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康稗史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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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和乙巳奉使金國行程錄箋證
▲金人既滅契丹,遂與我為敵國,依契丹例,以講和好。
每歲遣使,除正旦、生辰兩番永為常例外,非常慶吊别論也。
甲辰年,阿骨打忽身死,其弟吳乞買嗣立,差許亢宗充奉使賀登位,并關取奉使契丹條例案牍,參詳增減,遵守以行。
兼行人所須,皆在京諸司百局應辦,纖悉備具,無一缺者,蓋祖宗舊制也。
△金史卷二太祖紀:「諱旻,本諱阿骨打,世祖第二子也。
」又雲:天輔七年八月「戊申,上崩于部堵泺西行宮,年五十六。
」 又同書卷三太宗紀:「諱晟,本諱吳乞買,世祖第四子……」天輔七年八月「戊申,太祖崩。
」九月「丙辰,即皇帝位。
」按長術,天輔七年即宋宣和五年,歲屬癸卯。
則「甲辰年」雲雲,誤。
宋史卷二二徽宗紀:宣和六年「秋七月戊子,遣許亢宗賀金國嗣位。
」 金史卷六0交聘表:天會三年[六月]「辛醜,宋龍圖閣直學士許亢宗等賀即位。
」按天會三年乃宋宣和七年,則許亢宗受命于宣和六年七月,宣和七年「正月戊戌陛辭」,是年六月抵金。
宣和六年,歲屬甲辰,是許亢宗誤将其受命出使之日,當成了阿骨打身亡之時,其誤則必矣。
▲随行三節人,或自朝廷差,或由本所辟。
除副外,計八十人:都輻一、醫一、随行指使一、譯語指使二、禮物祇應二、引接祇應二、書表司二、習馭司二、職員二、小底二、親屬二、龍衛虞候六、宣撫司十,将一、察視二、節級三、翰林司二、鸾儀司一、太官局二、馳務槽頭一、教駿三、後院作匠一、鞍辔庫子虎翼兵士五、宣武兵士三十。
冗仗則有雜載車三、雜載駝十、粗細馬十二。
禮物則有禦馬三,塗金銀作鞍辔副之;象牙、玳瑁鞭各一;塗金半钑八角飲酒斛二隻,蓋杓全;塗金半钑八角銀瓶十隻,蓋全;塗金大渾銀香獅三隻,座全;着色繡衣三襲;果子十籠;蜜煎十甕;芽茶三斤。
于乙巳年春正月戊戌陛辭,翌日發行,至當年秋八月甲辰回程到阙。
其行程:本朝界内一千一百五十裡,二十二程,更不詳叙。
今起自白溝契丹舊界,止于虜廷冒離納缽,三千一百二十裡,計三十九程。
△按乙巳是宋宣和七年、金天會三年。
是年正月癸酉朔,戊戌是二十六日;八月庚子朔,甲辰乃五日。
遼史卷三七地理志:「太宗以皇都為上京,升幽州為南京,改南京為東京,聖宗城中京,興宗升雲州為西京,于是五京備焉……總京五,府六,州、軍、城百五十有六,縣二百有九,部族五十有二,屬國六十。
東至于海,西至金山暨于流沙,北至胪胊河,南至白溝,幅員萬裡。
讀史方輿紀要卷十二:「白溝河……亦曰拒馬河,宋人與遼分界于此,亦曰界河。
」 文昌雜錄:「北人謂住坐處曰捺缽,四時皆然,如春捺缽之類是也。
不曉其義。
