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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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福說得行,〔數,所角翻。
鄉,讀曰向。
〕則國無裂土出爵之費,臣無逆亂誅滅之敗。
往事既已,而福獨不蒙其功,唯陛下察之,貴徙薪曲突之策,使居焦發灼爛之右!”上乃賜福帛十匹,後以為郎。
帝初立,谒見高廟,〔見,賢遍翻。
〕大将軍光骖乘,〔漢制,大駕,大将軍骖乘。
乘,繩證翻;下同。
〕上内嚴憚之,若有芒刺在背。
後車騎将軍張安世代光骖乘,天子從容肆體,甚安近焉。
〔從,千容翻。
師古曰:肆,于也,展也。
近,其靳翻。
〕及光身死而宗族竟誅,故俗傳霍氏之禍萌于骖乘。
〔師古曰:萌,謂始生也。
〕後十二歲,霍後複徙雲林館,〔複,扶又翻;下同。
〕乃自殺。
班固贊曰:霍光受襁褓之托,任漢室之寄,匡國家,安社稷,擁昭,立宣,雖周公、阿衡何以加此!〔師古曰:阿衡,伊尹官号也。
阿,倚也。
衡,平也。
言天子所倚,群下取平也。
〕然光不學亡術,〔亡,古無字通。
〕暗于大理;陰妻邪謀,〔晉灼曰:不揚其過也。
〕立女為後,湛溺盈溢之欲,〔湛,讀曰沈。
〕以增颠覆之禍,死财三年,宗族誅夷,哀哉! 臣光曰:霍光之輔漢室,可謂忠矣;然卒不能庇其宗,何也?〔卒,子恤翻。
〕夫威福者,人君之器也;人臣執之,久而不歸,鮮不及矣。
〔鮮,息淺翻。
〕以孝昭之明,十四而知上官桀之詐,固可以親政矣。
況孝宣十九即位,聰明剛毅,知民疾苦,而光久專大柄,不知避去,多置私〔【章:甲十五行本“私”作“親”;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黨,充塞朝廷,〔塞,悉則翻。
〕使人主蓄憤于上,吏民積怨于下,切齒側目,待時而發,其得免于身幸矣,況子孫以驕侈趣之哉!〔趣,讀曰促。
〕雖然,向使孝宣專以祿秩賞賜富其子孫,使之食大縣,奉朝請,亦足以報盛德矣;乃複任之以政,授之以兵,及事叢釁積,更加裁奪,遂至怨懼以生邪謀,豈徒霍氏之自禍哉?亦孝宣醞釀以成之也。
昔椒作亂于楚,〔楚若敖之支庶為氏。
〕莊王滅其族而赦箴尹克黃,以為子文無後,何以勸善。
〔事見左傳宣四年。
子文,鬥谷于菟也。
箴尹,楚官名。
克黃,子文之孫。
箴,之金翻。
〕夫以顯、禹、雲、山之罪,雖應夷滅,而光之忠勳不可不祀;遂使家無噍類,〔噍,才肖翻。
〕孝宣亦少恩哉! ⑥九月,诏減天下鹽賈。
〔賈,讀曰價。
〕又令郡國歲上系囚以掠笞若瘐死者,〔上,時掌翻。
蘇林曰:瘐,病也。
囚徒病,律名為瘐。
如淳曰:律,囚以饑寒而死曰瘐。
師古曰:瘐,病,是也;此言囚或以掠笞及饑寒及疾病而死,如說非也。
瘐,音庾,或作“愈”,其音亦同。
或讀作“瘦”,誤。
據本紀,“瘐死”上有“饑寒”二字。
掠,音亮。
〕所坐縣、名、爵、裡,〔漢書本紀作“名縣爵裡”師古曰:名者,其人名也;縣,所屬縣也;爵,其身之官爵也;裡,所居邑裡也。
〕丞相、禦史課殿最以聞。
〔師古曰:凡言殿最者,殿,後也,課居後也;最,凡要之首也,課居先也。
殿,音丁見翻。
〕 ⑦十二月,清河王年坐内亂廢,遷房陵。
