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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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诩。
莽以大司徒孔光名儒,相三主,〔成、哀及平帝為三主。
〕太後所敬,天下信之,于是盛尊事光,引光女婿甄邯為侍中、奉車都尉。
〔甄,之人翻,姓也。
陳留風俗傳曰:舜陶甄河濱,其後為氏。
邯,戶甘翻。
〕諸素所不說者,〔說,讀曰悅。
〕莽皆傅緻其罪,〔師古曰:傅,讀曰附。
附益而引緻之,令入罪。
〕為請奏草,令邯持與光,以太後指風光,〔師古曰:草,謂文書之草也。
風,讀曰諷。
〕光素畏慎,不敢不上之;〔上,時掌翻。
〕莽白太後,辄可其奏。
于是劾奏何武、公孫祿互相稱舉,皆免官,武就國。
又奏董宏子高昌侯武父為佞邪,奪爵。
〔宏為佞邪,謂請立丁姬為帝太後也。
〕又奏南郡太守毋将隆前為冀州牧,治中山馮太後獄,冤陷無辜,關内侯張由誣告骨肉,中太仆史立、泰山太守丁玄陷人入大辟,〔事并見三十三卷建平元年。
辟,毗亦翻。
〕河内太守趙昌谮害鄭崇,〔事見上卷建平四年。
〕幸逢赦令,皆不宜處位在中土,處,昌呂翻。
〕免為庶人,徙合浦。
中山之獄,本立、玄自典考之,但與隆連名奏事;莽少時慕與隆交,隆不甚附,故因事擠之。
〔少,詩照翻。
擠,子計翻,又箋西翻;排也。
〕 紅陽侯立,太後親弟,雖不居位,莽以諸父内敬憚之,畏立從容言太後,令己不得肆意,複令光奏立罪惡:〔從,千容翻。
複,扶又翻;下同。
〕「前知定陵侯長犯大逆罪,〔【章:甲十六行本「罪」下有「多受其賂」四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為言誤朝;〔事見三十二卷成帝綏和元年。
為,于僞翻。
誤朝,誤朝廷也。
朝,直遙翻。
〕後白以官婢楊寄私子為皇子,衆言曰:『呂氏、少帝複出,』〔謂呂後名他人子為惠帝子也,事見十三卷。
〕紛紛為天下所疑,難以示來世,成襁褓之功;〔謂難成輔立幼主之功。
〕請遣立就國。
」太後不聽。
莽曰:「今漢家衰,比世無嗣,〔比,毗至翻。
〕太後獨代幼主統政,誠可畏懼。
力用公正先天下,尚恐不從;〔師古曰:力,勉力。
先,悉薦翻。
〕今以私恩逆大臣議,如此,群下傾邪,亂從此起。
宜可且遣就國,安後複征召之。
」〔師古曰:安,猶徐也。
餘謂安,定也。
安後,猶言事定後也。
〕太後不得已,遣立就國。
莽之所以脅持上下,皆此類也。
于是附順莽者拔擢,忤恨者誅滅,〔忤,五故翻。
〕以王舜、王邑為腹心,甄豐、甄邯主擊斷,〔斷,丁亂翻。
〕平晏領機事,〔晏,當之子也。
〕劉秀典文章,孫建為爪牙。
豐子尋、季子棻、〔師古曰:棻,音扶雲翻。
〕涿郡崔發、〔姓譜:齊丁公之子,食采于崔,因以為氏。
〕南陽陳崇皆以材能幸于莽。
莽色厲而言方,〔師古曰;外示凜厲之色,而假為方直之言。
〕欲有所為,微見風采,〔師古曰:見,音胡電翻。
〕黨與承其指意而顯奏之;莽稽首涕泣,固推讓,〔稽,音啟。
推,吐雷翻。
〕上以惑太後,下用示信于衆庶焉。
⑤八月,莽複白太皇太後,廢孝成皇後、孝哀皇後為庶人,就其園。
