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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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須且速就安養。
”公退而喜曰:“相州始可必矣。
”陛辭之日,上從容訪問政事,公因條陳,用人當辨邪正,為治之本,莫先於此。
上又謂公雲:“誰可屬國?”公引元老一二人,凡所以裨聖德者甚多。
上曰:“侍中之龜鑒,朕敢不從。
”公至相州數月,上遣禦藥院内侍劉有方齋手诏曰:“地震河朔,涉秋冬未止,川防潰決,裡民流離,朕甚惕然。
朕嘗虛上宰之位,伫卿之還,雖歲月一易,猶恐未欲輕去鄉裡。
且大名為天下喉襟之地,相去止數舍間,人情未為不樂也。
将欲除卿西路安撫使,故馳一介之使以谕朕意,苟勉而祗命,則朝廷豈有北顧之憂哉!”公奏曰:“君之使臣,當即降命,而先馳使指,委曲為谕,此乃陛下仁恤老臣,過示優禮。
然臣方得守鄉郡,陛辭之日,陛下矜臣狀貌,知其未安,許臣亟赴本任。
今到任未及百日,恐未能辄當煩重,況當此大異之後,正在朝廷加意拯救,凡有措置,須假應副。
若複如陝西,一皆沮而不行,必上誤聖寄。
”十二月,複降手诏曰:“已除卿判大名府,充河北路安撫使,仍聽便宜從事,苟朝廷有可應副,朕當力為主張。
今差禦藥院内侍李舜舉齋敕賜卿,宜即祗受。
”公再辭不許,遂之任。
公以河朔沿邊次邊及近悰以來州軍鄉村人戶,自去年秋冬以來,将帶老小、車乘、衣裝、錢物過黃河南去,稱昨經滅傷,往唐、鄧、許、汝間,許買田土居住,至今未絕。
自來朝廷累令州縣存恤赈濟,兼去年夏秋殘零,稅賦租課,并已倚閣,及住催貸糧,不差夫役,又有賒籴常平倉斛鬥,支俵麥錢,非不周至。
況上件人戶,各有行裝次第,且非寒餓不能自存之人。
時間聽信奸人扇搖,輕去父母墳墓,與鄉裡骨肉離散。
近奉朝旨,振濟許從便宜,乃分遣官於諸橋渡曉谕,計口給券,令還鄉裡,至則又以糧貸之。
兼并之家,乘時賤市流民田者,皆先令還地,寬以歲月,歸厥值。
朝廷以大名府路彊壯元額一萬三千一百馀人,今管五千七百馀人,令具不補因依以聞。
公奏曰:“河北彊壯,自慶曆二年揀刺義勇之時,下等短弱之人,并退充賸員彊壯,於帳内别項椿管,至今近三十年,州縣以退下人數,更不差填。
今一路久罹滅困,非是添補彊壯之時,願罷取索,以安衆心。
”從之。
保州自嘉祐以來,議欲修展關城,至是劉幾複乞展築,朝廷終以張皇引惹難之。
公奏曰:“保州聞欲展城,軍民莫不欣喜,況雄州、高陽關皆嘗修展,不聞引惹。
既非創築,於慮誓無嫌,願亟城之。
”從之。
又案:《家傳》所載公以河朔雲雲,至“亟城之,從之”,皆二年事,《紀事本末》不錄。
然此皆魏公在大名時之事迹,今附初判大名下以備考。
又案:《安陽集》載《魏公辭免河北四路安撫使劄子》雲:臣伏蒙聖慈,特差中使劉有方齋來诏賜臣,以地震河朔,涉秋冬未止,川防潰決,裡民流離。
