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宏陰識列傳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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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宏 子儵 族曾孫準 陰識 弟興
樊宏字靡卿,南陽湖陽人也,世祖之舅。
其先周仲山甫,封于樊,因而氏焉,為鄉裡着姓。
父重,字君雲,世善農稼,好貨殖。
重性溫厚,有法度,三世共财,子孫朝夕禮敬,常若公家。
其營理産業,物無所棄,課役童隸,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戮力,财利歲倍,至乃開廣田土三百餘頃。
其所起廬舍,皆有重堂高閣,陂渠灌注。
又池魚牧畜,有求必給。
嘗欲作器物,先種梓漆,時人嗤之,然積以歲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鹹求假焉。
資至巨萬,而赈贍宗族,恩加鄉闾。
外孫何氏兄弟争财,重恥之,以田二頃解其忿訟。
縣中稱美,推為三老。
年八十餘終。
其素所假貸人間數百萬,遺令焚削文契。
責家聞者皆慚,争往償之,諸子從敕,竟不肯受。
宏少有志行。
王莽末,義兵起,劉伯升與族兄賜俱将兵攻湖陽,城守不下。
賜女弟為宏妻,湖陽由是收系宏妻子,令出譬伯升,宏因留不反。
湖陽軍帥欲殺其妻子,長吏以下共相謂曰:「樊重子父,禮義恩德行于鄉裡,雖有罪,且當在後。
」會漢兵日盛,湖陽惶急,未敢殺之,遂得免脫。
更始立,欲以宏為将,宏叩頭辭曰:「書生不習兵事。
」竟得免歸。
與宗家親屬作營塹自守,老弱歸之者千餘家。
時赤眉賊掠唐子鄉,多所殘殺,欲前攻宏營,宏遣人持牛酒米谷,勞遺赤眉。
赤眉長老先聞宏仁厚,皆稱曰:「樊君素善,且今見待如此,何心攻之。
」引兵而去,遂免寇難。
世祖即位,拜光祿大夫,位特進,次三公。
建武五年,封長羅侯。
十三年,封弟丹為射陽侯,兄子尋玄鄉侯,族兄忠更父侯。
十五年,定封宏壽張侯。
十八年,帝南祠章陵,過湖陽,祠重墓,追爵谥為壽張敬侯,立廟于湖陽,車駕每南巡,常幸其墓,賞賜大會。
宏為人謙柔畏慎,不求苟進。
常戒其子曰:「富貴盈溢,未有能終者。
吾非不喜榮勢也,天道惡滿而好謙,前世貴戚皆明戒也。
保身全己,豈不樂哉!」每當朝會,辄迎期先到,俯伏待事,時至乃起。
帝聞之,常敕驺騎臨朝乃告,勿令豫到。
宏所上便宜及言得失,辄手自書寫,毀削草本。
公朝訪逮,不敢衆對。
宗族染其化,未嘗犯法。
帝甚重之。
及病困,車駕臨視,留宿,問其所欲言。
宏頓首自陳:「無功享食大國,誠恐子孫不能保全厚恩,令臣魂神慚負黃泉,願還壽張,食小鄉亭。
」帝悲傷其言,而竟不許。
二十七年,卒。
遺敕薄葬,一無所用,以為棺柩一臧,不宜複見,如有腐敗,傷孝子之心,使與夫人同墳異臧。
帝善其令,以書示百官,因曰:「今不順壽張侯意,無以彰其德。
且吾萬歲之後,欲以為式。
」赙錢千萬,布萬匹,谥為恭侯,贈以印绶,車駕親送葬。
子B34A嗣。
帝悼宏不已,複封少子茂為平望侯。
樊氏侯者凡五國。
明年,賜B34A弟鲔及從昆弟七人合錢五千萬。
論曰:昔楚頃襄王問陽陵君曰:「君子之富何如?」對曰:「假人不德不責,食人不使不役,親戚愛之,衆人善之。
」若乃樊重之折契止訟,其庶幾君子之富乎!分地以用天道,實廪以崇禮節,取諸理化,則亦可以施于政也。
與夫愛而畏者,何殊間哉! B34A字長魚,謹約有父風。
事後母至孝,及母卒,哀思過禮,毀病不自支,世祖常遣中黃門朝暮送B17E粥。
服阕,就侍中丁恭受《公羊嚴氏春秋》。
建武中,禁網尚闊,諸王既長,各招引賓客,以B34A外戚,争遣緻之,而B34A清靜自保,無所交結。
及沛王輔事發,貴戚子弟多見收捕,B34A以不豫得免。
帝崩,B34A為複土校尉。
永平元年,拜長水校尉,與公卿雜定郊祠禮儀,以谶記正《五經》異說。
北海周澤、琅邪承宮并海内大儒,B34A皆以為師友而緻之于朝。
上言郡國舉孝廉,率取年少能報恩者,耆宿大賢多見廢棄,宜敕郡國簡用良俊。
又議刑辟宜須秋月,以順時氣。
顯宗并從之。
二年,以壽張國益東平王,徙封B34A燕侯。
其後廣陵王荊有罪,帝以至親悼傷之,诏B34A與羽林監南陽任隗雜理其獄。
事竟,奏請誅荊。
引見宣明殿,帝怒曰:「諸卿以我弟故,欲誅之,即我子,卿等敢爾邪!」B34A仰而對曰:「天下高帝天下,非陛下之天下也。
《春秋》之義。
'君親無将,将而誅焉'。
是以周公誅弟,季友鸩兄,經傳大之。
