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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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宗 △靖康二年(丁未,一一二七) 1、三月辛卯朔,車駕在青城,金人令禦史台報百官,詣南薰門外迎拜邦昌,用申時入城。

    邦昌與百官交拜于道,以鐵騎裹送,及門而還,以付範瓊;即入憩幕次,與從官語移時,入居尚書令廳。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九。

    案:《靖康要錄》:是月一日,虜使從官、卿、監、郎官十員晝夜宿直,續增作十五員,管掌事務,并使臣十五員,祗應三衙,亦同宿守。

    《續宋編年資治通鑒》雲:金人遣張邦昌入城,居尚書省令廳,百官班迎南薰門。

    邦昌卧病不食,金帥令勸進,邦昌謂王時雍等曰:“諸公怕死,又掇送與邦昌耶?雖暫假而歸,焉可得免禍?”《朝野簽言》雲:初,邦昌在燕,自正月間金人令同肅王等至京城下,方百官推戴時,邦昌皆不知也。

    粘罕、斡離不令王汭以推戴文字示邦昌。

    邦昌讀前後文畢,大驚,曰:“趙氏無罪,遽蒙廢滅,邦昌所不敢聞。

    必欲立邦昌,請繼以死。

    ”二酋令王汭召邦昌,邦昌曰:“元與肅王、曹驸馬奉使,每元帥召,即三人俱行,不可獨往。

    ”汭強之以行。

    至二酋前,二酋說推戴意,邦昌堅避,如是者半日。

    二酋知邦昌不可強,乃詭邦昌曰:“大金皇帝有诏,令立宋之太子,以公為相,善輔佐之,毋使敗盟,請公入城。

    ”邦昌入城修帽涼衫以扇障面,呵喝如宰相儀,徑詣尚書省下馬。

    百官拜階下,邦昌答拜。

    金人有旨:“如三日不伏推戴,先戮大臣,次盡殺軍民。

    ”百官父老哭告邦昌,令即權宜之計,救取一城老小。

    王時雍、徐秉哲、呂好問曰:“大金欲冊立太宰,三日不立,将夷宗廟,殺生靈。

    ”邦昌謂時雍等曰:“諸公怕死,乃掇送與邦昌。

    雖督責而歸,焉可免禍?身為大臣,豈篡逆耶?有死而已。

    ”時雍等強之,邦昌引刀自裁,衆奪之。

    遂議申推戴文字至金國軍前。

    《張邦昌事略》雲:吳開、莫俦至報邦昌将入城,於是治尚書令廳待之。

    ) 2、丁酉,金人奉冊寶立邦昌,百官等會于尚書省。

    邦昌泣,即上馬,至西府門,佯為昏瞆欲仆,立馬,少蘇,複号恸,導至宣德門西阙下馬,入幕次,複恸。

    金人持禦衣紅繖來,設於次外。

    邦昌出次,步至禦街褥位,望金國拜舞,跪受冊,略曰:“咨爾張邦昌,宜即皇帝位,國号大楚,都金陵。

    ”邦昌禦紅繖還次訖,金人揖,上馬出門,百官引導如儀。

    邦昌步入自宣德門,由大慶殿至文德殿前,進辇,卻弗禦,步昇殿于禦床西側,别置一椅,坐受軍員等賀訖,文武合班,邦昌乃起立,遣邠門傳雲:“本為生靈,非敢竊位。

    ”傳令勿拜。

    王時雍等懇奏,複傳旨雲:“如不蒙聽從,即當歸避。

    ”時雍率百官遽拜,邦昌急回身面東拱手以立。

    大抵往來議事者,開、俦也;逼逐上皇以下者,時雍、秉哲也;脅懼都人者,範瓊也;遂皆擢用。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九。