且大名為天下襟喉之地,将以授臣,兼欲除臣河北四路安撫使。
及有方口傳宣旨,亦如诏意者。
惟君使臣,當即降命,而先馳使指,委曲為谕者,此乃陛下加禮老臣,過示仁恤。
且慮犬馬之誠,或有所蘊,庶幾得以自達也。
幸甚!幸甚!竊念臣昨以夏秋久疾,不能當西帥之重,累具奏牍,披瀝血懇,方得還守鄉郡。
陛見之日,陛下矜臣狀貌,知其未安,故許臣亟赴本任。
臣今藏府雖稍甯息,然肌骸依然虛劣,近複氣攻左臂,舉動頗艱,神識眊然,飲食殊減,見多方調理,未得痊平。
況到任未及百日,方諧保養,若遽然又當煩重,則臣衰老如此,精力有限,雖欲繼之以死,實恐有誤國家。
惟陛下天地父母之恩,若容臣更養疾三五月間,俾其氣體漸完,始降成命,則臣奉承聖寄,或可勉彊。
臣又念昨在陝西,當羌人絕好邊鄙用兵之際,凡有處置,朝臣尚動加沮诘,不甚應副孤危,自視無所施設,賴陛下神明垂照,方獲善退。
比來河朔地震水滅之後,生民失業,人情震駭,妖異仍作,近古未有,全在朝廷加意轸慮,多方拯濟,則可以纾一方之患,豈但徙臣北京,便為消伏之策!至於朝廷合與應副之事,若複似陝西,一皆沮而不行,則陛下雖得命世大賢,使當此任,料亦不能少濟。
矧臣素禀愚樸,何以勝其大責哉!唯陛下深鑒前事,無俾老臣重居有過之地,兼河北定州、真定府、瀛州三路,從來朝廷謹擇帥臣,得以專制,蓋凡百耳目相接,易為裁處。
今若又置四路安撫使以總之,則恐徒翻空文,使逐處愈難承禀,故昔日程琳、陳執中知其無益,并曾辭免,隻當大名一路,朝廷悉從其請,如陛下俟臣稍康,必徙臣於北都,臣亦乞如程琳、陳執中例,隻充一路安撫。
所貴事不務於虛名,職可修於實效。
又《第二劄子》雲:臣伏蒙聖慈,特差中使李舜舉齋賜臣诏敕,及傳宣撫問就差臣大名府,充河北安撫使,仍聽便宜從事者。
臣衰病馀生,賴陛下大恩,得假守鄉裡,以遂調養,甫及百日,殊未補複,而陛下以北道繼有地震水滅之患,不以臣無狀付此重寄。
臣上體聖意,丁甯訓谕,當彊率疲劣,不敢再有訴免,然前者劉有方回,臣已附奏定州、真定府、高陽關三路,唯朝廷謹擇帥臣,使得專制,職事耳目相接,易為裁處。
故昔日程琳、陳執中任大名府,亦曾差充河北路安撫使,尋以此辭避,遂隻當大名一路。
若将來徙臣北京。
亦乞如程琳、陳執中之例,臣今卻授敕充河北一路安撫。
且臣昨所陳請,蓋欲朝廷不崇虛名,使逐路各展實效,庶幾不誤朝廷虛置。
兼臣自去年疾病之後,精神頓覺減耗,不類日前,若忝竊權任,不自量力,卻緻曠敗。
雖陛下以重責加臣,何益國事。
欲望睿明照此,别賜指揮,許臣隻充大名府路安撫,以安愚分。
臣今見交割相州公事與通判訖,且在本州,候得俞旨進發。
) 10、權河北監牧使崔台符言:“應牧地民戶已占佃者,乞并令具所出租稅,自今盡歸本司支用。
”從之。
(《紀事本末》卷七十五。
) 11、是月,王韶管傒秦鳳經略司機宜文字。
(《長編》卷二百二十八:熙甯四年十二月戊辰,密院進呈部奏。
原注:韶作機宜,)乃元年冬,被诏相度招撫,乃二年七月。
