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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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紀三】〔起重光赤奮若(辛醜),盡昭陽大淵獻(癸亥),凡二十有三年。
〕 慎靓王〔諱定,顯王之子也。
此複谥也。
以谥法言之,谥法:敏以敬曰慎;柔德安衆曰靖。
靓,疾正翻。
〕 元年(辛醜,公元前三二零年) ①衛更貶号曰君。
〔顯王二十三年,衛已貶号曰侯;介于秦、魏之間,國日以削弱,因更貶其号曰君。
更,居孟翻。
貶,悲檢翻。
〕 二年(壬寅,公元前三一九年) ①秦伐韓,取鄢。
〔春秋“晉敗楚師于鄢陵”,既此鄢也。
班志作“傿陵”,屬颍川郡。
鄢,音谒晚翻,又于建翻,師古音偃。
史記正義曰:許州鄢陵縣西北十五裡有鄢陵古城。
〕 ②魏惠王薨,子襄王立。
〔索隐曰:系本曰:襄王,名嗣。
今按系本即世本,司馬貞避唐諱,改“世”為“系”。
考異曰;史記魏世家雲:惠王三十六年卒,子襄王立。
襄王十六年卒,子哀王立。
哀王二十三年卒,子昭王立。
六國表,惠王元辛亥,終丙戌;襄王元丁亥,終壬寅;哀王元癸卯,終乙醜。
按杜預春秋後序雲:太康初,汲縣有發舊冢者,大得古書,其紀年篇起自夏、殷、周,皆三代王事,無諸國别也;惟特記晉國,起自殇叔,次文侯、昭侯,以至曲沃莊伯,皆用夏正,編年相次;晉國滅,獨記魏事,下至魏哀王之二十年:蓋魏國之史記也。
哀王于史記,襄王之子,惠王之孫也。
古書紀年篇,惠王三十六年改元,從一年始,至十六年而稱惠成王卒,即惠王也;疑史記誤分惠成之世以為後王年也。
哀王二十三年乃卒,故特不稱谥,謂之“今王”。
裴骃魏世家注引和峤雲:紀年起自黃帝,終于魏之今王;今王者,魏惠成王子。
按太史公書,惠成王但言惠王,惠王子曰襄王,襄王子曰哀王。
惠王三十六年卒,襄王立十六年卒,并惠、襄為五十二年。
今按古文惠成王立三十六年,改元,稱一年,改元後十七年卒。
太史公書為誤分惠成之世以為二王之年數也。
世本,惠王生襄王而無哀王,然則“今王”者,魏襄王也。
彼既魏史,所書魏事必得其真,今從之。
〕 孟子入見而出,語人曰:“望之不似人君,就之而不見所畏焉。
〔入見,賢遍翻。
語,牛倨翻。
〕卒然問曰:『天下惡乎定?』〔卒,七沒翻。
惡,音烏,何也。
〕吾對曰:『定于一。
』『孰能一之?』〔此一語,魏襄王以問孟子。
〕對曰:『不嗜殺人者能一之。
』『孰能與之?』〔此語亦襄王問。
〕對曰:『天下莫不與也。
王知夫苗乎?〔夫,音扶。
〕七、八月之間旱,則苗槁矣。
〔孟子此言,用周正也。
周七、八月,夏五、六月也。
槁,音考,幹枯也。
夏,戶雅翻。
幹,音幹。
〕天油然作雲,沛然下雨,則苗浡然興之矣。
〔油然,雲盛貌。
沛然,雨盛貌。
浡然,興起貌。
沛,普蓋翻。
浡,音勃。
