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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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則長子即位,必用蒙恬為丞相,君侯終不懷通侯之印歸鄉裡明矣!〔通侯,漢曰徹侯,亦曰列侯。
應劭曰:通,亦徹也;通者,言功德通于王室也。
張晏曰:列侯者,見序列也。
〕胡亥慈仁笃厚,可以為嗣。
願君審計而定之!”丞相斯以為然,乃相與謀,詐為受始皇诏,立胡亥為太子;更為書賜扶蘇,〔更,工衡翻;改也。
〕數以不能辟地立功,士卒多耗,〔數,所具翻。
〕數〔章:十二行本“數”上有“反”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上書,直言诽謗,日夜怨望不得罷歸為太子;将軍恬不矯正,知其謀;皆賜死,以兵屬裨将王離。
〔數,所角翻;下同。
屬,之欲翻,付也;康音蜀,非;下以屬同。
〕 扶蘇發書,泣,入内舍,欲自殺。
蒙恬曰:“陛下居外,未立太子,使臣将三十萬衆守邊,公子為監,此天下重任也。
今一使者來,即自殺,安知其非詐!複請而後死,未暮也。
”使者數趣之。
扶蘇謂蒙恬曰:“父賜子死,尚安複請!”即自殺。
〔趣,讀曰促。
複,扶又翻。
〕蒙恬不肯死,使者以屬吏,系諸陽周;〔班志,陽周縣屬上郡。
史記正義曰:陽周,甯州羅川縣之邑。
屬,之欲翻。
今按天寶元年,改羅川縣為真甯縣。
〕更置李斯舍人為護軍,〔班百官表:護軍都尉,秦官。
又,漢王以陳平為護軍中尉,盡護諸将。
當是時,恬已屬吏,恐其軍有變,故以李斯舍人為護軍,使之護諸将也。
〕還報。
胡亥已聞扶蘇死,即欲釋蒙恬。
會蒙毅為始皇出禱山川,還至。
趙高言于胡亥曰:“先帝欲舉賢立太子久矣,而毅谏以為不可,不若誅之!”乃系諸代。
〔據地理,代距沙丘甚遠。
蓋毅還至代,即就系之。
〕 遂從井陉抵九原。
〔班志:井陉在常山石邑縣西。
史記正義曰:井陉故關在并州石艾縣東十八裡,即井陉口。
〕會暑,辒車臭,乃诏從官令車載一石鮑魚以亂之。
〔孟康曰:百二十斤曰石。
班書貨殖傳:鮿鮑千鈞。
師古注曰:鮿,膊魚也,即今之不着鹽而幹者也。
鮑,今之?魚也。
而說者乃讀鮑為鮠魚之鮠,失義遠矣。
鄭康成以鮠于煏室幹之,亦非也。
煏室幹之,即鮑耳。
蓋今巴、荊人所呼鰎魚者是也。
秦皇載鮑亂臭者,則是?魚耳;而煏室幹者,本不臭也。
鮑,白卯翻。
鮿,音接。
?,于業翻。
鮠,五回翻。
煏,蒲北翻。
鰎,居偃翻。
〕從直道至鹹陽,發喪。
〔直道,即三十五年蒙恬所除者。
〕太子胡亥襲位。
九月,葬始皇于骊山,下锢三泉;〔師古曰:三重之泉,言至水也。
餘謂锢者,治銅锢塞之也。
三泉者,取九泉之數言之。
〕奇器珍怪,徙藏滿之。
〔謂徙府庫之物以實陵便房中。
藏,才浪翻。
〕令匠作機弩,有穿近者辄射之。
以水銀為百川、江河、大海,機相灌輸。
〔康注引劉伯莊雲:機相灌輸,以防穿近者。
