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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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賞都侯;〔莽封新都侯,析其國名二字,加「褒」、「賞」,以封其二子。

    〕加後聘三千七百萬,合為一萬萬,以明大禮;太後臨前殿親封拜,安漢公拜前,二子拜後,如周公故事。

    」〔成王之侯伯禽于魯也,周公拜前,魯公拜後。

    〕莽稽首辭讓,〔稽,音啟。

    〕出奏封事:「願獨受母号,還安、臨印韨及号位戶邑。

    」〔韨,即绂;音弗。

    〕事下,〔下,遐稼翻。

    〕太師光等皆曰:「賞未足以直功;〔師古曰:直,當也。

    〕謙約退讓,公之常節,終不可聽。

    忠臣之節亦宜自屈,而伸主上之義。

    宜遣大司徒、大司空持節承制诏公亟入視事;诏尚書勿後受公之讓奏。

    」〔複,扶又翻;下同。

    〕奏可。

    莽乃起視事,止減召陵、黃郵、新野之田而已。

     莽複以所益納征錢千萬遺太後左右奉共養者。

    〔遺,于季翻;下同。

    白虎通曰:納征用玄纁。

    共,居用翻。

    養,弋向翻。

    〕莽雖專權,然所以诳耀媚事太後,下至旁側長禦,方故萬端,賂遺以千萬。

    數白尊太後姊、妹号皆為君,食湯沐邑。

    〔姊君挾為廣恩君,君力為廣惠君,君弟為廣施君。

    〕以故左右日夜共譽莽。

    〔譽,音餘。

    〕莽又知太後婦人,厭居深宮中,莽欲虞樂以市其權,〔樂,音洛。

    〕乃令太後四時車駕巡狩四郊,〔張晏曰:市權者,以遊觀之樂易其權,若市賈然。

    師古曰:虞,與娛同。

    邑外謂之郊,近二十裡也。

    仲馮曰:言郊,不必二十裡也。

    〕存見孤、寡、貞婦,所至屬縣,辄施恩惠,賜民錢帛、牛酒,歲以為常。

    太後旁弄兒病,在外舍,〔服虔曰:官婢、侍史生兒,取以作弄兒也。

    〕莽自親候之。

    其欲得太後意如此。

     太保舜奏言:「天下聞公不受千乘之土,〔古者諸公之國,地方百裡,出兵車千乘。

    〕辭萬金之币,〔謂聘後之币也。

    〕莫不鄉化。

    〔鄉,讀曰向。

    〕蜀郡男子路建等辍訟,慚怍而退,雖文王卻虞、芮何以加!〔師古曰:卻,退也。

    虞、芮,二國名也,并在河之東。

    二國之君争田不平,聞文王之德,乃往斷焉;入周之竟,則耕者讓畔,行者讓路,乃相謂曰:「我小人也,不可以履君子之庭!」遂相讓,以其所争為閑田而退。

    怍,才各翻。

    〕宜報告天下。

    」〔【章:甲十六行本「下」下有「奏可」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于是孔光愈恐,固稱疾辭位。

