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七 祭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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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武即位告天 郊 封禅 祭祀之道,自生民以來則有之矣。

    豺獺知祭祀,而況人乎!故人知之至于念想,猶豺獺之自然也,顧古質略而後文飾耳。

    自古以來王公所為群祀,至于王莽,《漢書·郊祀志》既着矣,故今但列自中興以來所修用者,以為《祭祀志》。

     建武元年,光武即位于鄗,為壇營于鄗之陽。

    祭告天地,采用元始中郊祭故事。

    六宗群神皆從,未以祖配。

    天地共犢,餘牲尚約。

    其文曰:「皇天上帝,後土神祇,睠顧降命,屬秀黎元,為民父母,秀不敢當。

    群下百僚,不謀同辭。

    鹹曰王莽篡弑竊位,秀發憤興義兵,破王邑百萬衆于昆陽,誅王郎、銅馬、赤眉、青犢賊,平定天下,海内蒙恩,上當天心,下為元元所歸。

    谶記曰:'劉秀發兵捕不道,卯金修德為天子。

    '秀猶固辭,至于再,至于三。

    群下曰:'皇天大命,不可稽留。

    '敢不敬承!」 二年正月,初制郊兆于雒陽城南七裡,依鄗。

    采元始中故事。

    為圓壇八陛,中又為重壇,天地位其上,皆南鄉,西上。

    其外壇上為五帝位。

    青帝位在甲寅之地,赤帝位在丙巳之地,黃帝位在丁未之地,白帝位在庚申之地,黑帝位在壬亥之地。

    其外為?遺,重營皆紫,以像紫宮;有四通道以為門。

    日月在中營内南道,日在東,月在西,北鬥在北道之西,皆别位,不在群神列中。

    八陛,陛五十八DD3C,合四百六十四DD3C。

    五帝陛郭,帝七十二DD3C,合三百六十五DD3C。

    中營四門,門五十四神,合二百一十六神。

    外營四門,門百八神,合四百三十二神。

    皆背營内鄉。

    中營四門,門封神四,外營四門,門封神四,合三十二神。

    凡千五百一十四神。

    營即?遺也。

    封,封土築也。

    背中營神,五星也,及中官宿五官神及五嶽之屬也。

    背外營神,二十八宿外官星,雷公、先農、風伯、雨師、四海、四渎、名山、大川之屬也。

     至七年五月,诏三公曰:「漢當郊堯。

    其與卿大夫、博士議。

    」時侍禦史杜林上疏,以為「漢起不因緣堯,與殷、周異宜,而舊制以高帝配。

    方軍師在外,且可如元年郊祀故事」。

    上從之。

    語在《林傳》。

     隴、蜀平後,乃增廣郊祀,高帝配食,位在中壇上,西面北上。

    天、地、高帝、黃帝各用犢一頭,青帝、赤帝共用犢一頭,白帝、黑帝共用犢一頭,凡用犢六頭。

    日、月、北鬥共用牛一頭,四營群神共用牛四頭,凡用牛五頭。

    凡樂奏《青陽》、《朱明》、《西皓》、《玄冥》,及《雲翹》、《育命》舞。

    中營四門,門用席十八枚,外營四門,門用席三十六枚,凡用席二百一十六枚,皆莞簟,率一席三神。

    日、月、北鬥無陛郭DD3C。

    既送神,燎俎實于壇南巳地。

     建武三十年二月,群臣上言,即位三十年,宜封禅泰山。

    诏書曰:「即位三十年,百姓怨氣滿腹,吾誰欺,欺天乎?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何事污七十二代之編錄!桓公欲封,管仲非之」若郡縣遠遣吏上壽,盛稱虛美,必髡,兼令屯田。

    」從此群臣不敢複言。

    三月,上幸魯,過泰山,告太守以上過,故承诏祭山及梁父。

    時,虎贲中郎将梁松等議:「《記》曰'齊将有事泰山,先有事配林',蓋諸侯之禮也。

    河嶽視公侯,王者祭焉。

    宜無即事之漸,不祭配林。

    」 三十二年正月,上齋,夜讀《河圖會昌符》曰:「赤劉之九,會命岱宗。

    不慎克用,何益于承!誠善用之,奸僞不萌。

    」感此文,乃诏松等複案索《河》、《雒》谶文言九世封禅事者。

    松等列奏,乃許焉。

     初,孝武帝欲求神仙,以扶方者言黃帝由封禅而後仙,于是欲封禅。

    封禅不常,時人莫知。

    元封元年,上以方士言作封禅器,以示群儒,多言不合古,于是罷諸儒不用。

    三月,上東上泰山,乃上石立之泰山颠。

    遂東巡海上,求仙人,無所見而還。

    四月,封泰山。

    恐所施用非是,乃秘其事。

    語在《漢書·郊祀志》。

     上許梁松等奏,乃求元封時封禅故事,議封禅所施用。

    有司奏當用方石再累置壇中,皆方方尺,厚一尺,用玉牒書藏方石。

    牒厚五寸,長尺三寸,廣五寸,有玉檢。

    又用石檢十枚,列于石傍,東西各三,南北各二,皆長三尺,廣一尺,厚七寸。

    檢中刻三處,深四寸,方五寸,有蓋。

    檢用金縷五周,以水銀和金以為泥。

    玉玺一方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