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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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日,至城下,公麾衆出戰,賊大潰,橫屍蔽野,自是不敢近公境。

    溫、台、明以越為屏蔽,亦賴以全。

    越民相與創生祠,比屋繪其象,飲食必祝曰:“活我者劉公也。

    ”《東都事略·劉韐傳》與此略同。

    又雲:韐字仲偃,建州崇安人。

    舉進士,調豐城尉,進徽猷閣待制,知越州。

    靖康朝,河北、河東宣撫使。

    京師陷,死於難。

    朝廷襃其忠,贈資政殿大學士。

    方勺《青溪寇軌》:後漢張角、張燕輩,讬天師道陵為遠祖,立祭酒治病,使人出米五鬥,而病遂愈,謂之“五鬥米道”。

    至其滋盛,則剽劫州縣,無所不為,其流至今,吃菜事魔、夜聚曉散者是也。

    凡魔拜必北向,以張角實起于北方,觀其拜,足以知其所宗。

    原其平時,不飲酒食肉,甘枯槁,趨靜默,若有志於為善者。

    然男女無别,不事耕織,衣食無所得,辄務攘奪以挺亂,其可不早辨之乎?有以其疑似難識,欲痛繩之,恐其滋蔓,因置而不問,馴緻禍變,則陳光之於方臘是也。

    有舍法令一切弗問,但魔迹稍露,則使屬邑盡驅之死地,務絕其本源,肅清境内,而此曹急則據邑聚衆而反,則越守劉韐之於仇賊是也。

    此風日煽,殆未易察也。

    始知能上體國禁之嚴,下念愚民之無辜,迷入於此道,不急不怠,銷患於冥冥之中者,良有司也。

    《宋史·楊震傳》:震,代州崞人。

    從折可存讨方臘,自浙東轉擊至三界鎮,斬首八千級。

    追襲至黃岩,賊帥呂師囊扼斷頭之險拒守,下石肆擊,累日不得進。

    可存問計,震請以輕兵緣山背上,憑高鼓譟發矢石,賊驚走,已複縱火自衛。

    震身被重铠,與麾下履火突入,生得師囊,及殺首領三十人,進秩五等。

    還知麟州建甯砦。

    又《何灌傳》:灌從平方臘,獲賊帥呂師囊,遷同州觀察使、浙東都钤轄,改浙西。

    《兩浙名賢錄》:董公健字伯強,新昌人。

    宣和庚子冬,方臘起桐廬,蔓延新昌,官吏奔竄莫敢當。

    公健慷慨率子弟聚裡中萬人,馭以紀律,遂破賊,焚其寨,斬首千級,境内複安。

    王師讨剡西賊,檄公健為先鋒,公健藉累勝之威輕視賊,以數百當數千,殺獲頗衆。

    已乃王師不進,勢孤援絕,公健度事不可為,呼衆語曰:“大丈夫甯以義死,不可以不義生。

    ”遂自殺,人皆歎息垂涕。

    贈武功大夫、汝州團練使,官其諸子。

    《讀史方輿紀要》:嵊縣,宣和三年,縣遭睦寇,既平,增修城壁周十二裡。

     《續宋編年資治通鑒》:夏四月,貴妃劉氏薨,谥明節皇後。

    劉氏本酒家保女也,性穎悟,能迎旨合意。

    林靈素以左道得幸,謂上為長生帝君,謂妃為九華玉真安妃,每神霄降,必别寘安妃位。

    案:《宋史·本紀》:丙寅日薨,甲寅日進冊為皇後,谥明節。

    《劉貴妃傳》:帝悼之甚,後宮皆往唁,帝相與啜泣。

    崔妃獨左視而無戚容,帝悲怒,疑其為厭蠱。

    蔔者劉康孫緣妃以進,喜妄談休咎,捕送開封獄。

    醫曹孝忠侍疾無狀,邠内侍王堯臣坐盜金珠及出金明池遊宴事,并鞫治。

    獄成,同日誅死。

    遂廢崔妃為庶人。

    周煇《清波雜志》卷中雲:頃得一小說書,王黼奉敕撰《明節和文貴妃墓志》,雲妃齒瑩潔如水晶,緣嘗餌绛丹而然。

    又雲六宮稱之曰“韻”。