予按文勢,自機弩至辄射之,文意已足;機相灌輸,是承水銀為百川、江河、大海之意,作如是觀,文意甚順。
射,而亦翻。
史記正義:灌,音館。
輸,音戍。
〕上具天文,下具地理。
後宮無子者,皆令從死。
〔從,才用翻。
〕葬既已下,或言工匠為機藏,皆知之,藏重即洩。
大事盡,閉之墓中。
〔藏重即洩,謂工匠若更為第二重機藏,與外人近,即洩其所以為機藏之事,故大事盡則皆閉之墓中。
大事盡,句絕,謂既下窆,則送終之大事盡也。
重,直龍翻。
〕 ②二世欲誅蒙恬兄弟。
二世兄子子嬰谏曰:“趙王遷殺李牧而用顔聚,齊王建殺其故世忠臣而用後勝,卒皆亡國。
〔二事并見前。
卒,子恤翻。
〕蒙氏,秦之大臣、謀士也,而陛下欲一旦棄去之。
誅殺忠臣而立無節行之人,〔行,下孟翻。
〕是内使群臣不相信而外使鬥士之意離也!”二世弗聽,遂殺蒙毅及内史恬。
恬曰:“自吾先人及至子孫,積功信于秦三世矣。
〔恬祖骜、父武及恬,三世皆事秦有功。
〕今臣将兵三十餘萬,身雖囚系,其勢足以倍畔。
〔倍,蒲妹翻。
〕然自知必死而守義者,不敢辱先人之教以不忘先帝也!”乃吞藥自殺。
揚子法言曰,或問:“蒙恬忠而被誅,忠奚可為也?”曰:“塹山,堙谷,起臨洮,擊遼水,力不足而屍有餘,忠不足相也。
”〔相,息亮翻。
〕 臣光曰:“始皇方毒天下而蒙恬為之使,恬不仁可知矣。
然恬明于為人臣之義,雖無罪見誅,能守死不貳,斯亦足稱也。
”〔使,如字。
〕 二世皇帝上〔諱胡亥,始皇少子也。
章:十二行本無此八字;乙十一行本同。
〕 元年(壬辰,公元前二零九年) ①冬,十月,戊寅,大赦。
②春,二世東行郡縣,李斯從;到碣石,并海,南至會稽;而盡刻始皇所立刻石,旁着大臣從者名,〔行,下孟翻。
從,才用翻。
并,步浪翻。
着,如字;史記正義丁略翻。
〕以章先帝成功盛德而還。
夏,四月,二世至鹹陽,謂趙高曰:“夫人生居世間也,譬猶騁六骥過決隙也。
〔康曰:上音缺;下丘逆翻。
餘謂決,如字,決,裂也;裂開之隙,其間不能以寸,喻狹小也。
〕吾既已臨天下矣,欲悉耳目之所好,窮心志之所樂,〔好,呼到翻。
樂,音洛。
〕以終吾年壽,可乎?”高曰:“此賢主之所能行而昏亂主之所禁也。
雖然,有所未可,臣請言之:夫沙丘之謀,諸公子及大臣皆疑焉;而諸公子盡帝兄,大臣又先帝之所置也。
今陛下初立,此其屬意怏怏皆不服,恐為變;臣戰戰栗栗,唯恐不終,陛下安得為此樂乎!”二世曰:“為之柰何?”趙高曰:“陛下嚴法而刻刑,令有罪者相坐,誅滅大臣及宗室;然後收舉遺民,貧者富之,賤者貴之。
盡除先帝之故臣,更置陛下之所親信者,此則陰德歸陛下,害除而奸謀塞,群臣莫不被潤澤,蒙厚德,陛下則高枕肆志寵樂矣。
〔更,工衡翻。
塞,悉則翻。
枕,之鸩翻。
〕計莫出于此!”二世然之。
乃更為法律,務益刻深,大臣、諸公子有罪,辄下高〔章:十二行本“高”下有“令”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鞠治之。
于是公子十二人僇死鹹陽市,十公主矺死于杜,〔索隐曰:矺,貯格翻;史記正義音宅,與磔同,謂磔裂支體而殺之;溫公類篇音竹格翻,磓也。
杜,故周之杜伯國。
班志,杜縣屬京兆,宣帝改曰杜陵。