近者彼國中書舍人王師儒來修祭奠,餘充接伴使,因以問師儒。
答雲,是契丹家語,猶言行在也。
」按金史卷一世紀:「獻祖乃徙海古水,耕墾樹藝,始築室,有棟宇之制,人呼其地為納葛裡。
『納葛裡』者,漢語居室也。
」然則「捺缽」确為契丹家語,所謂「行在」或行宮是也。
冒離捺缽當在上京附近。
▲第一程:自雄州六十裡至新城縣。
離州三十裡至白溝拒馬河,源出代郡涞水,由易水界至此合流,東入于海。
河闊止十數丈,南宋與契丹以此為界。
舊容城縣附雄州歸信縣寄裡,自壬寅年冬于河北岸創築容城縣新壘。
過河三十裡到新城縣。
契丹阿保機入寇,唐莊宗以鐵騎五千敗之于新城,即此地。
舊為契丹邊面,自與宋朝結好,百餘年間,樓壁僅存。
△遼史卷四0地理志引王曾上契丹事曰:「自雄州白溝驿渡河,四十裡至新城縣,古督亢亭之地。
」與此雲「六十裡」異。
讀史方輿紀要卷一二:涞水縣有涞水,「源出保安州之礬山,東南流入定興縣境,亦曰巨馬河,流合白溝河。
水經注,涞水源出代郡廣昌縣涞山,徑乃縣北,謂之巨馬河,亦曰渠水。
」又雲:定興縣有白溝河「在縣西,自易州流入縣界,東合拒馬河,即易水也。
」其又謂定興縣之拒馬河雲:在「縣西一裡,亦謂之涞水,自涞水縣流經此,與五裡河、白溝河合,入安肅界……」然則「巨馬」又作「拒馬」。
宋史卷八六地理志:「雄州,中,防禦。
本唐涿州瓦橋關。
政和三年,賜郡名曰易陽……縣二:歸信,【中。
有張家、木場、三橋、雙柳、大渦、七姑垣、紅城、新垣八砦。
】容城。
【中。
建隆四年複置。
】」 遼史卷四0地理志:「容城縣,本漢縣,先屬涿郡,故城在雄州西南。
唐武德五年屬北義州,貞觀元年還本屬。
聖曆二年改全忠縣,天寶元年複名容城縣。
在州東八十裡。
戶民皆居巨馬河南,僑治涿州新城縣。
」又同卷言歸義縣雲:「本漢易縣地,齊并入鄚縣。
唐武德五年置北義州,州廢,複置縣來屬。
居民在巨馬河南,僑治新城。
」按此即所謂「舊容城縣附雄州歸義縣寄裡」是也。
然「自壬寅冬于河北岸創築容城縣新壘」無考。
新五代史卷五唐莊宗紀:天佑「十九年正月,敗契丹于新城、望都,追奔至于幽州。
」 同書卷七二四夷附錄:天佑十九年,「阿保機攻幽州不克,又攻涿州,陷之。
聞(王)處直廢而都立,遂攻中山,渡沙河。
都告急于莊宗。
莊宗自将鐵騎五千,遇契丹前鋒于新城,晉兵自桑林馳出,人馬精甲,光明燭日,虜騎愕然,稍卻,晉軍乘之,虜遂散走,而沙河冰薄,虜皆陷沒。
」 ▲第二程,自新城縣六十裡至涿州。
[涿州古涿郡],黃帝與蚩尤戰于涿鹿之野即此地。
昔為契丹南寨邊城,樓壁并存。
及郭藥師舉城内屬,不經兵火,人物富盛,井邑繁庶。
近城有涿河、劉李河,合範河東流入海,故謂之範陽。
△遼史卷四0地理志引王曾上契丹事雲:自新城縣「又七十裡至涿州。
」又「涿州古涿郡」五字據大金國志補。
讀史方輿紀要卷一一:涿州,「古為涿鹿之野,春秋時為燕之涿邑,秦為上谷郡地,漢分置涿郡【治涿縣】,後漢因之。
三國魏改為範陽郡,晉為範陽國,後魏為範陽郡【俱治涿縣。
魏收志:永安三年,嘗移置平州于此。
