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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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官移過于下,以彰吾之不德,朕甚弗取。
其除之!” 3齊太倉令淳于意有罪,〔太倉令,齊王國官也。
姓譜:淳于出于姜姓,州公之後。
〕當刑,诏獄逮系長安。
〔師古曰:逮,及也;辭之所及,則追捕之,故謂之逮。
一曰:逮者,在道将送,防禦不絕,若今之傳送囚。
〕其少女缇萦上書曰:〔師古曰:缇,他弟翻;索隐音啼。
萦,于營翻。
〕“妾父為吏,齊中皆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
妾傷夫死者不可複生,刑者不可複屬,〔夫,音扶。
複,扶又翻;下同。
師古曰:屬,聯也,之欲翻。
〕雖後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繇也。
〔繇,古由字通用。
〕妾願沒入為官婢,〔漢制:永巷令典官婢。
〕以贖父刑罪,使得自新。
” 天子憐悲其意,五月,诏曰:“詩曰:『恺弟君子,民之父母。
』〔師古曰:大雅泂酌之詩也。
言君子有和樂簡易之德,則其下尊之如父,親之如母也。
〕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為善而道無繇至,朕甚憐之!夫刑至斷支體,刻肌膚,終身不息,〔行,下孟翻。
斷,端管翻。
師古曰:息,生也。
〕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豈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及令罪人各以輕重,不亡逃,有年而免。
〔孟康曰:其不亡逃者,滿其年數,得免為庶人。
〕具為令!”〔師古曰:使更為條例。
〕 丞相張蒼、禦史大夫馮敬奏請定律曰:“諸當髡者為城旦、舂;〔髡,鬄也,謂去其發及其耏鬓。
應劭曰:城旦者,旦起行治城;舂者,婦人不豫外傜,但舂作米:皆四歲刑也。
〕當黥髡者鉗為〔章:乙十一行本作“當黥者髡鉗為”。
〕城旦、舂;〔鉗者,以鐵束其頸。
〕當劓者笞三百;當斬左止者笞五百;當斬右止及殺人先自告及吏坐受赇、枉法、守縣官财物而即盜之、已論而複有笞罪者皆棄市。
〔師古曰:止,足也;當斬右足者,以其罪次重,故從棄市也。
殺人先自告,謂殺人先自首得免罪者也。
吏受赇枉法,謂受賂而曲公法者也。
守縣官财物而即盜之,即今律所謂主守自盜者也。
殺人害重、受赇、盜物贓污之身,故此三罪已被論而又犯笞,亦皆棄市。
〕罪人獄已決為城旦、舂者,各有歲數以免。
”〔城旦、舂滿三歲為鬼薪、白粲,鬼薪、白粲一歲為隸臣妾,隸臣妾一歲免為庶人;隸臣妾滿二歲為司寇,司寇一歲及作如司寇二歲皆免為庶人。
〕制曰:“可。
” ④六月,诏曰:“農,天下之本,務莫大焉。
今勤身從事而有租稅之賦,是為本末者無以異也,〔李奇曰:本,農也;末,賈也。
言農與賈俱出租無異也,故除田租。
〕其于勸農之道未備。
其除田之租稅!” 十四年(乙亥,公元前一六六年) ①冬,匈奴老上單于十四萬騎入朝那、蕭關,〔班志,朝那縣屬安定郡。
應劭曰:史記,故戎那邑也。
蕭關在朝那界,唐屬原州之境,後置蕭關縣,為武州治所。
