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母儀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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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妾聞夫婦之道,私室不與焉。

    今者妾竊堕在室,而夫子見妾,勃然不悅,是客妾也。

    婦人之義,蓋不客宿。

    請歸父母。

    于是孟母召孟子而謂之:“夫禮,将入門,問孰存,所以緻敬也。

    将上堂,聲必揚,所以戒人也。

    将入戶,視必下,恐見人過也。

    今子不察于禮,而責禮于人,不亦遠乎!” 孟子謝,遂留其婦。

    君子謂孟母知禮,而明于姑母之道。

     孟子處齊,而有憂色。

    孟母見之曰:“子若有憂色,何也?”孟子曰:“不敏。

    ”異日閑居,擁楹而歎。

    孟母見之曰:“鄉見子有憂色,曰不也,今擁而歎,何也?”孟子對曰:“轲聞之:君子稱身而就位,不為苟得而受賞,不貪榮祿。

    諸侯不聽,則不達其上。

    聽而不用,則不踐其朝。

    ”今道不用于齊,願行而母老,是以憂也。

    ” 孟母曰:“夫婦人之禮,精五飯,幂酒漿,養舅姑,縫衣裳而已矣。

    故有閨内之修,而無境外之志。

    易曰:‘在中饋,無攸遂。

    ’詩曰:‘無非無儀,惟酒食是議。

    ’以言婦人無擅制之義,而有三從之道也。

    故年少則從乎父母,出嫁則從乎夫,夫死則從乎子,禮也。

    今子成人也,而我老矣。

    子行乎子義,吾行乎吾禮。

    ”君子謂孟母知婦道。

    詩雲:“載色載笑,匪怒匪教。

    ”此之謂也。

     頌曰:孟子之母,教化列分,處子擇藝,使從大倫,子學不進,斷機示焉,子遂成德,為當世冠。

     卷一之十二 魯之母師 母師者,魯九子之寡母也。

    臘日休作者,歲祀禮事畢,悉召諸子,謂曰:“婦人之義,非有大故,不出夫家。

    然吾父母家多幼稚,歲時禮不理。

    吾從汝谒往監之。

    ”諸子皆頓首許諾。

    又召諸婦曰:“婦人有三從之義,而無專制之行。

    少系父母,長系于夫,老系于子。

    今諸子許我歸視私家,雖踰正禮,願與少子俱,以備婦人出入之制。

    諸婦其慎房戶之守,吾夕而反。

    ” 于是使少子仆,歸辨家事。

    天陰還失早,至闾外而止,夕而入。

     魯大夫從台上見而怪之。

    使人間視其居處,禮節甚修,家事甚理。

    使者還以狀對。

    于是大夫召母而問之曰:“一日從北方來,至闾而止,良久,夕乃入。

    吾不知其故,甚怪之,是以問也。

    ”母對曰:“妾不幸,早失夫,獨與九子居。

    臘月,禮畢事間,徙諸子谒歸視私家。

    與諸婦孺子期,夕而反。

    妾恐其酺醵醉拳飽,人情所有也。

    妾反大早,不敢複返,故止闾外,期盡而入。

    大夫美之,言于穆公,賜母尊号曰母師。

    使明請夫人,夫人諸姬皆師之。

    君子謂母師能以身教。

    夫禮,婦人未嫁,則以父母為天;既嫁,則以夫為天。

    其喪父母,則降服一等,無二天之義也。

    詩雲:“出宿于濟,飲餞于祢,女子有行,遠父母兄弟。

    ” 頌曰:九子之母,誠知禮經,谒歸還反,不揜人情,德行既備,卒蒙其榮,魯君賢之,号以尊名。

     卷一之十三 魏芒慈母 魏芒慈母者,魏孟陽氏之女,芒卯之後妻也。

    有三子。

    前妻之子有五人,皆不愛慈母。

    遇之甚異,猶不愛。

    慈母乃命其三子,不得與前妻子齊衣服飲食,起居進退甚相遠,前妻之子猶不愛。

     于是前妻中子犯魏王令當死,慈母憂戚悲哀,帶圍減尺,朝夕勤勞以救其罪人。

    有謂慈母曰:“人不愛母至甚也,何為勤勞憂懼如此?”慈母曰:“如妾親子,雖不愛妾,猶救其禍而除其害,獨于假子而不為,何以異于凡母!其父為其孤也,而使妾為其繼母。

    繼母如母,為人母而不能愛其子,可謂慈乎!親其親而偏其假,可謂義乎!不慈且無義,何以立于世!彼雖不愛,妾安可以忘義乎!”遂訟之。

    魏安厘王聞之,高其義曰:“慈母如此,可不救其子乎!”乃赦其子,複其家。

     自此五子親附慈母,雍雍若一。

    慈母以禮義之漸,率導八子,鹹為魏大夫卿士,各成于禮義。

    君子謂慈母一心。

    詩雲:“屍鸠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儀一兮,其儀一兮,心如結兮。

    ”言心之均一也。

    屍鸠以一心養七子,君子以一儀養萬物。

    一心可以事百君,百心不可以事一君。

    此之謂也。

     頌曰:芒卯之妻,五子後母,慈惠仁義,扶養假子,雖不吾愛,拳拳若親,繼母若斯,亦誠可尊。

     卷一之十四 齊田稷母 齊田稷子之母也。

    田稷子相齊,受下吏之貨金百镒,以遺其母。

    母曰:“子為相三年矣,祿未嘗多若此也,豈修士大夫之費哉!安所得此?”對曰:“誠受之于下。

    ”其母曰:“吾聞士修身潔行,不為苟得。

    竭情盡實,不行詐僞。

    非義之事,不計于心。

    非理之利,不入于家。

    言行若一,情貌相副。

    今君談官以待子,厚祿以奉子,言行則可以報君。

    夫為人臣而事其君,猶為人子而事其父也。

    盡力竭能,忠信不欺,務在效忠,必死奉命,廉潔公正,故遂而無患。

    今子反是,遠忠矣。

    夫為人臣不忠,是為人子不孝也。

    不義之财,非吾有也。

    不孝之子,非吾子也。

    子起。

    ” 田稷子慚而出,反其金,自歸罪于宣王,請就誅焉。

    宣王聞之,大賞其母之義,遂舍稷子之罪,複其相位,而以公金賜母。

    君子謂,稷母廉而有化。

    詩曰:“彼君子兮,不素飧兮。

    ”無功而食祿,不為也,況于受金乎! 頌曰:田稷之母,廉潔正直,責子受金,以為不德,忠孝之事,盡财竭力,君子受祿,終不素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