    案:《續宋編年資治通鑒》雲:是日,風霾,日色薄而有暈,百官皆慘怛,邦昌亦有憂色。

    惟王時雍、吳開、莫俦、左言範瓊等欣然若有所得。

    邦昌尋以胡思權戶部尚書,葉宗谔權司農少卿,胡直孺戶部尚書,前谏議範宗尹吏部侍郎,謝克家落緻仕,中書舍人。

    李棹并仍舊職,李甯靖、詹義并權直學士院,王時雍權樞密院兼領尚書省,呂好問領門下省,徐秉哲領中書省。

    尚書左丞馮澥守舊職,李回權右丞,吳開同知樞密院事,莫俦簽書樞密院事,周懿文開封尹,王及之權都水使者。

    李回,靖康初簽書樞密院事,執政在城中者,惟回一人。

    馮澥、曹輔留虜營,邦昌素善澥,将歸之,而輔不在請中,故以回補其處。

    時雍既用事,請用二府,蓋鞯許之。

    時雍,蜀人也。

    在蜀為市伍圖利,人謂之“三川牙郎”,至是都人又号為“賣國牙郎”。

    開、俦為虜來須索,朝暮往還賊中,有“捷疾鬼王”之呼。

    粘罕、斡離不有“了事官人”之稱,都人亦目之為“賣國吳牙”。

    曹勳《北狩見聞錄》雲:三月初七日,聞張邦昌僣位。

    徽宗曰:“邦昌誓死社稷,則社稷增重;今屍君之位,猶且庶幾。

    但所系至重,既立異姓,則吾事決矣。

    ”因泣下沾襟。

    明日,臣下有進詩者曰:“伊尹定歸商社稷,霍光終作漢臣鄰。

    ”徽廟讀且罵曰:“待其歸商興漢,則吾已在龍荒之北矣!”) 3、乙巳,邦昌往青城謝金人。

    既至,迎接殿下,揖而升緻賓主之禮,酒三行,面議七事:其一,乞不毀趙氏陵廟;其二,乞免取金帛;其三,乞存樓橹;其四,乞俟江甯府修繕畢,三年内遷都;其五,乞五日班師;其六,乞以帝為号,稱大楚皇帝;其七,乞借金銀犒賞;虜皆許之。

    又請歸馮澥、曹輔、路允迪、孫觌、張澂、譚世勣、汪藻、康執權、元可當、沈晦、黃夏卿、郭仲荀、鄧肅、太學、六局官、秘書省官等,亦從之。

    先是,虜須《六經》秀才各五人,至是亦聽回。

    其八人不回者,皆平日士流不檢者,甘心歸之。

    惟何鹵、孫傅、張叔夜、秦桧、司馬樸等,或以言語,或以廢立事不遣回,令舉家北遷。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九。

    案:《續宋編年資治通鑒》雲:宰相何鹵及孫傅、張叔夜、秦桧、司馬樸等舉家北遷。

    此五人皆嘗争論乞存立趙氏者,金人遂驅之北行。

    鹵初不割三鎮以至罷官,後不肯議和遂陷虜中,不食嘔血而死。

    叔夜北遷道中,惟飲湯,義不食其粟。

    五月至白溝河,禦者曰:“過界河矣。

    ”叔夜乃仰天大呼。

    翌日,扼吭而死。

    司馬樸北行即不食,至燕山而死,可謂全節。

    注引呂中曰:靖康之禍,視石晉無以異。

    然契丹三入中國而三敗,契丹極力以攻之,而晉人亦極力以奭之,晉之力雖疲,而契丹亦斃矣。

    觀澶州之戰,虜乘風縱火以迫之,而晉軍饑渴之馀乃大呼而求戰,向使如靖康時,則望之而走矣。

    若非杜威之降虜,晉不亡也。

    契丹之敗晉,以百戰之力;而靖康之取兩河,再渡河,再迫京師,未嘗有一戰之勞。

    皆小人之夷狄,終始實誤之也。

    其始也,開釁以召禍;其後也,又幸欲速和以免禍。

    靖康之賣國降虜,即靖康主和之人也;靖康之主和,即宣和開釁之小人也;宣和開釁,即熙甯、紹聖用兵之遺也。

    履霜堅兵,其來有漸矣。

    ) 4、癸醜,金人歸馮澥、曹輔、譚世勣、孫觌、汪藻、徐天民、蘇馀慶、郭仲荀、沈晦、黃夏卿等,二使随同入齋到虜書雲:“自來所取金帛,皆是犒賞軍兵之所急用,雖不能足數,亦且期大半。

    今楚國肇造,本固則安,慮因科括之急且重,因于斯民,亦議權止,令出榜曉谕。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九。