(案:《長編》原注不系日月,輯附十二月末。
原注文簡,取《宋史》本傳增輯數字。
宋史《王韶傳》雲:韶試制科不中,客遊陝西,訪采邊事。
熙甯元年,詣阙上《平戎策》三道,其略以為:“西夏可取。
欲取西夏,當先複河、湟,則夏人有腹背受敵之憂。
夏人比年攻青唐,不得克,萬一克之,必并兵南向,大掠秦、渭之間,牧馬於蘭、會,斷古渭境,盡服南山生羌,西築武勝,遣兵時掠洮、河,則隴、蜀諸郡當盡驚擾,瞎征兄弟其能自保邪?今武威之南,至於洮、河、蘭、鄯,皆故漢郡縣,所謂湟中、浩亹、大小榆、栀罕,土地肥美,宜五種者在焉。
幸今諸羌瓜分,莫相統一,此正可合肥兼之時也。
諸種既服,則河西李氏在股掌中矣。
且唃氏子孫,瞎征差盛,為諸羌所畏,若招谕之,使居武勝或渭源城,使糾合宗黨,制其部族,習用漢法,異時族類雖盛,不過一延州李士彬、環州慕恩耳。
為漢肘腋之助,且使夏人無所連結,策之上也。
”神宗并其言,召問方略,以韶為管傒秦鳳經略司機宜文字。
洪邁《容齋續筆》卷十五雲:王韶取熙河,《國史》以為嘗遊俠陝西,采訪邊事,遂詣阙上書。
偶讀《晁以道集》與熙河錢經略書雲:熙河一道,曹南院棄而不城者也,其後夏英公喜功名欲城之。
又其後一王長官韶者,薄遊陽翟,偶見《英公神道碑》所載雲雲,遂竊以為策以幹丞相。
時丞相是謂韓公,視王長官者稚而狂之。
若河外數州則又王長官棄而不城者也,彼木征之志不淺,鬼章之睥睨尤近而著者,隴拶似若無能,頗聞有子存,實有不可不懼者。
此書蓋是元祐初年,然則韶之本指乃如此。
予修史時未得其說也。
《英公碑》,王岐公所作,但雲嘗上十策,若通唃厮啰之屬羌,當時施用之,馀皆不書,不知晁公所指為何也。
) 仁和張大昌輯注
”公退而喜曰:“相州始可必矣。
”陛辭之日,上從容訪問政事,公因條陳,用人當辨邪正,為治之本,莫先於此。
上又謂公雲:“誰可屬國?”公引元老一二人,凡所以裨聖德者甚多。
上曰:“侍中之龜鑒,朕敢不從。
”公至相州數月,上遣禦藥院内侍劉有方齋手诏曰:“地震河朔,涉秋冬未止,川防潰決,裡民流離,朕甚惕然。
朕嘗虛上宰之位,伫卿之還,雖歲月一易,猶恐未欲輕去鄉裡。
且大名為天下喉襟之地,相去止數舍間,人情未為不樂也。
将欲除卿西路安撫使,故馳一介之使以谕朕意,苟勉而祗命,則朝廷豈有北顧之憂哉!”公奏曰:“君之使臣,當即降命,而先馳使指,委曲為谕,此乃陛下仁恤老臣,過示優禮。
然臣方得守鄉郡,陛辭之日,陛下矜臣狀貌,知其未安,許臣亟赴本任。
今到任未及百日,恐未能辄當煩重,況當此大異之後,正在朝廷加意拯救,凡有措置,須假應副。
若複如陝西,一皆沮而不行,必上誤聖寄。
”十二月,複降手诏曰:“已除卿判大名府,充河北路安撫使,仍聽便宜從事,苟朝廷有可應副,朕當力為主張。
今差禦藥院内侍李舜舉齋敕賜卿,宜即祗受。
”公再辭不許,遂之任。
公以河朔沿邊次邊及近悰以來州軍鄉村人戶,自去年秋冬以來,将帶老小、車乘、衣裝、錢物過黃河南去,稱昨經滅傷,往唐、鄧、許、汝間,許買田土居住,至今未絕。
