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體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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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征曰:“此據常人,不在聖哲。

    若聖哲施化,上下同心,人應如響,不疾而速,期月而可,信不為難,三年成功,猶謂其晚。

    ”太宗以為然。

    封德彜等對曰:“三代以後,人漸澆訛,故秦任法律,漢雜霸道,皆欲化而不能,豈能化而不欲?若信魏征所說,恐敗亂國家。

    ”征曰:“五帝、三王,不易人而化。

    行帝道則帝,行王道則王,在于當時所理,化之而已。

    考之載籍,可得而知。

    昔黃帝與蚩尤七十餘戰,其亂甚矣,既勝之後,便緻太平。

    九黎亂德,颛顼征之,既克之後,不失其化。

    桀為亂虐,而湯放之,在湯之代,既緻太平。

    纣為無道,武王伐之,成王之代,亦緻太平。

    若言人漸澆訛,不及純樸,至今應悉為鬼魅,甯可複得而教化耶?”德彜等無以難之,然鹹以為不可。

    太宗每力行不倦,數年間,海内康甯,突阙破滅,因謂群臣曰:“貞觀初,人皆異論,雲當今必不可行帝道、王道,惟魏征勸我。

    既從其言,不過數載,遂得華夏安甯,遠戎賓服。

    突厥自古以來常為中國勍敵,今酋長并帶刀宿衛,部落皆襲衣冠。

    使我遂至于此,皆魏征之力也。

    ”顧謂征曰:“玉雖有美質,在于石間,不值良工琢磨,與瓦礫不别。

    若遇良工,即為萬代之寶。

    朕雖無美質,為公所切磋,勞公約朕以仁義,弘朕以道德,使朕功業至此,公亦足為良工爾。

    ” 貞觀八年,太宗謂侍臣曰:“隋時百姓縱有财物,豈得保此?自朕有天下已來,存心撫養,無有所科差,人人皆得營生,守其資财,即朕所賜。

    向使朕科喚不已,雖數資賞賜,亦不如不得。

    ”魏征對曰:“堯、舜在上,百姓亦雲‘耕田而食,鑿井而飲’,含哺鼓腹,而雲‘帝何力’于其間矣。

    今陛下如此含養,百姓可謂日用而不知。

    ”又奏稱:“晉文公出田,逐獸于砀,入大澤,迷不知所出。

    其中有漁者,文公謂曰:‘我,若君也,道将安出?我且厚賜若。

    ’漁者曰:‘臣願有獻。

    ’文公曰:‘出澤而受之。

    ’于是送出澤。

    文公曰:‘今子之所欲教寡人者,何也?願受之。

    ’漁者曰:‘鴻鹄保河海,厭而徙之小澤,則有矰丸之憂。

    鼋鼍保深淵,厭而出之淺渚,必有釣射之憂。

    今君出獸砀,入至此,何行之太遠也?’文公曰:‘善哉!’謂從者記漁者名。

    漁者曰:‘君何以名?君尊天事地,敬社稷,保四國,慈愛萬民,薄賦斂,輕租稅,臣亦與焉。

    君不尊天,不事地,不敬社稷,不固四海,外失禮于諸侯,内逆民心,一國流亡,漁者雖有厚賜,不得保也。

    ’遂辭不受。

    ”太宗曰:“卿言是也。

    ” 貞觀九年,太宗謂侍臣曰:“往昔初平京師,宮中美女珍玩無院不滿。

    炀帝意猶不足,征求無已,兼東西征讨,窮兵黩武,百姓不堪,遂緻亡滅。

    此皆朕所目見,故夙夜孜孜,惟欲清淨,使天下無事。

    遂得徭役不興,年谷豐稔,百姓安樂。

    夫治國猶如栽樹,本根不搖,則枝葉茂榮。

    君能清淨,百姓何得不安樂乎?” 貞觀十六年,太宗謂侍臣曰:“或君亂于上,臣治于下;或臣亂于下,君治于上。

    二者苟逢,何者為甚?”特進魏征對曰:“君心治,則照見下非。

    誅一勸百,誰敢不畏威盡力?若昏暴于上,忠谏不從,雖百裡奚、伍子胥之在虞、吳,不救其禍,敗亡亦繼。

    ”太宗曰:“必如此,齊文宣昏暴,楊遵彥以正道扶之得治,何也?”征曰:“遵彥彌縫暴主,救治蒼生,才得免亂,亦甚危苦。

    與人主嚴明,臣下畏法,直言正谏,皆見信用,不可同年而語也。

    ” 貞觀十九年,太宗謂侍臣曰:“朕觀古來帝王,驕矜而取敗者,不可勝數。

    不能遠述古昔,至如晉武平吳、隋文伐陳已後,心逾驕奢,自矜諸己,臣下不複敢言,政道因茲弛紊。

    朕自平定突厥、破高麗已後,兼并鐵勒,席卷沙漠,以為州縣,夷狄遠服,聲教益廣。

    朕恐懷驕矜,恒自抑折,日旰而食,坐以待晨。

    每思臣下有谠言直谏,可以施于政教者,當拭目以師友待之。

    如此,庶幾于時康道泰爾。

    ” 太宗自即位之始,霜旱為災,米谷踴貴,突厥侵擾,州縣騷然。

    帝志在憂人,銳精為政,崇尚節儉,大布恩德。

    是時,自京師及河東、河南、隴右,饑馑尤甚,一匹絹才得一鬥米。

    百姓雖東西逐食,未嘗嗟怨,莫不自安。

    至貞觀三年,關中豐熟,鹹自歸鄉,竟無一人逃散。

    其得人心如此。

    加以從谏如流,雅好儒術,孜孜求士,務在擇官,改革舊弊,興複制度,每因一事,觸類為善。

    初,息隐、海陵之黨,同謀害太宗者數百千人,事甯,複引居左右近侍,心術豁然,不有疑阻。

    時論以為能斷決大事,得帝王之體。

    深惡官吏貪濁,有枉法受财者,必無赦免。

    在京流外有犯贓者,皆遣執奏,随其所犯,置以重法。

    由是官吏多自清謹。

    制馭王公、妃主之家,大姓豪猾之伍,皆畏威屏迹,無敢侵欺細人。

    商旅野次,無複盜賊,囹圄常空,馬牛布野,外戶不閉。

    又頻緻豐稔,米鬥三四錢,行旅自京師至于嶺表,自山東至于滄海,皆不赍糧,取給于路。

    入山東村落,行客經過者,必厚加供待,或發時有贈遺。

    此皆古昔未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