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第十六

關燈
帛五百匹,詣征宅以賜之。

     刑部尚書張亮坐謀反下獄,诏令百官議之,多言亮當誅,惟殿中少監李道裕奏亮反形未具,明其無罪。

    太宗既盛怒,竟殺之。

    俄而刑部侍郎有阙,令宰相妙擇其人,累奏不可。

    太宗曰:“吾已得其人矣。

    往者李道裕議張亮雲‘反形未具’,可謂公平矣。

    當時雖不用其言,至今追悔。

    ”遂授道裕刑部侍郎。

     貞觀初,太宗謂侍臣曰:“朕今孜孜求士,欲專心政道,聞有好人,則抽擢驅使。

    而議者多稱‘彼者皆宰臣親故’,但公等至公,行事勿避此言,便為形迹。

    古人‘内舉不避親,外舉不避仇’,而為舉得其真賢故也。

    但能舉用得才,雖是子弟及有仇嫌,不得不舉。

    ” 貞觀十一年,時屢有閹宦充外使,妄有奏,事發,太宗怒。

    魏征進曰:“閹豎雖微,狎近左右,時有言語,輕而易信,浸潤之谮,為患特深。

    今日之明,必無此慮,為子孫教,不可不杜絕其源。

    ”太宗曰:“非卿,朕安得聞此語?自今已後,充使宜停。

    ”魏征因上疏曰: 臣聞為人君者,在乎善善而惡惡,近君子而遠小人。

    善善明,則君子進矣;惡惡着,則小人退矣。

    近君子,則朝無秕政;遠小人,則聽不私邪。

    小人非無小善,君子非無小過。

    君子小過,蓋白玉之微瑕;小人小善,乃鉛刀之一割。

    鉛刀一割,良工之所不重,小善不足以掩衆惡也;白玉微瑕,善賈之所不棄,小疵不足以妨大美也。

    善小人之小善,謂之善善,惡君子之小過,謂之惡惡,此則蒿蘭同嗅,玉石不分,屈原所以沉江,卞和所以泣血者也。

    既識玉石之分,又辨蒿蘭之臭,善善而不能進,惡惡而不能去,此郭氏所以為墟,史魚所以遺恨也。

     陛下聰明神武,天姿英睿,志存泛愛,引納多途,好善而不甚擇人,疾惡而未能遠佞。

    又出言無隐,疾惡太深,聞人之善或未全信,聞人之惡以為必然。

    雖有獨見之明,猶恐理或未盡。

    何則?君子揚人之善,小人讦人之惡,聞惡必信,則小人之道長矣,聞善或疑,則君子之道消矣。

    為國家者,急于進君子而退小人,乃使君子道消,小人道長,則君臣失序,上下否隔,亂亡不恤,将何以治乎?且世俗常人,心無遠慮,情在告讦,好言朋黨。

    夫以善相成謂之同德,以惡相濟謂之朋黨,今則清濁共流,善惡無别,以告讦為誠直,以同德為朋黨。

    以之為朋黨,則謂事無可信;以之為誠直,則謂言皆可取。

    此君恩所以不結于下,臣忠所以不達于上。

    大臣不能辯正,小臣莫之敢論,遠近承風,混然成俗,非國家之福,非為治之道。

    适足以長奸邪,亂視聽,使人君不知所信,臣下不得相安。

    若不遠慮,深絕其源,則後患未之息也。

    今之幸而未敗者,由乎君有遠慮,雖失之于始,必得之于終故也。

    若時逢少隳,往而不返,雖欲悔之,必無所及。

    既不可以傳諸後嗣,複何以垂法将來?且夫進善黜惡,施于人者也;以古作鑒,施于己者也。

    鑒貌在乎止水,鑒己在乎哲人。

    能以古之哲王鑒于己之行事,則貌之妍醜宛然在目,事之善惡自得于心,無勞司過之史,不假刍荛之議,巍巍之功日着,赫赫之名彌遠。

    為人君者不可務乎? 臣聞道德之厚,莫尚于軒、唐,仁義之隆,莫彰于舜、禹。

    欲繼軒、唐之風,将追舜、禹之迹,必鎮之以道德,弘之以仁義,舉善而任之,擇善而從之。

    不擇善任能,而委之俗吏,既無遠度,必失大體。

    惟奉三尺之律,以繩四海之人,欲求垂拱無為,不可得也。

    故聖哲君臨,移風易俗,不資嚴刑峻法,在仁義而已。

    故非仁無以廣施,非義無以正身。

    惠下以仁,正身以義,則其政不嚴而理,其教不肅而成矣。

    然則仁義,理之本也;刑罰,理之末也。

    為理之有刑罰,猶執禦之有鞭策也,人皆從化,而刑罰無所施;馬盡其力,則有鞭策無所用。

    由此言之,刑罰不可緻理,亦已明矣。

    故《潛夫論》曰:“人君之治莫大于道德教化也。

    民有性、有情、有化、有俗。

    情性者,心也,本也;化俗者,行也,末也。

    是以上君撫世,先其本而後其末,順其心而履其行。

    心情苟正,則奸慝無所生,邪意無所載矣。

    是故上聖無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