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陳龐陳橋列傳第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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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旨,取過目前。
呼嗟之聲,招緻災害,胡虜兇悍,因衰緣隙。
而令倉庫單于豺狼之口,功業無铢兩之效,皆由将帥不忠,聚奸所緻。
前涼州刺史祝良,初除到州,多所糾罰,太守令長,貶黜将半,政未逾時,功效卓然。
實應賞異,以勸功能,改任牧守,去斥奸殘。
又宜更選匈奴烏桓護羌中郎将校尉,簡練文武,授之法令,除并、涼二州今年租更,寬赦罪隸,掃除更始。
則善吏知奉公之祐,惡者覺營私之禍,胡馬可不窺長城,塞下無候望之患矣。
帝覺悟,乃更選幽、并刺史,自營郡太守都尉以下,多所革易,下诏「為陳将軍除并、涼一年租賦,以賜吏民」。
龜既到職,州郡重足震栗,鮮卑不敢近塞,省息經用,歲以億計。
大将軍梁冀與龜素有隙,谮其沮毀國威,挑取功譽,不為胡虜所畏。
坐征還,遂乞骸骨歸田裡。
複征為尚書。
冀暴虐日甚,龜上疏言其罪狀,請誅之。
帝不省。
自知必為冀所害,不食七日而死。
西域胡夷,并、涼民庶,鹹為舉哀,吊祭其墓。
橋玄字公祖,梁國睢陽人也。
七世祖仁,從同郡戴德學,着《禮記章句》四十九篇,号曰「橋君學」。
成帝時為大鴻胪。
祖父基,廣陵太守。
父肅,東萊太守。
玄少為縣功曹。
時豫州刺史周景行部到梁國,玄谒景,因伏地言陳相羊昌罪惡,乞為部陳從事,窮案其奸。
景壯玄意,署而遣之。
玄到,悉收昌賓客,具考臧罪。
昌素為大将軍梁冀所厚,冀為馳檄救之。
景承旨召玄,玄還檄不發,案之益急。
昌坐檻車征,玄由是着名。
舉孝廉,補洛陽左尉。
時梁不疑為河南尹,玄以公事當詣府受對,恥為所辱,棄官還鄉裡。
後四遷為齊相,坐事為城旦。
刑竟,征,再遷上谷太守,又為漢陽太守。
時上BD6A令皇甫祯有臧罪,玄收考髡笞,死于冀市,一境皆震。
郡人上BD6A姜岐,守道隐居,名聞西州。
玄召以為吏,稱疾不就。
玄怒,敕督郵尹益逼緻之,曰:「岐若不至,趣嫁其母。
」益固争不能得,遽曉譬岐。
岐堅卧不起。
郡内士大夫亦競往谏,玄乃止。
時頗以為譏。
後謝病免,複公車征為司徒長史,拜将作大匠。
桓帝末,鮮卑、南匈奴及高句骊嗣子伯固并畔,為寇抄,四府舉玄為度遼将軍,假黃钺。
玄至鎮,休兵養士,然後督諸将守讨擊胡虜及伯固等,皆破散退走。
在職三年,邊境安靜。
靈帝初,征入為河南尹,轉少府、大鴻胪。
建甯三年,遷司空,轉司徒。
素與南陽太守陳球有隙,及在公位,而薦球為廷尉。
玄以國家方弱,自度力無所用,乃稱疾上疏,引衆災以自劾。
遂策罷。
歲餘,拜尚書令。
時太中大夫蓋升與帝有舊恩,前為南陽太守,臧數億以上。
玄奏免升禁锢,沒入财賄。
帝不從,而遷升侍中。
玄托病免,拜光祿大夫。
光和元年,遷太尉。
數月,複以疾罷,拜太中大夫,就醫裡舍。
