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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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才人二十歲,名醉楊妃,即羅夫人」之後,脫「程才人十八歲,名雲仙,即程夫人。

    」凡十三字。

     (三)南征錄彙:天會五年二月初五日「令内侍指認點驗後」,脫「太上後妃、諸王、帝姬皆乘車轎前進。

    後」凡十五字。

    末一「後」字,接下文「宮以下」三字。

    緣上文「點驗後」末一字亦為「後」字,故誤接下文,緻脫。

     又同年三月初七日記事之後,脫「保福帝姬薨劉家寺【見日錄。

    】」凡正文八字、注文三字。

     (四)呻吟語:建安二年正月至三月,叙欽宗、徽宗生子、生女,各列新生子女之名後,脫「均殇」二字。

     又紹興元年引燕人麈雲:「醒而悔之」下,脫「悉以分賜」四字。

     又紹興十一年「廣平郡王薨」之前,脫「榮德、甯福兩帝姬封良家子。

    」凡十一字。

     (五)宋俘記:昏德長女條,「玉盤入蒲魯虎寨,天眷二年沒入宮」後,脫「三年十二月殁。

    金奴入達赉寨,天眷二年沒入宮」,凡十九字。

     又昏德媳九人條,「孔令則入寶山大王寨」後,脫「八年,敕配僞建安郡王趙梃。

    自劉家寨」凡十五字,下接「五起北行」句。

     又昏德「孫女二十九人……益一即虎頭」下,脫「均五起北行,玉嫱入宮,封夫人,晉帝姬。

    含玉嫁韓昉子,虎頭」凡二十三字,下接「嫁克錫子」句。

    因「益一即虎頭」,與「嫁韓昉子」後亦「虎頭」二字,誤接下文緻脫。

     己卯叢編本靖康稗史不僅脫漏嚴重,而且錯字也很多,如「廣漠」誤作「廣漢」,「屯駐」誤作「尖駐」,甚至人名「希尹」誤作「希屍」、「阇母」誤作「鬧母」、「辛香」誤作「卒香」、「佛逃」誤作「佛迷」等等,不勝枚舉。

     最後,順便提及,丁丙本來在原書上有兩個很有價值的跋語,不僅說明了他這個鈔本的來龍去脈,還考證了遺德其人,足資參考。

    而己卯叢編本卻摒而不錄。

    不錄丁跋也罷,卻外加了不少雜七雜八的跋語,實在是丢了西瓜而撿芝麻,甚不足取。

    更有甚者,王大隆的某些校語也莫明其妙,如宣和乙巳奉使金國行程錄,其中有些話,如「第二十八程,自習州九十裡至來州。

    無古迹可雲。

    」凡十八字,鈔本具在,隻是将「程」誤作了「城」,而王大隆卻硬說:「以上十八字,據會編校補。

    」這類情況,我以為倒不是王大隆故弄玄虛,而是他上了丁秉衡鈔本的當。

    很顯然,這是丁秉衡鈔漏了,王大隆用三朝北盟會編校補了這個缺漏。

    由于他過份相信丁秉衡鈔本的準确性,而未去複核原鈔本,故留下了上述「丈二和尚」式的校語。

    這說明,刊印或整理古籍,必須得下點真功夫,來不得半點投機與取巧,否則,是不會有好效果的。

    我以為,己卯叢編本靖康稗史,就正是這樣一個取巧省事,效果不佳的典型。

     說到這裡,需要回過頭來回答,靖康稗史這部書為什麼在我國反而這樣罕見不傳呢?我以為,這需要看南宋,特别是高宗朝禁野史私着的目的。

    有人說,這是朝廷怕勾起昔日的黨争而采取的措施。

    我不排除這種因素,但我們從靖康稗史的内容不難看到,宋廷所以搜禁私家史着,恐怕更在于掩其家醜。

    很明顯,宋廷是不可能容忍像靖康稗史中所收的那樣的史着流行的,試看三朝北盟會編所征引的上百種私家史着,有幾部留傳下來了?它們所以遭厄運,其原因正在這裡。

    那麼,宋廷既不能容忍這些私着流行,何以徐夢莘編成三朝北盟會編後,「帝聞而嘉之」呢?我以為,這也不難理解,因為徐氏的會編,并不是将這些私家史着整部鈔入,而是作了較大選擇,同時,書中也不能不有所回避。

    應該說,這種作法,正合宋廷的口胃,宋帝又焉得不「聞而嘉之」呢?需要說明,宋廷雖然明禁這些私家著述,但并不是所有這類書都禁,沒有違礙,或違礙不大者是不在其内的,司馬光的涑水記聞,不就是朝廷令其曾孫司馬伋上奏的嗎?明乎此,我們就更加确信,大凡不得流傳的野史私着,必涉皇家之醜或當權者之隐私,而靖康稗史正屬此類,其不流傳也便不難理解了。

