了無心地随随便便打趣了一下。我是個有家的人;有老婆孩子——好心的老爺,您聽我講講道理嘛;您叫我怎麼辦?”
“的确是有個名稱。這在法律上叫做‘乘人之危,詐欺取财’。”
“沒有别的意思,好先生——我擔保那隻是開開玩笑。”
“朋友,我對你很有好感,我不願意看見你遭殃。你當心吧,我全都聽見了——一字一句都聽見了。我可以給你證明一下。”于是他就把那警官和那女人在過道裡說的話逐字地背了一遍,完了還補上這麼兩句:
“攙着我吧,扶着我吧,好心的先生,我的腿站不住了!請你發發慈悲——饒了我這個死罪吧,我轉過背去,出什麼事我都裝看不見。”
“我還她,我還她,一定還——以後再也不動手了,哪怕是天上掉下來的,大天使送給我的,我也不敢要了。走吧——我為了你而瞎眼了——我什麼也看不見。我就說你闖進來從我手裡強迫把犯人搶走了。那扇門是很不結實、很破舊的——等到半夜過後天還不亮的時候,我就自己去把它敲破。”
“我真要相信你哩,”亨頓說,他的聲調裡摻雜着一半譏諷,一半自信的口氣,使人捉摸不清;“可是請你在這裡等一下,讓我跑去問問法官老爺——反正他是個對法律有經驗的人,對玩笑,對……”
“我的職務不許我跟你談話,先生;請你不要耽誤我吧,天快黑了。”
“我不知道!也許是我的知識太差。我從來沒有夢想到這還有個名稱——啊,天哪,我還以為這是獨出心裁的哩。”
“怎麼樣——我背得對不對?如果有必要的話,我難道還不能在法官面前背得清清楚楚嗎?”
“好!你這才叫做聰明,有腦筋。你把豬也歸還原主吧。”
“嘿,你不要太性急吧。你千萬得小心,不要犯那傻頭傻腦的錯誤。”——然後他把聲音降低,降成耳語,貼近那個人的耳朵說——“你花八個便士買了那隻豬,就可以叫你的腦袋搬家呀,夥計!”
“哎呀,我的天哪!”
“可是你還是要待一下,因為這事情跟你有密切的關系。你轉過身去,裝做沒有看見,讓這可憐的孩子逃掉吧。”
“隻要你裝瞎裝啞裝麻痹,要裝到從一數到十萬那麼久——慢慢地數,”亨頓說;看他的表情,好像是他隻要求這個人幫個近情近理的忙,而且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似的。
“你這個玩笑在法律上有個名詞——你知道那叫什麼嗎?”
“你跟我說這種話呀,先生!我要逮捕你,這是依……”
“你趁着别人出了毛病,乘人之危,任意擺布,強奪了價值十三個半先令以上的财物,隻給了很少一點錢;這在法律上看起來,叫做實際的受賄罪、隐匿罪、渎職罪、嚴重的貪贓枉法罪——治這種罪的刑罰是絞死,不得贖身,不得減刑,不得援用優待牧師的恩典。”
“你把那女人的豬留下來,難道也是開玩笑嗎?”
“就這麼辦吧,好人,決不會出什麼毛病的;法官對這個可憐的孩子很慈善,不會因為他逃掉了而掉眼淚,也不會把看牢的打斷骨頭,你放心吧。”
“等一等,先生,這裡沒有人聽見,我要跟你說句話。”
那可憐的警官冷不防聽到這個,吓了一跳,起初他簡直目瞪口呆,後來他終于又說起話來了,于是他就大聲地嚷,說些威脅的話,可是亨頓卻很鎮定,耐心地等着,一直等到警官說得氣都透不過來的時候,然後他說:
這個人由于恐懼和苦惱,一時啞口無言;然後他又打起精神,故意裝做不在乎的樣子說:
這個人機警地說:
他一面走開,一面繼續說話;警官遲疑了一陣,心裡煩亂不安,他詛咒了一兩聲,然後喊道:
亨頓一本正經地回答他,那嚴肅的語氣使他周圍的空氣都發冷了:
“那是犯死罪的!”