〔就孝成、孝哀寝廟園也。
複,扶又翻。
〕是日,皆自殺。
考異曰:漢春秋「八月,甲寅」,未知胡旦所據。
〕 ⑥大司空彭宣以王莽專權,乃上書言:「三公鼎足承君;一足不任,則覆亂美實。
〔師古曰:美實,謂鼎中之實也。
易鼎卦九四爻辭曰:鼎折足,覆公餗。
餗,食也。
故宣引以為言。
任,音壬。
〕臣資性淺薄,年齒老眊,〔師古曰:眊,與耄同。
鄭玄曰:耄,惛忘也。
〕數伏疾病,〔數,所角翻。
〕昏亂遺忘,〔忘,巫放翻。
〕願上大司空、長平侯印绶,〔上,時掌翻。
〕乞骸骨歸鄉裡,耥窴溝壑。
」〔耥,古俟字。
窴,與填同。
〕莽白太後策免宣,使就國。
莽恨宣求退,故不賜黃金、安車、驷馬。
宣居國數年,薨。
班固贊曰:薛廣德保縣車之榮,平當逡巡有恥,彭宣見險而止,異乎苟患失之者矣!〔薛廣德縣車,在元帝永光元年。
平當不肯受封,在建平三年。
通鑒因彭宣事以班贊系之于此。
縣,讀曰懸。
〕 ⑦戊午,右将軍王崇為大司空,光祿勳東海馬宮為右将軍,〔按班書,馬宮本姓馬矢氏,宮仕學,稱馬氏。
〕左曹、中郎将甄豐為光祿勳。
〔以中郎将加左曹官。
〕 ⑨冬,十月,壬寅,葬孝哀皇帝于義陵。
〔臣瓒曰:自崩至葬凡百五日。
義陵在扶風,去長安四十六裡。
考異曰:哀紀雲:「九月,壬寅,葬義陵。
」按長曆,是月辛酉朔,無壬寅;壬寅乃十月十二日。
又臣瓒注曰:「自崩至葬凡一百五日。
」按帝以六月戊午崩,然則葬在十月審矣,蓋本紀月誤也。
〕 《孝平皇帝上》〔荀悅曰:諱「衎」之字曰「樂」。
應劭曰:谥法:布綱治紀曰平。
餘 按帝本名箕子,元始二年始更名衎。
〕 元始元年〔(辛酉、一)〕 ①春,正月,王莽風益州,令塞外蠻夷自稱越裳氏重譯獻白雉一、黑雉二。
〔越裳注已見二十八卷元帝初元二年。
參考諸家之說,越裳之地不在益州塞外。
莽自以輔幼主,欲以緻遠人功德比周公惑衆,故為此耳。
師古曰:越裳,南方遠國也。
譯,謂傳言也。
道路絕遠,風俗殊隔,故累譯而後乃通。
風,讀曰諷。
〕莽白太後下诏,以白雉薦宗廟。
于是群臣盛陳莽功德,「緻周成白雉之瑞;周公及身在而托号于周,〔時群臣言,聖王之法,臣有大功則生有美号,因引周公事為征。
〕莽宜賜号曰安漢公,益戶疇爵邑。
」〔張晏曰:漢律,非始封,十減二。
疇者,等也;言不複減。
賢曰:疇,等也;言功臣子孫襲封與先人等。
餘謂此言莽進号為公,宜益其邑戶,使與爵等也。
〕太後迢尚書具其事。
莽上書言:「臣與孔光、王舜、甄豐、甄邯共定策;今願獨條光等功賞,寝置臣莽,勿随輩列。
」〔進,自也。
寝,舍也。
〕甄邯白太後下诏曰:「『無偏無黨,王道蕩蕩。
〔師古曰:尚書洪範之言也。
蕩蕩,廣平之貌也;故引之。
〕君有安宗廟之功,不可以骨肉故蔽隐不揚,君其勿辭!」莽複上書固讓數四,〔複,扶又翻;下同。
稱疾不起;左右白太後,「宜勿奪莽意,但條孔光等,」莽乃肯起。
二月,丙辰,太後下诏:「以太傅、博山侯光為太師,車騎将軍、安陽侯舜為太保,皆益封萬戶;〔考異曰:平紀作正月事,而王子侯表、公卿表皆雲「二月,丙辰」,今從之。
餘按考異所謂王子侯雲二月丙辰封者,謂宣帝耳孫信等也。
由今考之,不能無疑。
注見下。
〕左将軍、光祿勳豐為少傅,封廣陽侯;〔恩澤侯表:廣陽侯,國于南陽。
〕皆授四輔之職。
侍中、奉車都尉邯封承陽侯。
」〔恩澤侯表:承陽侯,國于汝南。
師古曰:承,音烝。