〕财物入于縣官,〔漢謂天子為縣官。
此縣官,猶言公家也。
〕相連逮者不可勝數。
〔言事相連及皆逮之。
貢父曰:其人存,直追取之曰逮;其人亡,則讨而捕之。
逮,易辭;捕,加力也。
〕 公子将闾昆弟三人囚于内宮,議其罪獨後。
二世使使令将闾曰:“公子不臣,罪當死!吏緻法焉。
”将闾曰:“阙廷之禮,吾未嘗敢不從賓贊也;廊廟之位,吾未嘗敢失節也;受命應對,吾未嘗敢失辭也;何謂不臣?〔言不敢挾親親之恩廢為臣之節,何得以此罪加之!〕願聞罪而死!”使者曰:“臣不得與謀,〔與,讀曰預。
〕奉書從事!”将闾乃仰天大呼“天”者三,曰:“吾無罪!”昆弟三人皆流涕,拔劍自殺。
宗室振恐。
公子高欲奔,恐收族,乃上書曰:“先帝無恙時,臣入門〔章:十二行本“門”作“則”;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退齋校同;熊校同。
〕賜食,出則乘輿,禦府之衣,臣得賜之,中廐之寶馬,臣得賜之。
臣當從死而不能,為人子不孝,為人臣不忠。
不孝不忠者,無名以立于世,臣請從死,願葬骊山之足,唯上幸哀憐之!”書上,二世大說,〔說,讀曰悅。
〕召趙高而示之,曰:“此可謂急乎?”趙高曰:“人臣當憂死不暇,何變之得謀!”二世可其書,賜錢十萬以葬。
複作阿房宮。
盡征材士五萬人為屯衛鹹陽,令教射。
狗馬禽獸當食者多,〔食,讀曰飤,音祥吏翻。
〕度不足,下調郡縣,〔史記正義曰:下,戶嫁翻。
調,徒釣翻。
謂下郡縣而調發之也。
餘謂下,讀如字亦通。
〕轉輸菽粟、刍槀,皆令自赍糧食,鹹陽三百裡内不得食其谷。
③秋,七月,陽城人陳勝、陽夏人吳廣起兵于蕲。
〔史記正義曰:即河南陽城縣;班志,屬颍川郡。
陽夏縣屬淮陽國。
括地志:陳州太康縣,本漢陽夏縣地。
盤洲洪氏曰:陽夏鄉去太康縣三十裡。
夏,音賈。
班志,蕲縣屬沛郡,有大澤鄉。
蕲,音渠依翻。
〕是時,發闾左戍漁陽,〔鼌錯曰:秦以谪發戍,先發吏有谪及贅婿、賈人,後以嘗有市籍者,又後以大父母嘗有市籍者,後入闾取其左。
索隐曰:闾左,謂居闾裡之左也。
秦時,複除者居闾左。
今力役凡在闾左者盡發之也。
又雲:凡居以富強為右,貧弱為左。
秦役戍多富者,役盡,兼取貧弱而發之也。
班志,漁陽縣屬漁陽郡。
括地志:漁陽故城在檀州密雲縣南十八裡,在漁水之陽。
〕九百人屯大澤鄉,陳勝、吳廣皆為屯長。
〔師古曰:人所聚為屯。
長,帥也。
〕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度,徒洛翻。
〕失期,法皆斬。
陳勝、吳廣因天下之愁怨,乃殺将尉,〔師古曰:其官本尉耳,時領戍人,故為将尉。
索隐曰:尉,官也;漢舊儀:大縣三人。
其尉将屯九百人,故雲将尉。
〕召令徒屬曰:“公等皆失期當斬;假令毋斬,而戍死者固什六七。
且壯士不死則已,死則舉大名耳!王、侯、将、相甯有種乎!”〔種,章勇翻。
〕衆皆從之。
乃詐稱公子扶蘇、項燕,〔以百姓賢扶蘇而楚人憐項燕也。
〕為壇而盟,稱大楚;陳勝自立為将軍,吳廣為都尉。
攻大澤鄉,拔之;收而攻蕲,蕲下。
〔收大澤鄉之兵以攻蕲也。
