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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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徐州沛縣東南五十裡,即張良封處。

    〕沛公往從之。

    張良亦聚少年百餘人欲往從景駒,道遇沛公,遂屬焉;沛公拜良為廏将。

    〔廏将蓋掌馬。

    〕良數以太公兵法說沛公;沛公善之,常用其策;良為他人言,皆不省。

    〔說,輸芮翻。

    為,于僞翻;下平為同。

    省,悉井翻,察也;後以義推。

    〕良曰:“沛公殆天授!”故遂留不去。

    〔張良從沛公始此。

    〕 沛公與良俱見景駒,欲請兵以攻豐。

    時章邯司馬尾(毛改二)将兵北定楚,〔師古曰:尾(毛改二),古夷字。

    類篇曰:古仁字;又延知翻。

    〕屠相,至砀。

    〔班志,相縣為沛郡治所。

    括地志:故相城,在徐州符離縣西九十裡。

    相,息亮翻。

    砀,徒郎翻。

    〕東陽甯君、沛公引兵西,與戰蕭西,〔班志,蕭縣屬沛郡;唐屬徐州。

    蕭西,謂在蕭縣之西。

    〕不利,還,收兵聚留。

    二月,攻砀,三日,拔之;收砀兵得六千人,與故合九千人。

    三月,攻下邑,拔之;〔班志,下邑縣屬梁國。

    〕還擊豐,不下。

     廣陵人召平為陳王徇廣陵,未下。

    〔廣陵縣屬九江郡。

    班志為廣陵國都;唐為揚州。

    姓譜:召姓,周文王子召公奭之後。

    召,寔照翻。

    〕聞陳王敗走,章邯且至,乃渡江,矯陳王令,拜項梁為楚上柱國,曰:“江東已定,急引兵西擊秦!”梁乃以八千人渡江而西。

    聞陳嬰已下東陽,〔班志,東陽縣屬臨淮郡;明帝分屬下邳;後複分屬廣陵。

    括地志:東陽故城,在楚州盱眙縣東七十裡。

    水經注曰:淮陰縣,楚、漢之間為東陽郡。

    〕遣使欲與連和俱西。

    陳嬰者,故東陽令史,〔蘇林曰:令史,曹史也。

    晉灼曰:漢儀注:令吏曰令史,丞吏曰丞史。

    師古曰:晉說是。

    〕居縣中,素信謹,稱為長者。

    東陽少年殺其令,相聚得二萬人,欲立嬰為王。

    嬰母謂嬰曰:“自我為汝家婦,未嘗聞汝先世之有貴者,今暴得大名,不祥;不如有所屬。

    事成,猶得封侯;事敗,易以亡,非世所指名也。

    ”〔易,以豉翻。

    〕嬰乃不敢為王,謂其軍吏曰:“項氏世世将家,有名于楚;今欲舉大事,将非其人不可。

    〔将,即亮翻。

    〕我倚名族,亡秦必矣!“其衆從之,乃以兵屬梁。

     英布既破秦軍,引兵而東;聞項梁西渡淮布與蒲将軍皆以其屬焉。

    項梁衆凡六七萬人,軍下邳。

    〔班志,下邳縣屬東海郡。

    應劭曰:邳在薛,其後徙此,故曰下邳。

    臣瓒曰:有上邳,故曰下邳。

    史記正義曰:下邳,泗水縣也。

    〕 景駒、秦嘉軍彭城東,欲以距梁。

    梁謂軍吏曰:“陳王先首事,戰不利,未聞所在。

    今秦嘉倍陳王而立景駒,大逆無道!”〔倍,蒲妹翻。

    〕乃進兵擊秦嘉,秦嘉軍敗走。

    追之,至胡陵,〔胡陵即湖陸,班志屬山陽郡,漢章帝改曰湖陵。

    〕嘉還戰。

    一日,嘉死,軍降;景駒走死梁地。

    〔梁地,故魏地也。

    〕 梁已并秦嘉軍,軍胡陵,将引軍而西。

    章邯軍至栗,〔班志,栗縣屬沛郡。

    〕項梁使别将朱雞石、餘樊君與戰。

    餘樊君死;朱雞石軍敗,亡走胡陵。

    梁乃引兵入薛,誅朱雞石。

    〔括地志曰:故薛城,古薛侯國也,在今徐州滕縣界。

    〕 沛公從騎百餘往見梁;梁與沛公卒五千人,五大夫将十人。

    沛公還,引兵攻豐,拔之。

    雍齒奔魏。

     項梁使項羽别攻襄城,〔班志,襄城縣屬颍川郡。

    史記正義曰:今許州縣。

    〕襄城堅守不下;已拔,皆坑之,還報。

     梁聞陳王定死,召諸别将會薛計事,沛公亦往焉。