     [六]餘論 所謂稗史,通俗地、準确地說就是小史,正是從「小」這個意義上說,它既不同于正史,又有别于一般含意上的野史。

    談到「小」,首先是篇幅小。

    即以靖康稗史所收的七種而論,除宋俘記已殘,我們不得知其全貌外,其它六種,皆各為一卷。

    這一卷,充其量不過相當于正史的一篇而已。

    其次是時間跨度小。

    稗史大多隻記一時一事,所包時限,多則數年,少則數月,一事結束,即告終篇。

    這比起隔朝跨代的史書來,亦不過是其九牛之一毛耳。

     除小之外,稗史和正史、野史的最重要、最突出的區别,還在于書中所記,大抵都是作者自己親身經曆或眼見确聞之事。

    因此,稗史提供的内容,大都具有第一手材料的性質,具有較高的價值。

    例如李綱靖康傳信錄,由于他當時是汴京保衛戰的主要人物,故其所記,當然最為可靠。

    那麼,稗史和具有史料價值的筆記是否一回事呢?回答是否定的,即二者不能劃等号。

    因為正如上面所說,稗史大抵隻記一時一事,且叙事皆循史法,時經事緯,本末清楚,首尾完具,已具史書的基本特點。

    而筆記則不同,筆記内容龐雜,遺聞佚事居多。

    偶有記事,亦多憑記憶,記其片斷,首尾不一定完整。

    這類筆記,寫法較為随便,顯然隻有史料價值,還不具備史書的基本特點,尚不能入稗史之林。

     稗史起于何時,筆者想另作探讨。

    但是,兩宋之交确是湧現了大量的稗史則是勿庸置疑的,不要說三朝北盟會編所涉已有上百種,隻看這小小的靖康稗史,表面是七種,外加南征錄彙的九種和呻吟語所引之燕人麈,亦涉十七種之多,足證當時這類稗史的數量确實可觀。

    我以為,正是這專記一時一事的稗史的大規模出現,才為紀事本末體史書在南宋創立創造了條件。

    換言之,正是因為兩宋之際大量稗史的出現,紀事本末體史書在南宋創立才有了可能性和必然性。

    我以為,這在史學史上是應該予以足夠重視的。

     [七]箋證凡例及其它 (一)這次箋證,以南京圖書館藏丁丙八千卷樓鈔本為底本,其中除宣和乙巳奉使金國行程錄校以三朝北盟會編、大金國志、陳樂素校補本;青宮譯語略參傅樂煥青宮譯語箋證(見遼史叢考)外,其餘皆校以己卯叢編本。

    凡重要校改,皆在有關箋證中予以說明。

     (二)本箋證主要引正史及時人或後人有關著作,以與本書之記載相印證。

    引書皆錄原文,如有删節,必用删節号标出。

    凡引書皆先列書名,次列卷數;除較為罕見的書外,一般引書時不列作者之名。

     (三)這次箋證,主要引用下列諸書: 遼史 [元]脫脫等撰 中華書局點校本 金史 同上 宋史 同上 元史 [明]宋濂等撰 中華書局點校本 新五代史 [宋]歐陽修撰、徐無黨注 中華書局點校本 舊五代史 [宋]薛居正等撰 中華書局點校本 新唐書 [宋]宋祁、歐陽修等撰 中華書局點校本 舊唐書 [後晉]劉昫等撰 中華書局點校本 遼史拾遺 [清]厲鹗撰 振绮堂刊本 遼史索隐 陳漢章撰 史籍叢刊本 金史詳校 [清]施國祁撰 會稽章氏刊本 契丹國志 [宋]葉隆禮撰 掃葉山房本 大金國志 [宋]宇文懋昭撰 掃葉山房本 靖康要錄 [宋]汪藻撰 十萬卷樓叢書本 靖康紀聞 [宋]丁特起撰 學海類編本 靖康傳信錄 [宋]李綱撰 四部備要本 松漠紀聞 [宋]洪皓撰 叢書集成本 雲麓漫鈔 [宋]趙彥衛撰 涉聞梓舊本 安祿山事迹 [唐]姚汝能撰 上海古籍出版社點校本 歸潛志 [金]劉祁撰 中華書局點校本 大金吊伐錄 佚名編 神州國光社内亂外禍叢書本 三朝北盟會編 [宋]徐夢莘編 清武英殿本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 [宋]李心傳撰 國學基本叢書本 宋會要輯稿 中華書局影印本 宋大诏令集 中華書局排印本 讀史方輿紀要 [明]顧祖禹撰 國學基本叢書本 輿地廣記 [宋]歐陽吝撰 國學基本叢書本 嘉慶重修一統志 四部叢刊影印本 日下舊聞考 北京古籍出版社點校本 東三省輿地圖說 [清]曹廷傑撰 遼海叢書本 熙甯使契丹圖鈔 [宋]沉括撰 賈敬彥疏證 油印本 三朝北盟會編考 陳樂素撰 前曆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六冊 (四)本箋證在前言中一一介紹各稗史的作者,正文中一般不再涉及。

     (五)朝鮮國王遺德之跋,向冠于書前,稱為後序(耐庵為原序或前序),今仍其舊。

    但前言中則仍稱其為跋。

     筆者在南京校書期間,多承南京大學曆史系蔡少卿先生為聯系住宿;同時,本書校勘,又多承南京圖書館沈燮元先生惠予方便;著名書法家、北京師範大學教授啟功先生在百忙中為本書題寫了書簽,趙仲蘭同志詳細審讀了本稿,多所指正,在此并緻謝忱。

     崔文印 一九八五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