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康稗史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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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丹都統馬五屯兵于平陽,契丹【有缺字】屯兵于慈、隰,女真萬戶石家奴屯兵于汾州,女真萬戶婁室屯兵于河東蘇村,婁室之子鹘眼屯兵于解州安邑,女真萬戶撒離喝屯兵于绛州,女真萬戶溫敦屯兵于澤潞,女真都統茶喝馬屯兵于孟州,匼頭攻守諸州郡元帥府左監軍撻懶親圍中山。
」按似燕人塵全本金虜節要之文。
惟多誤字,如「霸」作「宿」,「莫」作「冀」、「拔」作「振」等等。
▲粘罕子設野馬郎君與相國公相得,時相國與靖康帝先後至燕,思親甚切。
十二日,設野馬徇相國之請,率斜保郎君,洵德、惠福兩帝姬,相國、邠王兩聘妃,及相國公、建安郡王耶律夫人、陳夫人共奉靖康帝、後,慎妃、祁王太子至昊天寺作齋,邀太上帝、後,諸王,歡會竟日。
十六日,鄭後疾,設野馬仍率諸人至延壽寺問省。
午後返祠,即令祁王、相國公、建安郡王遷居延壽寺,少帝益孤。
八月,斡酋死,金主令王妃、帝姬十二人至延壽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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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朝北盟會編卷一0八建炎元年六月二十一日引金虜節要曰:「斡離不知皇帝(按指宋高宗)即位于南京,故因粘罕于草地避暑,議還太上皇,粘罕未之許。
斡離不打球冒暑,以水沃胸背,病傷寒而死。
」又同書引金國太祖實錄曰:「斡離不名宗望,呼皇子。
」 金史卷三太宗紀:天會五年六月「庚辰,右副元帥宗望薨。
」則宗望即斡酋死在是年六月,此文系于八月,似誤。
燕人麈曰:靖康之役,斡離不初欲得一帝姬,蕭慶語斡雲:「天家女,非若民婦,必抗命自盡。
」斡意沮。
宋帝許歸幹戾人家屬,未計福金帝姬為蔡京婦,在所歸中。
盟書既定,無中變理。
議和諸臣誘姬至寨,誤飲狂藥,婉委順從,斡遂肆欲無厭,蔡京流禍烈已。
▲虜遷從官陳過庭等五十餘人及耿南仲、孫元自真定至燕山,居崇國寺。
△三朝北盟會編卷九八趙子砥燕雲錄:「奉使官,中書侍郎陳過庭并文武官五十餘員,并門下侍郎耿南仲、孫元在真定,丁未八月,遣詣燕山崇國寺安泊。
」 宋史卷三五三陳過庭傳:「及城陷,過庭亦行,金人拘之軍中,因留不得還。
建炎四年,卒于燕山,年六十……」 ▲九月初六日,靖康帝生子謹,慎德妃出。
△宋俘記:靖康帝北行,「入國後,生子二:謹五年九月朱慎德妃出,訓七年七月初六日鄭慶雲出。
」 ▲虜以康王兵盛,又請二帝北徙,九月十三日出燕山東門,民皆涕泣跪送。
過石門,至景州,上盧龍嶺,渡栾撒河、澤河,過大漠。
十月十八日抵中京,計程九百九十裡。
地即霫郡,古奚國【改大定府,】在燕山北,館于相國院,故契丹相國第。
中院居虜酋,太上居其東。
以宮眷宗戚不能容,内外分住。
靖康帝居其西,宮眷從。