    居鄛人範增,年七十,〔班志,居巢縣屬廬江郡。

    春秋“楚人圍巢”,巢,國也。

    史記正義曰:即夏桀所奔地。

    晉灼曰:鄛,音剿絕之剿。

    師古音巢。

    〕素居家,好奇計,往說項梁曰:“陳勝敗,固當。

    夫秦滅六國,楚最無罪。

    自懷王入秦不反,楚人憐之〔事見四卷周赧王十九年。

    〕至今。

    〔當屬上句。

    〕故楚南公曰:『楚雖三戶,亡秦必楚。

    』〔服虔曰:南公,南方之老人。

    虞喜志林曰:南公者,道士,識廢興之數,知亡秦者必楚。

    漢書藝文志:南公十三篇,六國時人,在陰陽家流。

    臣瓒曰:楚人怨秦,雖三戶足以亡秦。

    〕今陳勝首事,不立楚後而自立,其勢不長。

    今君起江東,楚蠭起之将皆争附君者,〔師古曰:蠭,古蜂字;蠭起,如蠭之起,言其衆也。

    一說:蠭,與鋒同,言鋒銳而起者。

    爾雅翼曰:蠭,近其房,辄群起攻人,故曰蠭起之将。

    〕以君世世楚将,為能複立楚之後也。

    ”于是頸梁然其,乃求得楚懷王孫心于民間,為人牧羊;夏,六月,立以為楚懷王,從民望也。

    〔徐廣曰:順民望,以其祖谥為号。

    〕陳嬰為上柱國,封五縣,與懷王都盱眙。

    〔班志,盱眙縣屬臨淮郡。

    史記正義曰:今楚州縣。

    阮勝之南兖州記:盱眙,本春秋善地道;宋屬泗州。

    音籲怡。

    〕項梁自号為武信君。

     張良說項梁曰:“君已立楚後,而韓諸公子橫陽君成最賢,可立為王,益樹黨。

    ”項梁使良求韓成,立以為韓王。

    以良為司徒,與韓王将千餘人西略韓地,得數城,秦辄複取之;往來為遊兵颍川。

    〔颍川,故韓地,秦置郡。

    〕 章邯已破陳王,乃進兵擊魏王于臨濟。

    〔後漢志,陳留郡平丘縣有臨濟亭。

    水經注曰:田儋死處。

    史記正義曰:今齊州臨濟縣。

    又曰:故城在淄州高苑縣北二裡。

    餘按正義所雲臨濟,乃田儋所起狄縣地也,非魏王咎所居臨濟也。

    後漢志及水經注為是。

    〕魏王使周市出,請救于齊、楚;齊王儋及楚将項它皆将兵随市救魏。

    〔它,徒河翻,〕章邯夜銜枚擊,大破齊、楚軍于臨濟下,〔師古曰:銜枚者,止言語讙嚣,欲令敵人不知其來也。

    周官有銜枚氏。

    枚狀如箸,橫銜之,繣結于項。

    繣結礙也,絜繞也,蓋為結紐而繞項也。

    銜,戶緘翻。

    繣,音獲。

    絜,音颉。

    〕殺齊王及周巿。

    魏王咎為其民約降;約定,自燒殺。

    其弟豹亡走楚,楚懷王予魏豹數千人,複徇魏地。

    〔為,于僞翻。

    予,讀曰與。

    〕齊田榮收其兄儋餘兵,東走東阿;〔班志,東阿縣屬東郡。

    括地志:東阿故城,在濟州東阿縣西南二十五裡。

    〕章邯追圍之。

    齊人聞田儋死,乃立故齊王建之弟假為王,田角為相,角弟間為将,以距諸侯。

     秋,七月,大霖雨。

    〔雨三日以往為霖。

    〕武信君引兵攻亢父,〔亢父,音抗甫。

    〕聞田榮之急,乃引兵擊破章邯軍東阿下;章邯走而西。

    田榮引兵東歸齊。

    武信君獨追北,使項羽、沛公别攻城陽,屠之。

    〔括地志:濮州雷澤縣,本漢城陽,在州東九十一裡。

    餘按班志,濟陰成陽縣有雷澤。

    此成陽與定陶、濮陽皆相近,非城陽國之城陽。

    〕楚軍軍濮陽東,〔班志,濮陽縣屬東郡。

    括地志:濮陽縣在濮州西八十六裡。

    濮,音蔔。

    〕複與章邯戰,又破之。

    章邯複振,〔李奇曰:振,整也。

    如淳曰:振,起也;收散卒,自振迅而起。

    〕守濮陽,環水。

    〔文穎曰:決水以自環守為固。

    環,音宦。

    〕沛公、項羽去,攻定陶。

     八月,田榮擊逐齊王假,假亡走楚。

    〔章:十二行本“楚”下有“田角亡走趙”五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田間前救趙,因留不敢歸。