“這未免小題大做,把玩笑當起真來了;其實我不過逗一逗那個女人,給我自己開開心罷了。”
“這可把我毀了!”警官絕望地說。“啊,請你講講道理吧,好先生;請你從各方面把這件事情看清楚,你看這是多麼小的一個玩笑——這清清楚楚地分明是開玩笑的呀。即令不是開玩笑的話,那也不過是個很小的過錯,大不了也隻能惹出一點小小的責罰,不過是讓法官罵幾句,警告警告罷了。”
“老天保佑我,我犯罪了!”
“站住,站住,好先生——請你稍等一等——法官!嗐,朋友,他對于開玩笑也不會表同情,就像一個死屍一樣——回來吧,我們再商量商量。老天爺!我好像是很倒黴——隻不過是為了無心地随随便便打趣了一下。我是個有家的人;有老婆孩子——好心的老爺,您聽我講講道理嘛;您叫我怎麼辦?”
“的确是有個名稱。這在法律上叫做‘乘人之危,詐欺取财’。”
“沒有别的意思,好先生——我擔保那隻是開開玩笑。”
“朋友,我對你很有好感,我不願意看見你遭殃。你當心吧,我全都聽見了——一字一句都聽見了。我可以給你證明一下。”于是他就把那警官和那女人在過道裡說的話逐字地背了一遍,完了還補上這麼兩句:
“攙着我吧,扶着我吧,好心的先生,我的腿站不住了!請你發發慈悲——饒了我這個死罪吧,我轉過背去,出什麼事我都裝看不見。”
“我還她,我還她,一定還——以後再也不動手了,哪怕是天上掉下來的,大天使送給我的,我也不敢要了。走吧——我為了你而瞎眼了——我什麼也看不見。我就說你闖進來從我手裡強迫把犯人搶走了。那扇門是很不結實、很破舊的——等到半夜過後天還不亮的時候,我就自己去把它敲破。”
“我真要相信你哩,”亨頓說,他的聲調裡摻雜着一半譏諷,一半自信的口氣,使人捉摸不清;“可是請你在這裡等一下,讓我跑去問問法官老爺——反正他是個對法律有經驗的人,對玩笑,對……”
“我的職務不許我跟你談話,先生;請你不要耽誤我吧,天快黑了。”
“我不知道!也許是我的知識太差。我從來沒有夢想到這還有個名稱——啊,天哪,我還以為這是獨出心裁的哩。”
“怎麼樣——我背得對不對?如果有必要的話,我難道還不能在法官面前背得清清楚楚嗎?”
“好!你這才叫做聰明,有腦筋。你把豬也歸還原主吧。”
“嘿,你不要太性急吧。你千萬得小心,不要犯那傻頭傻腦的錯誤。”——然後他把聲音降低,降成耳語,貼近那個人的耳朵說——“你花八個便士買了那隻豬,就可以叫你的腦袋搬家呀,夥計!”
“哎呀,我的天哪!”
“可是你還是要待一下,因為這事情跟你有密切的關系。你轉過身去,裝做沒有看見,讓這可憐的孩子逃掉吧。”
“隻要你裝瞎裝啞裝麻痹,要裝到從一數到十萬那麼久——慢慢地數,”亨頓說;看他的表情,好像是他隻要求這個人幫個近情近理的忙,而且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似的。
“你這個玩笑在法律上有個名詞——你知道那叫什麼嗎?”
“你跟我說這種話呀,先生!我要逮捕你,這是依……”
“你趁着别人出了毛病,乘人之危,任意擺布,強奪了價值十三個半先令以上的财物,隻給了很少一點錢;這在法律上看起來,叫做實際的受賄罪、隐匿罪、渎職罪、嚴重的貪贓枉法罪——治這種罪的刑罰是絞死,不得贖身,不得減刑,不得援用優待牧師的恩典。”
“你把那女人的豬留下來,難道也是開玩笑嗎?”
“就這麼辦吧,好人,決不會出什麼毛病的;法官對這個可憐的孩子很慈善,不會因為他逃掉了而掉眼淚,也不會把看牢的打斷骨頭,你放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