玄少子十歲,獨遊門次,卒有三人持杖劫執之,入舍登樓,就玄求貨,玄不與。
有頃,司隸校尉陽球率河南尹、洛陽令圍守玄家。
球等恐并殺其子,未欲迫之。
玄B256目呼曰:「奸人無狀,玄豈以一子之命而縱國賊乎!」促令兵進。
于是攻之,玄子亦死。
玄乃詣阙謝罪,乞下天下:「凡有劫質,皆并殺之,不得贖以财寶,開張奸路。
」诏書下其章。
初自安帝以後,法禁稍B327,京師劫質,不避豪貴,自是遂絕。
玄以光和六年卒,時年七十五。
玄性剛急無大體,然謙儉下士,子弟親宗無在大官者。
及卒,家無居業,喪無所殡,當時稱之。
初,曹操微時,人莫知者。
嘗往候玄,玄見而異焉。
謂曰:「今天下将亂,安生民者其在君乎!」操常感其知己。
及後經過玄墓,辄凄怆緻祭。
自為其文曰:「故太尉橋公,懿德高軌,泛愛博容。
國念明訓,士思令谟。
幽靈潛翳,B328哉緬矣!操以幼年,逮升堂室,特以頑質,見納君子。
增榮益觀,皆由獎助,猶仲尼稱不如顔淵,李生厚歎賈複。
士死知己,懷此無忘。
又承從容約誓之言:'徂沒之後,路有經由,不以鬥酒隻雞過相沃酹,車過三步,腹痛勿怨。
'雖臨時戲笑之言,非至親之笃好,胡肯為此辭哉?懷舊惟顧,念之凄怆。
奉命東征,屯次鄉裡,北望貴土,乃心陵墓。
裁緻薄奠,公其享之!」 玄子羽,官至任城相。
論曰:任棠、姜岐,世着其清。
結甕牖而辭三命,殆漢陽之幽人乎?龐參躬求賢之禮,故民悅其政;橋玄厲邦君之威,而衆失其情。
夫豈力不足欤?将有道在焉。
如令其道可忘,則強梁勝矣。
語曰:「三軍可奪帥,匹夫不可奪志。
」子貢曰:「甯喪千金,不失士心。
」昔段幹木逾牆而避文侯之命,洩柳閉門不納穆公之請。
貴必有所屈,賤亦有所申矣。
贊曰:李叟勤身,甘饑辭饋。
禅為君隐,之死靡貳。
龜習邊功,參起徒中。
橋公識運,先覺時雄。
呼嗟之聲,招緻災害,胡虜兇悍,因衰緣隙。
而令倉庫單于豺狼之口,功業無铢兩之效,皆由将帥不忠,聚奸所緻。
前涼州刺史祝良,初除到州,多所糾罰,太守令長,貶黜将半,政未逾時,功效卓然。
實應賞異,以勸功能,改任牧守,去斥奸殘。
又宜更選匈奴烏桓護羌中郎将校尉,簡練文武,授之法令,除并、涼二州今年租更,寬赦罪隸,掃除更始。
則善吏知奉公之祐,惡者覺營私之禍,胡馬可不窺長城,塞下無候望之患矣。
帝覺悟,乃更選幽、并刺史,自營郡太守都尉以下,多所革易,下诏「為陳将軍除并、涼一年租賦,以賜吏民」。
龜既到職,州郡重足震栗,鮮卑不敢近塞,省息經用,歲以億計。
大将軍梁冀與龜素有隙,谮其沮毀國威,挑取功譽,不為胡虜所畏。
坐征還,遂乞骸骨歸田裡。
複征為尚書。
冀暴虐日甚,龜上疏言其罪狀,請誅之。
帝不省。
自知必為冀所害,不食七日而死。
西域胡夷,并、涼民庶,鹹為舉哀,吊祭其墓。
橋玄字公祖,梁國睢陽人也。
七世祖仁,從同郡戴德學,着《禮記章句》四十九篇,号曰「橋君學」。
成帝時為大鴻胪。
祖父基,廣陵太守。
父肅,東萊太守。
玄少為縣功曹。
時豫州刺史周景行部到梁國,玄谒景,因伏地言陳相羊昌罪惡,乞為部陳從事,窮案其奸。
景壯玄意,署而遣之。
玄到,悉收昌賓客,具考臧罪。
昌素為大将軍梁冀所厚,冀為馳檄救之。
景承旨召玄,玄還檄不發,案之益急。
