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鐘離宋寒列傳第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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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臣不能宣化理職,而以苛刻為俗。
吏殺良人,繼踵不絕。
百官無相親之心,吏人無雍雍之志。
至于骨肉相殘,毒害彌深,感逆和氣,以緻天災。
百姓可以德勝,難以力服。
先王要道,民用和睦,故能緻天下和平,災害不生,禍亂不作。
《鹿鳴》之詩必言宴樂者,以人神之心洽,然後天氣和也。
願陛下垂聖德,揆萬機,诏有司,慎人命,緩刑罰,順時氣,以調陰陽,垂之無極。
帝雖不能用,然知其至誠。
亦以此故不得久留,出為魯相。
後德陽殿成,百官大會。
帝思意言,謂公卿曰:「鐘離尚書若在,此殿不立。
」 意視事五年,以愛利為化,人多殷富。
以久病卒官。
遺言上書陳升平之世,難以急化,宜少寬假。
帝感傷其意,下诏嗟歎,賜錢二十萬。
藥崧者,河内人,天性樸忠。
家貧為郎,常獨直台上,無被,枕杫,食糟糠。
帝每夜入台,辄見崧,問其故,甚嘉之,自此诏太官賜尚書以下朝夕餐,給帷被阜袍,及侍史二人。
崧官至南陽太守。
宋均字叔癢,南陽安衆人也。
父伯,建武初為五官中郎将。
均以父任為郎,時年十五,好經書,每休沐日,辄受業博士,通《詩》、《禮》,善論難。
至二十餘,調補辰陽長。
其俗少學者而信巫鬼,均為立學校,禁絕淫祀,人皆安之。
以祖母喪去官,客授颍川。
後為谒者。
會武陵蠻反,圍武威将軍劉尚,诏使均乘傳發江夏奔命三千人往救之。
既至而尚已沒。
會伏波将軍馬援至,诏因令均監軍,與諸将俱進,賊拒厄不得前。
及馬援卒于師,軍士多溫濕疾病,死者太半。
均慮軍遂不反,乃與諸将議曰:「今道遠士病,不可以戰,欲權承制降之何如?」諸将皆伏地莫敢應。
均曰:「夫忠臣出竟,有可以安國家,專之可也。
」乃矯制調伏波司馬呂種守沅陵長,命種奉诏書入虜營,告以恩信,因勒兵随其後。
蠻夷震怖,即共斬其大帥而降,于是入賊營,散其衆,遣歸本郡,為置長吏而還。
均未至,先自劾矯制之罪。
光武嘉其功,迎賜以金帛,令過家上冢。
其後每有四方異議,數訪問焉。
遷上蔡令。
時府下記,禁人喪葬不得侈長。
均曰:「夫送終逾制,失之輕者。
今有不義之民,尚未循化,而遽罰過禮,非政之先。
」竟不肯施行。
遷九江太守。
郡多虎暴,數為民患,常募設檻阱而猶多傷害。
均到,下記屬縣曰:「夫虎豹在山,鼋鼍在水,各有所托。
且江淮之有猛獸,猶北土之有雞豚也。
今為民害,咎在殘吏,而勞勤張捕,非憂恤之本也。
其務退奸貪,思進忠善,可一去檻阱,除削課制。
」其後傳言虎相與東遊度江。
中元元年,山陽、楚、沛多蝗,其飛至九江界者,辄東西散去,由是名稱遠近。
浚遒縣有唐、後二山,民共祠之,衆巫遂取百姓男女以為公妪,歲歲改易,既而不敢嫁娶,前後守令莫敢禁。
均乃下書曰:「自今以後,為山娶者皆娶巫家,勿擾良民。
」于是遂絕。
永平元年,遷東海相,在郡五年,坐法免官,客授颍川。
而東海吏民思均恩化,為之作歌,詣阙乞還者數千人。
顯宗以其能,七年,征拜尚書令。
每有駁議,多合上旨。
均嘗删剪疑事,帝以為有奸,大怒,收郎縛格之。
諸尚書惶恐,皆叩頭謝罪。
均顧厲色曰:「蓋忠臣執義,無有二心。
若畏威失正,均雖死,不易志。
」小黃門在傍,入具以聞。
帝善其不撓,即令贳郎,遷均司隸校尉。
數月,出為河内太守,政化大行。
均嘗寝病,百姓耆老為禱請,旦夕問起居,其為民愛若此。
以疾上書乞免,诏除子條為太子舍人。
均自扶輿詣阙謝恩,帝使中黃門慰問,因留養疾。
司徒缺,帝以均才任宰相,召入視其疾,令兩驺扶之。
均拜謝曰:「天罰有罪,所苦浸笃,不複奉望帷幄!」因流涕而辭。
帝甚傷之,召條扶侍均出,賜錢三十萬。
均性寬和,不喜文法,常以為吏能弘厚,雖貪污放縱,猶無所害;至于苛察之人,身或廉法,而巧黠刻削,毒加百姓,災害流亡所由而作。
及在尚書,恒欲叩頭争之,以時方嚴切,故遂不敢陳。
帝後聞其言而追悲之。
建初元年,卒于家。
族子意。
意字伯志。
父京,以《大夏侯尚書》教授,至遼東太守。
意少傳父業,顯宗時舉孝廉,以召對合旨,擢拜阿陽侯相。
建初中,征為尚書。
肅宗性寬仁,而親親之恩笃,故叔父濟南、中山二王每數入朝,特加恩寵,及諸昆弟并留京師,不遣就國。
