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的守護者》坎貝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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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并非完全是事實。一個小孩,不會超過四歲,松開他媽媽的手沖向我們。"狗狗!"他喊道,張開雙手熱情地追求法官,法官向我靠近。

    他媽媽過了一下才抓住他,"對不起,我兒子正在長犬齒。我們可以愛撫它嗎?"

    "不,"我反射性地說,"它是一隻看護狗。"

    "哦。"那女人站直,把她兒子拉開,"可你不是瞎子。"

    我是個癫痫症患者,它是我發作時的看護狗。我第一次想直截了當地說清楚。可是我又想,你必須能夠自嘲,不是嗎?"我是個律師,"我對她微笑,"它會為我追救護車。"

    我和法官走開,我吹着口哨。

    當

    狄沙羅法官回到法官席時,他帶着一幀他死去的女兒裝在相框裡的照片,照片立刻令我認為我打輸了官司。"在交叉诘問證人的過程中,有一件打動我的事情,"他

    說,"是在這個法庭裡,我們所有的人都進入生命品質對抗生命尊嚴的争論中。費茲傑羅一家無疑一直相信讓凱特活着,繼續做他們家的一份子非常重要--可是此

    時,凱特生存的尊嚴開始完全與安娜的生命品質糾纏在一起。我的工作是看看能否将兩者分開。"

    他搖頭,"我不确定我們之中任何人有資格來決

    定這兩者哪一個更重要--至少我是這麼想的。我是一個父親。我女兒狄娜十二歲的時候,被一個醉酒開車的人撞死。那天晚上,當我趕到醫院,我願意做任何事來

    換取她多活一天。費茲傑羅一家處于這種狀态已經十四年了--他們願意做任何事讓他們的女兒多活一天。我尊重他們的決定。我欽佩他們的勇氣。我羨慕他們事實

    上有這個機會。可是就像兩位律師都指出的,這個案子不僅關于安娜和一個腎髒,它關于這些決定該怎麼作,以及我們該如何決定,由誰來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