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法家:用法律來保護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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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的盾牌與無所不穿的長矛是不能同時存在的,不然就是自相矛盾了。

    說話辦事如果不符合實際情況,就很容易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

     去好去惡,明臣見素。

     解讀:君王不表現出自己的喜好,也不表現出自己的厭惡之處,臣子們就能表現出自己的真實面目了。

    上有所好,下必校之。

    所以領導者應該慎重自己的言行,而臣子也應該直言不諱,才是君臣之義。

     長袖善舞,多錢善賈。

     解讀:袖子長舞蹈起來就很好看,資金多運營起來就順利。

    有一個好的條件,做起事情來就得心應手。

     誠有功,雖疏賤必賞;誠有過,雖近一愛一必誅。

     解讀:确實有功勞的話,就算是平時疏遠、身份低賤的人也要獎賞;确實有過錯的話,就算是和自己關系好、又非常喜歡的人也要懲罰。

    “法不阿貴”,隻有賞罰分明,才能保證法律的權威。

     家有常業,雖饑不餓;國有常法,雖危不亡。

     解讀:家族有固定的産業,趕上饑荒的時候也不會挨餓;國家有嚴格的法律,就算面臨危險也不會亡國。

    法律是保護國家的工具,如果法律沒有了價值,社會就會失去公正,也就危險了。

     工人數變業則失其功。

     解讀:做工的人老是改變自己的行業就做不出成績來,任何成就都是積累而成的,如果總是朝三暮四,缺乏耐心積累,就很難有所成績。

     和氏之璧,不飾以五采。

     解讀:和氏璧不用五彩來裝扮,自有一種神韻。

    保持自身的淳樸之質,才是美的根本。

     【韓非子故事】 身雖裂,名猶存 韓非子在故鄉韓國得不到重用,後來就到了商鞅改革的國家秦國。

    秦王讀了韓非子的《孤憤》、《五蠹》之後,非常贊賞他的觀點,感歎着說:“嗟乎!要是我能夠見到這個作者,與他一起打天下,就是死也心甘情願埃”秦王嬴政對韓非子可謂推崇備至,仰慕至極。

     後來秦王問大臣李斯:“這文章是誰寫的?”李斯告訴他是韓非子的著作。

    為了見到韓非子,秦王下令馬上攻打韓國。

    本來韓王是不重用韓非子的,但大戰迫在眉睫,形勢緊迫,于是便派韓非子出使秦國。

    秦王見到韓非子非常高興,但是沒有馬上重用他。

     韓非子曾勸秦始皇,先伐趙再伐韓,但卻因此遭到秦國大臣李斯和姚賈的讒害,他們害怕秦王偏信韓非子後,自己的地位不保,就诋毀韓非子想徇私情來救韓國。

    秦王也認為這種說法有道理,就下令将韓非子打入大牢聽候審訊。

     妒忌心重的李斯派人給韓非子送去了毒一藥,一逼一着他自一殺。

    韓非子本來想在秦王面前說清自己的想法,可沒有機會了,于是服毒自一殺了。

     這邊的秦王,在韓非子入獄之後就後悔了,但是等他下令赦免韓非的時候,韓非子已經命喪黃泉了。

    不過值得欣慰的是,秦王最終采納了他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