〔武帝元光二年,立清河王義以嗣代孝王後。
年,義之孫也。
〕 ⑧是歲,北海太守廬江朱邑以治行第一入為大司農,〔行,下孟翻。
〕勃海太守龔遂入為水衡都尉。
先是,勃海左右郡歲饑,〔師古曰:左右,謂側近相次者。
先,悉薦翻。
〕盜賊并起,二千石不能禽制。
上選能治者,〔治,直之翻;下同。
〕丞相、禦史舉故昌邑郎中令龔遂,上拜為勃海太守。
召見,〔見,賢遍翻。
〕問:“何以治勃海,息其盜賊?”對曰:“海瀕遐遠,〔師古曰:瀕,涯也,音頻,又音賓。
〕不沾聖化,其民困于饑寒而吏不恤,故使陛下赤子盜弄陛下之兵于潢池中耳。
〔師古曰:赤子,猶言初生,幼小之意也。
嬰孩初生體赤,故曰赤子。
積水曰潢,音黃。
〕今欲使臣勝之邪,将安之也?”〔師古曰:勝,謂以威力克而殺之。
安,謂以德化撫而安之。
〕上曰:“選用賢良,固欲安之也。
”遂曰:“臣聞治亂民猶治亂繩,不可急也;唯緩之,然後可治。
〔治,直之翻。
〕臣願丞相、禦史且無拘臣以文法,得一切便宜從事。
”上許焉,加賜黃金贈遣。
乘傳至勃海界,〔傳,知戀翻。
〕郡聞新太守至,發兵以迎。
遂皆遣還。
移書敕屬縣:“悉罷逐捕盜賊吏,諸持鉏、鈎、田器者〔師古曰:鈎,鐮也。
〕皆為良民,吏毋得問;持兵者乃為賊。
”遂單車獨行至府。
盜賊聞遂教令,即時解散,棄其兵弩而持鈎、鉏,于是悉平,民安土樂業。
〔樂,音洛。
〕遂乃開倉廪假貧民,〔師古曰:假,謂給與。
〕選用良吏尉安牧養焉。
遂見齊俗奢侈,好末技,〔好,呼到翻。
技,渠绮翻。
〕不田作,乃躬率以儉約,勸民務農桑,各以口率種樹畜養。
〔遂令民口種一樹榆,百本?,五十本蔥,一畦韭;家三母彘,五雞。
畜,許六翻。
〕民有帶持刀劍者,使賣劍買牛,賣刀買犢,曰:“何為帶牛佩犢!”勞來循行,〔勞,力到翻。
來,力代翻。
行,下孟翻。
〕郡中皆有畜積,獄訟止息。
〔通鑒書龔遂自勃海入為列卿,因叙其政績。
〕 ⑨烏孫公主女為龜茲王绛賓夫人。
绛賓上書言:“得尚漢外孫,願與公主女俱入朝。
”〔朝,直遙翻。
〕 元康元年(丙辰,公元前六五年) ①春,正月,龜茲王及其夫人來朝;皆賜印绶,夫人号稱公主,賞賜甚厚。
②初作杜陵。
徙丞相、将軍、列侯、吏二千石、訾百萬者杜陵。
〔時以京兆杜縣東原上為初陵,更名杜縣曰杜陵。
訾,讀曰赀。
〕 ③三月,诏以鳳皇集泰山、陳留,甘露降未央宮,赦天下。
④有司複言悼園宜稱尊号曰皇考;〔本始元年,谥親曰悼,置園邑。
複,扶又翻。
〕夏,五月,立皇考廟。
⑤冬,置建章衛尉。
〔未央、長樂、建章、甘泉皆有衛尉,各掌其宮門衛屯兵。
〕 ⑥趙廣漢好用世吏子孫新進年少者,〔師古曰:言舊吏家子孫,而其人後出求進,又年少也。
好,呼到翻。
少,詩照翻。
〕專厲強壯蠭氣,〔師古曰:蠭與鋒同,言鋒銳之氣。
〕見事風生,無所回避,〔師古曰:風生,言其速疾不可當也。
回,曲也。
〕率多果敢之計,莫為持難,終以此敗。
廣漢以私恐論殺氻子榮畜,〔初,廣漢客私酤酒長安市,丞相吏逐去。
客疑男子蘇賢言之,以語廣漢,案賢。
賢父上書訟罪,廣漢坐貶秩;疑其邑子榮畜教令,以他法論殺畜。
榮,姓也;周有榮公,子孫以為氏。
〕人上書言之,事下丞相、禦史按驗。
〔下,遐稼翻;下同。
〕廣漢疑丞相夫人殺侍婢,欲以此脅丞相,丞相按之愈急。
廣漢乃将吏卒入丞相府,召其夫人跪庭下受辭,〔師古曰:受其對辭也。
〕收奴婢十餘人去。