〕四人既受賞,莽尚未起。
群臣複上言:「莽雖克讓,朝所宜章,」〔言朝廷所當章顯也。
朝,直遙翻。
〕以時加賞,明重元功,無使百僚元元失望!」太後乃下诏:「以大司馬、新都侯莽為太傅,幹四輔之事,号曰安漢公,益封二萬八千戶。
」于是莽為惶恐,不得已而起,受太傅、安漢公号,讓還益封事,雲:「願須百姓家給,〔師古曰:給,足也。
家給,家家自足。
〕然後加賞。
」群臣複争,太後诏曰:「公自期百姓家給,是以聽之,其令公奉賜皆倍故。
〔奉,讀曰俸,所食之俸也。
賜,歲時常賜,着諸令者也。
師古曰:倍故,數多于故各一倍也。
〕百姓家給人足,大司徒、大司空以聞。
」〔言待家給人足,二府以其事聞也。
〕莽複讓不受,而建言褒賞宗室群臣,立故東平王雲太子開明為王;〔哀帝建平二年,雲死,國除,今複立其子。
〕又以故東平思王孫成都為中山王,奉孝王後;〔東平思王,宣帝子宇也;帝入奉大宗,故立成都以奉孝王後。
〕封宣帝耳孫信等三十六人皆為列侯;〔晉灼曰:耳,音仍。
考異曰:平紀:「元始元年,封孝宣曾孫信等三十六人。
」莽傳在五年。
按王子侯表皆以元年二月丙辰封,莽傳誤也。
餘按王子侯表,陶鄉侯恢等十五人皆以二月丙辰封,不及三十六人之數,又無信名。
按恢等皆宣帝曾孫也。
〕太仆王恽等二十五人皆賜爵關内侯。
〔恽等以前議定陶傅太後尊号,守經法,不阿指從邪賜爵。
恽,于粉翻。
〕又令諸侯王公、列侯、關内侯無子而有孫若同産子者,皆得以為嗣;〔同産子,同母兄弟之子。
〕宗室屬未盡而以罪絕者,複其屬;〔謂袒免以上親,以罪絕屬籍者,複其屬籍。
免,音問。
〕天下吏比二千石以上年老緻仕者,參分故祿,以一與之,終其身。
〔師古曰:參,三也。
〕下及庶民鳏寡,恩澤之政,無所不施。
莽既媚說吏民,又欲專斷;〔說,讀曰悅。
斷,丁亂翻。
〕知太後老,厭政,乃風公卿奏言:「往者吏以功次遷至二千石,〔功者,以勞績遷。
次者,以資序遷。
〕州〔【章:甲十齊行本「州」上有「及」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部所舉茂材異等吏,〔州部,即部刺史也。
〕率多不稱,〔稱,尺證翻。
〕宜皆見安漢公。
又,太後春秋高,不宜親省小事,」〔省,悉井翻。
〕令太後下诏曰:「自今以來,唯封爵乃以聞,他事安漢公、四輔平決。
州牧、二千石及茂材吏初除奏事者,辄引入,至近署對安漢公,考故官,問新職,以知其稱否。
」〔考故官者,考其前任有勞績與否也。
問新職者,問其新任當如何施設也。
稱,尺證翻。
〕于是莽人人延問,密玫恩意,厚加贈送,其不合指,顯奏免之,權與人主侔矣。
②置羲和官,秩二千石。
〔羲和初置,自為一官。
莽既篡,改大司農曰羲和。
〕 ③夏,五月,丁巳朔,日有食之。
大赦天下。
公卿以下舉敦厚能直言者各一人。
④王莽恐帝外家衛氏奪其權,〔帝,中山衛姬所生也。
〕白太後:「前哀帝立,背恩義,〔背,蒲妹翻;下同。
〕自貴外家丁、傅,撓亂國家,〔師古曰:撓,擾也;音火高翻。
〕幾危社稷。
〔幾,居希翻。
〕今帝以幼年複奉大宗為成帝後,宜明一統之義,〔謂既奉大宗,則以子繼父,一以正統相承,義不得顧私親。
〕以戒前事,為後代法。
」六月,遣甄豐奉玺绶,即拜帝母衛姬為中山孝王後。
賜帝舅衛寶、寶弟玄爵關内侯。