〕乃令符離人葛嬰将兵徇蕲以東;攻铚、酇、苦、柘、谯,皆下之。
〔班志:符離、铚、酇、谯屬沛郡。
姓譜:葛國既滅,其後以國為氏。
柘,苦二縣屬淮陽國。
宋白曰:柘縣,古襄氏之邑;春秋時,陳之株野;漢為柘縣,以邑有柘溝而名;唐為宋州柘城縣。
亳州真源縣,古苦縣地。
徇,辭峻翻,略地也。
铚,竹乙翻。
“酇”,本作“?”,才多翻。
師古曰:此縣本借酇字為之,音嵯。
王莽改縣為贊治,則此縣亦有贊音。
苦,音怙。
〕行收兵;比至陳,〔比,必寐翻。
〕車六七百乘,騎千餘,卒數萬人。
攻陳,陳守、尉皆不在,獨守丞與戰谯門中,不勝;守丞死,陳勝乃入據陳。
〔班志,陳縣屬淮陽國。
史記正義曰:今陳州城本楚襄王所築陳國城也。
師古曰:守丞,謂郡丞之居守者;一曰:郡守之丞,故曰守丞。
原父曰:秦不以陳為郡,何庸有守!守,謂非正官,權守者耳。
餘按秦分天下為郡縣,郡置守、尉、監,縣置令、丞、尉。
原父以此守為權守之守,良是。
遷、固二史作“守令皆不在”,此作“守尉皆不在”,蓋二史“令”下缺“尉”字,而通鑒“尉”上缺“令”字也。
師古曰:谯門,謂門上為高樓以候望者耳。
樓,一名谯,故謂美麗之樓為麗谯;亦呼為巢。
所謂巢車者,亦于兵車之上為樓以望敵也。
谯,巢,聲相近。
〕 初,大梁人張耳、陳餘相與為刎頸交。
秦滅魏,聞二人魏之名士,重賞購求之。
張耳、陳餘乃變名姓,俱之陳,為裡監門以自食。
〔師古曰:監門,卒之賤者;耳、餘以卑賤自隐。
張晏曰:監門,裡正衛也。
監,古銜翻。
〕裡吏嘗以過笞陳餘,陳餘欲起,張耳蹑之,使受笞。
〔欲起者,不能受辱,欲起與吏亢也。
蹑,尼辄翻,蹑其足也。
笞,醜之翻。
〕吏去,張耳乃引陳餘之桑下,數之曰:〔數,所具翻,又所主翻。
〕“始吾與公言何如?今見小辱而欲死一吏乎!”陳餘謝之。
陳涉既入陳,張耳、陳餘詣門上谒。
〔陳勝,字涉。
〕陳涉素聞其賢,大喜。
陳中豪桀父老請立涉為楚王,涉以問張耳、陳餘,耳、餘對曰:“秦為無道,滅人社稷,暴虐百姓;将軍出萬死之計,為天下除殘也。
今始至陳而王之,示天下私。
願将軍毋王,急引兵而西;遣人立六國後,自為樹黨,為秦益敵;敵多則力分,與衆則兵強。
如此,則野無交兵,〔六國皆為與國,則兵不交鋒于野矣。
〕縣無守城,〔諸縣皆畔秦複為六國,無複為秦守城者。
〕誅暴秦,據鹹陽,以令諸侯;諸侯亡而得立,以德服之,則〔章:十二行本“則”上有“如此”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帝業成矣!今獨王陳,恐天下懈也。
陳涉不聽,遂自立為王,号“張楚”。
〔劉德曰:若雲張大楚國也。
張晏曰:先是楚已為秦所滅,今立楚為張。
〕 當是時,諸郡縣苦秦法,争殺長吏以應涉。
谒者〔章:十二行本“者”下有“使”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從東方來,以反者聞。
二世怒,下之吏。
〔下,遐嫁翻。
〕後使者至,上問之,對曰:“群盜鼠竊狗偷,郡守、尉方逐捕,今盡得,不足憂也。
”上悅。
陳王以吳叔為假王,監諸将以西擊荥陽。
〔吳廣,字叔。
荥陽縣屬三川郡。