    案:《北盟會編》:是日,邦昌乞免括金銀及請歸馮澥等,二書附載于此。

    《乞免括金銀書》曰:“某聞之,先聖雲:“何以守位?”曰:“仁。

    ”“何以理财?”曰“義。

    ”人君之於天下,惟以百姓為本。

    百姓不存,則社稷無以固其重,人君不能保其尊。

    又況創業造始之君,惟務施德布惠,收天下之心,然後作為事業,固其根本。

    由漢、唐以來,率由此道,後世子孫,終必賴之,皆百世不易之理也。

    某材質庸謬,道義無聞。

    仰荷大金皇帝天造洪恩,遽令軍民官吏推戴,冊命俾以南土,使主斯民,永為屏翰,以事大國。

    方宿夜祗懼,無以報德!思臨士民,坐視困苦,莫之拯救,痛傷肺肝,殒身無門。

    今見京城百姓,自前宋皇帝朝已曾根括金銀數次,雖有藏匿,官吏搜索,悉皆罄盡。

    今又蒙元帥科降,數目浩大,難以充足;軍前遣人搜檢,亦無所得。

    百姓嗷嗷,憂疾餓死,日以萬計;複懼根括金銀,數不能足。

    重念大金皇帝以邦昌主斯民;而從政之初,民心離散,怨謗交興,邦昌恐以此主國,必緻傾仆。

    惟元帥慈恩洪博,智燭高明,曲照物情,俯加矜恤,止絕再降金銀數目,庶使億兆生靈,保全性命,不陷颠危。

    邦昌所圖,竊冀其安,仰副大金皇帝建立藩屏之意,邦昌不任哀懇惶懼之至。

    ”《請歸馮澥等書》曰:“比膺诏冊,獲撫邦封。

    載惟草創之初,方賴臣鄰之助。

    顧群臣之全阙,緻庶務之悉隳。

    徒以菲材,讬于人上,何以仰承殊渥,外敉多虞,若涉洪川,罔知攸濟。

    茲冒陳于危懇,蓋深恃于眷私,所冀垂矜,必蒙賜可!竊以左丞馮澥,國之老成;營軍郭仲荀,衆所推許。

    傥還職任,俾贊時艱,必能系多士之心,有以副萬夫之望。

    此外臣僚等,或因扈從先帝,或緣差往軍前,如台意欲留之人,乞下恩慈遣還。

    則庸疏之質,既得助於衆賢;報稱之衷,敢忘懷於大惠?尚祈英鑒,俯亮愚誠!”金人得書,遂遣左丞馮澥、簽書樞密院事曹輔、太常少卿汪藻、禮部侍郎譚世勣、中書舍人孫觌及徐天民、蘇馀慶、郭仲荀、沈晦、黃夏卿等均皆遣還。

    ) 5、丁巳,邦昌率百官詣南薰門、五嶽觀内,望軍前遙辭二帝。

    邦昌恸哭,百官軍民皆哭,有号絕不能起者。

    道君皇帝北狩,甯德皇後及諸親王、妃嫔以下皆行,斡離不軍護送,由滑州路進發。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九。

    案:曹勳《北狩聞見錄》雲:上皇到郊宮,金蕭慶裔、王汭來奏,取向日張覺投降本朝,并張覺緘首處分一宗文字。

    上皇曰:“當日張覺投降,兩國初未有不受之約,又元系大遼故臣,遂納覺不疑。

    繼得山西軍前移文要覺,即斬首以獻,不謂上國指以為釁。

    今城破國亡,禍變及此,尚何文字之有?況已嘗移文上國,死亡一切惟命,不必以此為辭也。

    ”虜唯唯。

    自後更不複來取。

    金人凡有計議,隻在上禦前奏禀。

    隔數日一遣人起居。

    上皇到寨中十馀日,自制劄子一通與國相雲:“某頃以海上之盟,謂歡好可以萬世。

    雖嘗招收張覺,繼蒙須索,令戮以為報,意罪不至甚,而大兵踵來,乃指為釁,某即避罪南去。

    歸後塊處道宮,憩養魂魄,未嘗幹預朝政。

    而奸臣伺隙,離間父子,雖大兵南來,亦不相關報,緻煩天讨,兵甲臨城,至城破時,始知三關敗約所緻。

    蓋嗣子不能奉承大國之約;某亦有失義方之訓。

    事遽至此,咎将誰執?尚有血誠,祈回洪聽,某願以身代嗣子,遠朝阙廷。

    卻令男某等乞一廣南煙瘴小郡,以奉祖宗遺祀,終其天年,某即分甘斧钺,一聽大國之命。

    誠迫意切,惟待台令!”劄子去後二日,有番使來雲:“承示文字,但三關之盟,初不恁地,止說子孫不紹,社稷傾危,雖承劄子,卻不敢背元約。

    ”蔡鞗《北狩行錄》雲:三月二十八日,起行邢、趙之間,皇子元帥斡離不請觀打圍。

    契丹舊臣郭藥師、張令徽初以天祚出奔,上表請歸,本朝許之,爵以衮衣之貴,錫以金珠之優,使鎮山後。

    一旦大金兵至,投戈乞命。

    至是遣出令拜太上皇,藥師曰:“昔日君臣敢不盡禮,前日之降,力所不加,乞赦臣罪。

    ”上曰:“天時如此,非公之罪,何赦之有?”藥師等慚而退。

    ) 6、戊午,金人漸下城,令戶部尚書邵博提舉修繕,是日,交割外城。

    金既不能下南京,乃自甯陵而上,盡僞置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