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武十王列傳第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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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侯。
英少時好遊俠,交通賓客,晚節更喜黃老,學為浮屠齋戒祭祀。
八年,诏令天下死罪入缣贖。
英遣郎中令奉黃缣白纨三十匹詣國相曰:「托在蕃輔,過惡累積,歡喜大恩,奉送缣帛,以贖愆罪。
」國相以聞,诏報曰:「楚王誦黃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祠,潔齋三月,與神為誓,何嫌何疑,當有悔吝?其還贖,以助伊蒲塞桑門之盛馔。
」因以班示諸國中傅。
英後遂大交通方士,作金龜玉鶴,刻文字以為符瑞。
十三年,男子燕廣告英與漁陽王平、顔忠等造作圖書,有逆謀,事下案驗。
有司奏英招聚奸猾,造作圖谶,擅相官秩,置諸侯王公将軍二千石,大逆不道,請誅之。
帝以親親不忍,乃廢英,徙丹陽泾縣,賜湯沐邑五百戶。
遣大鴻胪持節護送,使伎人奴俾工技鼓吹悉從,得乘辎軿,持兵弩,行道射獵,極意自娛。
男女為侯主者,食邑如故。
楚太後勿上玺绶,留住楚宮。
明年,英至丹陽,自殺。
立三十三年,國除。
诏遣光祿大夫持節吊祠,贈帽如法,加賜列侯印绶,以諸侯禮葬于泾。
遣中黃門占護其妻子。
悉出楚官屬無辭語者。
制诏許太後曰:「國家始聞楚事,幸其不然。
既知審實,懷用悼灼,庶欲宥全王身,令保卒天年,而王不念顧太後,竟不自免。
此天命也,無可奈何!太後其保養幼弱,勉強飲食。
諸許願王富貴,人情也。
已诏有司,出其有謀者,令安田宅。
」于是封燕廣為折奸侯。
楚獄遂至累年,其辭語相連,自京師親戚諸侯州郡豪傑及考案吏,阿附相陷,坐死徙者以千數。
十五年,帝幸彭城,見許太後及英妻子于内殿,悲泣,感動左右。
建初二年,肅宗封英子種楚侯,五弟皆為列侯,并不得置相臣吏人。
元和三年,許太後薨,複遣光祿大夫持節吊祠,因留護喪事,赙錢五百萬。
又遣谒者備王官屬迎英喪,改葬彭城,加王赤绶羽蓋華藻,如嗣王儀,追爵,谥日楚厲侯。
章和元年,帝幸彭城,見英夫人及六子,厚加贈賜。
種後徙封六侯。
卒,子度嗣。
度卒,子拘嗣,傳國于後。
濟南安王康,建武十五年封濟南公,十七年進爵為王,二十八年就國。
三十年,以平原之祝阿、安德、朝陽、平昌、隰陰、重丘六縣益濟南國。
中元二年,封康子德為東武城侯。
康在國不循法度,交通賓客。
其後,人上書告康招來州郡奸猾漁陽顔忠,劉子産等,又多遺其缯帛,案圖書,謀議不軌。
事下考,有司舉奏之,顯宗以親親故,不忍窮竟其事,但削祝阿、隰陰、東朝陽、安德、西平昌五縣。
建初八年,肅宗複還所削地,康遂多殖财貨,大修宮室,奴婢至千四百人,廄馬千二百匹,私田八百頃,奢侈恣欲,遊觀無節。
永元初,國傅何敞上疏谏康曰: 蓋聞諸侯之義,制節謹度,然後能保其社稷,和其民人。
大王以骨肉之親,享食茅土,當施張政令,明其典法,出入進止,宜有期度,輿馬台隸,應為科品。
而今奴婢廄馬皆有千餘,增無用之口,以自蠶食。
官婢閉隔,失其天性,惑亂和氣。
又多起内第,觸犯防禁,費以巨萬,而功猶未半。
夫文繁者質荒,木盛者人亡,皆非所以奉禮承上,傳福無窮者也。