〕其如是,孰能禦之?』” 三年(癸卯,公元前三一八年) ①楚、趙、魏、韓、燕同伐秦,攻函谷關。
〔燕,因肩翻,注已見上。
宋白曰:函谷關在弘農。
地理志注雲:謂道形如函,孫卿子所謂“秦有松柏之塞”是也。
〕秦人出兵逆之,五國之師皆敗走。
②宋初稱王。
四年(甲辰,公元前三一七年) ①秦敗韓師于修魚,斬首八萬級,虜其将?、申差于濁澤。
〔敗,補邁翻。
索隐曰:修魚,地名。
?、申差,二将名。
索,山客翻。
将,即亮翻。
?,音瘦,又疏鸠翻。
“濁澤”,年表作“觀澤”。
括地志,觀澤在魏州頓丘縣東十八裡。
〕諸侯振恐。
②齊大夫與蘇秦争寵,使人刺秦,殺之。
〔刺,七亦翻。
〕 ③張儀說魏襄王曰:“梁地方不至千裡,卒不過三十萬,地四平,無名山大川之限,卒戍楚、韓、齊、趙之境,〔戍,舂遇翻;字從“人”,從“戈”,人荷戈,所以戍也。
梁地南接楚,西接韓,東接齊,北接趙。
〕守亭、障者不過〔章:十二行本“過”作“下”;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十萬,〔說文:亭,民所安定也,道路所舍也。
障,堡障也,隔也,塞也,所以隔塞敵人也。
〕梁之地勢固戰場也。
夫諸侯之約從,盟于洹水之上,結為兄弟以相堅也。
〔事見上卷顯王二十六年。
夫,音扶。
從,子容翻。
洹,于元翻。
〕今親兄弟同父母,尚有争錢财相殺傷,而欲恃反複蘇秦之餘謀,其不可成亦明矣?大王不事秦,秦下兵攻河外,據卷衍、酸棗,〔後漢志:卷縣屬河南郡,酸棗縣屬陳留郡。
水經注:河水迳卷縣北,又東至酸棗、延津,二邑皆河津之要也。
卷,逵員翻。
衍,以善翻。
〕劫衛,取陽晉,則趙不南,趙不南則梁不北,梁不北則從道絕,從道絕則大王之國欲毋危不可得也。
〔從道,謂約從之路也。
從,子容翻。
〕故願大王審定計議,且賜骸骨。
”〔人臣委身以事君,身非我之有矣,故于其乞退也,謂之乞骸骨。
骸,戶皆翻。
〕魏王乃倍從約,〔倍,蒲妹翻。
〕而因儀以請成于秦。
張儀歸,複相秦。
〔儀罷秦相相魏,見上卷顯王四十七年。
相,息亮翻。
〕 ④魯景公薨,子平公旅立。
〔谥法:由義而濟曰景;布義行剛曰景。
〕 五年(乙巳,公元前三一六年) ①巴、蜀相攻擊,〔巴,春秋巴子之國。
蜀,蠶叢、魚凫之後。
華陽國志曰:昔蜀王封其弟于漢中,号曰苴侯,因命其邑曰葭萌。
苴侯與巴王為好。
後巴與蜀為雠,蜀王怒,伐苴侯,苴侯奔巴。
巴求救于秦,秦伐蜀,蜀王敗死。
秦滅蜀,因遂滅巴、苴,置巴、蜀二郡。
史記正義曰:巴子城在合州石鏡縣南五裡,故墊江縣也。
宋白曰:巴子後理阆中。
揚雄蜀本紀曰:蜀王本治廣都樊鄉,徙居成都。
華,戶化翻。
苴,子餘翻。
葭,音家。
萌,谟耕翻。
墊,音疊。
阆,音浪。
〕俱告急于秦。
秦惠王欲伐蜀,以為道險陿難至,〔陿與狹同。
漢書趙充國傳注:山附而夾水曰陿。
〕而韓又來侵,猶豫未能決。
〔說文:猶,玃屬,居山中;聞人聲,豫登木,無人乃下。
世謂不決曰猶豫。