地極荒涼,遠遜燕山。
△三朝北盟會編卷九八趙子砥燕雲錄雲:靖康二年「九月十三日,二聖同聖眷起發往中京,南人與燕人泣涕送于東門之外,日盡乃還,金人不能禁止,數日為之不市。
起發之前,金人納絹萬匹為路費,道君分賜百五十匹與仙露寺宗室仲理以下作冬衣,領之者無不感泣。
燕山至中京九百五十裡,過石門,至景州,上盧龍嶺山,下過栾撒河,至澤河,過大漠。
至中京,于相府院駐跸。
相府院者,契丹舊時相國所居也。
一門五位,左二位,道君居之,右二位,淵聖居之,中一位,番官居之。
中京人煙風物,比之燕山蕭索太甚,二聖服食器用,皆需于燕山每兩月金人排辦起供應。
道君聖眷千餘口,淵聖聖眷百餘口,皆駐跸中京相府院,去大金國尚三千裡。
」 ▲宗室濮王仲理等一千八百餘人仍留燕山仙露寺,有衣不蔽體者,太上臨行,令姜谔分贈生絹千端。
△三朝北盟會編卷九八趙子砥燕雲錄:「東京去取宗室嗣濮王仲理以下姨、■〈女監〉、命、宗女等千八百餘口至燕山仙露寺養膳,日給米一升,半月支鹽一升,而嗣王與兵卒無異。
拘縻點勘監視嚴密,自困于道塗,苦于寂寞,一歲之間,死及八分,止存三百九十八人。
」又參前條所引燕雲錄。
▲十月,虜遷從官陳過庭等至顯州,惟秦桧依達懶,居留弗遣。
△三朝北盟會編卷九八趙子砥燕雲錄:「奉使官中書侍郎陳過庭并文武官五十餘員,并門下侍郎耿南仲、孫元在真定,丁未八月,遣詣燕山崇國寺安泊。
至十月,國相粘罕到燕山,計議追呼出頭,許其南歸,無不歡呼。
方行,備車促裝,無複有指揮,并押赴顯州。
自旦至暮,方得行見粘罕,以燭從頭至足照之,令厚加養濟。
」 鶴林玉露卷五格天閣:「桧天資狡險……既至虜廷,情态遂變,谄事撻辣(按即撻懶,同名異譯),傾心為之用。
」 ▲二十六日,安德帝姬薨。
△宋俘記:徽宗「三女趙金羅……十月二十六日殁于多昂木寨。
」按金羅即安德帝姬。
▲十二月二十一日,少帝生子,殇,韓夫人出。
建炎二年【即金天會六年】正月十七日,少帝生女,鄭夫人出。
二月十九日,太上生女,邵才人出;二十七日,太上生子,閻婉容出;三月十二日,太上生子,狄才人出,均殇。
十五日,王倫至雲中,粘罕贈内夫人及宗女四,又贈朱績宗女一,績不受,遂被害。
司馬樸藏建炎赦诏,燕山留守枷禁之。
何■、曹成以病亡。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0建炎元年十一月辛卯……「朝奉郎王倫為大金通問使。
時河東軍前通問使宣教郎傅雱、副使合門宣贊舍人馬識遠至汴京,诏趨還問所得金人意,複遣倫與合門宣贊舍人朱弁見左副元帥宗維議事。
」又同書卷一五建炎二年五月「癸卯,朝奉郎大金通問使王倫始渡河【案倫紹興三年正月乞券錢狀雲,建炎二年五月二十日過河,】遂與其副合門宣贊舍人朱弁至雲中,見左副元帥宗維計事,金留不遣。
時進武校衛朱績從弁行,宗維賜以所掠内人,績陽受之,逃去。
宗維怒,追而殺之。
【朱績事不得其年,據紹興十三年朱弁奏狀附見。
】 宋史卷四四九閻進傳:「建炎初,遣使通問,進從行……進武校尉朱績亦從之,分在粘罕所。
績見粘罕數日,遽求妻室,粘罕喜,令擇所虜内人妻之,績取最醜者,人莫谕其意。
不半月亡去,追之還,粘罕大怒,績含笑死梃下。
蓋績求妻者,所以固粘罕也。
」按此與系年要錄所載情節略異。
三朝北盟會編卷九八趙子砥燕雲錄:「戊申三月間,一南人貨驢肉瓦橋,來買,得故紙,内有本朝足本赦書,司馬樸營求得之,為京師醫藥靳法告于燕山留守,收捉司馬樸,枷項禁勘。
