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藻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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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聞方以類聚,物以群分,薰莸不同器,枭鸾不比翼。
若乃商臣、冒頓,南蠻、北狄,萬裡之殊也;伊尹、霍光,殷年漢日,千載之隔也。
而世之稱悖逆則雲商、冒,論忠順則曰伊、霍者,何哉?蓋厥迹相符,則雖隔越為偶,奚必差肩接武,方稱連類者乎? 史氏自遷、固作傳,始以品彙相從。
然其中或以年世迫促,或以人物寡鮮,求其具體必同,不可多得。
是以韓非、老子,共在一篇,董卓、袁紹,無聞二錄。
豈非韓、老俱稱述者,書有子名;袁、董并曰英雄,生當漢末。
用此為斷,粗得其倫。
亦有厥類衆夥,宜為流别,而不能定其同科,申其異品,用使蘭艾相雜,朱紫不分,是誰之過欤?蓋史官之責也。
案班《書古今人表》,仰包億載,旁貫百家,分之以三科,定之以九等。
其言甚高,其義甚惬。
及至篇中所列,奚不類于其叙哉!若孔門達者,顔稱殆庶,至于他子,難為等衰。
今乃先伯牛而後曾參,進仲弓而退冉有,求諸折中,厥理無聞。
又楚王過鄧,請殺之,鄧侯不許,卒亡鄧國。
今定鄧侯入下愚之上,夫甯人負我,為善獲戾,持此緻尤,将何勸善?如謂小不忍,亂大謀,失于用權,故加其罪。
是則三甥見幾而作,決在未萌,自當高立标格,置諸雲漢,何得止與鄧侯鄰伍,列在其中庸下流而已哉?又其叙晉文之臣佐也,舟之僑為上,陽處父次之,士會為下。
其述燕丹之賓客也,高漸離居首,荊轲亞之,秦舞陽居末。
斯并是非瞀亂,善惡紛拿,或珍而賊,或策驽骀而舍骐骥。
以茲為監,欲誰欺乎? 又江充、息夫躬饞谄惑上,使禍延儲後,毒及忠良。
論其奸兇,過于石顯遠矣。
而固叙之,不列妄幸。
楊王孫裸葬悖禮,狂狷之徒,考其一生,更無他事,而與朱雲同列,冠之傳首,不其穢欤? 若乃旁求别錄,側窺雜傳,諸如此謬,其累實多。
案劉向《列女傳》載魯之秋胡妻者,尋其始末,了無才行可稱,直以怨怼厥夫,投川而死。
輕生同于古冶,殉節異于曹娥,此乃兇險之頑人,強梁之悍婦,辄與貞烈為伍,有乖其實者焉。
又嵇康《高士傳》,其所載者廣矣,而顔回、蘧瑗,獨不見書。
蓋以二子雖樂道遺榮,安貧守志,而拘忌名教,未免流俗也。
正如董仲舒、揚子雲,亦鑽贊仰四科,馳驅六籍,漸孔門之教義,服魯國之儒風,與此何殊,而并可甄錄。
夫回、瑗可棄,而揚、董獲升,可謂識二五而不知十者也。
爰及近代,史臣所書,求其乖失,亦往往而有。
借如陽瓒效節邊城,捐軀花敵,當有宋之代,抑劉、蔔之徒欤?而沈氏竟不别加标榜,唯寄編于《索虜》篇内。
紀僧珍砥節砺行,終始無瑕,而蕭氏乃與群小混書,都以恩幸為目。
王文章不足,武藝居多,躬詣戚藩,首階逆亂。
撰隋史者如不能與枭感并列,即宜附出《楊諒傳》中,辄與詞人共編,吉士為伍。
凡斯纂錄,豈其類乎? 子曰:"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以言取人,失之宰我。
"光武則受誤于龐萌,曹公則見欺于張邈。
事列在方書,惟善與惡,昭然可見。
不假許、郭之深鑒,裴、王之妙察,而作者存諸簡牍,不能使善惡區分,故曰誰之過欤?史官之責也。
夫能申藻鏡,别流品,使小人君子臭味得明,上智中庸等差有叙,則懲惡勸善,永肅将來,激濁揚清,郁為不朽者矣。
商冒商臣,楚成王太子。
王後欲立少子職,商臣以宮甲圍王,王缢,遂自立。
見《左傳》文元年。
冒頓,匈奴頭曼太子。
頭曼愛後阏氏子,欲立之。
冒頓射殺頭曼自立。
事見《史記匈奴傳》。
按:此二逆連舉,見宋明帝诏。
伊霍《漢書》:霍光字子孟,位大司馬、大将軍。
昭帝崩,亡嗣。
承皇太後诏,迎昌邑王賀。
賀即位,行淫亂,光憂懑。
田延年曰:"伊尹相殷,廢太甲以安宗廟,後世稱其忠。
将軍若能行此,亦漢之伊尹也。
"光即白太後,诏歸賀昌邑,立孝宣皇帝。
《晉景紀》:伊尹放太甲以甯殷,霍光廢昌邑以安漢。
三科九等《漢書古今人表叙》雲:可與為善,不可與為惡,是謂上智;可與為惡,不可與為善,是謂下愚;可與為善,可與為惡,是謂中人。
因茲以列九等之序。
