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吏列傳第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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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同産女弟,顯宗時入掖庭為貴人,有寵。
永平七年,以彭貴人兄,随四姓小侯擢為開陽城門候。
十五年,拜騎都尉,副驸馬都尉耿秉北征匈奴。
建初元年,遷山陽太守。
以禮訓人,不任刑罰。
崇好儒雅,敦明庠序。
每春秋飨射,辄修升降揖讓之儀。
乃為人設四誡,以定六親長幼之禮。
有遵奉教化者,擢為鄉三老,常以八月緻酒肉以勸勉之。
吏有過咎,罷遣而已,不加恥辱。
百姓懷愛,莫有欺犯。
興起稻田數千頃,每于農月,親度頃畝,分别肥CE2C,差為三品,各立文簿,藏之鄉縣。
于是奸吏B23FE575,無所容詐。
彭乃上言,宜令天下齊同其制。
诏書以其所立條式,班令三府,并下州郡。
在職六年,轉颍川太守,仍有鳳皇、麒麟、嘉禾、甘露之瑞,集其郡境。
肅宗巡行,再幸颍川,辄賞賜錢谷,恩寵甚異。
章和二年卒。
鼓弟忄享、褒,并為射聲校尉。
王渙字稚子,廣漢郪人也。
父順,安定太守。
渙少好俠,尚氣力,數通剽輕少年。
晚而改節,敦儒學,習《尚書》,讀律令,略舉大義。
為太守陳寵功曹,當職割斷,不避豪右。
寵風聲大行,入為大司農。
和帝問曰:「在郡何以為理?」寵頓首謝曰:「臣任功曹王渙以簡賢選能,主簿镡顯拾遺補阙,臣奉宣诏書而已。
」帝大悅,渙由此顯名。
州舉茂才,除溫令。
縣多奸猾,積為人患。
渙以方略讨擊,悉誅之。
境内清夷,商人露宿于道。
其有放牛者,辄雲以屬稚子,終無侵犯。
在溫三年,遷兖州刺史,繩正部郡,風威大行。
後坐考妖言不實論。
歲餘,征拜侍禦史。
永元十五年,從駕南巡,還為洛陽令。
以平正居身,得寬猛之宜。
其冤嫌久訟,曆政所不斷,法理所難平者,莫不曲盡情詐,壓塞群疑。
又能以谲數發E74E奸伏。
京師稱歎,以為渙有神算。
元興元年,病卒。
百姓市道莫不咨嗟。
男女老壯皆相與賦斂,緻奠DD3C以千數。
渙喪西歸,道經弘農,民庶皆設B231桉于路。
吏問其故,鹹言平常持米到洛,為卒司所抄,恒亡其半。
自王君在事,不見侵枉,故來報恩。
其政化懷物如此。
民思其德,為立祠安陽亭西,每食辄弦歌而薦之。
永初二年,鄧太後诏曰:「夫忠良之吏,國家所以為理也。
求之甚勤,得之至寡。
故孔子曰:'才難不其然乎!'莫大司農朱邑、右扶風尹翁歸,政迹茂異,令名顯聞,孝宣皇帝嘉歎憫惜,而以黃金百斤策賜其子。
故洛陽令王渙,秉清修之節,蹈羔羊之義,盡心奉公,務在惠民,功業未遂,不幸早世,百姓追思,為之立祠。
自非忠愛之至,孰能若斯者乎!今以渙子石為郎中,以勸勞勤。
」延熹中,桓帝事黃、老道,悉毀諸房祀,唯特诏密縣存故太傅卓茂廟,洛陽留王渙祠焉。
镡顯後亦知名,安帝時為豫州刺史。
時,天下肌荒,競為盜賊,州界收捕且萬餘人。
顯愍其困窮,自陷刑辟,辄擅赦之,因自劾奏。
有诏勿理。
後位至長樂衛尉。
自渙卒後,連诏三公特選洛陽令,皆不稱職。
永和中,以劇令勃海任峻補之。
峻擢用文武吏,皆盡其能,糾剔奸盜,不得旋踵,一歲斷獄,不過數十,威風猛于渙,而文理不及之。
峻字叔高,終于太山太守。
許荊字少張,會稽陽羨人也。
祖父武,太守第五倫舉為孝廉。
武以二弟晏、普未顯,欲令成名,乃請之曰:「禮有分異之義,家有别居之道。
」于是共割财産以為三分,武自取肥田廣宅奴婢強者,二弟所得并悉劣少。
鄉人皆稱弟克讓而鄙武貪婪,晏等以此并得選舉,武乃會宗親,泣曰:「吾為兄不肖,盜聲竊位,二弟長年,未豫榮祿,所以求得分财,自取大譏。
今理産所增,三倍于前,悉以推二弟,一無所留。
」于是郡中翕然,遠近稱之。
位至長樂少府。
荊少為郡吏,兄子世嘗報仇殺人,怨者操兵攻之。
荊聞,乃出門逆怨者,跪而言曰:「世前無狀相犯,咎皆在荊不能訓導。
兄既早沒,一子為嗣,如令死者傷其滅絕,願殺身代之。
」怨家扶荊起,曰:「許掾郡中稱賢,吾何敢相侵?」因遂委去。
荊名譽益着。
太守黃兢舉孝廉。
和帝時,稍遷桂陽太守。