丞相上書自陳,事下廷尉治,實丞相自以過譴笞傅婢,出至外第乃死,不如廣漢言。
帝惡之,〔惡,烏路翻。
〕下廣漢廷尉獄。
吏民守阙号泣者數萬人:〔号,戶刀翻。
〕“臣生無益縣官,願代趙京兆死,使牧養小民!”〔漢書本傳,“臣生”之上有“或言”二字。
【章:甲十五行本“臣”上正有“或言”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退齋校同。
】〕廣漢竟坐要斬。
〔要,與腰同。
考異曰:本紀:“元康二年,冬,廣漢有罪要斬。
”百官表:“本始三年,廣漢為京兆尹;六年,要斬。
元康元年,守京兆尹、彭城太守遺。
”按廣漢傳,司直蕭望之劾奏廣漢摧辱大臣,望之自司直為平原太守。
元康元年,自平原太守為少府。
然則廣漢死當在元康元年,本紀誤也。
廣漢傳又雲:“地節三年七月,丞相婢自絞死。
”蓋婢死已數年,而廣漢追發其事也。
〕廣漢為京兆尹,廉明,威制豪強,小民得職,〔師古曰:得職,各得其常所也。
〕百姓追思歌之。
⑦是歲,少府宋疇坐議“鳳皇下彭城,未至京師,不足美”,貶為泗水太傅。
〔傅泗水王綜。
〕 ⑧上選博士、谏大夫通政事者補郡國守相,以蕭望之為平原太守。
望之上疏曰:“陛下哀愍百姓,恐德之不究,〔師古曰:究,竟也。
謂周偏于天下。
〕悉出谏官以補郡吏。
朝無争臣,則不知過,〔朝,直遙翻。
争,讀曰诤。
〕所謂憂其末而忘其本者也。
”上乃征望之入守少府。
⑨東海太守河東尹翁歸,以治郡高第入為右扶風。
翁歸為人,公廉明察,郡中吏民賢、不肖及奸邪罪名盡知之。
縣縣各有記籍,自聽其政;〔師古曰:言決斷諸縣奸邪之事不委令、長也。
〕有急名少緩之。
吏民小解,辄披籍。
〔服虔曰:披有罪者籍也。
師古曰:解,讀曰懈。
〕取人必于秋冬課吏大會中及出行縣,〔師古曰:于大會之中及行縣時,則取罪人以警衆。
行,下孟翻。
下改行、以行,同。
〕不以無事時。
其有所取也,以一警百。
吏民皆服,恐懼,改行自新。
其為扶風,選用廉平疾奸吏以為右職,〔職居諸吏之上,為右職。
〕接待有〔【章:甲十五行本“有”作“以”;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禮,好惡與同之;〔好,呼到翻。
惡,烏路翻。
〕其負翁歸,罰亦必行。
然溫良謙退,不以行能驕人,故尤得名譽于朝廷。
⑩初,烏孫公主少子萬年有寵于莎車王。
〔班書,莎車國王治莎車城,去長安九千九百五十裡。
莎,蘇禾翻。
〕莎車王死而無子,時萬年在漢,莎車國人計,欲自托于漢,又欲得烏孫心,上書請萬年為莎車王。
漢許之,遣使者奚充國送萬年。
〔姓譜:奚姓,夏車正奚仲之後。
〕萬年初立,暴惡,國人不說。
〔說,讀曰悅;下同。
〕 上令群臣舉可使西域者,前将軍韓增舉上黨馮奉世以衛候使持節送大宛諸國客至伊循城。
〔衛候,衛士候也。
伊循城在鄯善國,漢于其中置屯田吏士。
使,疏吏翻。
〕會故莎車王弟呼屠征與旁國共殺其王萬年及漢使者奚充國,自立為王。
時匈奴又發兵攻車師城,不能下而去。
莎車遣使揚言“北道諸國已屬匈奴矣”,〔揚言,謂宣揚其言于外也。
〕于是攻劫南道,與歃盟畔漢,從鄯善以西皆絕不通。
〔歃,色甲翻。
鄯,上扇翻。
〕都護鄭吉、校尉司馬憙皆在北道諸國間,奉世與其副嚴昌計,以為不亟擊之,則莎車日強,其勢難制,必危西域,遂以節谕告諸國王,因發其兵,南北道合萬五千人,進擊莎車,攻拔其城。