晉之臣佐《左》僖二十七、八:晉文作三軍,魏為戎右。
圍曹,魏舉傷于胸,立舟之僑以為戎右。
城濮之戰,舟之僑先歸,晉侯殺之以徇于國。
又文五:晉陽處父聘于衛,甯赢從之,及溫而還。
其妻問之,赢曰:"以剛,天為
若乃商臣、冒頓,南蠻、北狄,萬裡之殊也;伊尹、霍光,殷年漢日,千載之隔也。
而世之稱悖逆則雲商、冒,論忠順則曰伊、霍者,何哉?蓋厥迹相符,則雖隔越為偶,奚必差肩接武,方稱連類者乎? 史氏自遷、固作傳,始以品彙相從。
然其中或以年世迫促,或以人物寡鮮,求其具體必同,不可多得。
是以韓非、老子,共在一篇,董卓、袁紹,無聞二錄。
豈非韓、老俱稱述者,書有子名;袁、董并曰英雄,生當漢末。
用此為斷,粗得其倫。
亦有厥類衆夥,宜為流别,而不能定其同科,申其異品,用使蘭艾相雜,朱紫不分,是誰之過欤?蓋史官之責也。
案班《書古今人表》,仰包億載,旁貫百家,分之以三科,定之以九等。
其言甚高,其義甚惬。
及至篇中所列,奚不類于其叙哉!若孔門達者,顔稱殆庶,至于他子,難為等衰。
今乃先伯牛而後曾參,進仲弓而退冉有,求諸折中,厥理無聞。
又楚王過鄧,請殺之,鄧侯不許,卒亡鄧國。
今定鄧侯入下愚之上,夫甯人負我,為善獲戾,持此緻尤,将何勸善?如謂小不忍,亂大謀,失于用權,故加其罪。
是則三甥見幾而作,決在未萌,自當高立标格,置諸雲漢,何得止與鄧侯鄰伍,列在其中庸下流而已哉?又其叙晉文之臣佐也,舟之僑為上,陽處父次之,士會為下。
其述燕丹之賓客也,高漸離居首,荊轲亞之,秦舞陽居末。
斯并是非瞀亂,善惡紛拿,或珍而賊,或策驽骀而舍骐骥。
以茲為監,欲誰欺乎? 又江充、息夫躬饞谄惑上,使禍延儲後,毒及忠良。
論其奸兇,過于石顯遠矣。
而固叙之,不列妄幸。
楊王孫裸葬悖禮,狂狷之徒,考其一生,更無他事,而與朱雲同列,冠之傳首,不其穢欤? 若乃旁求别錄,側窺雜傳,諸如此謬,其累實多。
案劉向《列女傳》載魯之秋胡妻者,尋其始末,了無才行可稱,直以怨怼厥夫,投川而死。
輕生同于古冶,殉節異于曹娥,此乃兇險之頑人,強梁之悍婦,辄與貞烈為伍,有乖其實者焉。
又嵇康《高士傳》,其所載者廣矣,而顔回、蘧瑗,獨不見書。
蓋以二子雖樂道遺榮,安貧守志,而拘忌名教,未免流俗也。
正如董仲舒、揚子雲,亦鑽贊仰四科,馳驅六籍,漸孔門之教義,服魯國之儒風,與此何殊,而并可甄錄。
夫回、瑗可棄,而揚、董獲升,可謂識二五而不知十者也。
爰及近代,史臣所書,求其乖失,亦往往而有。
借如陽瓒效節邊城,捐軀花敵,當有宋之代,抑劉、蔔之徒欤?而沈氏竟不别加标榜,唯寄編于《索虜》篇内。
紀僧珍砥節砺行,終始無瑕,而蕭氏乃與群小混書,都以恩幸為目。
王文章不足,武藝居多,躬詣戚藩,首階逆亂。
撰隋史者如不能與枭感并列,即宜附出《楊諒傳》中,辄與詞人共編,吉士為伍。
凡斯纂錄,豈其類乎? 子曰:"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以言取人,失之宰我。
"光武則受誤于龐萌,曹公則見欺于張邈。
事列在方書,惟善與惡,昭然可見。
不假許、郭之深鑒,裴、王之妙察,而作者存諸簡牍,不能使善惡區分,故曰誰之過欤?史官之責也。
夫能申藻鏡,别流品,使小人君子臭味得明,上智中庸等差有叙,則懲惡勸善,永肅将來,激濁揚清,郁為不朽者矣。
商冒商臣,楚成王太子。
王後欲立少子職,商臣以宮甲圍王,王缢,遂自立。
見《左傳》文元年。
冒頓,匈奴頭曼太子。
頭曼愛後阏氏子,欲立之。
冒頓射殺頭曼自立。
事見《史記匈奴傳》。
按:此二逆連舉,見宋明帝诏。
伊霍《漢書》:霍光字子孟,位大司馬、大将軍。
昭帝崩,亡嗣。
承皇太後诏,迎昌邑王賀。
賀即位,行淫亂,光憂懑。
田延年曰:"伊尹相殷,廢太甲以安宗廟,後世稱其忠。
将軍若能行此,亦漢之伊尹也。
"光即白太後,诏歸賀昌邑,立孝宣皇帝。
《晉景紀》:伊尹放太甲以甯殷,霍光廢昌邑以安漢。
三科九等《漢書古今人表叙》雲:可與為善,不可與為惡,是謂上智;可與為惡,不可與為善,是謂下愚;可與為善,可與為惡,是謂中人。
因茲以列九等之序。
晉之臣佐《左》僖二十七、八:晉文作三軍,魏為戎右。
圍曹,魏舉傷于胸,立舟之僑以為戎右。
城濮之戰,舟之僑先歸,晉侯殺之以徇于國。
又文五:晉陽處父聘于衛,甯赢從之,及溫而還。
其妻問之,赢曰:"以剛,天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