】後齊、後周因之。
隋初廢郡屬幽州。
大業初,改幽州為涿郡【治薊】,唐仍屬幽州。
大曆四年,析置涿州【幽州帥朱希彩表置,領範陽、歸義、固安三縣。
】五代晉入契丹,仍曰涿州,亦為永泰軍。
宋宣和四年收複,改軍名曰威行【亦為涿水郡】,金仍為涿州」。
金史卷八二郭藥師傳:「郭藥師,渤海鐵州人也。
遼國募遼東人為兵,使報怨于女直,号曰『怨軍』,藥師為其渠帥……遼帝亡保天德,耶律捏裡自立,改『怨軍』為『常勝軍』,擢藥師諸衛上将軍。
捏裡死,其妻蕭妃稱制,藥師以涿、易二州歸于宋……太祖割燕山六州與宋人,宋使藥師副王安中守燕山。
及安中不能庇張覺而殺之,函其首以與宗望,藥師深尤宋人,而無自固之志矣。
宗望軍至三河,藥師等拒戰于白河。
兵敗,藥師乃降,宗望遂取燕山。
」 ▲第三程,自涿州六十裡至良鄉縣。
良鄉乃唐莊宗時趙德鈞鎮邊幽州,歲苦契丹侵鈔轉饷,乃于鹽溝置良鄉,即此地,隸燕山府。
經兵火之後,屋舍居民靡有孑遺。
帥臣複加修築,樓壁煥然一新,漸次歸業者數千家。
離城三十裡過盧溝河,水極湍激,燕人每候水淺,深置小橋以渡,歲以為常。
近年,都水監辄于此兩岸造浮梁,建龍祠宮,彷佛如黎陽三山制度,以快耳目觀覩,費錢無慮數百萬缗。
△舊五代史卷九八趙德鈞傳:「本名行實,幽州人也。
少以騎射事滄州連帥劉守文……及唐莊宗伐幽州,德鈞知其必敗,乃遁歸莊宗……同光三年,移鎮幽州……德鈞奏發河北數鎮丁夫,開王馬口至遊口,以通水運,凡二百裡。
又于閻溝築壘,以戍兵守之,因名良鄉縣,以備鈔寇。
」按此處「鹽溝」作「閻溝」,與通鑒同。
通鑒雲:「遼兵既強,侵抄諸州皆徧,幽州城門之外,甲騎充斥,每自涿州運糧入幽州,辄伏兵于閻溝掠取之。
及趙德鈞為節度使,城閻溝而戍之,為良鄉縣。
」 永樂大典卷一0八七七「虜」字條所引沈括熙甯使虜圖鈔雲:「涿州南距新城六十裡。
州據涿水。
州北二裡餘渡涿,又二裡複渡涿。
涿之廣渡三百步,其溢為城下之涿,廣才百步而已。
又北數裡,渡(洛)[□]水。
通三十裡中頓,過頓,又三十裡至良鄉,皆東行少北。
」又遼史卷四0地理志引王曾上契丹事雲:「又七十裡至涿州。
北渡範水、劉李河,六十裡至良鄉縣。
」然則由涿州至良鄉縣不渡盧溝河已明,此處謂渡盧溝河,實誤。
▲第四程,自良鄉六十裡至燕山府。
府乃冀州之地,舜以冀州南北廣遠,分置幽州,以其地在北方,取其陰幽肅殺之義,杜牧言之略矣。
東有朝鮮、遼東,北有樓煩、白檀,西有雲中、太原,南有滹沱、易水。
唐置範陽節度,臨制奚、契丹。
自晉割賂北虜,建為南京析津府。
壬寅年冬,金人之師過居庸關,契丹棄城而遁。
金人以朝廷嘗遣使海上,約許增歲币,以城歸我,遷徙者尋皆歸業,戶口安堵,人物繁庶,大康廣陌皆有條理。
州宅用契丹舊内,壯麗敻絕。
城北有三市,陸海百貨萃于其中。
僧居佛宇,冠于北方;錦繡組绮,精絕天下。
膏腴蔬蓏、果實、稻粱之類,靡不畢出;而桑柘麻麥、羊豕雉兔不問可知。
水甘土厚,人多技藝,民尚氣節。
秀者則向學讀書,次則習騎射,耐勞苦。
未割棄以前,其中人與夷狄鬥,勝負相當。