獄成,申元帥府,已而貸死,杖七十,依舊養濟。
知燕山蔡靖,其子松年與眷屬同處,金人養濟甚厚。
松年與一渤海道奴通事燕市中,合開酒肆。
燕王、嗣濮王、宰臣何■、樞密張叔夜、驸馬曹都尉并皆身亡……」 ▲七月二十二日,知真定府獲鹿縣張龔、知燕山府潞縣楊浩,糾約五馬山馬擴、玉田僧一行、中山劉買忙等,謀攻真定、燕山、易州、中山歸我。
謀洩,疑及二帝,又請北行,并遷宗室通塞州,去燕京一千五百裡。
△三朝北盟會編卷九八趙子砥燕雲錄:「舊歸朝官中大夫、集賢殿修撰張龔,告宰相劉彥宗,乞知真定府獲鹿縣。
其人荷國厚恩,不忘忠孝。
自丁未冬到任,結集五馬山馬擴、趙邦傑等及中山民兵,先複真定,次取燕山。
戊申五月有日舉事。
無何,南人告變,張龔不安,以疾告歸。
燕山府潞縣舊南官巡檢使楊浩,于丁未九月入玉田縣山中,與一北僧智和禅師結集,招誘南北忠義壯士,謀舉大事。
其人于戊申三月間來燕山城中,子砥乃以物色而問其詳,雲招誘南北人士已及萬數,若得三萬,可以橫行虜中,決報大雠。
時楊浩複入中山易州界,接山有一燕人之子,年十八,小名劉裡忙,豪勇俊邁,異于常人,遠近無不推服。
于山中聚徒黨,選南北人少壯者,興義兵,邀擊金人,意欲令人推為虜主,與本朝結好。
自戊申三月間,金人聞于燕山府,集兵千人,往易州山中擒捕劉裡忙。
其山險峻不可近傍,見今用兵守把山路,劉裡忙徒黨日盛,招集愈多,南北忠義之士自投者甚衆,已及萬數餘人,未易可制,此南北離渙之情于此可見也。
」 又同書卷一一六建炎二年三月二十六日金人遷天眷于通塞州條雲:「金人遷天眷于通塞州,去燕山府一千五百裡,給地千五百頃,令種莳以自養。
」 又同書卷一一七建炎二年七月十五日:「金人窩裡嗢、撻懶、阇目共陷慶源府五馬山義兵朝天、鐵壁諸寨。
五馬山寨自靖康元年冬武翼大夫趙邦傑率衆起之,至真定之陷,得保州路廉訪使馬擴同主之。
邦傑等請信王總制諸山寨,遣馬擴詣行在投表乞師請命。
馬行,寨中有亡歸賊者,告于真定同知韓慶和、女真副統韶合,二人具陳于東路元帥府。
恐馬擴得兵南來,故大會賊衆,力破諸寨,以絕馬之内應,以奪馬之歸心。
諸寨多無井取水,汲之于澗,汲道為賊所斷,遂至陷沒,信王不知所在。
」 宋史卷二五高宗紀建炎二年「是秋,窩裡嗢、撻懶破五馬山砦,信王榛不知所終。
馬擴軍敗于北京之清平。
」 按考諸記載,似二帝、聖眷北徙在前,馬擴等「謀洩」在後,似非因果之關系。
▲八月,滕茂實卒于雲中。
△宋史卷四四九滕茂實傳:二帝北遷,「茂實請從舊主俱行,金人不許,憂憤成疾,卒雲中。
」 ▲二十一日,二帝抵上京行幄。
△宋俘記:「(天會)六年八月,遷上京……」 ▲二十二日,虜主令韋、邢二後及帝姬、王妃入行幄。
二十四日,虜主以二帝見祖廟,時宮親戚貴已發通塞州編管,家奴、軍妓外,此皇子等三十人、妃主等一千三百人皆随帝後居行幄。
黎明,虜兵數千洶洶入逼至廟,肉袒于廟門外。
二帝、二後但去袍服,餘均袒裼,披羊裘及腰,絷氈條于手。
二帝引入幔殿,行牽羊禮。
殿上設紫幄,陳寶器百席,胡樂雜奏。
虜主及妻妾、臣仆胡跪者再,帝後以下皆胡跪。
虜主親宰二羊入供殿中。
虜兵複逼赴禦寨,虜主升幹元殿,妻妾、諸酋旁侍,二帝以下皆跪。
宣诏四赦,二帝受爵服出,與諸王坐候殿外小幄。
後妃等入宮,賜沐有頃,宣鄭、朱二後歸第。
已,易胡服出,婦女千人賜禁近,猶肉袒。