史記正義曰:蕭關,今古隴山關,在原州平涼縣界。
〕殺北地都尉昂,〔徐廣曰:昂,姓段。
師古曰:非也,姓孫。
昂,五郎翻。
〕虜人民畜産甚多;遂至彭陽,使奇兵入燒回中宮,侯騎至雍、甘泉。
〔班志,彭陽縣屬安定郡。
師古曰:即今彭原縣。
括地志:彭陽縣故城,在今泾州臨泾縣東二十裡彭原。
甯州雍縣,班志屬扶風。
騎,奇寄翻;下同。
〕帝以中尉周舍、郎中令張武為将軍,發車千乘、〔乘,繩證翻。
〕騎卒十萬軍長安旁,以備胡寇;而拜昌侯盧卿為上郡将軍,甯侯魏遫為北地将軍,隆慮侯周為隴西将軍,屯三郡。
〔昌侯“盧卿”,功臣表作“旅卿”,古字借用也。
姓譜:姜姓之後封于盧,以國為氏,與甯侯、隆慮侯皆高祖功臣。
昌侯國屬琅邪郡。
甯侯國在河内修武縣界。
隆慮侯國亦屬河内郡。
三人分屯三郡,故各以郡為将軍号。
遫,古速字。
〕上親勞軍,勒兵,申教令,賜吏卒,自欲征匈奴。
群臣谏,不聽;皇太後固要,上乃止。
〔勞,力到翻。
文穎曰:要,劫也,哀痛祝誓之言。
餘謂固要,力止也。
要,讀曰邀。
康力笑翻,非也。
〕于是以東陽侯張相如為大将軍,成侯董赤、〔成侯董赤,高帝力臣董渫之子。
成侯國屬涿郡。
赤,史記正義音赫。
〕内史栾布皆為将軍,擊匈奴。
單于留塞内月餘,乃去。
漢逐出塞即還,不能有所殺。
②上辇過郎署,問郎署長馮唐曰:〔署,郎舍也。
長,知兩翻。
〕“父家何在?”對曰:“臣大父趙人,父徙代。
”上曰:“吾居代時,吾尚食監高祛〔尚食監,主膳食之官。
祛,音區。
〕數為我言趙将李齊之賢,戰于巨鹿下。
〔當是秦将王離圍巨鹿時。
數,所角翻。
為,于僞翻。
〕今吾每飯意未嘗不在巨鹿也。
〔每食時,念高祛所言,其心未嘗不在巨鹿。
〕父知之乎?”唐對曰:“尚不如廉頗、李牧之為将也。
”上搏髀曰:〔搏,拊也。
左傳曰:搏膺而踴。
髀,音陛。
〕“嗟乎,吾獨不得廉頗、李牧為将!吾豈憂匈奴哉!”唐曰:“陛下雖得廉頗、李牧,弗能用也。
” 上怒,起,入禁中,良久,召唐,讓曰:“公柰何衆辱我,獨無間處乎!”〔師古曰:何不于隙間之處而言。
〕唐謝曰:“鄙人不知忌諱。
”上方以胡寇為意,乃卒複問唐曰:〔卒,子恤翻。
〕“公何以知吾不能用廉頗、李牧也?”唐對曰:“臣聞上古王者之遣将也,跪而推毂,曰:『阃以内者,寡人制之:阃以外者,将軍制之。
』〔推,吐雷翻。
阃,苦本翻,門橛也。
〕軍功爵賞皆決于外,歸而奏之,此非虛言也。
臣大父言:李牧為趙将,居邊,軍市之租,〔索隐曰:軍中立市,市有稅;稅即租也。
〕皆自用飨士;賞賜決于外,不從中覆也。
〔師古曰:覆,謂覆白之也。
一說,不從中覆校其所用之數,亦通。
〕委任而責成功,故李牧乃得盡其智能;選車千三百乘,〔乘,繩證翻。
〕彀騎萬三千,百金之士十萬,〔弓弩引滿為彀;謂騎兵能射者。
服虔曰:良士直百金。
晉灼曰:百金,喻貴重也。
彀,古候翻。
騎,奇寄翻。
〕是以北逐單于,破東胡,滅澹林,〔澹林,即襜褴。
澹,丁甘翻。
〕西抑強秦,南支韓、魏;當是之時,趙幾霸。
〔幾,居依翻。
〕其後會趙王遷立,用郭開讒,卒誅李牧,〔事見六卷始皇十八年。
卒,子恤翻。
〕令顔聚代之;是以兵破士北,為秦所禽滅。
今臣竊聞魏尚為雲中守,〔守,式又翻。
〕其軍市租盡以飨士卒,私養錢〔服虔曰:私廪假錢。
索隐曰:按漢市肆租稅之入為私奉養。
服虔曰:私廪假錢是也。
或雲:官所别給也。
餘謂當從漢書以私養錢屬下句。
〕五日一椎牛,自飨賓客、軍吏、舍人,是以匈奴遠避,不近雲中之塞。
〔近,其靳翻。
〕虜曾一入,尚率車騎擊之,所殺甚衆。