故楚作章華以兇,吳興姑蘇而滅,景公千驷,民無稱焉。
今數遊諸第,晨夜無節,又非所以遠防未然,臨深履薄之法也。
願大王修恭儉,遵古制,省奴婢之口,減乘馬之數,斥私田之富,節遊觀之宴,以禮起居,則敞乃敢安心自保。
惟大王深慮愚言。
康素敬重敞,雖無所嫌忤,然終不能改。
立五十九年薨,子簡王錯嗣。
錯為太子時,愛康鼓吹妓女宋閏,使醫張尊招之不得,錯怒,自以劍刺殺尊。
國相舉奏,有诏勿案。
永元十一年,封錯弟七人為列侯。
錯立六年薨,子孝王香嗣。
永初二年,封香弟四人為列侯。
香笃行,好經書。
初,叔父笃有罪不得封,西平昌侯昱坐法失侯,香乃上書分爵士封笃子丸、昱子嵩,皆為列侯。
香立二十年薨,無子,國絕。
永建元年,順帝立錯子阜陽侯顯為嗣,是為B279王。
立三年薨,子悼王廣嗣。
永建五年,封廣弟文為樂城亭侯。
廣立二十五年,永興元年薨,無子,國除。
東平憲王蒼,建武十五年封東平公,十七年進爵為王。
蒼少好經書,雅有智思,為人美須髯,腰帶八圍,顯宗甚愛重之。
及即位,拜為骠騎将軍,置長史掾史員四十人,位在三公上。
永平元年,封蒼子二人為且侯。
二年,以東郡之壽張、須昌,山陽之南平陽、橐、湖陵五縣益東平國。
是時中興三十餘年,四方無虞,蒼以天下化平,宜修禮樂,乃與公卿共議定南北郊冠冕車服制度,及光武廟登歌八佾舞數,語在《禮樂》、《輿服志》。
帝每巡狩,蒼常留鎮,侍衛皇太後。
四年春,車駕近出,觀覽城第,尋聞當遂校獵河内,蒼即上書谏曰:「臣聞時令,盛春農事,不聚衆興功。
傳曰:'田獵不宿,食飲不享,出入不節,則木不曲直。
'此失春令者也。
臣知車駕今出,事從約省,所過吏人諷誦《甘棠》之德。
雖然,動不以禮,非所以示四方也。
惟陛下因行田野,循視稼穑,消搖仿佯,弭節而旋。
至秋冬,乃振威靈,整法駕,備周衛,設羽旄。
《詩》雲:'抑抑威儀,惟德之隅。
'臣不勝憤懑,伏自手書,乞詣行在所,極陳至誠。
」帝覽奏,即還宮。
英少時好遊俠,交通賓客,晚節更喜黃老,學為浮屠齋戒祭祀。
八年,诏令天下死罪入缣贖。
英遣郎中令奉黃缣白纨三十匹詣國相曰:「托在蕃輔,過惡累積,歡喜大恩,奉送缣帛,以贖愆罪。
」國相以聞,诏報曰:「楚王誦黃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祠,潔齋三月,與神為誓,何嫌何疑,當有悔吝?其還贖,以助伊蒲塞桑門之盛馔。
」因以班示諸國中傅。
英後遂大交通方士,作金龜玉鶴,刻文字以為符瑞。
十三年,男子燕廣告英與漁陽王平、顔忠等造作圖書,有逆謀,事下案驗。
有司奏英招聚奸猾,造作圖谶,擅相官秩,置諸侯王公将軍二千石,大逆不道,請誅之。
帝以親親不忍,乃廢英,徙丹陽泾縣,賜湯沐邑五百戶。
遣大鴻胪持節護送,使伎人奴俾工技鼓吹悉從,得乘辎軿,持兵弩,行道射獵,極意自娛。
男女為侯主者,食邑如故。
楚太後勿上玺绶,留住楚宮。
明年,英至丹陽,自殺。
立三十三年,國除。
诏遣光祿大夫持節吊祠,贈帽如法,加賜列侯印绶,以諸侯禮葬于泾。
遣中黃門占護其妻子。
悉出楚官屬無辭語者。
制诏許太後曰:「國家始聞楚事,幸其不然。
既知審實,懷用悼灼,庶欲宥全王身,令保卒天年,而王不念顧太後,竟不自免。
此天命也,無可奈何!太後其保養幼弱,勉強飲食。
諸許願王富貴,人情也。
已诏有司,出其有謀者,令安田宅。
」于是封燕廣為折奸侯。
楚獄遂至累年,其辭語相連,自京師親戚諸侯州郡豪傑及考案吏,阿附相陷,坐死徙者以千數。