韋、邢二後以下三百人留洗衣院。
朱後歸第自缢,蘇,仍投水薨。
△宋俘記:天會六年八月「二十四日,獻廟,降今封。
」 金史卷三太宗紀:天會六年八月「丁醜,以宋二庶人素服見太祖廟,遂入見于幹元殿。
封其父昏德公、子重昏侯。
是日,告于太祖廟。
」按是月癸醜朔,丁醜乃二十五日,适與此差一日。
燕人麈曰:「初,宋帝至燕山,金國諸王郎君慫恿金主如契丹故事,獻俘分賞,樞密劉彥宗力谏而止。
及此,彥宗下獄,無敢複言。
八月乙亥,宋二帝至京,置元帥甲第。
丁醜,獻太祖廟畢,至禦寨,四赦。
金帝、後、諸王郎君大僚乘騎,前繼以契丹樂一行,後導白旗五:雲『俘宋二帝』,雲『俘宋二後』,雲『俘叛奴趙□母、妻』,雲『俘宋諸王、驸馬』,雲『俘宋兩宮眷屬』。
繼以珍玉八十席,兵士呵殿其後。
宋帝、後均帕頭、民服,外襲羊裘。
諸王、驸馬、妃嫔、王妃、帝姬、宗室婦女、奄人均露上體,披羊裘□□□□□□□□□□□□□□□□□□□□□□□□□□□□□□□□□□□□□□□□□□□□□□□□□□□□□□入禦寨一時許,紛紛遣出,大僚監押以去。
是夜,少後朱氏自缢,救免,仍死于水。
按此雲二帝「八月乙亥」至上京,丁醜獻廟,似合情理。
▲二十五日,虜封太上為昏德公,少帝為重昏侯。
诏曰:「制诏趙□,王者有國,當親仁而善鄰,神明在天,可忘惠而背義?以爾頃為宋主,請好先皇,始通海上之盟,求複前山之壤。
因嘉懇切,曾示俞允。
雖未夾擊以助成,終以一言而割錫。
星霜未變,釁隙已生。
恃邪佞為腹心,納叛亡為牙爪。
招平山之逆黨,害我大臣;違先帝之誓言,愆諸歲币。
更邀回其戶口,惟巧尚于詭詞。
禍從此開,孽由自作。
神人以之激怒,天地以之不容。
獨斷既行,諸道并進,往馳戎旅,收萬裡以無遺;直抵京畿,豈一城之可守?旋聞巢穴俱緻崩分,大勢既已雲亡,舉族因而見獲。
悲銜去國,計莫逃天。
雖雲忍緻其刑章,無奈已盈于罪貫。
更欲與赦,其如理何?載念與其底怒以加誅,或傷至化;曷若好生而惡殺,别示優恩。
乃降新封,用遵舊制,可封為昏德公。
其供給安置,并如典禮。
嗚呼,事蓋稽于往古,曾不妄為;過惟在于爾躬,切宜循省。
祗服朕命,可保諸身。
」 「制诏趙□,視墜網以弗張,維何以舉?循覆轍而靡改,載或爾輸。
惟乃父之不君,忘我朝之大造。
向因傳位,冀必改圖,直無悔禍之心,翻稔欺天之惡。
作為多罪,矜恃奸謀。
背城下之大恩,不割三鎮;構軍前之二使,潛發尺書。
自孽難逃,我罰再舉。
兵士奮威而南指,将臣激怒以前驅。
壁壘俱催,郡縣繼下。
視井惟存乎茅绖,渡河無假乎葦航。
豈不自知,徒嬰城守。
果為我獲,出詣軍前。
尋敕帥臣,使趨朝陛。
罪誠無赦,當與正于刑名;德貴有容,特優加于恩禮。
用循故事,俯降新封,可封為重昏侯。
其供給安置,并如典禮。
嗚呼,積釁自于汝躬,其誰可恕?降罰本乎天意,豈朕妄為!宜省前非,敬服厥命。
」 △按此二诏書全文亦載大金吊伐錄卷四,前者稱降封昏德公诏,後者稱降封重昏侯诏,并雲從「太宗皇帝實錄内錄到。
」 燕人麈雲:戊寅,金主诏雲,宋俘趙□,可封為昏德公;趙□,可封為重昏侯。
妻鄭氏、朱氏并封夫人。
趙□母韋氏,妻邢氏沒為宮婢,餘悉遣還。
盛德所被,宜令悉知,徧揭各路、府、軍、州。
翌日,元帥府令醫官二十人抑勒發還之宮眷九十四人,孕者下胎,病者調治,以備選進。
▲二十九日,和王女生,劉氏出。
是月,信王長女生,田氏出。