意以為人臣有節,不宜逾禮過恩,乃上疏谏曰:「陛下至孝烝烝,恩受隆深,以濟南王康、中山王焉先帝昆弟,特蒙禮寵,聖情戀戀,不忍遠離,比年朝見,久留
吏殺良人,繼踵不絕。
百官無相親之心,吏人無雍雍之志。
至于骨肉相殘,毒害彌深,感逆和氣,以緻天災。
百姓可以德勝,難以力服。
先王要道,民用和睦,故能緻天下和平,災害不生,禍亂不作。
《鹿鳴》之詩必言宴樂者,以人神之心洽,然後天氣和也。
願陛下垂聖德,揆萬機,诏有司,慎人命,緩刑罰,順時氣,以調陰陽,垂之無極。
帝雖不能用,然知其至誠。
亦以此故不得久留,出為魯相。
後德陽殿成,百官大會。
帝思意言,謂公卿曰:「鐘離尚書若在,此殿不立。
」 意視事五年,以愛利為化,人多殷富。
以久病卒官。
遺言上書陳升平之世,難以急化,宜少寬假。
帝感傷其意,下诏嗟歎,賜錢二十萬。
藥崧者,河内人,天性樸忠。
家貧為郎,常獨直台上,無被,枕杫,食糟糠。
帝每夜入台,辄見崧,問其故,甚嘉之,自此诏太官賜尚書以下朝夕餐,給帷被阜袍,及侍史二人。
崧官至南陽太守。
宋均字叔癢,南陽安衆人也。
父伯,建武初為五官中郎将。
均以父任為郎,時年十五,好經書,每休沐日,辄受業博士,通《詩》、《禮》,善論難。
至二十餘,調補辰陽長。
其俗少學者而信巫鬼,均為立學校,禁絕淫祀,人皆安之。
以祖母喪去官,客授颍川。
後為谒者。
會武陵蠻反,圍武威将軍劉尚,诏使均乘傳發江夏奔命三千人往救之。
既至而尚已沒。
會伏波将軍馬援至,诏因令均監軍,與諸将俱進,賊拒厄不得前。
及馬援卒于師,軍士多溫濕疾病,死者太半。
均慮軍遂不反,乃與諸将議曰:「今道遠士病,不可以戰,欲權承制降之何如?」諸将皆伏地莫敢應。
均曰:「夫忠臣出竟,有可以安國家,專之可也。
」乃矯制調伏波司馬呂種守沅陵長,命種奉诏書入虜營,告以恩信,因勒兵随其後。
蠻夷震怖,即共斬其大帥而降,于是入賊營,散其衆,遣歸本郡,為置長吏而還。
均未至,先自劾矯制之罪。
光武嘉其功,迎賜以金帛,令過家上冢。
其後每有四方異議,數訪問焉。
遷上蔡令。
時府下記,禁人喪葬不得侈長。
均曰:「夫送終逾制,失之輕者。
今有不義之民,尚未循化,而遽罰過禮,非政之先。
」竟不肯施行。
遷九江太守。
郡多虎暴,數為民患,常募設檻阱而猶多傷害。
均到,下記屬縣曰:「夫虎豹在山,鼋鼍在水,各有所托。
且江淮之有猛獸,猶北土之有雞豚也。
今為民害,咎在殘吏,而勞勤張捕,非憂恤之本也。
其務退奸貪,思進忠善,可一去檻阱,除削課制。
」其後傳言虎相與東遊度江。
中元元年,山陽、楚、沛多蝗,其飛至九江界者,辄東西散去,由是名稱遠近。
浚遒縣有唐、後二山,民共祠之,衆巫遂取百姓男女以為公妪,歲歲改易,既而不敢嫁娶,前後守令莫敢禁。
均乃下書曰:「自今以後,為山娶者皆娶巫家,勿擾良民。
」于是遂絕。
永平元年,遷東海相,在郡五年,坐法免官,客授颍川。
而東海吏民思均恩化,為之作歌,詣阙乞還者數千人。
顯宗以其能,七年,征拜尚書令。
每有駁議,多合上旨。
均嘗删剪疑事,帝以為有奸,大怒,收郎縛格之。
諸尚書惶恐,皆叩頭謝罪。
均顧厲色曰:「蓋忠臣執義,無有二心。
若畏威失正,均雖死,不易志。
」小黃門在傍,入具以聞。
帝善其不撓,即令贳郎,遷均司隸校尉。
數月,出為河内太守,政化大行。
均嘗寝病,百姓耆老為禱請,旦夕問起居,其為民愛若此。
以疾上書乞免,诏除子條為太子舍人。
均自扶輿詣阙謝恩,帝使中黃門慰問,因留養疾。
司徒缺,帝以均才任宰相,召入視其疾,令兩驺扶之。
均拜謝曰:「天罰有罪,所苦浸笃,不複奉望帷幄!」因流涕而辭。
帝甚傷之,召條扶侍均出,賜錢三十萬。
均性寬和,不喜文法,常以為吏能弘厚,雖貪污放縱,猶無所害;至于苛察之人,身或廉法,而巧黠刻削,毒加百姓,災害流亡所由而作。
及在尚書,恒欲叩頭争之,以時方嚴切,故遂不敢陳。
帝後聞其言而追悲之。
建初元年,卒于家。
族子意。
意字伯志。
父京,以《大夏侯尚書》教授,至遼東太守。
意少傳父業,顯宗時舉孝廉,以召對合旨,擢拜阿陽侯相。
建初中,征為尚書。
肅宗性寬仁,而親親之恩笃,故叔父濟南、中山二王每數入朝,特加恩寵,及諸昆弟并留京師,不遣就國。
意以為人臣有節,不宜逾禮過恩,乃上疏谏曰:「陛下至孝烝烝,恩受隆深,以濟南王康、中山王焉先帝昆弟,特蒙禮寵,聖情戀戀,不忍遠離,比年朝見,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