    太後诏:「太師毋朝,〔朝,直遙翻。

    〕十日一入省中,置幾杖,賜餐十七物,然後歸;官屬按職如故。

    」〔師古曰:餐具有十七種物,言十日一入朝,受此寵禮,他日則常在家自養;而其屬官依常各行職務。

    〕 ⑦莽奏起明堂、辟雍、靈台,〔應劭曰:明堂所以正四時,出教化。

    明堂上圓下方,八窗四達,布政之宮,在國之陽:上八窗八風,四達法四時,九室法九州島,十二重法十二月,三十六戶法三十六雨,七十二牖法七十二風。

    黃帝曰合宮,有虞曰總章,殷曰陽館,周曰明堂。

    辟雍者,象璧;圜之以水,象教化流行。

    大戴禮:明堂,以茅蓋,上圓下方。

    天子曰靈台,諸侯曰觀台,以望氣,書雲物。

    〕為學者築舍萬區,〔為,于僞翻。

    〕制度甚盛。

    立樂經;益博士員,經各五人。

    征天下通一藝、教授十一人以上,及有逸禮、古書、天文、圖谶、〔張衡曰:圖谶虛妄,非聖人之法。

    劉向父子領校秘書,閱定九流,亦無谶錄;成、哀之後,乃始聞之。

    〕锺律、月令、兵法、史篇文字,〔孟康曰:史籀所作十五篇古文書也。

    師古曰:周宣王太史史籀所作大篆書也。

    籀,直救翻。

    〕通知其意者,皆詣公交車。

    網羅天下異能之士,前後至者千數,皆令記說廷中,将令正乖謬,壹異說雲。

    〔令各造廷中而記其說也。

    〕 又征能治河者以百數,〔治,直之翻。

    〕其大略異者,長水校尉平陵關并〔姓譜:關,夏大夫關龍逢之後。

    風俗通:關令尹喜之後。

    〕言:「河決率常于平原、東郡左右,其地形下而土疏惡。

    〔疏,音捤。

    〕聞禹治河時,本空此地,以為水猥盛則放溢,少稍自索,〔少,詩沼翻。

    師古曰:猥,多也。

    索,盡也,音先各翻。

    〕雖時易處,猶不能離此。

    〔離,力智翻。

    〕上古難識。

    近察秦、漢以來,河決曹、衛之域,〔漢之濟陰、定陶,故曹國也。

    東郡及魏郡黎陽,古衛地也。

    〕其南北不過百八十裡。

    可空此地,勿以為官亭、民室而已。

    」禦史臨淮韓牧以為:「可略于禹貢九河處穿之,縱不能為九,但為四、五,宜有益。

    」大司空掾王橫言:「河入勃海地,高于韓牧所欲穿處。

    往者天常連雨,東北風,海水溢,西南出,寖數百裡,九河之地已為海所漸矣。

    〔師古曰:漸,寖也,讀如本字,又音子廉翻。

    〕禹之行河水,本随西山下東北去。

    〔師古曰:行,謂通流也。

    〕周譜雲:『定王五年,河徙,』〔如淳曰:譜,音補,世統譜諜也。

    〕則今所行非禹之所穿也。

    又秦攻魏,決河灌其都,〔事見七卷秦始皇二十二年。

    〕決處遂大,不可複補。

    〔複,扶又翻。

    〕宜卻徙完平處更開空,〔空,音孔。

    師古曰:空,猶穿。

    〕使緣西山足,乘高地而東北入海,乃無水災。

    」〔西山,謂黎陽以西諸山。

    〕司空掾沛國桓譚典其議,為甄豐言:〔為,于僞翻;下同。

    〕「凡此數者,必有一是;宜詳考驗,皆可豫見。

    計定然後舉事,費不過數億萬,亦可以事諸浮食無産業民。

    〔師古曰:事,謂役使也。

    〕空居與行役,同當衣食,衣食縣官而為之作,乃兩便,〔師者曰:言無産業之人,端居無為及發行力役,俱須衣食耳。

    今縣官給其衣食而使修治河水,是為公私兩便也。

    〕可以上繼禹功,下除民疾。

    」時莽但崇空語,無施行者。

     ⑧群臣奏言:「昔周公攝政七年,制度乃定。

    今安漢公輔政四年,營作二旬,大功畢成,宜升宰衡位在諸侯王上。

    」诏曰:「可。

    」仍令議九錫之法。

    〔應劭曰:九錫:一曰車馬,二曰衣服,三曰樂器,四曰朱戶,五曰納陛,六曰虎贲百人,七曰鈇钺,八曰弓矢,九曰秬鬯。

    此皆天子制度,尊之,故事事錫與,但數少耳。

    張晏曰:九錫,經本無文;周禮以為九命,春秋說有之。

    臣瓒曰:九錫備物,霸者之盛禮,齊桓、晉文猶不能備。

    鄭玄曰:按九錫之名,古無有也。

    王制:三公一命衮;若有加,則賜也不過九命。

    孔穎達曰:鄭意以為九命之外,别加九賜。

    案禮緯含文嘉,上列九錫之差,下雲四方所瞻之成,侯子所望。

    宋均注雲:九賜者,乃四方所共見,公侯伯子男所希望。

    孔引含文嘉所謂九錫,與應劭同,獨樂器曰樂則耳。

    宋均注雲:進退有節,行步有度,賜之車馬以代其步。

    言成文章,行成法則,賜之衣服以表其德。

    長于教訓,内懷至仁,賜之樂則以化其民。