九月十六日,相國公長女生,耶律氏出。
十月二十六日,虜徙二帝、諸王、驸馬、内侍、宮眷于韓州。
金史卷三太宗紀:天會六年十月「戊寅,徙昏德公、重昏侯于韓州。
」按是月壬子朔,戊寅乃二十七日。
△宋俘記謂「十二月安置韓州」,則金史所記乃宣命之日,宋俘記記載乃到達之日。
燕人麈雲:十月杪,金主令元帥府再
」按似燕人塵全本金虜節要之文。
惟多誤字,如「霸」作「宿」,「莫」作「冀」、「拔」作「振」等等。
▲粘罕子設野馬郎君與相國公相得,時相國與靖康帝先後至燕,思親甚切。
十二日,設野馬徇相國之請,率斜保郎君,洵德、惠福兩帝姬,相國、邠王兩聘妃,及相國公、建安郡王耶律夫人、陳夫人共奉靖康帝、後,慎妃、祁王太子至昊天寺作齋,邀太上帝、後,諸王,歡會竟日。
十六日,鄭後疾,設野馬仍率諸人至延壽寺問省。
午後返祠,即令祁王、相國公、建安郡王遷居延壽寺,少帝益孤。
八月,斡酋死,金主令王妃、帝姬十二人至延壽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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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朝北盟會編卷一0八建炎元年六月二十一日引金虜節要曰:「斡離不知皇帝(按指宋高宗)即位于南京,故因粘罕于草地避暑,議還太上皇,粘罕未之許。
斡離不打球冒暑,以水沃胸背,病傷寒而死。
」又同書引金國太祖實錄曰:「斡離不名宗望,呼皇子。
」 金史卷三太宗紀:天會五年六月「庚辰,右副元帥宗望薨。
」則宗望即斡酋死在是年六月,此文系于八月,似誤。
燕人麈曰:靖康之役,斡離不初欲得一帝姬,蕭慶語斡雲:「天家女,非若民婦,必抗命自盡。
」斡意沮。
宋帝許歸幹戾人家屬,未計福金帝姬為蔡京婦,在所歸中。
盟書既定,無中變理。
議和諸臣誘姬至寨,誤飲狂藥,婉委順從,斡遂肆欲無厭,蔡京流禍烈已。
▲虜遷從官陳過庭等五十餘人及耿南仲、孫元自真定至燕山,居崇國寺。
△三朝北盟會編卷九八趙子砥燕雲錄:「奉使官,中書侍郎陳過庭并文武官五十餘員,并門下侍郎耿南仲、孫元在真定,丁未八月,遣詣燕山崇國寺安泊。
」 宋史卷三五三陳過庭傳:「及城陷,過庭亦行,金人拘之軍中,因留不得還。
建炎四年,卒于燕山,年六十……」 ▲九月初六日,靖康帝生子謹,慎德妃出。
△宋俘記:靖康帝北行,「入國後,生子二:謹五年九月朱慎德妃出,訓七年七月初六日鄭慶雲出。
」 ▲虜以康王兵盛,又請二帝北徙,九月十三日出燕山東門,民皆涕泣跪送。
過石門,至景州,上盧龍嶺,渡栾撒河、澤河,過大漠。
十月十八日抵中京,計程九百九十裡。
地即霫郡,古奚國【改大定府,】在燕山北,館于相國院,故契丹相國第。
中院居虜酋,太上居其東。
以宮眷宗戚不能容,内外分住。
靖康帝居其西,宮眷從。
地極荒涼,遠遜燕山。
△三朝北盟會編卷九八趙子砥燕雲錄雲:靖康二年「九月十三日,二聖同聖眷起發往中京,南人與燕人泣涕送于東門之外,日盡乃還,金人不能禁止,數日為之不市。
起發之前,金人納絹萬匹為路費,道君分賜百五十匹與仙露寺宗室仲理以下作冬衣,領之者無不感泣。
燕山至中京九百五十裡,過石門,至景州,上盧龍嶺山,下過栾撒河,至澤河,過大漠。
至中京,于相府院駐跸。
相府院者,契丹舊時相國所居也。