夫士卒盡家人子,〔師古曰:家人子,謂庶人家之子也。
〕起田中從軍,安知尺籍、伍符!〔李奇曰:屍籍,所以書軍令;伍符,軍士伍伍相保之符信也。
如淳曰:漢軍法曰:吏卒斬首,以尺籍書下縣移郡;令人故行不行,奪勞二歲。
伍符,亦什五之符要節度也。
或曰:以尺簡書,故曰尺籍也。
索隐曰:按尺籍者,謂書其斬首之功于一尺之闆。
伍符者,令軍人伍伍相保,不容奸詐也。
〕終日力戰,斬首捕虜,上功幕府,〔上,時掌翻。
〕一言不相應,〔索隐曰:應,一陵翻,謂數不同也。
餘謂相應之應,當從去聲。
〕文吏以法繩之,其賞不行;而吏奉法必用。
臣愚以為陛下賞太輕,罰太重。
且雲中守魏尚坐上功首虜差六級,陛下下之吏,削其爵,罰作之。
〔蘇林曰:一歲刑為罰作。
下之,遐嫁翻。
〕由此言之,陛下雖得廉頗、李牧,弗能用也!”上說。
〔說,應曰悅。
〕是日,令唐持節赦魏尚,複以為雲中守,而拜唐為車騎都尉。
〔詳考班表:漢無車騎都尉官。
時使唐主中尉及郡國車士。
〕 ③春,诏廣增諸祀壇場、圭币,〔師古曰:築土為壇、除土為場;圭币,所以薦神。
〕且曰:“吾聞祠官祝厘,〔如淳曰:厘,福也。
師古曰:“厘”,本作“禧”,假借用耳;音禧。
祝,職救翻。
〕皆歸福于朕躬,不為百姓,〔為,于僞翻。
〕朕甚愧之。
夫以朕之不德,而專飨獨美其福,百姓不與焉,是重吾不德也。
〔與,讀曰預。
師古曰:重,直用翻。
〕其令祠官緻敬,無有所祈!” ④是歲,河間文王辟強薨。
⑤初,丞相張蒼以為漢得水德,魯人公孫臣以為漢當土德,其應,黃龍見;蒼以為非,〔章:甲十五行本“非”下有“是”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罷之。
〔公孫臣上書曰:“始,秦得水德;推終始傳,漢當土德。
土德之應,黃龍見;宜改正朔,服色尚黃。
”張蒼以為:“漢乃水德,河決金堤,其符也。
公孫臣言非是,罷之。
”見,賢遍翻。
〕 十五年(丙子,公元前一六五年) ①春,黃龍見成紀。
〔班志,成紀縣屬天水郡,庖犧所生處。
見,賢遍翻。
〕帝召公孫臣,拜為博士,與諸生申明土德,草改曆、服色事。
〔師古曰:草,謂創造之。
〕張蒼由此自绌。
②夏,四月,上始幸雍,郊見五帝,〔秦立白帝、赤帝、黃帝、青帝畤于雍,漢高帝又立黑帝畤,故雍有五帝畤。
雍,于用翻。
見,賢遍翻。
〕赦天下。
③九月,诏諸侯王、公卿、郡守舉賢良、能直言極谏者,〔守、式又翻。
〕上親策之。
太子家令錯對策高第,擢為中大夫。
錯又上言宜削諸侯及法令可更定者,〔更,工衡翻。
〕書凡三十篇。
上雖不盡聽,然奇其材。
④是歲,齊文王則、河間哀王福皆薨,無子,國除。
〔齊王則,哀王襄之子,悼惠王肥之孫。
河間王福,辟強之子。
趙幽王子遂之孫。
〕 ⑤趙人新垣平以望氣見上,言長安東北有神,氣成五采。
于是作渭陽五帝廟。
〔韋昭曰:在渭城。
師古曰:郊祀志雲:在長安東北,非渭城也;韋說謬矣。
餘據水北為陽,長安在渭南,渭城在渭北,五帝廟或在渭城界,韋說未可非也。
括地志:渭陽五帝廟,在雍州鹹陽縣東三十裡。
〕 十六年(丁醜,公元前一六四年) ①夏,四月,上郊祀五帝于渭陽五帝廟。
于是貴新垣平至上大夫,〔周官有上大夫。
漢官有太中大夫、中大夫、谏大夫;爵十九級,有大夫、五大夫,而上大夫不見于表。
〕賜累千金;而使博士、諸生刺六經中作王制,〔師古曰:刺,采取也;七賜翻。
即今禮記王制篇是也。
〕謀議巡狩、封禅事,又于長門道北立五帝壇。
〔如淳曰:長門,亭名,在長安城東南。
