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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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宗 △靖康元年(丙午,一一二六) 1、十一月(案:錢大昕《四史朔閏考》:是月壬戌朔。

    )甲子,康王入辭,上賜以玉帶,撫慰甚厚。

    王出城北,權留定林院,候冠服禮物成而行。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五。

    案:《靖康要錄》:十一月四日,康王、馮澥等奉玉辂同發出門。

    是月甲子為三日,蓋三日入辭而四日出國門也。

    ) 2、丁卯,王雲、馬識遠、楊渙、趙希顔等來見康王,雲曰:“當日謂和議成,大王方可行。

    ”馮澥曰:“如此,則李裕之言妄矣。

    ”雲以鄙語诋澥,澥怒,即奏雲無禮誕妄,誤國大計。

    不報。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五。

    ) 3、戊辰,雲至自軍前,言事勢中變,欲得三關而止,不然進取汴都,(案:《續宋編年資治通鑒》雲:若二十日使不至,即再犯阙。

    )中外大駭。

    康王複入門。

    罷馮澥為資政殿學士、太子賓客。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五。

    案:《靖康要錄》系此於十一月七日,即戊辰也。

    《靖康紀聞》:元年十一月五日,樞密馮澥歸自河東,具言金人索金玉辂及上尊号事,胡廷從之。

    澥行叆兩日,中途遇王雲,複同還,雲堅欲割三鎮地,即此日事。

    徐乾學《後編》雲:康王未行,而車辂至長垣為金人所卻,王遂不行。

    ) 4、己巳,集百官議三鎮於延和殿,(案:“己巳”,原本誤作“己醜”,據《宋史·本紀》、薛應旂、畢沅《續通鑒》、徐乾學《後編》并作“己巳”。

    《靖康要錄》在是月八日,亦己巳也,今改正。

    《靖康紀聞獨》雲在是月十四日,恐誤。

    )各執筆劄,文武分列廊庑,凡百馀人。

    惟梅執禮、孫傅、呂好問、洪刍、秦桧、陳國材等三十六人言不可與,自範宗尹以下七十人,皆欲與之。

    不與者曰:“朝廷經三世得河東,陵寝在焉;河北,天下之四支,四支苟去,吾不知其為人,人民貢賦,皆其末也。

    況天下者,太祖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石敬塘故事,豈可遵乎?”與者曰:“朝廷嘗許三鎮,今反不與,是中國失信於夷狄;若姑且與之,縱複猖獗,則人怨神怒,師出無名,可不戰而敗也。

    ”宗尹言最切,至伏地流涕,乞與之以纾禍。

    已而黃門持宗尹章疏示衆曰:“朝廷有定議,不得異論。

    ”會李若水歸自粘罕所,恸哭於庭,必欲從其請。

    (案:《續宋編年資治通鑒》雲:何鹵持之甚堅,曰:“三鎮,國家根本,奈何棄之?況虜情變詐,安可保其必信?割之亦來,不割亦來。

    且河北之民皆為赤子,棄地則并棄其民,為民父母而棄其子,可乎?”上然其言。

    唐恪密啟上以親征為名西幸洛京,據秦雍以圖恢複,而留太子居守。

    何鹵力诋其不然,上以足頓地曰:“今當以死守社稷。

    ”) 先是,金人遣王雲約以十五日以前告割地書到,不然以十五日渡河矣。

    何鹵謂唐恪曰:“三鎮之地,割之則傷河外之情,不割則太原、真定已失矣,不若任之,但饬守備以待。

    ”恪唯唯。

    梅執禮建議清野,尋召孫傅及執禮入對,議遂定。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五。

    案:《靖康要錄》是月七日先有诏書,今附載於此。

    诏曰:朕屈意議和,無所不至,雖衮冕、車辂、名号之類,一無所惜,蓋欲保祖宗之土地。

    而金人必欲三鎮,今與之,其害如何;欲不與之,其利如何?朕當從衆而行之,不敢自任。

    令禦史台官告報百官,初八日於尚書省議以聞,宰執親戚不預,不得觀望。

    今日百官廷議,系宗社安危,各要見的永久利害。

    若割三鎮或不割,各如何保無後患;割之而來,不割而來,各如何備奭,不得鹵莽。

    朕無固必,隻從衆議是者行之。

    ) 5、癸酉,晚,金人至河外,宣撫副使折彥質領兵十二萬與之對壘。

    (案:《續宋編年資治通鑒》雲:又簽書李回以萬騎行視黃河上。

    )敵發數十騎來觇,回,報其帥曰:“南兵亦盛,未可輕渡。

    ”或欲整兵俟戰,有婁宿大王曰:(案:“婁宿大王”,《靖康要錄》作“婁氏大王”,即《金史》之《婁室》也。

    《金史》、《大金國志》并有傳。

    《金史》雲:婁室字斡裡衍,完顔部人,年二十一,代父白答為七水諸部長。

    《大金國志》雲:婁室一名婁宿,女真人,不知族屬之遠近。

    武元初,興選族帳之壯武者,婁室與焉。

    畢沅《續通鑒》作“洛索”。

    )“南兵雖多,不足畏之。

    與之戰,則勝負未可知,不若加以虛聲,盡取戰鼓,擊之達旦,以觀其變。

    ”衆以為然。

    黎明,王師悉潰,遂長驅而南。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五。

    案:《靖康要錄》:是月十五日,折彥質責授海州團練副使,永州安置。

    以此故也。

    十五日為丙子,後此三日耳。

    《北盟會編》於十二日癸酉書折彥質軍潰,李回奔京師,於十五日丙子書折彥質、燕瑛棄河南走回京師,而於十七日戊寅書責降折彥質,二十二日癸未書罷李回。

    ) 6、甲戌,金衆盡渡。

    (案:《續宋編年資治通鑒》雲:金衆悉渡。

    自河東澤、潞,官吏多棄城走,西道總管王襄與河陽守臣燕瑛皆棄城走。

    粘罕乘勝陷河陽及西京。

    薛應旂《續通鑒》雲:金活女師先渡孟津,粘沒喝從之。

    )斡離不屯兵慶源城下,欲為攻城之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