    蓋時以婦人有标緻者為“韻”。

    煇嘗以此說叩于宣和故老,答曰:“雖當時文字間或失持擇,恐不應直緻是亵渎。

    ”然“韻”字蓋亦有說。

    宣和間,衣著曰“韻缬”,果實曰“韻梅”,詞曲曰“韻令”,乃梁師成為郓邸,倡為此谶。

    時趙野《春貼子》亦有“道密通蕃衍宅,諸王誰似郓王賢。

    ”亦迎合之意也。

     1、五月(案:《十朝綱要》:五月係甲午朔,《四史朔閏考》同。

    )丙午,金國使曷魯、大迪烏入國門,诏國子司業權邦彥、(案:《宋史·邦彥傳》:宣和二年,使遼。

    )觀察使童師禮館之。

    未幾,師禮傳旨邦彥等曰:“大遼已知金人海上往還,難以複如前議,谕曷魯、大迪烏令歸。

    ”(案:“谕”原誤“論”,據《九朝備要》、《續通鑒》改正。

    《北盟會編》雲:難以複如前日緣議,曷魯等歸。

    )邦彥驚曰:“如此,則失其歡心,曲在朝廷矣。

    ”師禮入奏,複傳旨,候童貫回徐議之。

    曷魯、大迪烏留阙下凡三月馀。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一。

    案:《北盟會編》:曷魯凡留三月馀,凡見辭宴犒,并如習魯例。

    王黼議複國書止付曷魯等還,不遣使。

    又引《北征紀實》曰:“時童貫捕方臘,宣撫東南未歸,而女真使人同馬政等複至。

    時上深悔前舉,意欲罷結約,有旨谕女真使人可複回也。

    ”《東都事略·童貫傳》:徽宗頗悔結約,貫黨待之,須其歸請益卒,徽宗意遂決。

    ) 《續宋編年資治通鑒》:中丞陳過庭乞罷冗官之以禦前使喚為名者,京西轉運張汝霖請罷進花果,王黼劾之,以為懷奸興謗。

    過庭貶黃州,汝霖貶均州。

    案:《十朝綱要》載:王黼言新知蕲州陳過庭為禦史中丞日,辄上言乞應係禦前委使之人一切盡行廢黜,朝散大夫張汝霖為京西漕日,公違格令,更不歲進花果,無享上之心。

    甲寅,诏過庭、汝霖并散官安置,過庭黃州,汝霖歸州。

    《九朝編年備要》:過庭自知蕲州貶黃州。

    《宋史·本紀》:五月癸亥,诏三省覺察台谏罔上背公者,取旨譴責。

    陳過庭、張汝霖以乞罷禦前使喚及歲進花果,為王黼所劾,并竄貶。

    而《過庭傳》不言因乞罷冗官而貶,但雲以言方臘事,大與權貴忤,翻陷以不舉劾之罪,罷知蕲州。

    未半道,責海州團練副使,黃州安置。

    三年,得自便。

    《東都事略》本傳、陳桱《通鑒》與《宋史》傳同。

    今考《續資治通鑒》上年十二月,以陳過庭為禦史中丞。

    時睦寇猖獗,過庭言:“緻寇者蔡京,養寇者王黼,竄二人,則寇自平。

    ”不言貶斥。

    至今年五月,又以乞罷冗官為言而見貶,明係兩事,諸史殊未詳載。

    《名臣言行續錄》載陳過庭事雲:公見自壬戌至戊辰,七日之内,彗星見于天之東北,奏曰:“夫以陛下恭儉憂勤,仁民愛物,施于四海,不宜緻此災異。

    故凡明于天象者,皆曰此金人滅亡之象。

    揆之天理,驗之人事,金人殘暴,自取滅亡,決有是理。

    雖然天道幽遠,倘以幽遠而忽著明戒,似非古先哲王正厥事,以應天變之義。

    況戎狄未殄,寇盜未平,主威未振,國勢未強,權綱未舉,紀律未嚴,是非未明,賞罰未當,罪人已得而未加明刑,寬诏已頒而未蒙實惠。

    倉庫未盈,私室未富,貴近之列,未得正人,州縣之間,未皆廉吏。

    命令數下而屢易,差除屢報而屢移,朝有姑息之政,吏多冗之員,如是則星象垂戒,其可忽乎?切自警畏,内修德,外修政,進君子,退小人,獎廉潔,蠲苛擾,修兵甲,選車徒,備邊陲,儲糧食,恤民隐,去冗吏,除弊源,庶幾去災為福矣。