    田榮乃立儋子市為齊王,榮相之。

    田橫為将,平齊地。

    章邯兵益盛,項梁數使使告齊、趙發兵共擊章邯。

    田榮曰:“楚殺田假,趙殺角、間,乃出兵。

    ”楚、趙不許。

    田榮怒,終不肯出兵。

     郎中令趙高〔班表:郎中令,秦官,掌宮殿掖門戶。

    臣瓒曰:掌郎内諸臣,故曰郎中令;武帝改光祿勳。

    〕恃恩專恣,以私怨誅殺人衆多,恐大臣入朝奏事言之,乃說二世曰:“天子之所以貴者,但以聞聲,群臣莫得見其面故也。

    且陛下富于春秋,〔謂少年,此雲春秋多也。

    〕未必盡通諸事;今坐朝廷,譴舉有不當者,〔譴,去戰翻,責也。

    當,丁浪翻。

    〕則見短于大臣,非所以示神明于天下也。

    〔見,賢遍翻。

    〕陛下不如深拱禁中,〔蔡邕曰:本為禁中,門閣有禁,非侍禦之臣不得妄入;行道豹尾中亦為禁中。

    〕與臣及侍中習法者待事,事來有以揆之。

    如此,則大臣不敢奏疑事,天下稱聖主矣。

    ”二世用其計,乃不坐朝廷見大臣,常居禁中;趙高侍中用事,〔班表:秦制:侍中、左右曹、諸吏、散騎、中常侍皆加官,所加或列侯、卿、大夫、将軍、将、都尉、尚書、太醫、太官令,至郎中亡員,多至數十人;侍中、中常侍得入禁中。

    應劭曰:入侍天子,故曰侍中。

    後漢志:侍中,比二千石,掌侍左右,贊導衆事,顧問應對。

    〕事皆決于趙高。

     高聞李斯以為言,乃見丞相曰:“關東群盜多,今上急益發繇,〔繇,讀曰徭,役也;古字借用。

    〕治阿房宮,〔治,直之翻。

    〕聚狗馬無用之物。

    臣欲谏,為位賤,〔為,于僞翻;下同。

    〕此真君侯之事;君可不谏?”李斯曰:“固也,吾欲言之久矣。

    今時上不坐朝廷,常居深宮。

    吾所言者,不何傳也;欲見,無閑。

    ”〔閑,古苋翻,隙也;又讀曰閑,餘暇也。

    〕趙高曰:“君誠能谏,請為君候上閑,語君。

    ”于是趙高侍〔章:十二行本“侍”作“待”;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二世方燕樂,婦女居前,使人告丞相;“上方閑,可奏事。

    ”丞相至宮門上谒。

    如此者三。

    二世怒曰:“吾常多閑日,丞相不來;吾方燕私,丞相辄來請事!丞相豈少我哉,且固我哉?”〔少我,謂輕我以為幼少也。

    固我,謂輕我以為固陋也。

    〕趙高因曰:“夫沙丘之謀,丞相與焉。

    〔事見上卷始皇三十七年。

    與,讀曰預。

    〕今陛下已立為帝,而丞相貴不益,此其意亦望裂地而王矣。

    且陛下不問臣,臣不敢言。

    丞相長男李由為三川守,楚盜陳勝等皆丞相傍縣之子,〔傍縣,近縣也。

    李斯,汝南上蔡人;陳勝,颍川陽城人:汝南、颍川相近也。

    〕以故楚盜公行,過三川城,守〔章:十二行本“守”作“皆”。

    〕不肯擊。

    高聞其文書相往來,未得其審,故未敢以聞。

    且丞相居外,權重于陛下。

    ”二世以為然,欲案丞相;恐其不審,乃先使人按驗三川守與盜通狀。

      李斯聞之,因上書言趙高之短曰:“高擅利擅害,與陛下無異。

    昔田常相齊簡公,竊其恩威,下得百姓,上得群臣,卒弑簡公而取齊國,〔事見左傳。

    卒,子恤翻。

    〕此天下所明知也。

    今高有邪佚之志,危反之行,〔行,下孟翻。

    〕私家之富,若田氏之于齊矣,而又貪欲無厭,〔厭,于鹽翻;後以義推。

    〕求利不止,列勢次主,〔言趙高居中用事,其位列權勢次于人主也。

    〕其欲無窮,劫陛下之威信,其志若韓玘為韓安相也。

    〔索隐曰:“玘”,一作“起”,并音怡,韓大夫,弑其君悼公者。

    然韓無悼公,或鄭之嗣君。

    按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