一說,隴西謂犬子為猶,犬導人行,忽先忽後,故曰猶豫。
又一說,猶豫,犬也,犬為人行,好先行,卻住以俟其人,百步之間,如是者數四;先者,豫也,遂曰猶豫。
猶,夷周翻,又餘救翻。
玃,厥縛翻。
為,于僞翻。
好,呼到翻。
〕司馬錯請伐蜀。
〔史記:重、黎之後,至周宣王時為程伯休父,為司馬氏。
錯,七各翻,又七故翻。
重,直龍翻。
父,音甫。
〕張儀曰:“不如伐韓。
”王曰:“請聞其說。
”儀曰:“親魏,善楚,下兵三川,攻新城、宜陽,〔伊水、洛水、河水為三川。
秦後置三川郡,漢改為河南郡。
班志,新城縣屬河南郡。
括地志:洛州伊阙縣本漢新城縣,在州南七十裡。
隋文帝改新城為伊阙,取伊阙山為名。
〕以臨二周之郊,〔周分為東、西,故曰二周。
〕據九鼎,〔昔夏禹貢金九牧,鑄鼎象物,桀有昏德,鼎遷于商;商纣暴虐,鼎遷于周;成王定鼎于郏鄏,寶之,以為三代共器。
夏,戶雅翻。
郏,音夾。
鄏,音辱。
〕按圖籍,〔圖籍,謂天下之圖籍,周官職方氏所掌是也。
〕挾天子以令于天下,天下莫敢不聽,此王業也。
臣聞争名者于朝,争利者于市。
今三川、周室,天下之朝市也,〔朝,直遙翻。
周禮大宗伯注雲:朝,猶朝也,欲其來之早也。
人君昕旦親政貴早,聲轉為朝。
猶朝,陟遙翻。
〕而王不争焉,顧争于戎翟,去王業遠矣。
”〔翟,與狄同。
〕司馬錯曰:“不然。
臣聞欲富國者務廣其地,欲強兵者務富其民,欲王者務博其德,〔欲王,于況翻,又如字。
〕三資者備而王随之矣。
今王地小民貧,故臣願先從事于易。
〔易,弋豉翻。
〕夫蜀,西僻之國而戎翟之長也,〔夫,音扶。
長,知丈翻。
〕有桀、纣之亂;以秦攻之,譬如使豺狼逐群羊;〔豺,徂齋翻。
〕得其地足以廣國,取其财足以富民,繕兵不傷衆而彼已服焉。
〔彼,謂蜀也。
〕拔一國而天下不以為暴,利盡四〔章:十二行本“四”作“西”;乙十一行本同。
〕海而天下不以為貪,是我一舉而名實附也,而又有禁暴止亂之名。
今攻韓,劫天子,惡名也,而未必利也;又有不義之名,而攻天下所不欲,危矣。
臣請論其故:周,天下之宗室也。
〔周室為天下所宗,故謂之宗室。
〕齊,韓之與國也。
〔鄰國相親睦者,謂之與國。
〕周自知失九鼎,韓自知亡三川,将二國并力合謀,以因乎齊、趙而求解乎楚、魏,〔并,必正翻。
求解者,先與之構怨隙而今求和解也。
〕以鼎與楚,以地與魏,王弗能止也。
此臣之所謂危也。
不如伐蜀完。
”〔完,全也。
言以兵伐蜀,十全必取也。
〕王從錯計,〔錯,七各翻,又七故翻。
〕起兵伐蜀:十月取之。
〔取,言易也。
易,弋豉翻。
〕貶蜀王,更号為侯;〔貶,悲檢翻。
更,工衡翻。
〕而使陳莊相蜀。
〔相,息亮翻。
〕蜀既屬秦,秦以益強,富厚,輕諸侯。
②蘇秦既死,〔三年,蘇秦死于齊。
〕秦弟代、厲亦以遊說顯于諸侯。
〔說,式芮翻。
〕燕相子之與蘇代婚,欲得燕權。
蘇代使于齊而還,〔燕,因肩翻。
相,息亮翻。
使,疏吏翻。
還,從宣翻。
〕燕王哙問曰:“齊王其霸乎?”〔哙,苦夬翻。