    居處修理,房内不渫,賜之朱戶以明其别。

    動作有禮,賜之納陛以安其體。

    勇猛勁疾,執義堅強,賜之虎贲以備非常。

    亢揚威武,志在宿衛,賜之斧钺使得專殺。

    内懷仁德,執義不傾,賜之弓矢使得專征。

    孝慈父母,賜之秬鬯以事先祖。

    〕 ⑨莽奏尊孝宣廟為中宗,孝元廟為高宗;又奏毀孝宣皇考廟勿修;〔宣帝元康元年尊悼園曰皇考。

    〕罷南陵、雲陵為縣。

    〔南陵,文帝母薄太後陵。

    雲陵,昭帝母趙太後陵。

    〕奏可。

     ⑩莽自以北化匈奴,東緻海外,南懷黃支,〔莽自奏曰:越裳氏重譯獻白雉;黃支自三萬裡貢生犀;東夷王渡大海,奉國珍;匈奴單于順制作,去二名。

    〕唯西方未有加,乃遣中郎将平憲等多持金币誘塞外羌,使獻地願内屬。

    憲等奏言:「羌豪良願等種可萬二千人,願為内臣,〔種,章勇翻。

    〕獻鮮水海、允谷、鹽池,〔地理志,金城郡臨羌縣西北至塞外,有西海、鹽池。

    阚骃雲:西有卑禾羌海,即獻王莽地為西海郡者也。

    郦道元曰:世謂之青海,東去西平二百五十裡。

    〕平地美草,皆與漢民;自居險阻處為藩蔽。

    問良願降意,〔降,戶江翻。

    〕對曰:『太皇太後聖明,安漢公至仁,天下太平,五谷成孰,或禾長丈餘,〔長,直亮翻。

    〕或一粟三米,或不種自生,或疬不蠶自成;甘露從天下,醴泉自地出;鳳皇來儀,神爵降集。

    從四歲以來,〔謂自莽輔政以來也。

    〔羌人無所疾苦,故思樂内屬。

    』宜以時處業,〔處,謂度地以處之。

    業,謂使各有作業也。

    樂,音洛。

    處,昌呂翻。

    〕置屬國領護。

    」事下莽,莽複奏:〔下,遐稼翻。

    〕「今已有東海、南海、北海郡,請受良願等所獻地為西海郡。

    分天下為十二州,應古制。

    」奏可。

    冬,置西海郡。

    〔考異曰:王莽傳,置西海郡在明年秋;今從平紀。

    〕又增法五十條,犯者徙之西海。

    徙者以千萬數,民始怨矣。

     梁王立坐與衛氏交通,廢,徙南鄭;自殺。

    〔衛氏,帝外家也。

    〕 分京師置前輝光、後丞烈二郡。

    〔前輝光蓋領長安以南諸縣,後丞烈蓋領長安以北諸縣也。

    〕更公卿、大夫、八十一元士官名、位次及十二州名。

    〔更,工衡翻。

    〕分界郡國所屬,罷置改易,天下多事,吏不能紀矣。

     五年〔(乙醜、五)〕 ①春,正月,祫祭明堂;〔應劭曰:禮,五年而再殷祭,壹禘壹祫。

    祫祭者,毀廟之主皆合食于太祖。

    師古曰:祫,音合。

    〕諸侯王二十八人,列侯百二十人,宗室子九百餘人,征助祭。

    禮畢,皆益戶、賜爵及金帛、增秩、補吏各有差。

    〔已封者益戶,未有爵者賜爵,已有爵者賜金帛,已有秩者增秩,未有官者補吏。

    〕 ②安漢公又奏複長安南、北郊。

    三十餘年間,天地之祠凡五徙焉。

    〔成帝建始元年罷甘泉泰畤、汾陰後土祠,作長安南、北郊;永始三年,複甘泉、汾陰;成帝崩,皇太後诏複長安南、北郊;哀帝建平三年,複甘泉、汾陰;今又複南、北郊;是五徙也。

    〕 ③诏曰:「宗室子自漢元至今十餘萬人,其令郡國各置宗師以糾之,〔漢元,漢初也。

    師古曰:糾,謂禁察也。

    〕緻教訓焉。

    」 ④夏,四月,乙未,博山簡烈侯孔光薨,贈賜、葬戲甚盛,車萬餘兩。

    〔兩,音亮。

    〕以馬宮為太師。

     ⑤吏民以莽不受新野田而上書者前後四十八萬七千五百七十二人,及諸侯王公、列侯、宗室見者〔見,賢遍翻。

    〕皆叩頭言:「宜亟加賞于安漢公。

    」于是莽上書言:「諸臣民所上章下議者,事〔【章:乙十一行本「事」作「願」;孔本同。

    甲十六行本「事」作「以」。

    】〕皆寝勿上,〔上,時掌翻。

    下,遐稼翻。

    〕使臣莽得盡力異制禮作樂;事成,願賜骸骨歸家,避賢者路。

    」〔言久處大位,妨賢者進用之路。

    避位,所以避賢者路也。

    〕甄邯等白太後,诏曰:「公每見辄流涕叩頭言,願不受賞;賞即加,不敢當位。

    方制作未定,事須公而決,故且聽公制作;畢成,群公以聞,究于前議。

    〔師古曰:究,竟也。

    〕其九錫禮儀亟奏!」 五月,策命安漢公莽以九錫,莽稽首再拜,受緣韨,衮冕,衣裳,〔師古曰:此韨,謂蔽膝也。

    或謂韨坆。

    韨,音弗;坆,音畢。

    〕玚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