〕 張耳、陳餘複說陳王。
請奇兵北略趙地。
〔複,扶又翻。
〕于是陳王以故所善陳人武臣為将軍,邵騷為護軍,〔姓譜:武姓,宋武公之後。
餘謂自有谥法,以武為谥者多矣
應劭曰:通,亦徹也;通者,言功德通于王室也。
張晏曰:列侯者,見序列也。
〕胡亥慈仁笃厚,可以為嗣。
願君審計而定之!”丞相斯以為然,乃相與謀,詐為受始皇诏,立胡亥為太子;更為書賜扶蘇,〔更,工衡翻;改也。
〕數以不能辟地立功,士卒多耗,〔數,所具翻。
〕數〔章:十二行本“數”上有“反”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上書,直言诽謗,日夜怨望不得罷歸為太子;将軍恬不矯正,知其謀;皆賜死,以兵屬裨将王離。
〔數,所角翻;下同。
屬,之欲翻,付也;康音蜀,非;下以屬同。
〕 扶蘇發書,泣,入内舍,欲自殺。
蒙恬曰:“陛下居外,未立太子,使臣将三十萬衆守邊,公子為監,此天下重任也。
今一使者來,即自殺,安知其非詐!複請而後死,未暮也。
”使者數趣之。
扶蘇謂蒙恬曰:“父賜子死,尚安複請!”即自殺。
〔趣,讀曰促。
複,扶又翻。
〕蒙恬不肯死,使者以屬吏,系諸陽周;〔班志,陽周縣屬上郡。
史記正義曰:陽周,甯州羅川縣之邑。
屬,之欲翻。
今按天寶元年,改羅川縣為真甯縣。
〕更置李斯舍人為護軍,〔班百官表:護軍都尉,秦官。
又,漢王以陳平為護軍中尉,盡護諸将。
當是時,恬已屬吏,恐其軍有變,故以李斯舍人為護軍,使之護諸将也。
〕還報。
胡亥已聞扶蘇死,即欲釋蒙恬。
會蒙毅為始皇出禱山川,還至。
趙高言于胡亥曰:“先帝欲舉賢立太子久矣,而毅谏以為不可,不若誅之!”乃系諸代。
〔據地理,代距沙丘甚遠。
蓋毅還至代,即就系之。
〕 遂從井陉抵九原。
〔班志:井陉在常山石邑縣西。
史記正義曰:井陉故關在并州石艾縣東十八裡,即井陉口。
〕會暑,辒車臭,乃诏從官令車載一石鮑魚以亂之。
〔孟康曰:百二十斤曰石。
班書貨殖傳:鮿鮑千鈞。
師古注曰:鮿,膊魚也,即今之不着鹽而幹者也。
鮑,今之?魚也。
而說者乃讀鮑為鮠魚之鮠,失義遠矣。
鄭康成以鮠于煏室幹之,亦非也。
煏室幹之,即鮑耳。
蓋今巴、荊人所呼鰎魚者是也。
秦皇載鮑亂臭者,則是?魚耳;而煏室幹者,本不臭也。
鮑,白卯翻。
鮿,音接。
?,于業翻。
鮠,五回翻。
煏,蒲北翻。
鰎,居偃翻。
〕從直道至鹹陽,發喪。
〔直道,即三十五年蒙恬所除者。
〕太子胡亥襲位。
九月,葬始皇于骊山,下锢三泉;〔師古曰:三重之泉,言至水也。
餘謂锢者,治銅锢塞之也。
三泉者,取九泉之數言之。
〕奇器珍怪,徙藏滿之。
〔謂徙府庫之物以實陵便房中。
藏,才浪翻。
〕令匠作機弩,有穿近者辄射之。
以水銀為百川、江河、大海,機相灌輸。
〔康注引劉伯莊雲:機相灌輸,以防穿近者。
予按文勢,自機弩至辄射之,文意已足;機相灌輸,是承水銀為百川、江河、大海之意,作如是觀,文意甚順。
射,而亦翻。
史記正義:灌,音館。
輸,音戍。
〕上具天文,下具地理。
後宮無子者,皆令從死。
〔從,才用翻。
〕葬既已下,或言工匠為機藏,皆知之,藏重即洩。
大事盡,閉之墓中。