莎車王自殺,傳其首詣長安,更立他昆弟子為莎車王。
〔更,工衡翻。
〕諸國
鄉,讀曰向。
〕則國無裂土出爵之費,臣無逆亂誅滅之敗。
往事既已,而福獨不蒙其功,唯陛下察之,貴徙薪曲突之策,使居焦發灼爛之右!”上乃賜福帛十匹,後以為郎。
帝初立,谒見高廟,〔見,賢遍翻。
〕大将軍光骖乘,〔漢制,大駕,大将軍骖乘。
乘,繩證翻;下同。
〕上内嚴憚之,若有芒刺在背。
後車騎将軍張安世代光骖乘,天子從容肆體,甚安近焉。
〔從,千容翻。
師古曰:肆,于也,展也。
近,其靳翻。
〕及光身死而宗族竟誅,故俗傳霍氏之禍萌于骖乘。
〔師古曰:萌,謂始生也。
〕後十二歲,霍後複徙雲林館,〔複,扶又翻;下同。
〕乃自殺。
班固贊曰:霍光受襁褓之托,任漢室之寄,匡國家,安社稷,擁昭,立宣,雖周公、阿衡何以加此!〔師古曰:阿衡,伊尹官号也。
阿,倚也。
衡,平也。
言天子所倚,群下取平也。
〕然光不學亡術,〔亡,古無字通。
〕暗于大理;陰妻邪謀,〔晉灼曰:不揚其過也。
〕立女為後,湛溺盈溢之欲,〔湛,讀曰沈。
〕以增颠覆之禍,死财三年,宗族誅夷,哀哉! 臣光曰:霍光之輔漢室,可謂忠矣;然卒不能庇其宗,何也?〔卒,子恤翻。
〕夫威福者,人君之器也;人臣執之,久而不歸,鮮不及矣。
〔鮮,息淺翻。
〕以孝昭之明,十四而知上官桀之詐,固可以親政矣。
況孝宣十九即位,聰明剛毅,知民疾苦,而光久專大柄,不知避去,多置私〔【章:甲十五行本“私”作“親”;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黨,充塞朝廷,〔塞,悉則翻。
〕使人主蓄憤于上,吏民積怨于下,切齒側目,待時而發,其得免于身幸矣,況子孫以驕侈趣之哉!〔趣,讀曰促。
〕雖然,向使孝宣專以祿秩賞賜富其子孫,使之食大縣,奉朝請,亦足以報盛德矣;乃複任之以政,授之以兵,及事叢釁積,更加裁奪,遂至怨懼以生邪謀,豈徒霍氏之自禍哉?亦孝宣醞釀以成之也。
昔椒作亂于楚,〔楚若敖之支庶為氏。
〕莊王滅其族而赦箴尹克黃,以為子文無後,何以勸善。
〔事見左傳宣四年。
子文,鬥谷于菟也。
箴尹,楚官名。
克黃,子文之孫。
箴,之金翻。
〕夫以顯、禹、雲、山之罪,雖應夷滅,而光之忠勳不可不祀;遂使家無噍類,〔噍,才肖翻。
〕孝宣亦少恩哉! ⑥九月,诏減天下鹽賈。
〔賈,讀曰價。
〕又令郡國歲上系囚以掠笞若瘐死者,〔上,時掌翻。
蘇林曰:瘐,病也。
囚徒病,律名為瘐。
如淳曰:律,囚以饑寒而死曰瘐。
師古曰:瘐,病,是也;此言囚或以掠笞及饑寒及疾病而死,如說非也。
瘐,音庾,或作“愈”,其音亦同。
或讀作“瘦”,誤。
據本紀,“瘐死”上有“饑寒”二字。
掠,音亮。
〕所坐縣、名、爵、裡,〔漢書本紀作“名縣爵裡”師古曰:名者,其人名也;縣,所屬縣也;爵,其身之官爵也;裡,所居邑裡也。
〕丞相、禦史課殿最以聞。
〔師古曰:凡言殿最者,殿,後也,課居後也;最,凡要之首也,課居先也。
殿,音丁見翻。
〕 ⑦十二月,清河王年坐内亂廢,遷房陵。
〔武帝元光二年,立清河王義以嗣代孝王後。
年,義之孫也。
〕 ⑧是歲,北海太守廬江朱邑以治行第一入為大司農,〔行,下孟翻。
〕勃海太守龔遂入為水衡都尉。
先是,勃海左右郡歲饑,〔師古曰:左右,謂側近相次者。
先,悉薦翻。