臣等以荊屬托母弟,陛下留聖心,加恻隐,故敢請耳。
如令陛下子,臣等專誅而已。
」帝歎息良久。
B34A益以此知名。
其後弟鲔為子賞求楚王英女敬鄉公主,B34A聞而止之,曰:「建武時,吾
其先周仲山甫,封于樊,因而氏焉,為鄉裡着姓。
父重,字君雲,世善農稼,好貨殖。
重性溫厚,有法度,三世共财,子孫朝夕禮敬,常若公家。
其營理産業,物無所棄,課役童隸,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戮力,财利歲倍,至乃開廣田土三百餘頃。
其所起廬舍,皆有重堂高閣,陂渠灌注。
又池魚牧畜,有求必給。
嘗欲作器物,先種梓漆,時人嗤之,然積以歲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鹹求假焉。
資至巨萬,而赈贍宗族,恩加鄉闾。
外孫何氏兄弟争财,重恥之,以田二頃解其忿訟。
縣中稱美,推為三老。
年八十餘終。
其素所假貸人間數百萬,遺令焚削文契。
責家聞者皆慚,争往償之,諸子從敕,竟不肯受。
宏少有志行。
王莽末,義兵起,劉伯升與族兄賜俱将兵攻湖陽,城守不下。
賜女弟為宏妻,湖陽由是收系宏妻子,令出譬伯升,宏因留不反。
湖陽軍帥欲殺其妻子,長吏以下共相謂曰:「樊重子父,禮義恩德行于鄉裡,雖有罪,且當在後。
」會漢兵日盛,湖陽惶急,未敢殺之,遂得免脫。
更始立,欲以宏為将,宏叩頭辭曰:「書生不習兵事。
」竟得免歸。
與宗家親屬作營塹自守,老弱歸之者千餘家。
時赤眉賊掠唐子鄉,多所殘殺,欲前攻宏營,宏遣人持牛酒米谷,勞遺赤眉。
赤眉長老先聞宏仁厚,皆稱曰:「樊君素善,且今見待如此,何心攻之。
」引兵而去,遂免寇難。
世祖即位,拜光祿大夫,位特進,次三公。
建武五年,封長羅侯。
十三年,封弟丹為射陽侯,兄子尋玄鄉侯,族兄忠更父侯。
十五年,定封宏壽張侯。
十八年,帝南祠章陵,過湖陽,祠重墓,追爵谥為壽張敬侯,立廟于湖陽,車駕每南巡,常幸其墓,賞賜大會。
宏為人謙柔畏慎,不求苟進。
常戒其子曰:「富貴盈溢,未有能終者。
吾非不喜榮勢也,天道惡滿而好謙,前世貴戚皆明戒也。
保身全己,豈不樂哉!」每當朝會,辄迎期先到,俯伏待事,時至乃起。
帝聞之,常敕驺騎臨朝乃告,勿令豫到。
宏所上便宜及言得失,辄手自書寫,毀削草本。
公朝訪逮,不敢衆對。
宗族染其化,未嘗犯法。
帝甚重之。
及病困,車駕臨視,留宿,問其所欲言。
宏頓首自陳:「無功享食大國,誠恐子孫不能保全厚恩,令臣魂神慚負黃泉,願還壽張,食小鄉亭。
」帝悲傷其言,而竟不許。
二十七年,卒。
遺敕薄葬,一無所用,以為棺柩一臧,不宜複見,如有腐敗,傷孝子之心,使與夫人同墳異臧。
帝善其令,以書示百官,因曰:「今不順壽張侯意,無以彰其德。
且吾萬歲之後,欲以為式。
」赙錢千萬,布萬匹,谥為恭侯,贈以印绶,車駕親送葬。
子B34A嗣。
帝悼宏不已,複封少子茂為平望侯。
樊氏侯者凡五國。
明年,賜B34A弟鲔及從昆弟七人合錢五千萬。
論曰:昔楚頃襄王問陽陵君曰:「君子之富何如?」對曰:「假人不德不責,食人不使不役,親戚愛之,衆人善之。
」若乃樊重之折契止訟,其庶幾君子之富乎!分地以用天道,實廪以崇禮節,取諸理化,則亦可以施于政也。
與夫愛而畏者,何殊間哉! B34A字長魚,謹約有父風。
事後母至孝,及母卒,哀思過禮,毀病不自支,世祖常遣中黃門朝暮送B17E粥。
服阕,就侍中丁恭受《公羊嚴氏春秋》。
建武中,禁網尚闊,諸王既長,各招引賓客,以B34A外戚,争遣緻之,而B34A清靜自保,無所交結。
及沛王輔事發,貴戚子弟多見收捕,B34A以不豫得免。
帝崩,B34A為複土校尉。
永平元年,拜長水校尉,與公卿雜定郊祠禮儀,以谶記正《五經》異說。
北海周澤、琅邪承宮并海内大儒,B34A皆以為師友而緻之于朝。
上言郡國舉孝廉,率取年少能報恩者,耆宿大賢多見廢棄,宜敕郡國簡用良俊。
又議刑辟宜須秋月,以順時氣。
顯宗并從之。
二年,以壽張國益東平王,徙封B34A燕侯。
其後廣陵王荊有罪,帝以至親悼傷之,诏B34A與羽林監南陽任隗雜理其獄。
事竟,奏請誅荊。
引見宣明殿,帝怒曰:「諸卿以我弟故,欲誅之,即我子,卿等敢爾邪!」B34A仰而對曰:「天下高帝天下,非陛下之天下也。
《春秋》之義。
'君親無将,将而誅焉'。
是以周公誅弟,季友鸩兄,經傳大之。
臣等以荊屬托母弟,陛下留聖心,加恻隐,故敢請耳。
如令陛下子,臣等專誅而已。
」帝歎息良久。
B34A益以此知名。
其後弟鲔為子賞求楚王英女敬鄉公主,B34A聞而止之,曰:「建武時,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