郡濱南州,風俗脆薄,不識學義。
荊為設喪紀婚姻制度,使知禮禁。
嘗行春到耒陽縣,人有蔣均者,兄弟争财,互相言訟。
荊對之歎曰:「吾荷國重任,而教化不行,咎在太守。
」乃顧使吏上書陳狀,乞詣廷尉。
永平七年,以彭貴人兄,随四姓小侯擢為開陽城門候。
十五年,拜騎都尉,副驸馬都尉耿秉北征匈奴。
建初元年,遷山陽太守。
以禮訓人,不任刑罰。
崇好儒雅,敦明庠序。
每春秋飨射,辄修升降揖讓之儀。
乃為人設四誡,以定六親長幼之禮。
有遵奉教化者,擢為鄉三老,常以八月緻酒肉以勸勉之。
吏有過咎,罷遣而已,不加恥辱。
百姓懷愛,莫有欺犯。
興起稻田數千頃,每于農月,親度頃畝,分别肥CE2C,差為三品,各立文簿,藏之鄉縣。
于是奸吏B23FE575,無所容詐。
彭乃上言,宜令天下齊同其制。
诏書以其所立條式,班令三府,并下州郡。
在職六年,轉颍川太守,仍有鳳皇、麒麟、嘉禾、甘露之瑞,集其郡境。
肅宗巡行,再幸颍川,辄賞賜錢谷,恩寵甚異。
章和二年卒。
鼓弟忄享、褒,并為射聲校尉。
王渙字稚子,廣漢郪人也。
父順,安定太守。
渙少好俠,尚氣力,數通剽輕少年。
晚而改節,敦儒學,習《尚書》,讀律令,略舉大義。
為太守陳寵功曹,當職割斷,不避豪右。
寵風聲大行,入為大司農。
和帝問曰:「在郡何以為理?」寵頓首謝曰:「臣任功曹王渙以簡賢選能,主簿镡顯拾遺補阙,臣奉宣诏書而已。
」帝大悅,渙由此顯名。
州舉茂才,除溫令。
縣多奸猾,積為人患。
渙以方略讨擊,悉誅之。
境内清夷,商人露宿于道。
其有放牛者,辄雲以屬稚子,終無侵犯。
在溫三年,遷兖州刺史,繩正部郡,風威大行。
後坐考妖言不實論。
歲餘,征拜侍禦史。
永元十五年,從駕南巡,還為洛陽令。
以平正居身,得寬猛之宜。
其冤嫌久訟,曆政所不斷,法理所難平者,莫不曲盡情詐,壓塞群疑。
又能以谲數發E74E奸伏。
京師稱歎,以為渙有神算。
元興元年,病卒。
百姓市道莫不咨嗟。
男女老壯皆相與賦斂,緻奠DD3C以千數。
渙喪西歸,道經弘農,民庶皆設B231桉于路。
吏問其故,鹹言平常持米到洛,為卒司所抄,恒亡其半。
自王君在事,不見侵枉,故來報恩。
其政化懷物如此。
民思其德,為立祠安陽亭西,每食辄弦歌而薦之。
永初二年,鄧太後诏曰:「夫忠良之吏,國家所以為理也。
求之甚勤,得之至寡。
故孔子曰:'才難不其然乎!'莫大司農朱邑、右扶風尹翁歸,政迹茂異,令名顯聞,孝宣皇帝嘉歎憫惜,而以黃金百斤策賜其子。
故洛陽令王渙,秉清修之節,蹈羔羊之義,盡心奉公,務在惠民,功業未遂,不幸早世,百姓追思,為之立祠。
自非忠愛之至,孰能若斯者乎!今以渙子石為郎中,以勸勞勤。
」延熹中,桓帝事黃、老道,悉毀諸房祀,唯特诏密縣存故太傅卓茂廟,洛陽留王渙祠焉。
镡顯後亦知名,安帝時為豫州刺史。
時,天下肌荒,競為盜賊,州界收捕且萬餘人。
顯愍其困窮,自陷刑辟,辄擅赦之,因自劾奏。
有诏勿理。
後位至長樂衛尉。
自渙卒後,連诏三公特選洛陽令,皆不稱職。
永和中,以劇令勃海任峻補之。
峻擢用文武吏,皆盡其能,糾剔奸盜,不得旋踵,一歲斷獄,不過數十,威風猛于渙,而文理不及之。
峻字叔高,終于太山太守。
許荊字少張,會稽陽羨人也。
祖父武,太守第五倫舉為孝廉。
武以二弟晏、普未顯,欲令成名,乃請之曰:「禮有分異之義,家有别居之道。
」于是共割财産以為三分,武自取肥田廣宅奴婢強者,二弟所得并悉劣少。
鄉人皆稱弟克讓而鄙武貪婪,晏等以此并得選舉,武乃會宗親,泣曰:「吾為兄不肖,盜聲竊位,二弟長年,未豫榮祿,所以求得分财,自取大譏。
今理産所增,三倍于前,悉以推二弟,一無所留。
」于是郡中翕然,遠近稱之。
位至長樂少府。
荊少為郡吏,兄子世嘗報仇殺人,怨者操兵攻之。
荊聞,乃出門逆怨者,跪而言曰:「世前無狀相犯,咎皆在荊不能訓導。
兄既早沒,一子為嗣,如令死者傷其滅絕,願殺身代之。
」怨家扶荊起,曰:「許掾郡中稱賢,吾何敢相侵?」因遂委去。
荊名譽益着。
太守黃兢舉孝廉。
和帝時,稍遷桂陽太守。
郡濱南州,風俗脆薄,不識學義。
荊為設喪紀婚姻制度,使知禮禁。
嘗行春到耒陽縣,人有蔣均者,兄弟争财,互相言訟。
荊對之歎曰:「吾荷國重任,而教化不行,咎在太守。
」乃顧使吏上書陳狀,乞詣廷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