一門五位,左二位,道君居之,右二位,淵聖居之,中一位,番官居之。
中京人煙風物,比之燕山蕭索太甚,二聖服食器用,皆需于燕山每兩月金人排辦起供應。
道君聖眷千餘口,淵聖聖眷百餘口,皆駐跸中京相府院,去大金國尚三千裡。
」 ▲宗室濮王仲理等一千八百餘人仍留燕山仙露寺,有衣不蔽體者,太上臨行,令姜谔分贈生絹千端。
△三朝北盟會編卷九八趙子砥燕雲錄:「東京去取宗室嗣濮王仲理以下姨、■〈女監〉、命、宗女等千八百餘口至燕山仙露寺養膳,日給米一升,半月支鹽一升,而嗣王與兵卒無異。
拘縻點勘監視嚴密,自困于道塗,苦于寂寞,一歲之間,死及八分,止存三百九十八人。
」又參前條所引燕雲錄。
▲十月,虜遷從官陳過庭等至顯州,惟秦桧依達懶,居留弗遣。
△三朝北盟會編卷九八趙子砥燕雲錄:「奉使官中書侍郎陳過庭并文武官五十餘員,并門下侍郎耿南仲、孫元在真定,丁未八月,遣詣燕山崇國寺安泊。
至十月,國相粘罕到燕山,計議追呼出頭,許其南歸,無不歡呼。
方行,備車促裝,無複有指揮,并押赴顯州。
自旦至暮,方得行見粘罕,以燭從頭至足照之,令厚加養濟。
」 鶴林玉露卷五格天閣:「桧天資狡險……既至虜廷,情态遂變,谄事撻辣(按即撻懶,同名異譯),傾心為之用。
」 ▲二十六日,安德帝姬薨。
△宋俘記:徽宗「三女趙金羅……十月二十六日殁于多昂木寨。
」按金羅即安德帝姬。
▲十二月二十一日,少帝生子,殇,韓夫人出。
建炎二年【即金天會六年】正月十七日,少帝生女,鄭夫人出。
二月十九日,太上生女,邵才人出;二十七日,太上生子,閻婉容出;三月十二日,太上生子,狄才人出,均殇。
十五日,王倫至雲中,粘罕贈内夫人及宗女四,又贈朱績宗女一,績不受,遂被害。
司馬樸藏建炎赦诏,燕山留守枷禁之。
何■、曹成以病亡。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0建炎元年十一月辛卯……「朝奉郎王倫為大金通問使。
時河東軍前通問使宣教郎傅雱、副使合門宣贊舍人馬識遠至汴京,诏趨還問所得金人意,複遣倫與合門宣贊舍人朱弁見左副元帥宗維議事。
」又同書卷一五建炎二年五月「癸卯,朝奉郎大金通問使王倫始渡河【案倫紹興三年正月乞券錢狀雲,建炎二年五月二十日過河,】遂與其副合門宣贊舍人朱弁至雲中,見左副元帥宗維計事,金留不遣。
時進武校衛朱績從弁行,宗維賜以所掠内人,績陽受之,逃去。
宗維怒,追而殺之。
【朱績事不得其年,據紹興十三年朱弁奏狀附見。
】 宋史卷四四九閻進傳:「建炎初,遣使通問,進從行……進武校尉朱績亦從之,分在粘罕所。
績見粘罕數日,遽求妻室,粘罕喜,令擇所虜内人妻之,績取最醜者,人莫谕其意。
不半月亡去,追之還,粘罕大怒,績含笑死梃下。
蓋績求妻者,所以固粘罕也。
」按此與系年要錄所載情節略異。
三朝北盟會編卷九八趙子砥燕雲錄:「戊申三月間,一南人貨驢肉瓦橋,來買,得故紙,内有本朝足本赦書,司馬樸營求得之,為京師醫藥靳法告于燕山留守,收捉司馬樸,枷項禁勘。
獄成,申元帥府,已而貸死,杖七十,依舊養濟。
知燕山蔡靖,其子松年與眷屬同處,金人養濟甚厚。
松年與一渤海道奴通事燕市中,合開酒肆。
燕王、嗣濮王、宰臣何■、樞密張叔夜、驸馬曹都尉并皆身亡……」 ▲七月二十二日,知真定府獲鹿縣張龔、知燕山府潞縣楊浩,糾約五馬山馬擴、玉田僧一行、中山劉買忙等,謀攻真定、燕山、易州、中山歸我。