昌坐檻車征,玄由是着名。
舉孝廉,補洛陽左尉。
時梁不疑為河南尹,玄以公事當詣府受對,恥為所辱,棄官還鄉裡。
後四遷為齊相,坐事為城旦。
刑竟,征,再遷上谷太守,又為漢陽太守。
時上BD6A令皇甫祯有臧罪,玄收考髡笞,死于冀市,一境皆震。
郡人上BD6A姜岐,守道隐居,名聞西州。
玄召以為吏,稱疾不就。
玄怒,敕督郵尹益逼緻之,曰:「岐若不至,趣嫁其母。
」益固争不能得,遽曉譬岐。
岐堅卧不起。
郡内士大夫亦競往谏,玄乃止。
時頗以為譏。
後謝病免,複公車征為司徒長史,拜将作大匠。
桓帝末,鮮卑、南匈奴及高句骊嗣子伯固并畔,為寇抄,四府舉玄為度遼将軍,假黃钺。
玄至鎮,休兵養士,然後督諸将守讨擊胡虜及伯固等,皆破散退走。
在職三年,邊境安靜。
靈帝初,征入為河南尹,轉少府、大鴻胪。
建甯三年,遷司空,轉司徒。
素與南陽太守陳球有隙,及在公位,而薦球為廷尉。
玄以國家方弱,自度力無所用,乃稱疾上疏,引衆災以自劾。
遂策罷。
歲餘,拜尚書令。
時太中大夫蓋升與帝有舊恩,前為南陽太守,臧數億以上。
玄奏免升禁锢,沒入财賄。
帝不從,而遷升侍中。
玄托病免,拜光祿大夫。
光和元年,遷太尉。
數月,複以疾罷,拜太中大夫,就醫裡舍。
玄少子十歲,獨遊門次,卒有三人持杖劫執之,入舍登樓,就玄求貨,玄不與。
有頃,司隸校尉陽球率河南尹、洛陽令圍守玄家。
球等恐并殺其子,未欲迫之。
玄B256目呼曰:「奸人無狀,玄豈以一子之命而縱國賊乎!」促令兵進。
于是攻之,玄子亦死。
玄乃詣阙謝罪,乞下天下:「凡有劫質,皆并殺之,不得贖以财寶,開張奸路。
」诏書下其章。
初自安帝以後,法禁稍B327,京師劫質,不避豪貴,自是遂絕。
玄以光和六年卒,時年七十五。
玄性剛急無大體,然謙儉下士,子弟親宗無在大官者。
及卒,家無居業,喪無所殡,當時稱之。
初,曹操微時,人莫知者。
嘗往候玄,玄見而異焉。
謂曰:「今天下将亂,安生民者其在君乎!」操常感其知己。
及後經過玄墓,辄凄怆緻祭。
自為其文曰:「故太尉橋公,懿德高軌,泛愛博容。
國念明訓,士思令谟。
幽靈潛翳,B328哉緬矣!操以幼年,逮升堂室,特以頑質,見納君子。
增榮益觀,皆由獎助,猶仲尼稱不如顔淵,李生厚歎賈複。
士死知己,懷此無忘。
又承從容約誓之言:'徂沒之後,路有經由,不以鬥酒隻雞過相沃酹,車過三步,腹痛勿怨。
'雖臨時戲笑之言,非至親之笃好,胡肯為此辭哉?懷舊惟顧,念之凄怆。
奉命東征,屯次鄉裡,北望貴土,乃心陵墓。
裁緻薄奠,公其享之!」 玄子羽,官至任城相。
論曰:任棠、姜岐,世着其清。
結甕牖而辭三命,殆漢陽之幽人乎?龐參躬求賢之禮,故民悅其政;橋玄厲邦君之威,而衆失其情。
夫豈力不足欤?将有道在焉。
如令其道可忘,則強梁勝矣。
語曰:「三軍可奪帥,匹夫不可奪志。
」子貢曰:「甯喪千金,不失士心。
」昔段幹木逾牆而避文侯之命,洩柳閉門不納穆公之請。
貴必有所屈,賤亦有所申矣。
贊曰:李叟勤身,甘饑辭饋。
禅為君隐,之死靡貳。
龜習邊功,參起徒中。
橋公識運,先覺時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