〔藏重即洩,謂工匠若更為第二重機藏,與外人近,即洩其所以為機藏之事,故大事盡則皆閉之墓中。
大事盡,句絕,謂既下窆,則送終之大事盡也。
重,直龍翻。
〕 ②二世欲誅蒙恬兄弟。
二世兄子子嬰谏曰:“趙王遷殺李牧而用顔聚,齊王建殺其故世忠臣而用後勝,卒皆亡國。
〔二事并見前。
卒,子恤翻。
〕蒙氏,秦之大臣、謀士也,而陛下欲一旦棄去之。
誅殺忠臣而立無節行之人,〔行,下孟翻。
〕是内使群臣不相信而外使鬥士之意離也!”二世弗聽,遂殺蒙毅及内史恬。
恬曰:“自吾先人及至子孫,積功信于秦三世矣。
〔恬祖骜、父武及恬,三世皆事秦有功。
〕今臣将兵三十餘萬,身雖囚系,其勢足以倍畔。
〔倍,蒲妹翻。
〕然自知必死而守義者,不敢辱先人之教以不忘先帝也!”乃吞藥自殺。
揚子法言曰,或問:“蒙恬忠而被誅,忠奚可為也?”曰:“塹山,堙谷,起臨洮,擊遼水,力不足而屍有餘,忠不足相也。
”〔相,息亮翻。
〕 臣光曰:“始皇方毒天下而蒙恬為之使,恬不仁可知矣。
然恬明于為人臣之義,雖無罪見誅,能守死不貳,斯亦足稱也。
”〔使,如字。
〕 二世皇帝上〔諱胡亥,始皇少子也。
章:十二行本無此八字;乙十一行本同。
〕 元年(壬辰,公元前二零九年) ①冬,十月,戊寅,大赦。
②春,二世東行郡縣,李斯從;到碣石,并海,南至會稽;而盡刻始皇所立刻石,旁着大臣從者名,〔行,下孟翻。
從,才用翻。
并,步浪翻。
着,如字;史記正義丁略翻。
〕以章先帝成功盛德而還。
夏,四月,二世至鹹陽,謂趙高曰:“夫人生居世間也,譬猶騁六骥過決隙也。
〔康曰:上音缺;下丘逆翻。
餘謂決,如字,決,裂也;裂開之隙,其間不能以寸,喻狹小也。
〕吾既已臨天下矣,欲悉耳目之所好,窮心志之所樂,〔好,呼到翻。
樂,音洛。
〕以終吾年壽,可乎?”高曰:“此賢主之所能行而昏亂主之所禁也。
雖然,有所未可,臣請言之:夫沙丘之謀,諸公子及大臣皆疑焉;而諸公子盡帝兄,大臣又先帝之所置也。
今陛下初立,此其屬意怏怏皆不服,恐為變;臣戰戰栗栗,唯恐不終,陛下安得為此樂乎!”二世曰:“為之柰何?”趙高曰:“陛下嚴法而刻刑,令有罪者相坐,誅滅大臣及宗室;然後收舉遺民,貧者富之,賤者貴之。
盡除先帝之故臣,更置陛下之所親信者,此則陰德歸陛下,害除而奸謀塞,群臣莫不被潤澤,蒙厚德,陛下則高枕肆志寵樂矣。
〔更,工衡翻。
塞,悉則翻。
枕,之鸩翻。
〕計莫出于此!”二世然之。
乃更為法律,務益刻深,大臣、諸公子有罪,辄下高〔章:十二行本“高”下有“令”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鞠治之。
于是公子十二人僇死鹹陽市,十公主矺死于杜,〔索隐曰:矺,貯格翻;史記正義音宅,與磔同,謂磔裂支體而殺之;溫公類篇音竹格翻,磓也。
杜,故周之杜伯國。
班志,杜縣屬京兆,宣帝改曰杜陵。
〕财物入于縣官,〔漢謂天子為縣官。
此縣官,猶言公家也。
〕相連逮者不可勝數。
〔言事相連及皆逮之。
貢父曰:其人存,直追取之曰逮;其人亡,則讨而捕之。
逮,易辭;捕,加力也。
〕 公子将闾昆弟三人囚于内宮,議其罪獨後。
二世使使令将闾曰:“公子不臣,罪當死!吏緻法焉。