賜帝女弟三人号曰君,〔谒臣号修義君,皮為承禮君,鬲子為尊德君。
師古曰:鬲,音曆。
〕皆留中山,不得至京師。
扶風功曹申屠剛以直言對
莽以大司徒孔光名儒,相三主,〔成、哀及平帝為三主。
〕太後所敬,天下信之,于是盛尊事光,引光女婿甄邯為侍中、奉車都尉。
〔甄,之人翻,姓也。
陳留風俗傳曰:舜陶甄河濱,其後為氏。
邯,戶甘翻。
〕諸素所不說者,〔說,讀曰悅。
〕莽皆傅緻其罪,〔師古曰:傅,讀曰附。
附益而引緻之,令入罪。
〕為請奏草,令邯持與光,以太後指風光,〔師古曰:草,謂文書之草也。
風,讀曰諷。
〕光素畏慎,不敢不上之;〔上,時掌翻。
〕莽白太後,辄可其奏。
于是劾奏何武、公孫祿互相稱舉,皆免官,武就國。
又奏董宏子高昌侯武父為佞邪,奪爵。
〔宏為佞邪,謂請立丁姬為帝太後也。
〕又奏南郡太守毋将隆前為冀州牧,治中山馮太後獄,冤陷無辜,關内侯張由誣告骨肉,中太仆史立、泰山太守丁玄陷人入大辟,〔事并見三十三卷建平元年。
辟,毗亦翻。
〕河内太守趙昌谮害鄭崇,〔事見上卷建平四年。
〕幸逢赦令,皆不宜處位在中土,處,昌呂翻。
〕免為庶人,徙合浦。
中山之獄,本立、玄自典考之,但與隆連名奏事;莽少時慕與隆交,隆不甚附,故因事擠之。
〔少,詩照翻。
擠,子計翻,又箋西翻;排也。
〕 紅陽侯立,太後親弟,雖不居位,莽以諸父内敬憚之,畏立從容言太後,令己不得肆意,複令光奏立罪惡:〔從,千容翻。
複,扶又翻;下同。
〕「前知定陵侯長犯大逆罪,〔【章:甲十六行本「罪」下有「多受其賂」四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為言誤朝;〔事見三十二卷成帝綏和元年。
為,于僞翻。
誤朝,誤朝廷也。
朝,直遙翻。
〕後白以官婢楊寄私子為皇子,衆言曰:『呂氏、少帝複出,』〔謂呂後名他人子為惠帝子也,事見十三卷。
〕紛紛為天下所疑,難以示來世,成襁褓之功;〔謂難成輔立幼主之功。
〕請遣立就國。
」太後不聽。
莽曰:「今漢家衰,比世無嗣,〔比,毗至翻。
〕太後獨代幼主統政,誠可畏懼。
力用公正先天下,尚恐不從;〔師古曰:力,勉力。
先,悉薦翻。
〕今以私恩逆大臣議,如此,群下傾邪,亂從此起。
宜可且遣就國,安後複征召之。
」〔師古曰:安,猶徐也。
餘謂安,定也。
安後,猶言事定後也。
〕太後不得已,遣立就國。
莽之所以脅持上下,皆此類也。
于是附順莽者拔擢,忤恨者誅滅,〔忤,五故翻。
〕以王舜、王邑為腹心,甄豐、甄邯主擊斷,〔斷,丁亂翻。
〕平晏領機事,〔晏,當之子也。
〕劉秀典文章,孫建為爪牙。
豐子尋、季子棻、〔師古曰:棻,音扶雲翻。
〕涿郡崔發、〔姓譜:齊丁公之子,食采于崔,因以為氏。
〕南陽陳崇皆以材能幸于莽。
莽色厲而言方,〔師古曰;外示凜厲之色,而假為方直之言。
〕欲有所為,微見風采,〔師古曰:見,音胡電翻。
〕黨與承其指意而顯奏之;莽稽首涕泣,固推讓,〔稽,音啟。
推,吐雷翻。
〕上以惑太後,下用示信于衆庶焉。
⑤八月,莽複白太皇太後,廢孝成皇後、孝哀皇後為庶人,就其園。
〔就孝成、孝哀寝廟園也。
複,扶又翻。
〕是日,皆自殺。
考異曰:漢春秋「八月,甲寅」,未知胡旦所據。
〕 ⑥大司空彭宣以王莽專權,乃上書言:「三公鼎足承君;一足不任,則覆亂美實。
〔師古曰:美實,謂鼎中之實也。