城後遠望,數十裡間,宛然一帶回環缭繞,形勢雄傑,真用武之國,四明四鎮皆不及也。
癸卯年春歸我版圖,更府名曰燕山,軍額曰永清。
城周圍二十七裡,樓壁共四十丈,樓計九百一十座,地塹三重,城開八門。
△永樂大典卷一0八七七「虜」字條所引沈括熙甯使虜圖鈔:「良鄉幽州之屬邑,西南距涿州六十裡。
自邑東北三十裡至中頓,濟桑幹水,水廣數百步,燕人謂之盧駒河。
絕水而東小北,三十裡至幽州。
幽州西南距良鄉六十裡,館曰永平。
」考遼史卷四0地理志所引王曾上契丹事:「又七十裡至涿州……六十裡至良鄉縣。
渡盧溝河,六十裡至幽州,号燕京。
」然則由良鄉至燕山府即幽州,必渡盧溝河(或作盧駒河),許氏既将盧溝河錯記于第三程,即涿州與良鄉之間,則此處實缺漏。
新唐書卷一六六杜牧傳引牧所作之罪言雲:「禹畫九土曰冀州,舜以其分太大,離為幽州,為并州。
程其水土,與河南等,常重十一二,故其人沈鸷多材力,重許可,能辛苦……冀州,以其恃強不循理,冀其必破弱;雖已破,冀其複強大也。
并州,力足以并吞也。
幽州,幽陰慘殺也。
聖人因以為名。
」 戰國策卷二十九燕策:「蘇秦将為從,北說燕文侯曰:『燕東有朝鮮、遼東,北有林胡、樓煩,西有雲中、九原,南有呼沱、易水,地方二千裡……」按三朝北盟會編卷二0、大金國志卷四0所引該行程錄,「太原」皆作「九原」,與戰國策同,似作「九原」是。
金史卷二太祖紀:天輔六年「十二月,上伐燕京。
宗望率兵七千先之,迪古乃出得勝口,銀朮哥出居庸關,婁室為左翼,婆盧火為右翼,取居庸關……遼知樞密院左企弓……奉表降……甲午,命左企弓等撫定燕京諸州縣。
诏西京官吏曰:『乃者師至燕都,已皆撫定,惟蕭妃與官屬數人遁去……』」 遼史卷二九天祚紀:保大二年「十一月乙醜,聞金兵至奉聖州,遂率衛兵屯于落昆髓。
秦晉王淳妻蕭德妃五表于金,求立秦王,不許,以勁兵守居庸。
及金兵臨關,■石自崩,戍卒多壓死,不戰而潰。
德妃出古北口,趨天德軍。
」按金天輔六年,即遼保大二年,歲屬壬寅,許氏「壬寅冬」雲雲,正記其事。
宋史卷四七二趙良嗣傳:「本燕人馬植……政和初,童貫出使,道盧溝,植夜見其侍史,自言有滅燕之策,因得谒。
童貫與語,大奇之,載與歸,易姓名曰李良嗣。
薦于朝,即獻策曰:『女真恨遼人切骨,而天祚荒淫失道。
本朝若遣使自登、萊涉海,結好女真,與之相約攻遼,其國可圖也。
』」「宣和二年二月使于金國……自是将命至六七,頗能緩頰盡心,與金争議……」按,自登、萊涉海結好女真,夾攻遼朝,是為「海上之盟」。
三朝北盟會編卷四宣和二年七月十八日引金人國書雲:「途次,有差到朝奉大夫趙良嗣、忠訓郎王瓌等奏言,奉禦筆,據燕京并所管州城元是漢地,若許複舊,将自來與契丹銀絹轉交,可往計議。
雖無國信,諒不妄言,已許。
上件所謀燕地并所管漢民外,據諸邑及當朝舉兵之後皆散到彼處,餘人戶不在許數。
至如契丹請和,聽命無違,必不應允。
若是将來舉軍,貴朝不為夾攻,不能依得已許為定……」契丹國志卷二二四京本末:「南京本幽州地,乃古冀州之域。
舜以冀州南北廣遠,分置幽州,以其地在北方幽陰也。