”将闾曰:“阙廷之禮,吾未嘗敢不從賓贊也;廊廟之位,吾未嘗敢失節也;受命應對,吾未嘗敢失辭也;何謂不臣?〔言不敢挾親親之恩廢為臣之節,何得以此罪加之!〕願聞罪而死!”使者曰:“臣不得與謀,〔與,讀曰預。
〕奉書從事!”将闾乃仰天大呼“天”者三,曰:“吾無罪!”昆弟三人皆流涕,拔劍自殺。
宗室振恐。
公子高欲奔,恐收族,乃上書曰:“先帝無恙時,臣入門〔章:十二行本“門”作“則”;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退齋校同;熊校同。
〕賜食,出則乘輿,禦府之衣,臣得賜之,中廐之寶馬,臣得賜之。
臣當從死而不能,為人子不孝,為人臣不忠。
不孝不忠者,無名以立于世,臣請從死,願葬骊山之足,唯上幸哀憐之!”書上,二世大說,〔說,讀曰悅。
〕召趙高而示之,曰:“此可謂急乎?”趙高曰:“人臣當憂死不暇,何變之得謀!”二世可其書,賜錢十萬以葬。
複作阿房宮。
盡征材士五萬人為屯衛鹹陽,令教射。
狗馬禽獸當食者多,〔食,讀曰飤,音祥吏翻。
〕度不足,下調郡縣,〔史記正義曰:下,戶嫁翻。
調,徒釣翻。
謂下郡縣而調發之也。
餘謂下,讀如字亦通。
〕轉輸菽粟、刍槀,皆令自赍糧食,鹹陽三百裡内不得食其谷。
③秋,七月,陽城人陳勝、陽夏人吳廣起兵于蕲。
〔史記正義曰:即河南陽城縣;班志,屬颍川郡。
陽夏縣屬淮陽國。
括地志:陳州太康縣,本漢陽夏縣地。
盤洲洪氏曰:陽夏鄉去太康縣三十裡。
夏,音賈。
班志,蕲縣屬沛郡,有大澤鄉。
蕲,音渠依翻。
〕是時,發闾左戍漁陽,〔鼌錯曰:秦以谪發戍,先發吏有谪及贅婿、賈人,後以嘗有市籍者,又後以大父母嘗有市籍者,後入闾取其左。
索隐曰:闾左,謂居闾裡之左也。
秦時,複除者居闾左。
今力役凡在闾左者盡發之也。
又雲:凡居以富強為右,貧弱為左。
秦役戍多富者,役盡,兼取貧弱而發之也。
班志,漁陽縣屬漁陽郡。
括地志:漁陽故城在檀州密雲縣南十八裡,在漁水之陽。
〕九百人屯大澤鄉,陳勝、吳廣皆為屯長。
〔師古曰:人所聚為屯。
長,帥也。
〕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度,徒洛翻。
〕失期,法皆斬。
陳勝、吳廣因天下之愁怨,乃殺将尉,〔師古曰:其官本尉耳,時領戍人,故為将尉。
索隐曰:尉,官也;漢舊儀:大縣三人。
其尉将屯九百人,故雲将尉。
〕召令徒屬曰:“公等皆失期當斬;假令毋斬,而戍死者固什六七。
且壯士不死則已,死則舉大名耳!王、侯、将、相甯有種乎!”〔種,章勇翻。
〕衆皆從之。
乃詐稱公子扶蘇、項燕,〔以百姓賢扶蘇而楚人憐項燕也。
〕為壇而盟,稱大楚;陳勝自立為将軍,吳廣為都尉。
攻大澤鄉,拔之;收而攻蕲,蕲下。
〔收大澤鄉之兵以攻蕲也。
〕乃令符離人葛嬰将兵徇蕲以東;攻铚、酇、苦、柘、谯,皆下之。
〔班志:符離、铚、酇、谯屬沛郡。
姓譜:葛國既滅,其後以國為氏。
柘,苦二縣屬淮陽國。
宋白曰:柘縣,古襄氏之邑;春秋時,陳之株野;漢為柘縣,以邑有柘溝而名;唐為宋州柘城縣。
亳州真源縣,古苦縣地。
徇,辭峻翻,略地也。