    ”《宋朝事實》卷三:宣和二年六月十七日,奉禦筆手诏:“國家承祖宗積累之休,民物阜安之久,禮樂明備,法具令完。

    是宜嘉與四海之人,同臻逸樂。

    而迩歲僥倖,浮僞者衆,爵祿冗濫,政令猥并,竭天下賦入之常,殆不能給。

    當甯慨念,宵旰不忘,屬考先王立政立事之經,紹元豐诒謀之重。

    至於逾其名分,冒濫過甚者,稍加裁定。

    所以抑僥倖,澄浮僞,垂裕無窮,蓋非五季镌削之計。

    而懷奸之士,尚敢造言惑衆,倡為裁損之說,規欲動搖。

    夫以三省、樞密院之近,綱紀所自出,而額外吏職,逾先帝官制者幾四百員;冒帶階官,自朝奉大夫至中奉大夫者五千人,保引入省院者至千有馀員。

    神霄一司,無所責任,而置吏逾四百五十人,國用之匮,顧有自矣。

    雖欲不汰,可乎!咨爾臣子,其體茲意。

    自今有敢妄議朝廷,鼓惑衆聽,意在朋比為奸,及奉承诏令觀望稽滞違顧者,有官職人并以編置,馀杖脊流配,仰禦史禦史台彈奏,開封府察治。

    仍出榜朝堂,故茲親加诏谕,帥聽無渝。

    《宋史》《陸蘊傳》:擢禦史中丞。

    蘊頗論事,嘗言:禦筆一日數下,而前後相違,非所以重命令;輔相大臣,宦官戚裡,賜第營築,縱撤民居,縣官市材於民而不予直;貴遊子弟以從官領閑局、奉朝請,為員猥多,無益於事;又賜予過制,中外用度多于賦入;數幸私室,乖尊卑之分,亦非臣下之福。