謀洩,疑及二帝,又請北行,并遷宗室通塞州,去燕京一千五百裡。
△三朝北盟會編卷九八趙子砥燕雲錄:「舊歸朝官中大夫、集賢殿修撰張龔,告宰相劉彥宗,乞知真定府獲鹿縣。
其人荷國厚恩,不忘忠孝。
自丁未冬到任,結集五馬山馬擴、趙邦傑等及中山民兵,先複真定,次取燕山。
戊申五月有日舉事。
無何,南人告變,張龔不安,以疾告歸。
燕山府潞縣舊南官巡檢使楊浩,于丁未九月入玉田縣山中,與一北僧智和禅師結集,招誘南北忠義壯士,謀舉大事。
其人于戊申三月間來燕山城中,子砥乃以物色而問其詳,雲招誘南北人士已及萬數,若得三萬,可以橫行虜中,決報大雠。
時楊浩複入中山易州界,接山有一燕人之子,年十八,小名劉裡忙,豪勇俊邁,異于常人,遠近無不推服。
于山中聚徒黨,選南北人少壯者,興義兵,邀擊金人,意欲令人推為虜主,與本朝結好。
自戊申三月間,金人聞于燕山府,集兵千人,往易州山中擒捕劉裡忙。
其山險峻不可近傍,見今用兵守把山路,劉裡忙徒黨日盛,招集愈多,南北忠義之士自投者甚衆,已及萬數餘人,未易可制,此南北離渙之情于此可見也。
」 又同書卷一一六建炎二年三月二十六日金人遷天眷于通塞州條雲:「金人遷天眷于通塞州,去燕山府一千五百裡,給地千五百頃,令種莳以自養。
」 又同書卷一一七建炎二年七月十五日:「金人窩裡嗢、撻懶、阇目共陷慶源府五馬山義兵朝天、鐵壁諸寨。
五馬山寨自靖康元年冬武翼大夫趙邦傑率衆起之,至真定之陷,得保州路廉訪使馬擴同主之。
邦傑等請信王總制諸山寨,遣馬擴詣行在投表乞師請命。
馬行,寨中有亡歸賊者,告于真定同知韓慶和、女真副統韶合,二人具陳于東路元帥府。
恐馬擴得兵南來,故大會賊衆,力破諸寨,以絕馬之内應,以奪馬之歸心。
諸寨多無井取水,汲之于澗,汲道為賊所斷,遂至陷沒,信王不知所在。
」 宋史卷二五高宗紀建炎二年「是秋,窩裡嗢、撻懶破五馬山砦,信王榛不知所終。
馬擴軍敗于北京之清平。
」 按考諸記載,似二帝、聖眷北徙在前,馬擴等「謀洩」在後,似非因果之關系。
▲八月,滕茂實卒于雲中。
△宋史卷四四九滕茂實傳:二帝北遷,「茂實請從舊主俱行,金人不許,憂憤成疾,卒雲中。
」 ▲二十一日,二帝抵上京行幄。
△宋俘記:「(天會)六年八月,遷上京……」 ▲二十二日,虜主令韋、邢二後及帝姬、王妃入行幄。
二十四日,虜主以二帝見祖廟,時宮親戚貴已發通塞州編管,家奴、軍妓外,此皇子等三十人、妃主等一千三百人皆随帝後居行幄。
黎明,虜兵數千洶洶入逼至廟,肉袒于廟門外。
二帝、二後但去袍服,餘均袒裼,披羊裘及腰,絷氈條于手。
二帝引入幔殿,行牽羊禮。
殿上設紫幄,陳寶器百席,胡樂雜奏。
虜主及妻妾、臣仆胡跪者再,帝後以下皆胡跪。
虜主親宰二羊入供殿中。
虜兵複逼赴禦寨,虜主升幹元殿,妻妾、諸酋旁侍,二帝以下皆跪。
宣诏四赦,二帝受爵服出,與諸王坐候殿外小幄。
後妃等入宮,賜沐有頃,宣鄭、朱二後歸第。
已,易胡服出,婦女千人賜禁近,猶肉袒。
韋、邢二後以下三百人留洗衣院。
朱後歸第自缢,蘇,仍投水薨。
△宋俘記:天會六年八月「二十四日,獻廟,降今封。
」 金史卷三太宗紀:天會六年八月「丁醜,以宋二庶人素服見太祖廟,遂入見于幹元殿。
封其父昏德公、子重昏侯。
是日,告于太祖廟。
」按是月癸醜朔,丁醜乃二十五日,适與此差一日。
燕人麈曰:「初,宋帝至燕山,金國諸王郎君慫恿金主如契丹故事,獻俘分賞,樞密劉彥宗力谏而止。