〕盜賊并起,二千石不能禽制。
上選能治者,〔治,直之翻;下同。
〕丞相、禦史舉故昌邑郎中令龔遂,上拜為勃海太守。
召見,〔見,賢遍翻。
〕問:“何以治勃海,息其盜賊?”對曰:“海瀕遐遠,〔師古曰:瀕,涯也,音頻,又音賓。
〕不沾聖化,其民困于饑寒而吏不恤,故使陛下赤子盜弄陛下之兵于潢池中耳。
〔師古曰:赤子,猶言初生,幼小之意也。
嬰孩初生體赤,故曰赤子。
積水曰潢,音黃。
〕今欲使臣勝之邪,将安之也?”〔師古曰:勝,謂以威力克而殺之。
安,謂以德化撫而安之。
〕上曰:“選用賢良,固欲安之也。
”遂曰:“臣聞治亂民猶治亂繩,不可急也;唯緩之,然後可治。
〔治,直之翻。
〕臣願丞相、禦史且無拘臣以文法,得一切便宜從事。
”上許焉,加賜黃金贈遣。
乘傳至勃海界,〔傳,知戀翻。
〕郡聞新太守至,發兵以迎。
遂皆遣還。
移書敕屬縣:“悉罷逐捕盜賊吏,諸持鉏、鈎、田器者〔師古曰:鈎,鐮也。
〕皆為良民,吏毋得問;持兵者乃為賊。
”遂單車獨行至府。
盜賊聞遂教令,即時解散,棄其兵弩而持鈎、鉏,于是悉平,民安土樂業。
〔樂,音洛。
〕遂乃開倉廪假貧民,〔師古曰:假,謂給與。
〕選用良吏尉安牧養焉。
遂見齊俗奢侈,好末技,〔好,呼到翻。
技,渠绮翻。
〕不田作,乃躬率以儉約,勸民務農桑,各以口率種樹畜養。
〔遂令民口種一樹榆,百本?,五十本蔥,一畦韭;家三母彘,五雞。
畜,許六翻。
〕民有帶持刀劍者,使賣劍買牛,賣刀買犢,曰:“何為帶牛佩犢!”勞來循行,〔勞,力到翻。
來,力代翻。
行,下孟翻。
〕郡中皆有畜積,獄訟止息。
〔通鑒書龔遂自勃海入為列卿,因叙其政績。
〕 ⑨烏孫公主女為龜茲王绛賓夫人。
绛賓上書言:“得尚漢外孫,願與公主女俱入朝。
”〔朝,直遙翻。
〕 元康元年(丙辰,公元前六五年) ①春,正月,龜茲王及其夫人來朝;皆賜印绶,夫人号稱公主,賞賜甚厚。
②初作杜陵。
徙丞相、将軍、列侯、吏二千石、訾百萬者杜陵。
〔時以京兆杜縣東原上為初陵,更名杜縣曰杜陵。
訾,讀曰赀。
〕 ③三月,诏以鳳皇集泰山、陳留,甘露降未央宮,赦天下。
④有司複言悼園宜稱尊号曰皇考;〔本始元年,谥親曰悼,置園邑。
複,扶又翻。
〕夏,五月,立皇考廟。
⑤冬,置建章衛尉。
〔未央、長樂、建章、甘泉皆有衛尉,各掌其宮門衛屯兵。
〕 ⑥趙廣漢好用世吏子孫新進年少者,〔師古曰:言舊吏家子孫,而其人後出求進,又年少也。
好,呼到翻。
少,詩照翻。
〕專厲強壯蠭氣,〔師古曰:蠭與鋒同,言鋒銳之氣。
〕見事風生,無所回避,〔師古曰:風生,言其速疾不可當也。
回,曲也。
〕率多果敢之計,莫為持難,終以此敗。
廣漢以私恐論殺氻子榮畜,〔初,廣漢客私酤酒長安市,丞相吏逐去。
客疑男子蘇賢言之,以語廣漢,案賢。
賢父上書訟罪,廣漢坐貶秩;疑其邑子榮畜教令,以他法論殺畜。
榮,姓也;周有榮公,子孫以為氏。
〕人上書言之,事下丞相、禦史按驗。
〔下,遐稼翻;下同。
〕廣漢疑丞相夫人殺侍婢,欲以此脅丞相,丞相按之愈急。
廣漢乃将吏卒入丞相府,召其夫人跪庭下受辭,〔師古曰:受其對辭也。
〕收奴婢十餘人去。
丞相上書自陳,事下廷尉治,實丞相自以過譴笞傅婢,出至外第乃死,不如廣漢言。
帝惡之,〔惡,烏路翻。
〕下廣漢廷尉獄。
吏民守阙号泣者數萬人:〔号,戶刀翻。
〕“臣生無益縣官,願代趙京兆死,使牧養小民!”〔漢書本傳,“臣生”之上有“或言”二字。