東有朝鮮、遼東,北有樓煩、白檀,西有雲中、九原,南有滹沱、易水。
唐置範陽節度,臨制奚、契丹。
自晉割棄,建為南京,又為燕京析津府,戶口三十萬。
大内壯麗,城北有市,陸海百貨聚于其中,僧居佛寺,冠于北方;錦繡組绮,精絕天
每歲遣使,除正旦、生辰兩番永為常例外,非常慶吊别論也。
甲辰年,阿骨打忽身死,其弟吳乞買嗣立,差許亢宗充奉使賀登位,并關取奉使契丹條例案牍,參詳增減,遵守以行。
兼行人所須,皆在京諸司百局應辦,纖悉備具,無一缺者,蓋祖宗舊制也。
△金史卷二太祖紀:「諱旻,本諱阿骨打,世祖第二子也。
」又雲:天輔七年八月「戊申,上崩于部堵泺西行宮,年五十六。
」 又同書卷三太宗紀:「諱晟,本諱吳乞買,世祖第四子……」天輔七年八月「戊申,太祖崩。
」九月「丙辰,即皇帝位。
」按長術,天輔七年即宋宣和五年,歲屬癸卯。
則「甲辰年」雲雲,誤。
宋史卷二二徽宗紀:宣和六年「秋七月戊子,遣許亢宗賀金國嗣位。
」 金史卷六0交聘表:天會三年[六月]「辛醜,宋龍圖閣直學士許亢宗等賀即位。
」按天會三年乃宋宣和七年,則許亢宗受命于宣和六年七月,宣和七年「正月戊戌陛辭」,是年六月抵金。
宣和六年,歲屬甲辰,是許亢宗誤将其受命出使之日,當成了阿骨打身亡之時,其誤則必矣。
▲随行三節人,或自朝廷差,或由本所辟。
除副外,計八十人:都輻一、醫一、随行指使一、譯語指使二、禮物祇應二、引接祇應二、書表司二、習馭司二、職員二、小底二、親屬二、龍衛虞候六、宣撫司十,将一、察視二、節級三、翰林司二、鸾儀司一、太官局二、馳務槽頭一、教駿三、後院作匠一、鞍辔庫子虎翼兵士五、宣武兵士三十。
冗仗則有雜載車三、雜載駝十、粗細馬十二。
禮物則有禦馬三,塗金銀作鞍辔副之;象牙、玳瑁鞭各一;塗金半钑八角飲酒斛二隻,蓋杓全;塗金半钑八角銀瓶十隻,蓋全;塗金大渾銀香獅三隻,座全;着色繡衣三襲;果子十籠;蜜煎十甕;芽茶三斤。
于乙巳年春正月戊戌陛辭,翌日發行,至當年秋八月甲辰回程到阙。
其行程:本朝界内一千一百五十裡,二十二程,更不詳叙。
今起自白溝契丹舊界,止于虜廷冒離納缽,三千一百二十裡,計三十九程。
△按乙巳是宋宣和七年、金天會三年。
是年正月癸酉朔,戊戌是二十六日;八月庚子朔,甲辰乃五日。
遼史卷三七地理志:「太宗以皇都為上京,升幽州為南京,改南京為東京,聖宗城中京,興宗升雲州為西京,于是五京備焉……總京五,府六,州、軍、城百五十有六,縣二百有九,部族五十有二,屬國六十。
東至于海,西至金山暨于流沙,北至胪胊河,南至白溝,幅員萬裡。
讀史方輿紀要卷十二:「白溝河……亦曰拒馬河,宋人與遼分界于此,亦曰界河。
」 文昌雜錄:「北人謂住坐處曰捺缽,四時皆然,如春捺缽之類是也。
不曉其義。
近者彼國中書舍人王師儒來修祭奠,餘充接伴使,因以問師儒。
答雲,是契丹家語,猶言行在也。
」按金史卷一世紀:「獻祖乃徙海古水,耕墾樹藝,始築室,有棟宇之制,人呼其地為納葛裡。
『納葛裡』者,漢語居室也。
」然則「捺缽」确為契丹家語,所謂「行在」或行宮是也。
冒離捺缽當在上京附近。
▲第一程:自雄州六十裡至新城縣。
