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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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宗 △宣和五年(癸卯,一一二三) 1、五月(案:錢氏《四史朔閏考》:五月癸醜朔。

    )辛巳,契丹人有張瑴者,(案:《宋史》及《三朝北盟會編》、《東都事略》、《宋史全文》并作“張覺”。

    )平州人也,第進士。

    延福中,授遼興軍節度副使,(案:《遼史》,遼興軍即平州路。

    )會民兵殺其州節度使,瑴以撫定功,州人推之權領州事。

    燕王死,瑴知契丹必亡,盡籍丁壯,得五萬人,馬千匹,招豪傑,潛練兵馬。

    蕭太後遣太子少保時立變案:各本并作“時立愛”,葉隆禮《契丹國志》同,“變”字恐誤。

    知平州,瑴拒而不納。

    金主既下燕,首問瑴曲折,參知政事康公弼曰:“瑴狂妄何能為?宜示不疑,圖之未晚也。

    ”遂授瑴臨海節度使,仍知平州。

    将發左企弓等,粘罕曰:“我欲遣兵禽張瑴而行,何如?”公弼曰:“若加兵,是趨之叛也。

    ”公弼昔居此州,知瑴往偵而圖之。

    遂見瑴,谕金人之意。

    瑴曰:“契丹八路,自金人之興,今獨平州存耳,敢有異志?所以未釋甲者,以防蕭傒耳。

    ”厚賂公弼而歸。

    公弼道其語,粘罕信之,改平州為南京,加瑴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會阿骨打卒,吳乞買立,遂遣左企弓等歸。

    時燕民有私訴于瑴者,曰:“左企弓等不謀守燕,而使吾民流離如此。

    今明公盡忠遼國,免我邊者非公而誰也?”召官屬議,皆曰:“近聞天祚複振,出沒松漠之南,金人所以全軍急趨山西者,恐契丹議其後也。

    明公仗義,迎天祚圖興複,先責宰相左企弓等叛降之罪而殺之。

    縱燕人歸燕,南朝宜無不納。

    如金人複來,内用平州之兵,外借南朝之援,何懼乎?”瑴曰:“此大事也,當審畫”。

    以翰林學士李石明智,召而問。

    石以為然。

    遂拘兩府左企弓、曹勇義、虞仲文、康公弼,數其十罪而殺之。

    稱保大三年,畫天祚象,朝夕谒,事無大小,告而後行,止稱契丹官秩。

    以榜谕燕民,令各安堵如故,應田宅為常勝軍所占者,悉還之。

    燕人患遠遷,得之莫不大悅,往往南來至京師。

    (原注此據《金盟本末》及《亡遼錄》修入。

    )石與高履因詣燕山說王安中,令招納張瑴。

    石改名安弼,履嘗為三都使,改名黨。

    石、黨皆燕山人,先嘗被虜,後緣瑴得歸,意欲朝廷與金人變盟,則雖複來索之,必不遣也。

    其說安中曰:“平州自古形勝之地,地方數百裡,帶甲十馀萬,帥臣張瑴又文武全材,若為我用,必能屏翰王室。

    不然,則恐西迎天祚,北通蕭幹,并為我患。

    燕山豈得安乎?”安中亦以為然,遂具奏乞行招納。

    且曰:“臣敢身任其責,事關軍國利害大計,不敢不言。

    ”仍差官伴送安弼及黨赴阙。

    又延康殿學士、提舉太乙宮趙敏修者,故遼國宰相李俨之子處能也,先在海島為僧,蕭後诏令歸俗,乘驲赴阙,将複用。

    行次平州,聞金人已取燕,遂越境來歸,賜第京師。

    其母邢氏等亦自平州至。

    敏修及安弼、黨三人者,日夜詣王黼白事,朝廷多從其說。

    雲上初聞瑴叛金國,以禦筆付詹度曰:“金國自燕山遣人詣平州,即日複回雲領步騎五千壁松亭關,抄其車乘不敢前;及聞平州止稱舊府,用保大年号,已殺虜相曹勇義等四人,聲言不順南朝,亦不歸女真,及四月二十七日,辄遣兵奪清化縣榷鹽院鐵闆物。