【章:甲十五行本“臣”上正有“或言”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退齋校同。
】〕廣漢竟坐要斬。
〔要,與腰同。
考異曰:本紀:“元康二年,冬,廣漢有罪要斬。
”百官表:“本始三年,廣漢為京兆尹;六年,要斬。
元康元年,守京兆尹、彭城太守遺。
”按廣漢傳,司直蕭望之劾奏廣漢摧辱大臣,望之自司直為平原太守。
元康元年,自平原太守為少府。
然則廣漢死當在元康元年,本紀誤也。
廣漢傳又雲:“地節三年七月,丞相婢自絞死。
”蓋婢死已數年,而廣漢追發其事也。
〕廣漢為京兆尹,廉明,威制豪強,小民得職,〔師古曰:得職,各得其常所也。
〕百姓追思歌之。
⑦是歲,少府宋疇坐議“鳳皇下彭城,未至京師,不足美”,貶為泗水太傅。
〔傅泗水王綜。
〕 ⑧上選博士、谏大夫通政事者補郡國守相,以蕭望之為平原太守。
望之上疏曰:“陛下哀愍百姓,恐德之不究,〔師古曰:究,竟也。
謂周偏于天下。
〕悉出谏官以補郡吏。
朝無争臣,則不知過,〔朝,直遙翻。
争,讀曰诤。
〕所謂憂其末而忘其本者也。
”上乃征望之入守少府。
⑨東海太守河東尹翁歸,以治郡高第入為右扶風。
翁歸為人,公廉明察,郡中吏民賢、不肖及奸邪罪名盡知之。
縣縣各有記籍,自聽其政;〔師古曰:言決斷諸縣奸邪之事不委令、長也。
〕有急名少緩之。
吏民小解,辄披籍。
〔服虔曰:披有罪者籍也。
師古曰:解,讀曰懈。
〕取人必于秋冬課吏大會中及出行縣,〔師古曰:于大會之中及行縣時,則取罪人以警衆。
行,下孟翻。
下改行、以行,同。
〕不以無事時。
其有所取也,以一警百。
吏民皆服,恐懼,改行自新。
其為扶風,選用廉平疾奸吏以為右職,〔職居諸吏之上,為右職。
〕接待有〔【章:甲十五行本“有”作“以”;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禮,好惡與同之;〔好,呼到翻。
惡,烏路翻。
〕其負翁歸,罰亦必行。
然溫良謙退,不以行能驕人,故尤得名譽于朝廷。
⑩初,烏孫公主少子萬年有寵于莎車王。
〔班書,莎車國王治莎車城,去長安九千九百五十裡。
莎,蘇禾翻。
〕莎車王死而無子,時萬年在漢,莎車國人計,欲自托于漢,又欲得烏孫心,上書請萬年為莎車王。
漢許之,遣使者奚充國送萬年。
〔姓譜:奚姓,夏車正奚仲之後。
〕萬年初立,暴惡,國人不說。
〔說,讀曰悅;下同。
〕 上令群臣舉可使西域者,前将軍韓增舉上黨馮奉世以衛候使持節送大宛諸國客至伊循城。
〔衛候,衛士候也。
伊循城在鄯善國,漢于其中置屯田吏士。
使,疏吏翻。
〕會故莎車王弟呼屠征與旁國共殺其王萬年及漢使者奚充國,自立為王。
時匈奴又發兵攻車師城,不能下而去。
莎車遣使揚言“北道諸國已屬匈奴矣”,〔揚言,謂宣揚其言于外也。
〕于是攻劫南道,與歃盟畔漢,從鄯善以西皆絕不通。
〔歃,色甲翻。
鄯,上扇翻。
〕都護鄭吉、校尉司馬憙皆在北道諸國間,奉世與其副嚴昌計,以為不亟擊之,則莎車日強,其勢難制,必危西域,遂以節谕告諸國王,因發其兵,南北道合萬五千人,進擊莎車,攻拔其城。
莎車王自殺,傳其首詣長安,更立他昆弟子為莎車王。
〔更,工衡翻。
〕諸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