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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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久之,曰:“去矣。
”敕減死,放于嶺南。
月餘,複授侍禦史。
有功俯伏流涕,固不奉制。
則天固授之,有功曰:“臣聞鹿走于山林,而命懸于廚者何勢使然也。
陛下以法官用臣,臣以従寬行法,必坐而死矣。
”則天既深器重,竟授之,遷司刑少卿。
時周興、來俊臣等羅告天下衣冠,遇族者數千百家。
有功居司刑,平反者不可勝紀,時人方之于定國。
中宗朝,追贈越州都督,優賜其家,并授一品官。
開元初,窦希瑊外戚榮貴,奏請回己之官,以酬其子。
太宗時,刑部奏《賊盜律》反逆緣坐,兄弟沒官為輕,請改従死。
給事中崔仁師駁之曰:“自羲農以降,或設獄而人不犯,或畫象而下知禁。
三代之盛,泣辜解網。
父子兄弟,罪不相及。
鹹臻至理,俱為稱首。
及其叔世,亂獄滋繁。
周之季年不勝其弊。
刑書原于子産,峭澗起于安于,秦嚴其法,以至于滅。
”又曰:“且父子天屬,昆弟同氣。
誅其父子,或累其心,如此不顧,何愛兄弟?”文多不盡載,朝廷従之。
則天朝,恒州鹿泉寺僧淨滿有高行,衆僧嫉之,乃密畫女人居高樓,淨滿引弓射之狀,藏于經笥,令其弟子詣阙告之。
則天大怒,命禦史裴懷古推按,便行誅決。
懷古窮其根本,釋淨滿而坐告者,以聞,則天驚怒,色動聲戰,責懷古寬縱。
懷古執之不屈。
李昭德進曰:“懷古推事疏略,請令重推。
”懷古厲聲而言曰:“陛下法無親疏,當與天下執一,奈何使臣誅無辜之人,以希聖旨向使淨滿有不臣之狀,臣複何顔能寬之乎臣守平典,庶無冤濫,雖死不恨也。
”則天意解,乃釋懷古。
後副閻知微和親于突厥,突厥立知微為南面可汗,而入寇趙、定。
懷古因得逃歸,素嬴弱不堪奔馳,乃懇誠告天,願投死南土。
倦而寝,夢一僧,狀如淨滿者,引之曰:“可従此路出。
”覺而従之,果獲全。
時人以為忠恕之報。
魏元忠、張說為二張所構,流放嶺南。
夏官侍郎崔貞慎、将軍獨孤祎之、郎中皇甫伯瓊等八人并追送于郊外。
易之乃設詐告事人柴明狀,稱貞慎等與元忠謀反。
則天命馬懷素按之,曰:“此事并實,可略問,速以聞。
”斯須,中使催迫者數焉,曰:“反狀皎然,何費功夫,遂至許時。
”懷素奏請柴明對問,則天曰:“我亦不知柴明處,但握此狀,何須柴明?”懷素執貞慎等無反狀,則天怒曰:“爾寬縱反者耶!”懷素曰:“魏元忠以國相流放,貞慎等以親故相送,誠則可責。
若以為謀反,臣豈誣罔神明。
隻如彭越以反伏誅,英布奏事屍下,漢朝不坐。
況元忠罪非彭越,陛下豈加追送者罪耶陛下當生殺之柄,欲加之罪,取決聖衷足矣。
今付臣推勘,臣但守法耳。
”則天曰:“爾欲總不與罪耶!”懷素曰:“臣識見庸淺,不見貞慎等罪。
”則天意解,曰:“卿守我法。
”乃赦之。
時朱敬則知政事,對朝堂執懷素手曰:“馬子,馬子!可愛,可愛!”時人深賞之。
則天朝,或羅告驸馬崔宣謀反者,敕禦史張行岌按之。