離州三十裡至白溝拒馬河,源出代郡涞水,由易水界至此合流,東入于海。
河闊止十數丈,南宋與契丹以此為界。
舊容城縣附雄州歸信縣寄裡,自壬寅年冬于河北岸創築容城縣新壘。
過河三十裡到新城縣。
契丹阿保機入寇,唐莊宗以鐵騎五千敗之于新城,即此地。
舊為契丹邊面,自與宋朝結好,百餘年間,樓壁僅存。
△遼史卷四0地理志引王曾上契丹事曰:「自雄州白溝驿渡河,四十裡至新城縣,古督亢亭之地。
」與此雲「六十裡」異。
讀史方輿紀要卷一二:涞水縣有涞水,「源出保安州之礬山,東南流入定興縣境,亦曰巨馬河,流合白溝河。
水經注,涞水源出代郡廣昌縣涞山,徑乃縣北,謂之巨馬河,亦曰渠水。
」又雲:定興縣有白溝河「在縣西,自易州流入縣界,東合拒馬河,即易水也。
」其又謂定興縣之拒馬河雲:在「縣西一裡,亦謂之涞水,自涞水縣流經此,與五裡河、白溝河合,入安肅界……」然則「巨馬」又作「拒馬」。
宋史卷八六地理志:「雄州,中,防禦。
本唐涿州瓦橋關。
政和三年,賜郡名曰易陽……縣二:歸信,【中。
有張家、木場、三橋、雙柳、大渦、七姑垣、紅城、新垣八砦。
】容城。
【中。
建隆四年複置。
】」 遼史卷四0地理志:「容城縣,本漢縣,先屬涿郡,故城在雄州西南。
唐武德五年屬北義州,貞觀元年還本屬。
聖曆二年改全忠縣,天寶元年複名容城縣。
在州東八十裡。
戶民皆居巨馬河南,僑治涿州新城縣。
」又同卷言歸義縣雲:「本漢易縣地,齊并入鄚縣。
唐武德五年置北義州,州廢,複置縣來屬。
居民在巨馬河南,僑治新城。
」按此即所謂「舊容城縣附雄州歸義縣寄裡」是也。
然「自壬寅冬于河北岸創築容城縣新壘」無考。
新五代史卷五唐莊宗紀:天佑「十九年正月,敗契丹于新城、望都,追奔至于幽州。
」 同書卷七二四夷附錄:天佑十九年,「阿保機攻幽州不克,又攻涿州,陷之。
聞(王)處直廢而都立,遂攻中山,渡沙河。
都告急于莊宗。
莊宗自将鐵騎五千,遇契丹前鋒于新城,晉兵自桑林馳出,人馬精甲,光明燭日,虜騎愕然,稍卻,晉軍乘之,虜遂散走,而沙河冰薄,虜皆陷沒。
」 ▲第二程,自新城縣六十裡至涿州。
[涿州古涿郡],黃帝與蚩尤戰于涿鹿之野即此地。
昔為契丹南寨邊城,樓壁并存。
及郭藥師舉城内屬,不經兵火,人物富盛,井邑繁庶。
近城有涿河、劉李河,合範河東流入海,故謂之範陽。
△遼史卷四0地理志引王曾上契丹事雲:自新城縣「又七十裡至涿州。
」又「涿州古涿郡」五字據大金國志補。
讀史方輿紀要卷一一:涿州,「古為涿鹿之野,春秋時為燕之涿邑,秦為上谷郡地,漢分置涿郡【治涿縣】,後漢因之。
三國魏改為範陽郡,晉為範陽國,後魏為範陽郡【俱治涿縣。
魏收志:永安三年,嘗移置平州于此。
】後齊、後周因之。
隋初廢郡屬幽州。
大業初,改幽州為涿郡【治薊】,唐仍屬幽州。
大曆四年,析置涿州【幽州帥朱希彩表置,領範陽、歸義、固安三縣。
】五代晉入契丹,仍曰涿州,亦為永泰軍。
宋宣和四年收複,改軍名曰威行【亦為涿水郡】,金仍為涿州」。
金史卷八二郭藥師傳:「郭藥師,渤海鐵州人也。
