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回 困囹圄毀家纾難 悲世态負義忘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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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吉慶和因撞死了老頭兒,被屍親控告江夏縣。
因案關人命,當日就準了詞,交差看管,候相驗了再行核奪。
話休煩絮,次日江夏縣傳齊書差衙役仵作人等,原差又帶了吉慶和并家僮來安,親往相驗。
到了屍場,隻見屍親地甲都在那裡伺候。
江夏縣下轎升座,原被告都跪在下面。
江夏縣問了口供,即命仵作去驗,少時仵作唱報,實系因撞傾跌身死,并無故殺情事。
江夏縣據報,複又離座親視一周,然後将屍親開導了許多言語,又命吉慶和從豐棺殓,再給紋銀百兩,以為安葬之資。
吉慶和心中暗想;當這個失時倒運的時候,撞死人不過花些錢就可以沒事,仍是不幸中之幸。
若遇著個糊塗官,何不清楚,雖非緻于抵命,這一拖累也夠了,故此亦唯唯遵斷。
江夏縣又令屍親取具切結,吉慶和仍交原差從速辦理,這才回衙。
吉慶和同著原差回到官寓,登時即命李大星夜趕回襄陽去取銀錢,并安慰他的生母。
來安仍留寓中伏侍不表。
再說武昌府城内那一班包攬詞訟的壞鬼,聽說出了這件事,又打聽得吉家頗有産業,就百般唆使來于中取利,那知屍親偏聽了這一班壞鬼的話,就捏詞寫了一個狀詞,到武昌府上控,卻好這日心逢告期,值日差就将狀詞遞上,武昌從頭至尾看了一遍,見上面寫着: 具禀民人某某為恃考行兇,毆傷人命,迫叩伸冤事。
竊身父吳良年七十六歲,本月十九日午後出門閑遊,路過南門大街,見有襄陽府鄉試考生吉慶和,在糕餅店内買取食物,因硬用小錢與店主口角,身父上前勸解,讵吉慶和不服,倚仗考生,一言不合,始則相罵,繼則相打,又喝家了來安幫同交手,以緻身父立時斃命。
當經見證地甲人等,将吉慶和主仆當場拘獲,一面奔往身家報信,身趕赴該處見身父已經氣絕,顯系擊傷緻命,以緻身亡,國法何存,天良何在?當即趕赴縣喊控,蒙縣主大老爺臨場相驗,據報因撞傾跌誤傷身死,勒令當場棺殓,心實不甘。
伏念身父猝遭毒打,慘死無辜,若不澈底根究,何以雪父冤而伸國法,為此追求大人俯念無辜,恩準昭雪,以禁強暴而慰冤魂,實為德便,上禀。
武昌府覽詞已畢,命候補提被告,再行複訊不表。
再說吉慶和這日在官寓内盼望李大,正在那裡記念,忽見縣裡差人走進來說道:“吉先生,你那案子吳家在府裡上控了,現在府大人已經準詞,親提的公事今已發縣。
早晚就要過堂,這件事可是鬧大了,比不得在我們縣裡将就些可以了事。
我昨日代你打聽得清楚,因為死者有個内侄,是破落戶,最是難纏的,他在那裡不服氣,埋怨他的表弟沒志氣,老子被人打死,不思報仇雪恨,隻顧得人家一二百兩銀子,就忍氣吞聲的罷了,照這欄便宜事,我也去打死人,花些錢就沒事的。
因此又做了呈子,說你恃考行兇,毆傷人命,叫他表弟去告,你道這事可不是鬧大了嗎!倘若府裡認真起來,不必說别的,隻向你問個誤傷人命的罪,也要發往充軍。
我們公門中是最好修行的,你這樣斯文人怎能受得那種罪,在我看還是早點做些手腳,把事消化了的好。
自古道殺人不過錢償命,有了錢什麼事都好辦了。
你若肯拚得,不是我誇口的話,包管你一點事沒有,任他告到那裡去,都不怕他。
就便是過堂複訊,也隻須問個三言兩句也就罷了。
” 吉慶和終是一個懦弱書生,被差人這一席話說得無計可想,沒奈何隻得答應用錢以圖了事。
差人見把他說肯了,好不歡喜,分明是得了一宗大财。
又過一日,果然親提的公事到了縣裡,江夏縣因奉府親提的案子,不敢忽略,就将吉慶和并家僮來安一并改為收禁。
又辦了詳文,申詳到府聽候提訊。
又過了兩日這才過府,因吉慶和預先答應了原差,做了手腳,故此過堂的時候,不曾吃苦。
仍然發縣收禁,由此吉慶和在監内坐了半年,直至把田産變盡,才得出監。
可憐一個小小的富翁,不上兩年變了個一貧如洗。
再說李大回到襄陽見了吉慶和的生母,把前後的話細細說了一遍,柳氏一場大哭,隻得變賣些産業去了官司,正欲打發李大複到武昌,又見來安回來,訴禀翻控的話,幸而在衙門裡做了手腳,方可無礙,但是非錢不可,必得多多的帶了銀錢才能沒事。
柳氏聽了這話,隻哭得死去活來,拚著那些産業前去買命。