易鼎卦九四爻辭曰:鼎折足,覆公餗。
餗,食也。
故宣引以為言。
任,音壬。
〕臣資性淺薄,年齒老眊,〔師古曰:眊,與耄同。
鄭玄曰:耄,惛忘也。
〕數伏疾病,〔數,所角翻。
〕昏亂遺忘,〔忘,巫放翻。
〕願上大司空、長平侯印绶,〔上,時掌翻。
〕乞骸骨歸鄉裡,耥窴溝壑。
」〔耥,古俟字。
窴,與填同。
〕莽白太後策免宣,使就國。
莽恨宣求退,故不賜黃金、安車、驷馬。
宣居國數年,薨。
班固贊曰:薛廣德保縣車之榮,平當逡巡有恥,彭宣見險而止,異乎苟患失之者矣!〔薛廣德縣車,在元帝永光元年。
平當不肯受封,在建平三年。
通鑒因彭宣事以班贊系之于此。
縣,讀曰懸。
〕 ⑦戊午,右将軍王崇為大司空,光祿勳東海馬宮為右将軍,〔按班書,馬宮本姓馬矢氏,宮仕學,稱馬氏。
〕左曹、中郎将甄豐為光祿勳。
〔以中郎将加左曹官。
〕 ⑨冬,十月,壬寅,葬孝哀皇帝于義陵。
〔臣瓒曰:自崩至葬凡百五日。
義陵在扶風,去長安四十六裡。
考異曰:哀紀雲:「九月,壬寅,葬義陵。
」按長曆,是月辛酉朔,無壬寅;壬寅乃十月十二日。
又臣瓒注曰:「自崩至葬凡一百五日。
」按帝以六月戊午崩,然則葬在十月審矣,蓋本紀月誤也。
〕 《孝平皇帝上》〔荀悅曰:諱「衎」之字曰「樂」。
應劭曰:谥法:布綱治紀曰平。
餘 按帝本名箕子,元始二年始更名衎。
〕 元始元年〔(辛酉、一)〕 ①春,正月,王莽風益州,令塞外蠻夷自稱越裳氏重譯獻白雉一、黑雉二。
〔越裳注已見二十八卷元帝初元二年。
參考諸家之說,越裳之地不在益州塞外。
莽自以輔幼主,欲以緻遠人功德比周公惑衆,故為此耳。
師古曰:越裳,南方遠國也。
譯,謂傳言也。
道路絕遠,風俗殊隔,故累譯而後乃通。
風,讀曰諷。
〕莽白太後下诏,以白雉薦宗廟。
于是群臣盛陳莽功德,「緻周成白雉之瑞;周公及身在而托号于周,〔時群臣言,聖王之法,臣有大功則生有美号,因引周公事為征。
〕莽宜賜号曰安漢公,益戶疇爵邑。
」〔張晏曰:漢律,非始封,十減二。
疇者,等也;言不複減。
賢曰:疇,等也;言功臣子孫襲封與先人等。
餘謂此言莽進号為公,宜益其邑戶,使與爵等也。
〕太後迢尚書具其事。
莽上書言:「臣與孔光、王舜、甄豐、甄邯共定策;今願獨條光等功賞,寝置臣莽,勿随輩列。
」〔進,自也。
寝,舍也。
〕甄邯白太後下诏曰:「『無偏無黨,王道蕩蕩。
〔師古曰:尚書洪範之言也。
蕩蕩,廣平之貌也;故引之。
〕君有安宗廟之功,不可以骨肉故蔽隐不揚,君其勿辭!」莽複上書固讓數四,〔複,扶又翻;下同。
稱疾不起;左右白太後,「宜勿奪莽意,但條孔光等,」莽乃肯起。
二月,丙辰,太後下诏:「以太傅、博山侯光為太師,車騎将軍、安陽侯舜為太保,皆益封萬戶;〔考異曰:平紀作正月事,而王子侯表、公卿表皆雲「二月,丙辰」,今從之。
餘按考異所謂王子侯雲二月丙辰封者,謂宣帝耳孫信等也。
由今考之,不能無疑。
注見下。
〕左将軍、光祿勳豐為少傅,封廣陽侯;〔恩澤侯表:廣陽侯,國于南陽。
〕皆授四輔之職。
侍中、奉車都尉邯封承陽侯。
」〔恩澤侯表:承陽侯,國于汝南。
師古曰:承,音烝。
〕四人既受賞,莽尚未起。
群臣複上言:「莽雖克讓,朝所宜章,」〔言朝廷所當章顯也。
朝,直遙翻。
〕以時加賞,明重元功,無使百僚元元失望!」太後乃下诏:「以大司馬、新都侯莽為太傅,幹四輔之事,号曰安漢公,益封二萬八千戶。