〕對曰:“不能。
”王曰:“何故?”對曰:“不信其臣。
”于是燕王專任子之。
鹿毛壽謂燕王曰:〔劉伯莊曰:鹿毛壽,人姓名;又曰潘壽。
春秋後語作“唐毛壽”。
徐廣曰:一作“厝毛”。
如徐廣一作之說,當作“厝”。
厝,音秦昔翻。
清河有厝縣。
〕“人之謂堯賢者,以其能讓天下也。
今王以國讓子之,是王與堯同名也。
”燕王因屬國于子之,〔屬,之欲翻,付也,托也。
〕子之大重。
或曰:“禹薦益而以啟人為吏,〔孟子曰:禹薦益于天,禹崩,天下之人不之益而之啟,曰:“吾君之子也。
”索隐曰:人,猶臣也。
謂以啟臣為益吏。
索,山客翻。
〕及老而以啟為不足任天下,〔任,音壬。
〕傳之于益。
啟與交黨攻益,奪之,天下謂禹名傳天下于益而實令啟自取之。
〔按或曰一段事,與師春紀伊尹放太甲,潛出自桐,殺伊尹,事頗相類,古書雜記固多也。
〕今王言屬國于子之而吏無非太子人者,是名屬子之而實太子用事也。
”王因收印绶,自三百石吏已上而效之子之。
〔後漢書輿服志曰:三王俗化雕文,詐僞漸生,始有印绶,以檢奸萌。
周禮掌節有玺節,鄭氏注雲:今之印章也。
绶,組绶。
古者佩玉以绶貫之。
漢承秦制,乘輿玺绶;諸王以下,印以金、銀、銅為差,绶以赤、紫、青、黑、黃為差。
印,信也,刻文合信也。
绶,受也,轉相授受也。
三百石吏,銅印,黑绶或黃绶。
王制:諸侯大國之卿,食祿以田計之,為三十二夫之入。
戰國之卿,食祿萬鐘,其僭差不度甚矣。
漢制:三公秩萬石,至于鬥食佐吏,凡十六等。
三百石吏,第十等,奉月四十斛。
绶,音受。
玺,斯氏翻。
組,祖五翻。
乘,繩證翻。
奉,與俸同,音扶用翻。
〕子之南面行王事,而哙老,不聽政,顧為臣,〔顧,反也。
哙,苦夬翻。
〕國事皆決于子之。
〔為後燕亂張本。
〕 六年(丙午,公元前三一五年) ①王崩,子赧王延立。
赧王上〔劉伯莊曰:赧,慚之甚也。
輕微危弱,寄住東、西,足為慚赧,故号之曰赧;谥法本無赧字也。
赧,音奴版翻。
〕 元年(丁未,公元前三一四年) ①秦人侵義渠,得二十五城。
〔義渠,戎國名。
按上卷顯王四十二年,秦縣義渠,以其君為臣,是已得義渠矣。
今又侵得二十五城,何也?蓋先此秦以義渠為縣,君為臣,雖臣屬于秦,義渠之國未滅也,秦稍蠶食侵其地。
今得二十五城,義渠之國所餘無幾矣。
蓋秦兼并諸侯,不盡其國不止也。
左傳:有鐘鼓曰伐,無曰侵。
谷梁傳:苞人民、驅牛馬曰侵。
斬樹木、壞宮室曰伐。
無幾,居豈翻。
傳,直戀翻。
壞,音怪。
〕 ②魏人叛秦,秦人伐魏,取曲沃而歸其人。
又敗韓于岸門,〔續漢志,颍川郡颍陰縣有岸亭。
注引徐廣雲;岸亭,即岸門。
括地志:岸門在今許州長社縣東北二十八裡,今名長武亭。
敗,補邁翻。
〕韓太子倉入質于秦以和。
〔質,音緻。
〕 ③燕子之為王三年,國内大亂。
将軍市被與太子平謀攻子之。
齊王令人謂太子曰:〔令,盧經翻。
〕“寡人聞太子将饬君臣之義,明父子之位,寡人之國〔章:十二行本“國”下有“雖小”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退齋校同。