括地志:長門故亭,在雍州萬年縣東北苑中。
〕 ②徙淮南王喜複為城陽王。
又分齊為六國;丙寅,立齊悼惠王子在者六人:楊虛侯将闾為齊王,
其除之!” 3齊太倉令淳于意有罪,〔太倉令,齊王國官也。
姓譜:淳于出于姜姓,州公之後。
〕當刑,诏獄逮系長安。
〔師古曰:逮,及也;辭之所及,則追捕之,故謂之逮。
一曰:逮者,在道将送,防禦不絕,若今之傳送囚。
〕其少女缇萦上書曰:〔師古曰:缇,他弟翻;索隐音啼。
萦,于營翻。
〕“妾父為吏,齊中皆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
妾傷夫死者不可複生,刑者不可複屬,〔夫,音扶。
複,扶又翻;下同。
師古曰:屬,聯也,之欲翻。
〕雖後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繇也。
〔繇,古由字通用。
〕妾願沒入為官婢,〔漢制:永巷令典官婢。
〕以贖父刑罪,使得自新。
” 天子憐悲其意,五月,诏曰:“詩曰:『恺弟君子,民之父母。
』〔師古曰:大雅泂酌之詩也。
言君子有和樂簡易之德,則其下尊之如父,親之如母也。
〕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為善而道無繇至,朕甚憐之!夫刑至斷支體,刻肌膚,終身不息,〔行,下孟翻。
斷,端管翻。
師古曰:息,生也。
〕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豈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及令罪人各以輕重,不亡逃,有年而免。
〔孟康曰:其不亡逃者,滿其年數,得免為庶人。
〕具為令!”〔師古曰:使更為條例。
〕 丞相張蒼、禦史大夫馮敬奏請定律曰:“諸當髡者為城旦、舂;〔髡,鬄也,謂去其發及其耏鬓。
應劭曰:城旦者,旦起行治城;舂者,婦人不豫外傜,但舂作米:皆四歲刑也。
〕當黥髡者鉗為〔章:乙十一行本作“當黥者髡鉗為”。
〕城旦、舂;〔鉗者,以鐵束其頸。
〕當劓者笞三百;當斬左止者笞五百;當斬右止及殺人先自告及吏坐受赇、枉法、守縣官财物而即盜之、已論而複有笞罪者皆棄市。
〔師古曰:止,足也;當斬右足者,以其罪次重,故從棄市也。
殺人先自告,謂殺人先自首得免罪者也。
吏受赇枉法,謂受賂而曲公法者也。
守縣官财物而即盜之,即今律所謂主守自盜者也。
殺人害重、受赇、盜物贓污之身,故此三罪已被論而又犯笞,亦皆棄市。
〕罪人獄已決為城旦、舂者,各有歲數以免。
”〔城旦、舂滿三歲為鬼薪、白粲,鬼薪、白粲一歲為隸臣妾,隸臣妾一歲免為庶人;隸臣妾滿二歲為司寇,司寇一歲及作如司寇二歲皆免為庶人。
〕制曰:“可。
” ④六月,诏曰:“農,天下之本,務莫大焉。
今勤身從事而有租稅之賦,是為本末者無以異也,〔李奇曰:本,農也;末,賈也。
言農與賈俱出租無異也,故除田租。
〕其于勸農之道未備。
其除田之租稅!” 十四年(乙亥,公元前一六六年) ①冬,匈奴老上單于十四萬騎入朝那、蕭關,〔班志,朝那縣屬安定郡。
應劭曰:史記,故戎那邑也。
蕭關在朝那界,唐屬原州之境,後置蕭關縣,為武州治所。
史記正義曰:蕭關,今古隴山關,在原州平涼縣界。
〕殺北地都尉昂,〔徐廣曰:昂,姓段。
師古曰:非也,姓孫。
昂,五郎翻。
〕虜人民畜産甚多;遂至彭陽,使奇兵入燒回中宮,侯騎至雍、甘泉。
〔班志,彭陽縣屬安定郡。
師古曰:即今彭原縣。