」于是莽為惶恐,不得已而起,受太傅、安漢公号,讓還益封事,雲:「願須百姓家給,〔師古曰:給,足也。
家給,家家自足。
〕然後加賞。
」群臣複争,太後诏曰:「公自期百姓家給,是以聽之,其令公奉賜皆倍故。
〔奉,讀曰俸,所食之俸也。
賜,歲時常賜,着諸令者也。
師古曰:倍故,數多于故各一倍也。
〕百姓家給人足,大司徒、大司空以聞。
」〔言待家給人足,二府以其事聞也。
〕莽複讓不受,而建言褒賞宗室群臣,立故東平王雲太子開明為王;〔哀帝建平二年,雲死,國除,今複立其子。
〕又以故東平思王孫成都為中山王,奉孝王後;〔東平思王,宣帝子宇也;帝入奉大宗,故立成都以奉孝王後。
〕封宣帝耳孫信等三十六人皆為列侯;〔晉灼曰:耳,音仍。
考異曰:平紀:「元始元年,封孝宣曾孫信等三十六人。
」莽傳在五年。
按王子侯表皆以元年二月丙辰封,莽傳誤也。
餘按王子侯表,陶鄉侯恢等十五人皆以二月丙辰封,不及三十六人之數,又無信名。
按恢等皆宣帝曾孫也。
〕太仆王恽等二十五人皆賜爵關内侯。
〔恽等以前議定陶傅太後尊号,守經法,不阿指從邪賜爵。
恽,于粉翻。
〕又令諸侯王公、列侯、關内侯無子而有孫若同産子者,皆得以為嗣;〔同産子,同母兄弟之子。
〕宗室屬未盡而以罪絕者,複其屬;〔謂袒免以上親,以罪絕屬籍者,複其屬籍。
免,音問。
〕天下吏比二千石以上年老緻仕者,參分故祿,以一與之,終其身。
〔師古曰:參,三也。
〕下及庶民鳏寡,恩澤之政,無所不施。
莽既媚說吏民,又欲專斷;〔說,讀曰悅。
斷,丁亂翻。
〕知太後老,厭政,乃風公卿奏言:「往者吏以功次遷至二千石,〔功者,以勞績遷。
次者,以資序遷。
〕州〔【章:甲十齊行本「州」上有「及」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部所舉茂材異等吏,〔州部,即部刺史也。
〕率多不稱,〔稱,尺證翻。
〕宜皆見安漢公。
又,太後春秋高,不宜親省小事,」〔省,悉井翻。
〕令太後下诏曰:「自今以來,唯封爵乃以聞,他事安漢公、四輔平決。
州牧、二千石及茂材吏初除奏事者,辄引入,至近署對安漢公,考故官,問新職,以知其稱否。
」〔考故官者,考其前任有勞績與否也。
問新職者,問其新任當如何施設也。
稱,尺證翻。
〕于是莽人人延問,密玫恩意,厚加贈送,其不合指,顯奏免之,權與人主侔矣。
②置羲和官,秩二千石。
〔羲和初置,自為一官。
莽既篡,改大司農曰羲和。
〕 ③夏,五月,丁巳朔,日有食之。
大赦天下。
公卿以下舉敦厚能直言者各一人。
④王莽恐帝外家衛氏奪其權,〔帝,中山衛姬所生也。
〕白太後:「前哀帝立,背恩義,〔背,蒲妹翻;下同。
〕自貴外家丁、傅,撓亂國家,〔師古曰:撓,擾也;音火高翻。
〕幾危社稷。
〔幾,居希翻。
〕今帝以幼年複奉大宗為成帝後,宜明一統之義,〔謂既奉大宗,則以子繼父,一以正統相承,義不得顧私親。
〕以戒前事,為後代法。
」六月,遣甄豐奉玺绶,即拜帝母衛姬為中山孝王後。
賜帝舅衛寶、寶弟玄爵關内侯。
賜帝女弟三人号曰君,〔谒臣号修義君,皮為承禮君,鬲子為尊德君。
師古曰:鬲,音曆。
〕皆留中山,不得至京師。
扶風功曹申屠剛以直言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