遼國募遼東人為兵,使報怨于女直,号曰『怨軍』,藥師為其渠帥……遼帝亡保天德,耶律捏裡自立,改『怨軍』為『常勝軍』,擢藥師諸衛上将軍。
捏裡死,其妻蕭妃稱制,藥師以涿、易二州歸于宋……太祖割燕山六州與宋人,宋使藥師副王安中守燕山。
及安中不能庇張覺而殺之,函其首以與宗望,藥師深尤宋人,而無自固之志矣。
宗望軍至三河,藥師等拒戰于白河。
兵敗,藥師乃降,宗望遂取燕山。
」 ▲第三程,自涿州六十裡至良鄉縣。
良鄉乃唐莊宗時趙德鈞鎮邊幽州,歲苦契丹侵鈔轉饷,乃于鹽溝置良鄉,即此地,隸燕山府。
經兵火之後,屋舍居民靡有孑遺。
帥臣複加修築,樓壁煥然一新,漸次歸業者數千家。
離城三十裡過盧溝河,水極湍激,燕人每候水淺,深置小橋以渡,歲以為常。
近年,都水監辄于此兩岸造浮梁,建龍祠宮,彷佛如黎陽三山制度,以快耳目觀覩,費錢無慮數百萬缗。
△舊五代史卷九八趙德鈞傳:「本名行實,幽州人也。
少以騎射事滄州連帥劉守文……及唐莊宗伐幽州,德鈞知其必敗,乃遁歸莊宗……同光三年,移鎮幽州……德鈞奏發河北數鎮丁夫,開王馬口至遊口,以通水運,凡二百裡。
又于閻溝築壘,以戍兵守之,因名良鄉縣,以備鈔寇。
」按此處「鹽溝」作「閻溝」,與通鑒同。
通鑒雲:「遼兵既強,侵抄諸州皆徧,幽州城門之外,甲騎充斥,每自涿州運糧入幽州,辄伏兵于閻溝掠取之。
及趙德鈞為節度使,城閻溝而戍之,為良鄉縣。
」 永樂大典卷一0八七七「虜」字條所引沈括熙甯使虜圖鈔雲:「涿州南距新城六十裡。
州據涿水。
州北二裡餘渡涿,又二裡複渡涿。
涿之廣渡三百步,其溢為城下之涿,廣才百步而已。
又北數裡,渡(洛)[□]水。
通三十裡中頓,過頓,又三十裡至良鄉,皆東行少北。
」又遼史卷四0地理志引王曾上契丹事雲:「又七十裡至涿州。
北渡範水、劉李河,六十裡至良鄉縣。
」然則由涿州至良鄉縣不渡盧溝河已明,此處謂渡盧溝河,實誤。
▲第四程,自良鄉六十裡至燕山府。
府乃冀州之地,舜以冀州南北廣遠,分置幽州,以其地在北方,取其陰幽肅殺之義,杜牧言之略矣。
東有朝鮮、遼東,北有樓煩、白檀,西有雲中、太原,南有滹沱、易水。
唐置範陽節度,臨制奚、契丹。
自晉割賂北虜,建為南京析津府。
壬寅年冬,金人之師過居庸關,契丹棄城而遁。
金人以朝廷嘗遣使海上,約許增歲币,以城歸我,遷徙者尋皆歸業,戶口安堵,人物繁庶,大康廣陌皆有條理。
州宅用契丹舊内,壯麗敻絕。
城北有三市,陸海百貨萃于其中。
僧居佛宇,冠于北方;錦繡組绮,精絕天下。
膏腴蔬蓏、果實、稻粱之類,靡不畢出;而桑柘麻麥、羊豕雉兔不問可知。
水甘土厚,人多技藝,民尚氣節。
秀者則向學讀書,次則習騎射,耐勞苦。
未割棄以前,其中人與夷狄鬥,勝負相當。
城後遠望,數十裡間,宛然一帶回環缭繞,形勢雄傑,真用武之國,四明四鎮皆不及也。
癸卯年春歸我版圖,更府名曰燕山,軍額曰永清。
城周圍二十七裡,樓壁共四十丈,樓計九百一十座,地塹三重,城開八門。
△永樂大典卷一0八七七「虜」字條所引沈括熙甯使虜圖鈔:「良鄉幽州之屬邑,西南距涿州六十裡。
自邑東北三十裡至中頓,濟桑幹水,水廣數百步,燕人謂之盧駒河。