〕唯太子所以令之。
”〔饬,整也,修也,治也。
治,直之
〕 慎靓王〔諱定,顯王之子也。
此複谥也。
以谥法言之,谥法:敏以敬曰慎;柔德安衆曰靖。
靓,疾正翻。
〕 元年(辛醜,公元前三二零年) ①衛更貶号曰君。
〔顯王二十三年,衛已貶号曰侯;介于秦、魏之間,國日以削弱,因更貶其号曰君。
更,居孟翻。
貶,悲檢翻。
〕 二年(壬寅,公元前三一九年) ①秦伐韓,取鄢。
〔春秋“晉敗楚師于鄢陵”,既此鄢也。
班志作“傿陵”,屬颍川郡。
鄢,音谒晚翻,又于建翻,師古音偃。
史記正義曰:許州鄢陵縣西北十五裡有鄢陵古城。
〕 ②魏惠王薨,子襄王立。
〔索隐曰:系本曰:襄王,名嗣。
今按系本即世本,司馬貞避唐諱,改“世”為“系”。
考異曰;史記魏世家雲:惠王三十六年卒,子襄王立。
襄王十六年卒,子哀王立。
哀王二十三年卒,子昭王立。
六國表,惠王元辛亥,終丙戌;襄王元丁亥,終壬寅;哀王元癸卯,終乙醜。
按杜預春秋後序雲:太康初,汲縣有發舊冢者,大得古書,其紀年篇起自夏、殷、周,皆三代王事,無諸國别也;惟特記晉國,起自殇叔,次文侯、昭侯,以至曲沃莊伯,皆用夏正,編年相次;晉國滅,獨記魏事,下至魏哀王之二十年:蓋魏國之史記也。
哀王于史記,襄王之子,惠王之孫也。
古書紀年篇,惠王三十六年改元,從一年始,至十六年而稱惠成王卒,即惠王也;疑史記誤分惠成之世以為後王年也。
哀王二十三年乃卒,故特不稱谥,謂之“今王”。
裴骃魏世家注引和峤雲:紀年起自黃帝,終于魏之今王;今王者,魏惠成王子。
按太史公書,惠成王但言惠王,惠王子曰襄王,襄王子曰哀王。
惠王三十六年卒,襄王立十六年卒,并惠、襄為五十二年。
今按古文惠成王立三十六年,改元,稱一年,改元後十七年卒。
太史公書為誤分惠成之世以為二王之年數也。
世本,惠王生襄王而無哀王,然則“今王”者,魏襄王也。
彼既魏史,所書魏事必得其真,今從之。
〕 孟子入見而出,語人曰:“望之不似人君,就之而不見所畏焉。
〔入見,賢遍翻。
語,牛倨翻。
〕卒然問曰:『天下惡乎定?』〔卒,七沒翻。
惡,音烏,何也。
〕吾對曰:『定于一。
』『孰能一之?』〔此一語,魏襄王以問孟子。
〕對曰:『不嗜殺人者能一之。
』『孰能與之?』〔此語亦襄王問。
〕對曰:『天下莫不與也。
王知夫苗乎?〔夫,音扶。
〕七、八月之間旱,則苗槁矣。
〔孟子此言,用周正也。
周七、八月,夏五、六月也。
槁,音考,幹枯也。
夏,戶雅翻。
幹,音幹。
〕天油然作雲,沛然下雨,則苗浡然興之矣。
〔油然,雲盛貌。
沛然,雨盛貌。
浡然,興起貌。
沛,普蓋翻。
浡,音勃。
〕其如是,孰能禦之?』” 三年(癸卯,公元前三一八年) ①楚、趙、魏、韓、燕同伐秦,攻函谷關。
〔燕,因肩翻,注已見上。
宋白曰:函谷關在弘農。
地理志注雲:謂道形如函,孫卿子所謂“秦有松柏之塞”是也。
〕秦人出兵逆之,五國之師皆敗走。