    觀此,則瑴之不歸女真甚明,而所以款附本朝之意,蓋亦未見,若不稍與羁縻,必為邊患。

    雖未可明示結約,要須預加撫谕,可因人谕意,然不可洩。

    瑴方外連韓慶民等,招誘遷、闊等州以拒金國,成敗固未可知,為我之計,正當用卞莊刺虎之計,坐觀其變,以為後圖。

    所慮喜功倖進輩,苟且圖目前,輕失女真,所當深察。

    ”度令瑴之姻家王倚者谕之。

    瑴遣張興祐來,度複奉禦筆雲:“營、平納款,雖在女真入關之前,然其後朝廷累次計議,女真終不見與。

    又張瑴固嘗心服金國,用其年号,又嘗改為南京矣。

    本朝初與金國通好,皆著誓書,豈當首違?況金國昨在燕京,所以不能即讨平州,正緣女真處關中,而瑴外據榆關,又我以重兵壓境,且舊酋尚在,是以彼姑涵容。

    今女真既已出關,他日若自興中府或東京之西讨伐平州,則瑴蕞爾數州,恐未易當。

    況我師既已解嚴,舊酋猶複狼狽如此,秋深女真歸師,正是得志之時,在我豈當妄有舉錯?為今之計,正合坐觀其變,以為後圖。

    然聞瑴欲通韓慶民,結連四軍,并力窺燕,則不得不慮。

    理當速示羁縻,卿可慎選有材智忠信之人二三輩,令密谕瑴意,許之世襲。

    ”因興祐歸,以上意語之。

    未行間,又承禦筆:“聞四軍林牙、張瑴在居庸關北及平、灤州、中京集衆,止留金國車乘,縱還金國所遷燕京人口,并意欲為我疆之患,要須經畫,為善後之計。

    ”議者謂四軍林牙以嘗為我敵,雖欲翻然,甯不畏禍?張瑴久欲歸附,以所許不逮郭藥師,未厭其欲,遂爾遷延。

    敕詹度密遣人誘緻,令率衆内附,當厚以金爵畀之。

    於是朝廷又聞遷民得歸,亟诏王安中、詹度使加恤錄士大夫之可用者,複百姓田租三年。

    瑴聞之,大喜,遂決策來納款焉。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四。

    案:辛巳為五月二十九日,月小盡也。

    《三朝北盟會編》于五月十四日書瑴殺左企弓等,六月二日付詹度禦筆,令察瑴去就。

    其數企弓等十罪,曰:天祚播遷夾山,不即奉迎,一也;勸皇叔燕王僣号,二也;诋讦君父,而降封湘陰王,三也;天祚嘗遣知邠王有慶前來計議而殺之,四也;檄書始至,而有迎秦拒湘之議者,五也;不謀守燕而拜降者,六也;臣事金國而不顧大義者,七也;根括燕中财物而取悅金人者,八也;緻燕人流徙而失業者,九也;教金主發兵先下平州者,十也。

    企弓等皆無辭,遂缢殺之。

    此亦據史願《亡遼錄》。

    《紀事》雖據此,而十罪則删節不詳也。

    《契丹國志》所言亦大略相同,且雲:六月,瑴榜示燕人,除留守外盡許複業。

    所有逐戶抛下田宅為常勝軍占佃者,悉還之。

    燕人方患遠徙,得歸複業,皆大悅。

    宋徽宗聞燕民之歸,降诏付帥臣詹度多方恤存,有官者津遣赴阙,換授差遣;馀各令安業,與免三年常賦。

    張瑴聞之,以為得計,遂以平、營、灤三州降宋。

    其地乃後唐末契丹太祖所陷,非為石晉所割;若灤州,乃太祖所建立也。

    以上亦據《契丹國志》語。

    ) 2、童貫、蔡攸至京師。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三。

    案:此同日事。

    貫、攸于四月二十八日辛亥自燕山班師,至此始到阙。

    蔡縧《北征紀實》曰:二帥告還,上禦景龍門觀奏凱,盡以禁衛諸軍迓之以入。

    上始甚不樂,故二帥賞皆薄,貫遂緻仕,攸拜樞密。

    既二帥以宣撫司羨馀進大珠百,黃金四千兩,犀玉錢帛稱是,号曰“土宜”,上喜之。

    又曰:二帥凱還,上為禦殿受賀,禮畢,賜宰臣等坐,用神宗皇帝下熙河及崇甯下青唐故事,解玉帶以賜黼。

    《三朝北盟會編》曰:辛巳,童貫、蔡攸大奏凱以入,告功于廟。

    翌日壬午朔,蔡京進賀表曰:師由義動,往城于方;國以和來,不戰而屈。

    舉全燕之故地,吊介狄之遺民。

    戴白垂髫,歡呼而解衽;壺漿簟食,充塞而載途。

    萬國來同,一方底定,乾坤動色,廟社用光。

    惟北有邦,實冀之野,大禹所别,有虞常巡。

    粵我造邦之初,遂為與國之敵。

    始約兄弟,尊至祖孫,金缯締交,使傳洽至。

    其強弗率,僣僞号者二百年;有志未遑,更聖君之六七作。

    惟昔神考,于時元豐,分将隸兵,聯民講武。

    閱九軍之師,陣建北面之黃旗,無釁可乘,有訓斯在。

    皇帝陛下,以重華而紹帝之事,以下武而繼文之聲,因其天亡之時,成是席卷之勢。

    臣顧惟齒長,久誤眷知,詩禮之庭,屢趨而過,軍旅之事,蓋未嘗聞。

    察之于談笑杯酌之間,付之以疆場甲兵之事,乘其萬舉萬全之會,授之百發百中之機,是惟秉钺以專征,豈可因人而成事?山川草木,悉歸輿地之圖;士女臣民,盡效職方之貢。

    此蓋皇帝陛下懋昭大德,聿駿先猷,人期與能,天實助順,揚厲無前之緯績,鋪張不世之鴻休,千載君臣,适遇風雲之會;一門父子,得為勳戚之家矣。

    ) 3、是月,金國主阿骨打卒,弟吳乞買立,改天輔六年為天會元年。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三。

    案:《續宋編年資治通鑒》:金太宗吳乞買立。

    原注阿骨打号太祖大聖武元皇帝,改為天會元年。

    《宋史》同,作五月,亦雲是月,不書日。

    《三朝北盟會編》系六月十九日庚子,阿骨打殂于軍前。

    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