    其言皆中時病。

    《宋史·食貨志》雲:三省、密院吏員猥雜,有官至中大夫,一身而兼十馀奉,故當時議者有奉入超越從班,品秩幾於執政之言。

    又增制兼局,禮制、明堂,詳定《國朝會要》、《九域圖志》、《一司敕令》之類,職秩繁委,廪給無度。

    侍禦史黃葆光論其弊,帝善之而未行;俄而诏雲當豐亨豫大之時,為衰亂減損之計,自是罕敢言者。

    然吏祿泛冒已極,以史院言之,供檢吏三省幾千人。

    蔡京又動以筆帖於榷貨務支賞給,有一紙至萬缗者。

    京所侵私,以千萬計,朝論喧然。

    乃诏三省、樞密院吏額用元豐法,其歲賜悉裁之,時翕然以為快。

     又王黼言:“臣累奏士大夫抑損應奉,意在妄為譏謗,望特置應奉一司,臣專總領,以杜奸謀。

    ”從之,仍令梁師成總領於内,乃奪發運漕輓之卒以自用,四方珍異之物,充牣二人之家,而入尚方者叆什一。

    每陪扈曲燕,至為俳優鄙賤之技,以獻笑取容。

    案:原係五月,據《九朝備要》閏五月置應奉司。

    《宋史·本紀》、《十朝綱要》亦系閏月甲戌,此當脫去“閏月”二字。

    《十朝綱要》又雲:壬午,诏依條合應奉及被旨專委,或禦前差官傒當者,即不廢罷,诏申明行下。

    《九朝備要》雲:初,方臘之亂,黼承上意罷蘇杭造作局及諸所局,而内侍複以言動黼,黼大悔悟且懼失權勢,乃乞創應奉司于私第而自領之。

    又雲:於是,右師周武仲見黼論其不可,黼變色曰:“九式九貢,正《周官》太宰所職。

    ”由是不悅武仲。

    黼自蔡京緻仕,悉反其所為,當時聲稱翕然。

    而黼既得位,乘高勢而為邪,多蓄子女玉帛以自奉,稍襲京迹。

    及應奉司之置,王黼為上宰而親領之。

    又雲:時郓王楷有寵,或妄傳有廢立意。

    黼知中外嫉己,不自安,欲以是為奇貨。

    東宮長子谌已除節度使,封國公,黼言於上,以為皇孫始封但當為觀察使。

    召宮臣耿南仲至其第,令代東宮奏辭,谌官竟奪節度使。

    而童貫亦陰附之,謀搖東宮矣。

    《東都事略·王黼傳》雲:黼既得國秉,念無以中上意牢其寵,乃奏置應奉司,遂自領之,而以梁師成副焉。

    近則外台耳目之司,遠則郡縣牧宰之屬,皆責以供辦。

    於是殊方異物,四面而至,鉛松怪石,珍禽奇獸,美镠和寶,明珠大貝,通犀琴瑟,絕域之異,充於内囿,異國之珍布於外宮。

    凡入目之色,适口之味,難緻之瑰,遣時之物,畢萃于燕私。

    極天下之費,卒歸於應奉,奪漕輓之卒以為用,而戶部不敢诘。

    四方珍異,悉入於二人之家,而入尚方者才什一。

    每陪扈曲宴,至為俳優鄙賤之伎,以獻笑取容。

    《東都事略·李熙靖傳》:王黼為相,立應奉司,又立經撫房於中書,他執政皆勿得與。

    熙靖數為言:“應奉之職,非宰相事也,今樞密院及諸省兵房,皆足以治疆事,經撫房何為者哉?”黼怒,積四年不遷。

    朱弁《曲洧舊聞》:王黼作宰日,蔡京入對便殿,上從容及裁減用度事,京言:“天下奉一人,恐不宜如此。

    ”梁師成密以告黼。

    翌日,遂置應奉司,令黼專提舉,其擾又甚於花石。

    《宋史·食貨志》:宣和以後,王黼專主應奉,掊剝橫賦,以羨為功。

    嶺南、川蜀農民陂罰錢,罷學制學事司贍學錢,皆歸應奉司。

    所入雖多,國用日匮。

    《李熙靖傳》:王黼以太宰領應奉司,又方事燕雲,立經撫房於中書獨專之,它執政皆不得預。

    熙靖與言曰:“應奉之職,非宰相所當預。

    尚書、樞密皆有兵房,以治疆事,經撫何為者哉?”黼積不樂。

    同列五人皆躐跻禁從,獨滞留四年。

    都水丞失職,移過於熙靖,貶其兩秩。

    陳桱《通鑒》:閏月,複應奉局,命王黼、梁師成領之。

    方臘既平,黼言於帝曰:“臘之起由茶鹽法也,而童貫入奸言,歸過陛下。

    ”帝怒,遂複置應奉局,朱勔複得志矣。

     又六月,河決恩州。

    案:《宋史》《本紀》:六月,河決恩州清河埽。

    《河渠志》:六月,河溢冀州信都。

    十一月,河決清河埽。

    與《本紀》舛錯。

    又《河渠志》雲:政和七年五月丁巳,臣僚言:“恩州甯化鎮大河之側,地勢低下,正當灣流訩激之處。

    歲久隄岸怯薄,沁水透隄甚多,近鎮民居例皆移避。

    方秋夏之交,時雨霈然,一失隄防,則不惟東流莫測所向,一隅生靈所係甚大,亦恐妨阻大名、河間諸州往來邊路。

    乞付有司,帖築同護。

    ”從之。

     又黑眚出洛陽、京畿。

    忽有物如人,或如犬,其色黑,不能辨眉目。

    夜出掠小兒傷食之,如是二歲乃息。

    案:《宋史·五行志》并雲:後雖白晝,入人家為患,所至喧然不安,謂之“黑漢。

    ”有力者夜執槍棒自衛,亦有讬以作過者,如此二歲乃息。

    已而北征事起,卒成金人之禍。

    但彼系之宣和中,不紀其何年月也。

    陳桱《通鑒》:七月,黑眚見于禁中。

    元豐末,嘗有物大如席,夜見寝殿上,而神宗崩。

    元符末,又見,哲宗崩。

    至大觀間,漸晝見。

    政和以來,大作,每得人語聲則出,先若列屋推到之聲。

    其形廑丈馀,彷佛如電。

    金眼行動,硁硁有聲。

    黑氣蒙之,不大了了,氣之所及,腥血四灑,兵刃皆不能施。

    又或變人形,亦或為驢,晝夜出無時,遇冬則罕見,多在掖庭宮人所居之地,亦嘗及内殿,後習以為常,人亦不大怖,至是浸少。

    時洛陽府畿内,忽有物如人,或蹲踞如犬,其色正黑,不辨眉目,始夜則掠小兒食之,後雖白晝入人家為患,所至喧然不安,謂之“黑漢”。

    有力者夜執槍自衛,亦有讬以作過者。

    二年乃息雲。

     1、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