括地志:彭陽縣故城,在今泾州臨泾縣東二十裡彭原。
甯州雍縣,班志屬扶風。
騎,奇寄翻;下同。
〕帝以中尉周舍、郎中令張武為将軍,發車千乘、〔乘,繩證翻。
〕騎卒十萬軍長安旁,以備胡寇;而拜昌侯盧卿為上郡将軍,甯侯魏遫為北地将軍,隆慮侯周為隴西将軍,屯三郡。
〔昌侯“盧卿”,功臣表作“旅卿”,古字借用也。
姓譜:姜姓之後封于盧,以國為氏,與甯侯、隆慮侯皆高祖功臣。
昌侯國屬琅邪郡。
甯侯國在河内修武縣界。
隆慮侯國亦屬河内郡。
三人分屯三郡,故各以郡為将軍号。
遫,古速字。
〕上親勞軍,勒兵,申教令,賜吏卒,自欲征匈奴。
群臣谏,不聽;皇太後固要,上乃止。
〔勞,力到翻。
文穎曰:要,劫也,哀痛祝誓之言。
餘謂固要,力止也。
要,讀曰邀。
康力笑翻,非也。
〕于是以東陽侯張相如為大将軍,成侯董赤、〔成侯董赤,高帝力臣董渫之子。
成侯國屬涿郡。
赤,史記正義音赫。
〕内史栾布皆為将軍,擊匈奴。
單于留塞内月餘,乃去。
漢逐出塞即還,不能有所殺。
②上辇過郎署,問郎署長馮唐曰:〔署,郎舍也。
長,知兩翻。
〕“父家何在?”對曰:“臣大父趙人,父徙代。
”上曰:“吾居代時,吾尚食監高祛〔尚食監,主膳食之官。
祛,音區。
〕數為我言趙将李齊之賢,戰于巨鹿下。
〔當是秦将王離圍巨鹿時。
數,所角翻。
為,于僞翻。
〕今吾每飯意未嘗不在巨鹿也。
〔每食時,念高祛所言,其心未嘗不在巨鹿。
〕父知之乎?”唐對曰:“尚不如廉頗、李牧之為将也。
”上搏髀曰:〔搏,拊也。
左傳曰:搏膺而踴。
髀,音陛。
〕“嗟乎,吾獨不得廉頗、李牧為将!吾豈憂匈奴哉!”唐曰:“陛下雖得廉頗、李牧,弗能用也。
” 上怒,起,入禁中,良久,召唐,讓曰:“公柰何衆辱我,獨無間處乎!”〔師古曰:何不于隙間之處而言。
〕唐謝曰:“鄙人不知忌諱。
”上方以胡寇為意,乃卒複問唐曰:〔卒,子恤翻。
〕“公何以知吾不能用廉頗、李牧也?”唐對曰:“臣聞上古王者之遣将也,跪而推毂,曰:『阃以内者,寡人制之:阃以外者,将軍制之。
』〔推,吐雷翻。
阃,苦本翻,門橛也。
〕軍功爵賞皆決于外,歸而奏之,此非虛言也。
臣大父言:李牧為趙将,居邊,軍市之租,〔索隐曰:軍中立市,市有稅;稅即租也。
〕皆自用飨士;賞賜決于外,不從中覆也。
〔師古曰:覆,謂覆白之也。
一說,不從中覆校其所用之數,亦通。
〕委任而責成功,故李牧乃得盡其智能;選車千三百乘,〔乘,繩證翻。
〕彀騎萬三千,百金之士十萬,〔弓弩引滿為彀;謂騎兵能射者。
服虔曰:良士直百金。
晉灼曰:百金,喻貴重也。
彀,古候翻。
騎,奇寄翻。
〕是以北逐單于,破東胡,滅澹林,〔澹林,即襜褴。
澹,丁甘翻。
〕西抑強秦,南支韓、魏;當是之時,趙幾霸。
〔幾,居依翻。
〕其後會趙王遷立,用郭開讒,卒誅李牧,〔事見六卷始皇十八年。
卒,子恤翻。
〕令顔聚代之;是以兵破士北,為秦所禽滅。
今臣竊聞魏尚為雲中守,〔守,式又翻。
〕其軍市租盡以飨士卒,私養錢〔服虔曰:私廪假錢。
索隐曰:按漢市肆租稅之入為私奉養。
服虔曰:私廪假錢是也。
或雲:官所别給也。
餘謂當從漢書以私養錢屬下句。
〕五日一椎牛,自飨賓客、軍吏、舍人,是以匈奴遠避,不近雲中之塞。
〔近,其靳翻。
〕虜曾一入,尚率車騎擊之,所殺甚衆。
夫士卒盡家人子,〔師古曰:家人子,謂庶人家之子也。
〕起田中從軍,安知尺籍、伍符!〔李奇曰:屍籍,所以書軍令;伍符,軍士伍伍相保之符信也。
如淳曰:漢軍法曰:吏卒斬首,以尺籍書下縣移郡;令人故行不行,奪勞二歲。