到了半年以後,見兒子回來,才把心放下,母子見面,免不得抱頭痛哭,訴說苦衷,隻落得個财去人安樂。
日來月往又過了幾個月,漸漸的度日維艱,吉慶和就想起他父親曾提拔過一人,姓韓名宏
因案關人命,當日就準了詞,交差看管,候相驗了再行核奪。
話休煩絮,次日江夏縣傳齊書差衙役仵作人等,原差又帶了吉慶和并家僮來安,親往相驗。
到了屍場,隻見屍親地甲都在那裡伺候。
江夏縣下轎升座,原被告都跪在下面。
江夏縣問了口供,即命仵作去驗,少時仵作唱報,實系因撞傾跌身死,并無故殺情事。
江夏縣據報,複又離座親視一周,然後将屍親開導了許多言語,又命吉慶和從豐棺殓,再給紋銀百兩,以為安葬之資。
吉慶和心中暗想;當這個失時倒運的時候,撞死人不過花些錢就可以沒事,仍是不幸中之幸。
若遇著個糊塗官,何不清楚,雖非緻于抵命,這一拖累也夠了,故此亦唯唯遵斷。
江夏縣又令屍親取具切結,吉慶和仍交原差從速辦理,這才回衙。
吉慶和同著原差回到官寓,登時即命李大星夜趕回襄陽去取銀錢,并安慰他的生母。
來安仍留寓中伏侍不表。
再說武昌府城内那一班包攬詞訟的壞鬼,聽說出了這件事,又打聽得吉家頗有産業,就百般唆使來于中取利,那知屍親偏聽了這一班壞鬼的話,就捏詞寫了一個狀詞,到武昌府上控,卻好這日心逢告期,值日差就将狀詞遞上,武昌從頭至尾看了一遍,見上面寫着: 具禀民人某某為恃考行兇,毆傷人命,迫叩伸冤事。
竊身父吳良年七十六歲,本月十九日午後出門閑遊,路過南門大街,見有襄陽府鄉試考生吉慶和,在糕餅店内買取食物,因硬用小錢與店主口角,身父上前勸解,讵吉慶和不服,倚仗考生,一言不合,始則相罵,繼則相打,又喝家了來安幫同交手,以緻身父立時斃命。
當經見證地甲人等,将吉慶和主仆當場拘獲,一面奔往身家報信,身趕赴該處見身父已經氣絕,顯系擊傷緻命,以緻身亡,國法何存,天良何在?當即趕赴縣喊控,蒙縣主大老爺臨場相驗,據報因撞傾跌誤傷身死,勒令當場棺殓,心實不甘。
伏念身父猝遭毒打,慘死無辜,若不澈底根究,何以雪父冤而伸國法,為此追求大人俯念無辜,恩準昭雪,以禁強暴而慰冤魂,實為德便,上禀。
武昌府覽詞已畢,命候補提被告,再行複訊不表。
再說吉慶和這日在官寓内盼望李大,正在那裡記念,忽見縣裡差人走進來說道:“吉先生,你那案子吳家在府裡上控了,現在府大人已經準詞,親提的公事今已發縣。
早晚就要過堂,這件事可是鬧大了,比不得在我們縣裡将就些可以了事。
我昨日代你打聽得清楚,因為死者有個内侄,是破落戶,最是難纏的,他在那裡不服氣,埋怨他的表弟沒志氣,老子被人打死,不思報仇雪恨,隻顧得人家一二百兩銀子,就忍氣吞聲的罷了,照這欄便宜事,我也去打死人,花些錢就沒事的。
因此又做了呈子,說你恃考行兇,毆傷人命,叫他表弟去告,你道這事可不是鬧大了嗎!倘若府裡認真起來,不必說别的,隻向你問個誤傷人命的罪,也要發往充軍。
我們公門中是最好修行的,你這樣斯文人怎能受得那種罪,在我看還是早點做些手腳,把事消化了的好。
自古道殺人不過錢償命,有了錢什麼事都好辦了。
你若肯拚得,不是我誇口的話,包管你一點事沒有,任他告到那裡去,都不怕他。
就便是過堂複訊,也隻須問個三言兩句也就罷了。
” 吉慶和終是一個懦弱書生,被差人這一席話說得無計可想,沒奈何隻得答應用錢以圖了事。
差人見把他說肯了,好不歡喜,分明是得了一宗大财。
又過一日,果然親提的公事到了縣裡,江夏縣因奉府親提的案子,不敢忽略,就将吉慶和并家僮來安一并改為收禁。
又辦了詳文,申詳到府聽候提訊。
又過了兩日這才過府,因吉慶和預先答應了原差,做了手腳,故此過堂的時候,不曾吃苦。
仍然發縣收禁,由此吉慶和在監内坐了半年,直至把田産變盡,才得出監。
可憐一個小小的富翁,不上兩年變了個一貧如洗。
再說李大回到襄陽見了吉慶和的生母,把前後的話細細說了一遍,柳氏一場大哭,隻得變賣些産業去了官司,正欲打發李大複到武昌,又見來安回來,訴禀翻控的話,幸而在衙門裡做了手腳,方可無礙,但是非錢不可,必得多多的帶了銀錢才能沒事。
柳氏聽了這話,隻哭得死去活來,拚著那些産業前去買命。
到了半年以後,見兒子回來,才把心放下,母子見面,免不得抱頭痛哭,訴說苦衷,隻落得個财去人安樂。
日來月往又過了幾個月,漸漸的度日維艱,吉慶和就想起他父親曾提拔過一人,姓韓名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