告者先誘藏宣家妾,而雲:“妾将發其謀,宣殺之,投屍于洛水。
”行岌按無狀。
則天怒,令重按。
行岌奏如初。
則天曰:“崔宣反狀分明,汝寬縱之。
我令俊臣勘當,汝無自悔。
”行岌曰:“臣推事不弱俊臣,陛下委臣,必須狀實。
若順旨妄族人,豈法官所守臣必以為陛下試臣矣。
”則天厲色曰:“崔宣若實殺妾,反狀自然明矣。
不獲妾,如何自雪更不得實,我即令俊臣推勘,汝自無悔也。
”行岌懼,逼宣家訪妾。
宣再従弟思競,乃于中橋南北,多緻錢帛,募匿妾者,數日略無所聞。
而其家每竊議事,則告者辄知之。
思競揣家中有同謀者,乃佯謂宣妻曰:“須絹三百疋,雇刺客殺此告者。
”而侵晨微服俟于台側,宣家有館客姓舒,婺州人,言行無缺,為宣家所信,委之如子弟。
須臾,見其人至台側門入,以通于告者。
遽密稱雲:“崔家雇人刺我,請以聞。
”台中驚擾。
思競素重館客,館客不之疑,密随之行,到天津橋,料其無由至台,乃罵之曰:“無賴險獠,崔宣破家,必引汝同謀,汝何路自雪汝幸能出崔家妾,我遺汝五百缣,歸鄉足成百年之業。
不然,殺汝必矣。
”其人悔謝,乃引思競于告者之黨,搜獲其妾,宣乃得免。
朱履霜好學,明法理。
則天朝,長安市屢非時殺人,履霜因入市,聞其稱冤聲,乘醉人兵圍中,大為刑官所責。
履霜曰:“刑人于市,與衆共之。
履霜亦明法者,不知其所犯,請詳其按,此據令式也,何見責之甚?”刑官唯諾,以按示之。
時履霜詳其案,遂拔其二。
斯須,監刑(禦史)至,诃責履霜,履霜容止自若,剖析分明,禦史意少解。
履霜曰:“準令,當刑能申理者,加階而編入史,乃侍禦史之美也。
”禦史以聞,兩囚竟免。
由是名動京師。
他日,當刑之家,或可分議者,必求履霜詳案,履霜懼不行。
死家講于主司,往往召履霜詳究,多所全濟。
”敕減死,放于嶺南。
月餘,複授侍禦史。
有功俯伏流涕,固不奉制。
則天固授之,有功曰:“臣聞鹿走于山林,而命懸于廚者何勢使然也。
陛下以法官用臣,臣以従寬行法,必坐而死矣。
”則天既深器重,竟授之,遷司刑少卿。
時周興、來俊臣等羅告天下衣冠,遇族者數千百家。
有功居司刑,平反者不可勝紀,時人方之于定國。
中宗朝,追贈越州都督,優賜其家,并授一品官。
開元初,窦希瑊外戚榮貴,奏請回己之官,以酬其子。
太宗時,刑部奏《賊盜律》反逆緣坐,兄弟沒官為輕,請改従死。
給事中崔仁師駁之曰:“自羲農以降,或設獄而人不犯,或畫象而下知禁。
三代之盛,泣辜解網。
父子兄弟,罪不相及。
鹹臻至理,俱為稱首。
及其叔世,亂獄滋繁。
周之季年不勝其弊。
刑書原于子産,峭澗起于安于,秦嚴其法,以至于滅。
”又曰:“且父子天屬,昆弟同氣。
誅其父子,或累其心,如此不顧,何愛兄弟?”文多不盡載,朝廷従之。
則天朝,恒州鹿泉寺僧淨滿有高行,衆僧嫉之,乃密畫女人居高樓,淨滿引弓射之狀,藏于經笥,令其弟子詣阙告之。
則天大怒,命禦史裴懷古推按,便行誅決。
懷古窮其根本,釋淨滿而坐告者,以聞,則天驚怒,色動聲戰,責懷古寬縱。
懷古執之不屈。
李昭德進曰:“懷古推事疏略,請令重推。
”懷古厲聲而言曰:“陛下法無親疏,當與天下執一,奈何使臣誅無辜之人,以希聖旨向使淨滿有不臣之狀,臣複何顔能寬之乎臣守平典,庶無冤濫,雖死不恨也。