②宋初稱王。
四年(甲辰,公元前三一七年) ①秦敗韓師于修魚,斬首八萬級,虜其将?、申差于濁澤。
〔敗,補邁翻。
索隐曰:修魚,地名。
?、申差,二将名。
索,山客翻。
将,即亮翻。
?,音瘦,又疏鸠翻。
“濁澤”,年表作“觀澤”。
括地志,觀澤在魏州頓丘縣東十八裡。
〕諸侯振恐。
②齊大夫與蘇秦争寵,使人刺秦,殺之。
〔刺,七亦翻。
〕 ③張儀說魏襄王曰:“梁地方不至千裡,卒不過三十萬,地四平,無名山大川之限,卒戍楚、韓、齊、趙之境,〔戍,舂遇翻;字從“人”,從“戈”,人荷戈,所以戍也。
梁地南接楚,西接韓,東接齊,北接趙。
〕守亭、障者不過〔章:十二行本“過”作“下”;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十萬,〔說文:亭,民所安定也,道路所舍也。
障,堡障也,隔也,塞也,所以隔塞敵人也。
〕梁之地勢固戰場也。
夫諸侯之約從,盟于洹水之上,結為兄弟以相堅也。
〔事見上卷顯王二十六年。
夫,音扶。
從,子容翻。
洹,于元翻。
〕今親兄弟同父母,尚有争錢财相殺傷,而欲恃反複蘇秦之餘謀,其不可成亦明矣?大王不事秦,秦下兵攻河外,據卷衍、酸棗,〔後漢志:卷縣屬河南郡,酸棗縣屬陳留郡。
水經注:河水迳卷縣北,又東至酸棗、延津,二邑皆河津之要也。
卷,逵員翻。
衍,以善翻。
〕劫衛,取陽晉,則趙不南,趙不南則梁不北,梁不北則從道絕,從道絕則大王之國欲毋危不可得也。
〔從道,謂約從之路也。
從,子容翻。
〕故願大王審定計議,且賜骸骨。
”〔人臣委身以事君,身非我之有矣,故于其乞退也,謂之乞骸骨。
骸,戶皆翻。
〕魏王乃倍從約,〔倍,蒲妹翻。
〕而因儀以請成于秦。
張儀歸,複相秦。
〔儀罷秦相相魏,見上卷顯王四十七年。
相,息亮翻。
〕 ④魯景公薨,子平公旅立。
〔谥法:由義而濟曰景;布義行剛曰景。
〕 五年(乙巳,公元前三一六年) ①巴、蜀相攻擊,〔巴,春秋巴子之國。
蜀,蠶叢、魚凫之後。
華陽國志曰:昔蜀王封其弟于漢中,号曰苴侯,因命其邑曰葭萌。
苴侯與巴王為好。
後巴與蜀為雠,蜀王怒,伐苴侯,苴侯奔巴。
巴求救于秦,秦伐蜀,蜀王敗死。
秦滅蜀,因遂滅巴、苴,置巴、蜀二郡。
史記正義曰:巴子城在合州石鏡縣南五裡,故墊江縣也。
宋白曰:巴子後理阆中。
揚雄蜀本紀曰:蜀王本治廣都樊鄉,徙居成都。
華,戶化翻。
苴,子餘翻。
葭,音家。
萌,谟耕翻。
墊,音疊。
阆,音浪。
〕俱告急于秦。
秦惠王欲伐蜀,以為道險陿難至,〔陿與狹同。
漢書趙充國傳注:山附而夾水曰陿。
〕而韓又來侵,猶豫未能決。
〔說文:猶,玃屬,居山中;聞人聲,豫登木,無人乃下。
世謂不決曰猶豫。
一說,隴西謂犬子為猶,犬導人行,忽先忽後,故曰猶豫。
又一說,猶豫,犬也,犬為人行,好先行,卻住以俟其人,百步之間,如是者數四;先者,豫也,遂曰猶豫。
猶,夷周翻,又餘救翻。
玃,厥縛翻。
為,于僞翻。
好,呼到翻。
〕司馬錯請伐蜀。