自來朝廷累令州縣存恤赈濟,兼去年夏秋殘零,稅賦租課,并已倚閣,及住催貸糧,不差夫役,又有賒籴常平倉斛鬥,支俵麥錢,非不周至。
況上件人戶,各有行裝次第,且非寒餓不能自存之人。
時間聽信奸人扇搖,輕去父母墳墓,與鄉裡骨肉離散。
近奉朝旨,振濟許從便宜,乃分遣官於諸橋渡曉谕,計口給券,令還鄉裡,至則又以糧貸之。
兼并之家,乘時賤市流民田者,皆先令還地,寬以歲月,歸厥值。
朝廷以大名府路彊壯元額一萬三千一百馀人,今管五千七百馀人,令具不補因依以聞。
公奏曰:“河北彊壯,自慶曆二年揀刺義勇之時,下等短弱之人,并退充賸員彊壯,於帳内别項椿管,至今近三十年,州縣以退下人數,更不差填。
今一路久罹滅困,非是添補彊壯之時,願罷取索,以安衆心。
”從之。
保州自嘉祐以來,議欲修展關城,至是劉幾複乞展築,朝廷終以張皇引惹難之。
公奏曰:“保州聞欲展城,軍民莫不欣喜,況雄州、高陽關皆嘗修展,不聞引惹。
既非創築,於慮誓無嫌,願亟城之。
”從之。
又案:《家傳》所載公以河朔雲雲,至“亟城之,從之”,皆二年事,《紀事本末》不錄。
然此皆魏公在大名時之事迹,今附初判大名下以備考。
又案:《安陽集》載《魏公辭免河北四路安撫使劄子》雲:臣伏蒙聖慈,特差中使劉有方齋來诏賜臣,以地震河朔,涉秋冬未止,川防潰決,裡民流離。
且大名為天下襟喉之地,将以授臣,兼欲除臣河北四路安撫使。
及有方口傳宣旨,亦如诏意者。
惟君使臣,當即降命,而先馳使指,委曲為谕者,此乃陛下加禮老臣,過示仁恤。
且慮犬馬之誠,或有所蘊,庶幾得以自達也。
幸甚!幸甚!竊念臣昨以夏秋久疾,不能當西帥之重,累具奏牍,披瀝血懇,方得還守鄉郡。
陛見之日,陛下矜臣狀貌,知其未安,故許臣亟赴本任。
臣今藏府雖稍甯息,然肌骸依然虛劣,近複氣攻左臂,舉動頗艱,神識眊然,飲食殊減,見多方調理,未得痊平。
況到任未及百日,方諧保養,若遽然又當煩重,則臣衰老如此,精力有限,雖欲繼之以死,實恐有誤國家。
惟陛下天地父母之恩,若容臣更養疾三五月間,俾其氣體漸完,始降成命,則臣奉承聖寄,或可勉彊。
臣又念昨在陝西,當羌人絕好邊鄙用兵之際,凡有處置,朝臣尚動加沮诘,不甚應副孤危,自視無所施設,賴陛下神明垂照,方獲善退。
比來河朔地震水滅之後,生民失業,人情震駭,妖異仍作,近古未有,全在朝廷加意轸慮,多方拯濟,則可以纾一方之患,豈但徙臣北京,便為消伏之策!至於朝廷合與應副之事,若複似陝西,一皆沮而不行,則陛下雖得命世大賢,使當此任,料亦不能少濟。
矧臣素禀愚樸,何以勝其大責哉!唯陛下深鑒前事,無俾老臣重居有過之地,兼河北定州、真定府、瀛州三路,從來朝廷謹擇帥臣,得以專制,蓋凡百耳目相接,易為裁處。
今若又置四路安撫使以總之,則恐徒翻空文,使逐處愈難承禀,故昔日程琳、陳執中知其無益,并曾辭免,隻當大名一路,朝廷悉從其請,如陛下俟臣稍康,必徙臣於北都,臣亦乞如程琳、陳執中例,隻充一路安撫。
所貴事不務於虛名,職可修於實效。