”則天意解,乃釋懷古。
後副閻知微和親于突厥,突厥立知微為南面可汗,而入寇趙、定。
懷古因得逃歸,素嬴弱不堪奔馳,乃懇誠告天,願投死南土。
倦而寝,夢一僧,狀如淨滿者,引之曰:“可従此路出。
”覺而従之,果獲全。
時人以為忠恕之報。
魏元忠、張說為二張所構,流放嶺南。
夏官侍郎崔貞慎、将軍獨孤祎之、郎中皇甫伯瓊等八人并追送于郊外。
易之乃設詐告事人柴明狀,稱貞慎等與元忠謀反。
則天命馬懷素按之,曰:“此事并實,可略問,速以聞。
”斯須,中使催迫者數焉,曰:“反狀皎然,何費功夫,遂至許時。
”懷素奏請柴明對問,則天曰:“我亦不知柴明處,但握此狀,何須柴明?”懷素執貞慎等無反狀,則天怒曰:“爾寬縱反者耶!”懷素曰:“魏元忠以國相流放,貞慎等以親故相送,誠則可責。
若以為謀反,臣豈誣罔神明。
隻如彭越以反伏誅,英布奏事屍下,漢朝不坐。
況元忠罪非彭越,陛下豈加追送者罪耶陛下當生殺之柄,欲加之罪,取決聖衷足矣。
今付臣推勘,臣但守法耳。
”則天曰:“爾欲總不與罪耶!”懷素曰:“臣識見庸淺,不見貞慎等罪。
”則天意解,曰:“卿守我法。
”乃赦之。
時朱敬則知政事,對朝堂執懷素手曰:“馬子,馬子!可愛,可愛!”時人深賞之。
則天朝,或羅告驸馬崔宣謀反者,敕禦史張行岌按之。
告者先誘藏宣家妾,而雲:“妾将發其謀,宣殺之,投屍于洛水。
”行岌按無狀。
則天怒,令重按。
行岌奏如初。
則天曰:“崔宣反狀分明,汝寬縱之。
我令俊臣勘當,汝無自悔。
”行岌曰:“臣推事不弱俊臣,陛下委臣,必須狀實。
若順旨妄族人,豈法官所守臣必以為陛下試臣矣。
”則天厲色曰:“崔宣若實殺妾,反狀自然明矣。
不獲妾,如何自雪更不得實,我即令俊臣推勘,汝自無悔也。
”行岌懼,逼宣家訪妾。
宣再従弟思競,乃于中橋南北,多緻錢帛,募匿妾者,數日略無所聞。
而其家每竊議事,則告者辄知之。
思競揣家中有同謀者,乃佯謂宣妻曰:“須絹三百疋,雇刺客殺此告者。
”而侵晨微服俟于台側,宣家有館客姓舒,婺州人,言行無缺,為宣家所信,委之如子弟。
須臾,見其人至台側門入,以通于告者。
遽密稱雲:“崔家雇人刺我,請以聞。
”台中驚擾。
思競素重館客,館客不之疑,密随之行,到天津橋,料其無由至台,乃罵之曰:“無賴險獠,崔宣破家,必引汝同謀,汝何路自雪汝幸能出崔家妾,我遺汝五百缣,歸鄉足成百年之業。
不然,殺汝必矣。
”其人悔謝,乃引思競于告者之黨,搜獲其妾,宣乃得免。
朱履霜好學,明法理。
則天朝,長安市屢非時殺人,履霜因入市,聞其稱冤聲,乘醉人兵圍中,大為刑官所責。
履霜曰:“刑人于市,與衆共之。
履霜亦明法者,不知其所犯,請詳其按,此據令式也,何見責之甚?”刑官唯諾,以按示之。
時履霜詳其案,遂拔其二。
斯須,監刑(禦史)至,诃責履霜,履霜容止自若,剖析分明,禦史意少解。
履霜曰:“準令,當刑能申理者,加階而編入史,乃侍禦史之美也。
”禦史以聞,兩囚竟免。
由是名動京師。
他日,當刑之家,或可分議者,必求履霜詳案,履霜懼不行。
死家講于主司,往往召履霜詳究,多所全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