〔史記:重、黎之後,至周宣王時為程伯休父,為司馬氏。
錯,七各翻,又七故翻。
重,直龍翻。
父,音甫。
〕張儀曰:“不如伐韓。
”王曰:“請聞其說。
”儀曰:“親魏,善楚,下兵三川,攻新城、宜陽,〔伊水、洛水、河水為三川。
秦後置三川郡,漢改為河南郡。
班志,新城縣屬河南郡。
括地志:洛州伊阙縣本漢新城縣,在州南七十裡。
隋文帝改新城為伊阙,取伊阙山為名。
〕以臨二周之郊,〔周分為東、西,故曰二周。
〕據九鼎,〔昔夏禹貢金九牧,鑄鼎象物,桀有昏德,鼎遷于商;商纣暴虐,鼎遷于周;成王定鼎于郏鄏,寶之,以為三代共器。
夏,戶雅翻。
郏,音夾。
鄏,音辱。
〕按圖籍,〔圖籍,謂天下之圖籍,周官職方氏所掌是也。
〕挾天子以令于天下,天下莫敢不聽,此王業也。
臣聞争名者于朝,争利者于市。
今三川、周室,天下之朝市也,〔朝,直遙翻。
周禮大宗伯注雲:朝,猶朝也,欲其來之早也。
人君昕旦親政貴早,聲轉為朝。
猶朝,陟遙翻。
〕而王不争焉,顧争于戎翟,去王業遠矣。
”〔翟,與狄同。
〕司馬錯曰:“不然。
臣聞欲富國者務廣其地,欲強兵者務富其民,欲王者務博其德,〔欲王,于況翻,又如字。
〕三資者備而王随之矣。
今王地小民貧,故臣願先從事于易。
〔易,弋豉翻。
〕夫蜀,西僻之國而戎翟之長也,〔夫,音扶。
長,知丈翻。
〕有桀、纣之亂;以秦攻之,譬如使豺狼逐群羊;〔豺,徂齋翻。
〕得其地足以廣國,取其财足以富民,繕兵不傷衆而彼已服焉。
〔彼,謂蜀也。
〕拔一國而天下不以為暴,利盡四〔章:十二行本“四”作“西”;乙十一行本同。
〕海而天下不以為貪,是我一舉而名實附也,而又有禁暴止亂之名。
今攻韓,劫天子,惡名也,而未必利也;又有不義之名,而攻天下所不欲,危矣。
臣請論其故:周,天下之宗室也。
〔周室為天下所宗,故謂之宗室。
〕齊,韓之與國也。
〔鄰國相親睦者,謂之與國。
〕周自知失九鼎,韓自知亡三川,将二國并力合謀,以因乎齊、趙而求解乎楚、魏,〔并,必正翻。
求解者,先與之構怨隙而今求和解也。
〕以鼎與楚,以地與魏,王弗能止也。
此臣之所謂危也。
不如伐蜀完。
”〔完,全也。
言以兵伐蜀,十全必取也。
〕王從錯計,〔錯,七各翻,又七故翻。
〕起兵伐蜀:十月取之。
〔取,言易也。
易,弋豉翻。
〕貶蜀王,更号為侯;〔貶,悲檢翻。
更,工衡翻。
〕而使陳莊相蜀。
〔相,息亮翻。
〕蜀既屬秦,秦以益強,富厚,輕諸侯。
②蘇秦既死,〔三年,蘇秦死于齊。
〕秦弟代、厲亦以遊說顯于諸侯。
〔說,式芮翻。
〕燕相子之與蘇代婚,欲得燕權。
蘇代使于齊而還,〔燕,因肩翻。
相,息亮翻。
使,疏吏翻。
還,從宣翻。
〕燕王哙問曰:“齊王其霸乎?”〔哙,苦夬翻。
〕對曰:“不能。
”王曰:“何故?”對曰:“不信其臣。
”于是燕王專任子之。
鹿毛壽謂燕王曰:〔劉伯莊曰:鹿毛壽,人姓名;又曰潘壽。
春秋後語作“唐毛壽”。
徐廣曰:一作“厝毛”。
如徐廣一作之說,當作“厝”。
厝,音秦昔翻。
清河有厝縣。