又《第二劄子》雲:臣伏蒙聖慈,特差中使李舜舉齋賜臣诏敕,及傳宣撫問就差臣大名府,充河北安撫使,仍聽便宜從事者。
臣衰病馀生,賴陛下大恩,得假守鄉裡,以遂調養,甫及百日,殊未補複,而陛下以北道繼有地震水滅之患,不以臣無狀付此重寄。
臣上體聖意,丁甯訓谕,當彊率疲劣,不敢再有訴免,然前者劉有方回,臣已附奏定州、真定府、高陽關三路,唯朝廷謹擇帥臣,使得專制,職事耳目相接,易為裁處。
故昔日程琳、陳執中任大名府,亦曾差充河北路安撫使,尋以此辭避,遂隻當大名一路。
若将來徙臣北京。
亦乞如程琳、陳執中之例,臣今卻授敕充河北一路安撫。
且臣昨所陳請,蓋欲朝廷不崇虛名,使逐路各展實效,庶幾不誤朝廷虛置。
兼臣自去年疾病之後,精神頓覺減耗,不類日前,若忝竊權任,不自量力,卻緻曠敗。
雖陛下以重責加臣,何益國事。
欲望睿明照此,别賜指揮,許臣隻充大名府路安撫,以安愚分。
臣今見交割相州公事與通判訖,且在本州,候得俞旨進發。
) 10、權河北監牧使崔台符言:“應牧地民戶已占佃者,乞并令具所出租稅,自今盡歸本司支用。
”從之。
) 11、是月,王韶管傒秦鳳經略司機宜文字。
原注:韶作機宜,)乃元年冬,被诏相度招撫,乃二年七月。
原注文簡,取《宋史》本傳增輯數字。
宋史《王韶傳》雲:韶試制科不中,客遊陝西,訪采邊事。
熙甯元年,詣阙上《平戎策》三道,其略以為:“西夏可取。
欲取西夏,當先複河、湟,則夏人有腹背受敵之憂。
夏人比年攻青唐,不得克,萬一克之,必并兵南向,大掠秦、渭之間,牧馬於蘭、會,斷古渭境,盡服南山生羌,西築武勝,遣兵時掠洮、河,則隴、蜀諸郡當盡驚擾,瞎征兄弟其能自保邪?今武威之南,至於洮、河、蘭、鄯,皆故漢郡縣,所謂湟中、浩亹、大小榆、栀罕,土地肥美,宜五種者在焉。
幸今諸羌瓜分,莫相統一,此正可合肥兼之時也。
諸種既服,則河西李氏在股掌中矣。
且唃氏子孫,瞎征差盛,為諸羌所畏,若招谕之,使居武勝或渭源城,使糾合宗黨,制其部族,習用漢法,異時族類雖盛,不過一延州李士彬、環州慕恩耳。
為漢肘腋之助,且使夏人無所連結,策之上也。
”神宗并其言,召問方略,以韶為管傒秦鳳經略司機宜文字。
洪邁《容齋續筆》卷十五雲:王韶取熙河,《國史》以為嘗遊俠陝西,采訪邊事,遂詣阙上書。
偶讀《晁以道集》與熙河錢經略書雲:熙河一道,曹南院棄而不城者也,其後夏英公喜功名欲城之。
又其後一王長官韶者,薄遊陽翟,偶見《英公神道碑》所載雲雲,遂竊以為策以幹丞相。
時丞相是謂韓公,視王長官者稚而狂之。
若河外數州則又王長官棄而不城者也,彼木征之志不淺,鬼章之睥睨尤近而著者,隴拶似若無能,頗聞有子存,實有不可不懼者。
此書蓋是元祐初年,然則韶之本指乃如此。
予修史時未得其說也。
《英公碑》,王岐公所作,但雲嘗上十策,若通唃厮啰之屬羌,當時施用之,馀皆不書,不知晁公所指為何也。
) 仁和張大昌輯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