伍符,亦什五之符要節度也。
或曰:以尺簡書,故曰尺籍也。
索隐曰:按尺籍者,謂書其斬首之功于一尺之闆。
伍符者,令軍人伍伍相保,不容奸詐也。
〕終日力戰,斬首捕虜,上功幕府,〔上,時掌翻。
〕一言不相應,〔索隐曰:應,一陵翻,謂數不同也。
餘謂相應之應,當從去聲。
〕文吏以法繩之,其賞不行;而吏奉法必用。
臣愚以為陛下賞太輕,罰太重。
且雲中守魏尚坐上功首虜差六級,陛下下之吏,削其爵,罰作之。
〔蘇林曰:一歲刑為罰作。
下之,遐嫁翻。
〕由此言之,陛下雖得廉頗、李牧,弗能用也!”上說。
〔說,應曰悅。
〕是日,令唐持節赦魏尚,複以為雲中守,而拜唐為車騎都尉。
〔詳考班表:漢無車騎都尉官。
時使唐主中尉及郡國車士。
〕 ③春,诏廣增諸祀壇場、圭币,〔師古曰:築土為壇、除土為場;圭币,所以薦神。
〕且曰:“吾聞祠官祝厘,〔如淳曰:厘,福也。
師古曰:“厘”,本作“禧”,假借用耳;音禧。
祝,職救翻。
〕皆歸福于朕躬,不為百姓,〔為,于僞翻。
〕朕甚愧之。
夫以朕之不德,而專飨獨美其福,百姓不與焉,是重吾不德也。
〔與,讀曰預。
師古曰:重,直用翻。
〕其令祠官緻敬,無有所祈!” ④是歲,河間文王辟強薨。
⑤初,丞相張蒼以為漢得水德,魯人公孫臣以為漢當土德,其應,黃龍見;蒼以為非,〔章:甲十五行本“非”下有“是”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罷之。
〔公孫臣上書曰:“始,秦得水德;推終始傳,漢當土德。
土德之應,黃龍見;宜改正朔,服色尚黃。
”張蒼以為:“漢乃水德,河決金堤,其符也。
公孫臣言非是,罷之。
”見,賢遍翻。
〕 十五年(丙子,公元前一六五年) ①春,黃龍見成紀。
〔班志,成紀縣屬天水郡,庖犧所生處。
見,賢遍翻。
〕帝召公孫臣,拜為博士,與諸生申明土德,草改曆、服色事。
〔師古曰:草,謂創造之。
〕張蒼由此自绌。
②夏,四月,上始幸雍,郊見五帝,〔秦立白帝、赤帝、黃帝、青帝畤于雍,漢高帝又立黑帝畤,故雍有五帝畤。
雍,于用翻。
見,賢遍翻。
〕赦天下。
③九月,诏諸侯王、公卿、郡守舉賢良、能直言極谏者,〔守、式又翻。
〕上親策之。
太子家令錯對策高第,擢為中大夫。
錯又上言宜削諸侯及法令可更定者,〔更,工衡翻。
〕書凡三十篇。
上雖不盡聽,然奇其材。
④是歲,齊文王則、河間哀王福皆薨,無子,國除。
〔齊王則,哀王襄之子,悼惠王肥之孫。
河間王福,辟強之子。
趙幽王子遂之孫。
〕 ⑤趙人新垣平以望氣見上,言長安東北有神,氣成五采。
于是作渭陽五帝廟。
〔韋昭曰:在渭城。
師古曰:郊祀志雲:在長安東北,非渭城也;韋說謬矣。
餘據水北為陽,長安在渭南,渭城在渭北,五帝廟或在渭城界,韋說未可非也。
括地志:渭陽五帝廟,在雍州鹹陽縣東三十裡。
〕 十六年(丁醜,公元前一六四年) ①夏,四月,上郊祀五帝于渭陽五帝廟。
于是貴新垣平至上大夫,〔周官有上大夫。
漢官有太中大夫、中大夫、谏大夫;爵十九級,有大夫、五大夫,而上大夫不見于表。
〕賜累千金;而使博士、諸生刺六經中作王制,〔師古曰:刺,采取也;七賜翻。
即今禮記王制篇是也。
〕謀議巡狩、封禅事,又于長門道北立五帝壇。
〔如淳曰:長門,亭名,在長安城東南。
括地志:長門故亭,在雍州萬年縣東北苑中。
〕 ②徙淮南王喜複為城陽王。
又分齊為六國;丙寅,立齊悼惠王子在者六人:楊虛侯将闾為齊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