〕“人之謂堯賢者,以其能讓天下也。
今王以國讓子之,是王與堯同名也。
”燕王因屬國于子之,〔屬,之欲翻,付也,托也。
〕子之大重。
或曰:“禹薦益而以啟人為吏,〔孟子曰:禹薦益于天,禹崩,天下之人不之益而之啟,曰:“吾君之子也。
”索隐曰:人,猶臣也。
謂以啟臣為益吏。
索,山客翻。
〕及老而以啟為不足任天下,〔任,音壬。
〕傳之于益。
啟與交黨攻益,奪之,天下謂禹名傳天下于益而實令啟自取之。
〔按或曰一段事,與師春紀伊尹放太甲,潛出自桐,殺伊尹,事頗相類,古書雜記固多也。
〕今王言屬國于子之而吏無非太子人者,是名屬子之而實太子用事也。
”王因收印绶,自三百石吏已上而效之子之。
〔後漢書輿服志曰:三王俗化雕文,詐僞漸生,始有印绶,以檢奸萌。
周禮掌節有玺節,鄭氏注雲:今之印章也。
绶,組绶。
古者佩玉以绶貫之。
漢承秦制,乘輿玺绶;諸王以下,印以金、銀、銅為差,绶以赤、紫、青、黑、黃為差。
印,信也,刻文合信也。
绶,受也,轉相授受也。
三百石吏,銅印,黑绶或黃绶。
王制:諸侯大國之卿,食祿以田計之,為三十二夫之入。
戰國之卿,食祿萬鐘,其僭差不度甚矣。
漢制:三公秩萬石,至于鬥食佐吏,凡十六等。
三百石吏,第十等,奉月四十斛。
绶,音受。
玺,斯氏翻。
組,祖五翻。
乘,繩證翻。
奉,與俸同,音扶用翻。
〕子之南面行王事,而哙老,不聽政,顧為臣,〔顧,反也。
哙,苦夬翻。
〕國事皆決于子之。
〔為後燕亂張本。
〕 六年(丙午,公元前三一五年) ①王崩,子赧王延立。
赧王上〔劉伯莊曰:赧,慚之甚也。
輕微危弱,寄住東、西,足為慚赧,故号之曰赧;谥法本無赧字也。
赧,音奴版翻。
〕 元年(丁未,公元前三一四年) ①秦人侵義渠,得二十五城。
〔義渠,戎國名。
按上卷顯王四十二年,秦縣義渠,以其君為臣,是已得義渠矣。
今又侵得二十五城,何也?蓋先此秦以義渠為縣,君為臣,雖臣屬于秦,義渠之國未滅也,秦稍蠶食侵其地。
今得二十五城,義渠之國所餘無幾矣。
蓋秦兼并諸侯,不盡其國不止也。
左傳:有鐘鼓曰伐,無曰侵。
谷梁傳:苞人民、驅牛馬曰侵。
斬樹木、壞宮室曰伐。
無幾,居豈翻。
傳,直戀翻。
壞,音怪。
〕 ②魏人叛秦,秦人伐魏,取曲沃而歸其人。
又敗韓于岸門,〔續漢志,颍川郡颍陰縣有岸亭。
注引徐廣雲;岸亭,即岸門。
括地志:岸門在今許州長社縣東北二十八裡,今名長武亭。
敗,補邁翻。
〕韓太子倉入質于秦以和。
〔質,音緻。
〕 ③燕子之為王三年,國内大亂。
将軍市被與太子平謀攻子之。
齊王令人謂太子曰:〔令,盧經翻。
〕“寡人聞太子将饬君臣之義,明父子之位,寡人之國〔章:十二行本“國”下有“雖小”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退齋校同。
〕唯太子所以令之。
”〔饬,整也,修也,治也。
治,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