絕水而東小北,三十裡至幽州。
幽州西南距良鄉六十裡,館曰永平。
」考遼史卷四0地理志所引王曾上契丹事:「又七十裡至涿州……六十裡至良鄉縣。
渡盧溝河,六十裡至幽州,号燕京。
」然則由良鄉至燕山府即幽州,必渡盧溝河(或作盧駒河),許氏既将盧溝河錯記于第三程,即涿州與良鄉之間,則此處實缺漏。
新唐書卷一六六杜牧傳引牧所作之罪言雲:「禹畫九土曰冀州,舜以其分太大,離為幽州,為并州。
程其水土,與河南等,常重十一二,故其人沈鸷多材力,重許可,能辛苦……冀州,以其恃強不循理,冀其必破弱;雖已破,冀其複強大也。
并州,力足以并吞也。
幽州,幽陰慘殺也。
聖人因以為名。
」 戰國策卷二十九燕策:「蘇秦将為從,北說燕文侯曰:『燕東有朝鮮、遼東,北有林胡、樓煩,西有雲中、九原,南有呼沱、易水,地方二千裡……」按三朝北盟會編卷二0、大金國志卷四0所引該行程錄,「太原」皆作「九原」,與戰國策同,似作「九原」是。
金史卷二太祖紀:天輔六年「十二月,上伐燕京。
宗望率兵七千先之,迪古乃出得勝口,銀朮哥出居庸關,婁室為左翼,婆盧火為右翼,取居庸關……遼知樞密院左企弓……奉表降……甲午,命左企弓等撫定燕京諸州縣。
诏西京官吏曰:『乃者師至燕都,已皆撫定,惟蕭妃與官屬數人遁去……』」 遼史卷二九天祚紀:保大二年「十一月乙醜,聞金兵至奉聖州,遂率衛兵屯于落昆髓。
秦晉王淳妻蕭德妃五表于金,求立秦王,不許,以勁兵守居庸。
及金兵臨關,■石自崩,戍卒多壓死,不戰而潰。
德妃出古北口,趨天德軍。
」按金天輔六年,即遼保大二年,歲屬壬寅,許氏「壬寅冬」雲雲,正記其事。
宋史卷四七二趙良嗣傳:「本燕人馬植……政和初,童貫出使,道盧溝,植夜見其侍史,自言有滅燕之策,因得谒。
童貫與語,大奇之,載與歸,易姓名曰李良嗣。
薦于朝,即獻策曰:『女真恨遼人切骨,而天祚荒淫失道。
本朝若遣使自登、萊涉海,結好女真,與之相約攻遼,其國可圖也。
』」「宣和二年二月使于金國……自是将命至六七,頗能緩頰盡心,與金争議……」按,自登、萊涉海結好女真,夾攻遼朝,是為「海上之盟」。
三朝北盟會編卷四宣和二年七月十八日引金人國書雲:「途次,有差到朝奉大夫趙良嗣、忠訓郎王瓌等奏言,奉禦筆,據燕京并所管州城元是漢地,若許複舊,将自來與契丹銀絹轉交,可往計議。
雖無國信,諒不妄言,已許。
上件所謀燕地并所管漢民外,據諸邑及當朝舉兵之後皆散到彼處,餘人戶不在許數。
至如契丹請和,聽命無違,必不應允。
若是将來舉軍,貴朝不為夾攻,不能依得已許為定……」契丹國志卷二二四京本末:「南京本幽州地,乃古冀州之域。
舜以冀州南北廣遠,分置幽州,以其地在北方幽陰也。
東有朝鮮、遼東,北有樓煩、白檀,西有雲中、九原,南有滹沱、易水。
唐置範陽節度,臨制奚、契丹。
自晉割棄,建為南京,又為燕京析津府,戶口三十萬。
大内壯麗,城北有市,陸海百貨聚于其中,僧居佛寺,冠于北方;錦繡組绮,精絕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