及此,彥宗下獄,無敢複言。
八月乙亥,宋二帝至京,置元帥甲第。
丁醜,獻太祖廟畢,至禦寨,四赦。
金帝、後、諸王郎君大僚乘騎,前繼以契丹樂一行,後導白旗五:雲『俘宋二帝』,雲『俘宋二後』,雲『俘叛奴趙□母、妻』,雲『俘宋諸王、驸馬』,雲『俘宋兩宮眷屬』。
繼以珍玉八十席,兵士呵殿其後。
宋帝、後均帕頭、民服,外襲羊裘。
諸王、驸馬、妃嫔、王妃、帝姬、宗室婦女、奄人均露上體,披羊裘□□□□□□□□□□□□□□□□□□□□□□□□□□□□□□□□□□□□□□□□□□□□□□□□□□□□□□入禦寨一時許,紛紛遣出,大僚監押以去。
是夜,少後朱氏自缢,救免,仍死于水。
按此雲二帝「八月乙亥」至上京,丁醜獻廟,似合情理。
▲二十五日,虜封太上為昏德公,少帝為重昏侯。
诏曰:「制诏趙□,王者有國,當親仁而善鄰,神明在天,可忘惠而背義?以爾頃為宋主,請好先皇,始通海上之盟,求複前山之壤。
因嘉懇切,曾示俞允。
雖未夾擊以助成,終以一言而割錫。
星霜未變,釁隙已生。
恃邪佞為腹心,納叛亡為牙爪。
招平山之逆黨,害我大臣;違先帝之誓言,愆諸歲币。
更邀回其戶口,惟巧尚于詭詞。
禍從此開,孽由自作。
神人以之激怒,天地以之不容。
獨斷既行,諸道并進,往馳戎旅,收萬裡以無遺;直抵京畿,豈一城之可守?旋聞巢穴俱緻崩分,大勢既已雲亡,舉族因而見獲。
悲銜去國,計莫逃天。
雖雲忍緻其刑章,無奈已盈于罪貫。
更欲與赦,其如理何?載念與其底怒以加誅,或傷至化;曷若好生而惡殺,别示優恩。
乃降新封,用遵舊制,可封為昏德公。
其供給安置,并如典禮。
嗚呼,事蓋稽于往古,曾不妄為;過惟在于爾躬,切宜循省。
祗服朕命,可保諸身。
」 「制诏趙□,視墜網以弗張,維何以舉?循覆轍而靡改,載或爾輸。
惟乃父之不君,忘我朝之大造。
向因傳位,冀必改圖,直無悔禍之心,翻稔欺天之惡。
作為多罪,矜恃奸謀。
背城下之大恩,不割三鎮;構軍前之二使,潛發尺書。
自孽難逃,我罰再舉。
兵士奮威而南指,将臣激怒以前驅。
壁壘俱催,郡縣繼下。
視井惟存乎茅绖,渡河無假乎葦航。
豈不自知,徒嬰城守。
果為我獲,出詣軍前。
尋敕帥臣,使趨朝陛。
罪誠無赦,當與正于刑名;德貴有容,特優加于恩禮。
用循故事,俯降新封,可封為重昏侯。
其供給安置,并如典禮。
嗚呼,積釁自于汝躬,其誰可恕?降罰本乎天意,豈朕妄為!宜省前非,敬服厥命。
」 △按此二诏書全文亦載大金吊伐錄卷四,前者稱降封昏德公诏,後者稱降封重昏侯诏,并雲從「太宗皇帝實錄内錄到。
」 燕人麈雲:戊寅,金主诏雲,宋俘趙□,可封為昏德公;趙□,可封為重昏侯。
妻鄭氏、朱氏并封夫人。
趙□母韋氏,妻邢氏沒為宮婢,餘悉遣還。
盛德所被,宜令悉知,徧揭各路、府、軍、州。
翌日,元帥府令醫官二十人抑勒發還之宮眷九十四人,孕者下胎,病者調治,以備選進。
▲二十九日,和王女生,劉氏出。
是月,信王長女生,田氏出。
九月十六日,相國公長女生,耶律氏出。
十月二十六日,虜徙二帝、諸王、驸馬、内侍、宮眷于韓州。
金史卷三太宗紀:天會六年十月「戊寅,徙昏德公、重昏侯于韓州。
」按是月壬子朔,戊寅乃二十七日。
△宋俘記謂「十二月安置韓州」,則金史所記乃宣命之日,宋俘記記載乃到達之日。
燕人麈雲:十月杪,金主令元帥府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