十五年,帝幸彭城,見許太後及英妻子于内殿,悲泣,感動左右。
建初二年,肅宗封英子種楚侯,五弟皆為列侯,并不得置相臣吏人。
元和三年,許太後薨,複遣光祿大夫持節吊祠,因留護喪事,赙錢五百萬。
又遣谒者備王官屬迎英喪,改葬彭城,加王赤绶羽蓋華藻,如嗣王儀,追爵,谥日楚厲侯。
章和元年,帝幸彭城,見英夫人及六子,厚加贈賜。
種後徙封六侯。
卒,子度嗣。
度卒,子拘嗣,傳國于後。
濟南安王康,建武十五年封濟南公,十七年進爵為王,二十八年就國。
三十年,以平原之祝阿、安德、朝陽、平昌、隰陰、重丘六縣益濟南國。
中元二年,封康子德為東武城侯。
康在國不循法度,交通賓客。
其後,人上書告康招來州郡奸猾漁陽顔忠,劉子産等,又多遺其缯帛,案圖書,謀議不軌。
事下考,有司舉奏之,顯宗以親親故,不忍窮竟其事,但削祝阿、隰陰、東朝陽、安德、西平昌五縣。
建初八年,肅宗複還所削地,康遂多殖财貨,大修宮室,奴婢至千四百人,廄馬千二百匹,私田八百頃,奢侈恣欲,遊觀無節。
永元初,國傅何敞上疏谏康曰: 蓋聞諸侯之義,制節謹度,然後能保其社稷,和其民人。
大王以骨肉之親,享食茅土,當施張政令,明其典法,出入進止,宜有期度,輿馬台隸,應為科品。
而今奴婢廄馬皆有千餘,增無用之口,以自蠶食。
官婢閉隔,失其天性,惑亂和氣。
又多起内第,觸犯防禁,費以巨萬,而功猶未半。
夫文繁者質荒,木盛者人亡,皆非所以奉禮承上,傳福無窮者也。
故楚作章華以兇,吳興姑蘇而滅,景公千驷,民無稱焉。
今數遊諸第,晨夜無節,又非所以遠防未然,臨深履薄之法也。
願大王修恭儉,遵古制,省奴婢之口,減乘馬之數,斥私田之富,節遊觀之宴,以禮起居,則敞乃敢安心自保。
惟大王深慮愚言。
康素敬重敞,雖無所嫌忤,然終不能改。
立五十九年薨,子簡王錯嗣。
錯為太子時,愛康鼓吹妓女宋閏,使醫張尊招之不得,錯怒,自以劍刺殺尊。
國相舉奏,有诏勿案。
永元十一年,封錯弟七人為列侯。
錯立六年薨,子孝王香嗣。
永初二年,封香弟四人為列侯。
香笃行,好經書。
初,叔父笃有罪不得封,西平昌侯昱坐法失侯,香乃上書分爵士封笃子丸、昱子嵩,皆為列侯。
香立二十年薨,無子,國絕。
永建元年,順帝立錯子阜陽侯顯為嗣,是為B279王。
立三年薨,子悼王廣嗣。
永建五年,封廣弟文為樂城亭侯。
廣立二十五年,永興元年薨,無子,國除。
東平憲王蒼,建武十五年封東平公,十七年進爵為王。
蒼少好經書,雅有智思,為人美須髯,腰帶八圍,顯宗甚愛重之。
及即位,拜為骠騎将軍,置長史掾史員四十人,位在三公上。
永平元年,封蒼子二人為且侯。
二年,以東郡之壽張、須昌,山陽之南平陽、橐、湖陵五縣益東平國。
是時中興三十餘年,四方無虞,蒼以天下化平,宜修禮樂,乃與公卿共議定南北郊冠冕車服制度,及光武廟登歌八佾舞數,語在《禮樂》、《輿服志》。
帝每巡狩,蒼常留鎮,侍衛皇太後。
四年春,車駕近出,觀覽城第,尋聞當遂校獵河内,蒼即上書谏曰:「臣聞時令,盛春農事,不聚衆興功。
傳曰:'田獵不宿,食飲不享,出入不節,則木不曲直。
'此失春令者也。
臣知車駕今出,事從約省,所過吏人諷誦《甘棠》之德。
雖然,動不以禮,非所以示四方也。
惟陛下因行田野,循視稼穑,消搖仿佯,弭節而旋。
至秋冬,乃振威靈,整法駕,備周衛,設羽旄。
《詩》雲:'抑抑威儀,惟德之隅。
'臣不勝憤懑,伏自手書,乞詣行在所,極陳至誠。
」帝覽奏,即還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