铚,竹乙翻。
“酇”,本作“?”,才多翻。
師古曰:此縣本借酇字為之,音嵯。
王莽改縣為贊治,則此縣亦有贊音。
苦,音怙。
〕行收兵;比至陳,〔比,必寐翻。
〕車六七百乘,騎千餘,卒數萬人。
攻陳,陳守、尉皆不在,獨守丞與戰谯門中,不勝;守丞死,陳勝乃入據陳。
〔班志,陳縣屬淮陽國。
史記正義曰:今陳州城本楚襄王所築陳國城也。
師古曰:守丞,謂郡丞之居守者;一曰:郡守之丞,故曰守丞。
原父曰:秦不以陳為郡,何庸有守!守,謂非正官,權守者耳。
餘按秦分天下為郡縣,郡置守、尉、監,縣置令、丞、尉。
原父以此守為權守之守,良是。
遷、固二史作“守令皆不在”,此作“守尉皆不在”,蓋二史“令”下缺“尉”字,而通鑒“尉”上缺“令”字也。
師古曰:谯門,謂門上為高樓以候望者耳。
樓,一名谯,故謂美麗之樓為麗谯;亦呼為巢。
所謂巢車者,亦于兵車之上為樓以望敵也。
谯,巢,聲相近。
〕 初,大梁人張耳、陳餘相與為刎頸交。
秦滅魏,聞二人魏之名士,重賞購求之。
張耳、陳餘乃變名姓,俱之陳,為裡監門以自食。
〔師古曰:監門,卒之賤者;耳、餘以卑賤自隐。
張晏曰:監門,裡正衛也。
監,古銜翻。
〕裡吏嘗以過笞陳餘,陳餘欲起,張耳蹑之,使受笞。
〔欲起者,不能受辱,欲起與吏亢也。
蹑,尼辄翻,蹑其足也。
笞,醜之翻。
〕吏去,張耳乃引陳餘之桑下,數之曰:〔數,所具翻,又所主翻。
〕“始吾與公言何如?今見小辱而欲死一吏乎!”陳餘謝之。
陳涉既入陳,張耳、陳餘詣門上谒。
〔陳勝,字涉。
〕陳涉素聞其賢,大喜。
陳中豪桀父老請立涉為楚王,涉以問張耳、陳餘,耳、餘對曰:“秦為無道,滅人社稷,暴虐百姓;将軍出萬死之計,為天下除殘也。
今始至陳而王之,示天下私。
願将軍毋王,急引兵而西;遣人立六國後,自為樹黨,為秦益敵;敵多則力分,與衆則兵強。
如此,則野無交兵,〔六國皆為與國,則兵不交鋒于野矣。
〕縣無守城,〔諸縣皆畔秦複為六國,無複為秦守城者。
〕誅暴秦,據鹹陽,以令諸侯;諸侯亡而得立,以德服之,則〔章:十二行本“則”上有“如此”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帝業成矣!今獨王陳,恐天下懈也。
陳涉不聽,遂自立為王,号“張楚”。
〔劉德曰:若雲張大楚國也。
張晏曰:先是楚已為秦所滅,今立楚為張。
〕 當是時,諸郡縣苦秦法,争殺長吏以應涉。
谒者〔章:十二行本“者”下有“使”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從東方來,以反者聞。
二世怒,下之吏。
〔下,遐嫁翻。
〕後使者至,上問之,對曰:“群盜鼠竊狗偷,郡守、尉方逐捕,今盡得,不足憂也。
”上悅。
陳王以吳叔為假王,監諸将以西擊荥陽。
〔吳廣,字叔。
荥陽縣屬三川郡。
〕 張耳、陳餘複說陳王。
請奇兵北略趙地。
〔複,扶又翻。
〕于是陳王以故所善陳人武臣為将軍,邵騷為護軍,〔姓譜:武姓,宋武公之後。
餘謂自有谥法,以武為谥者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