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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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府臧,〔臧,讀曰藏;音徂浪翻。

    〕并合三第,尚以為小,複壞暴至。

    〔師古曰:時以三第總為一第,賜賢,猶嫌莅小,複取暴室之地以增益之也。

    複,扶又翻;下同。

    〕賢父、子坐使天子使者,〔言其驕慢也。

    〕将作治第,〔将作大匠,掌治宮室,使為之治第。

    治,直之翻。

    〕行夜吏卒皆得賞賜,〔師古曰:為賢第上持時行夜者。

    行,音下孟翻。

    〕上冢有會,辄太官為供。

    〔為之供具也。

    為,于僞翻;下同。

    〕海内頁獻,當養一君,今反盡之賢家,豈天意與民意邪!天不可久負,〔暴殄天物以私嬖幸,是為負天。

    〕厚之如此,反所以害之也!誠欲哀賢,宜為謝過天志,解雠海内,免遣就國,收乘輿器物還之縣官,〔此所謂謝過解雠也。

    為,于僞翻。

    乘,繩證翻。

    〔【章:甲十六行本「可」上有「如此」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可以父子終其性命;不者,海内之所仇,未有得久安者也。

    孫寵、息夫躬不宜居國,可皆免,以視天下。

    〔師古曰:視,讀曰示。

    〕複征何武、師丹、彭宣、傅喜,曠然使民易視,以應天心,建立大政,興太平之端。

    」上感大異,納宣言,征何武、彭宣;拜鮑宣為司隸。

     ⑥上托傅太後遺诏,令太皇太後下丞相、禦史,益封董賢二千戶,〔賢先封千戶。

    下,遐稼翻。

    〕賜孔鄉侯、汝昌侯、陽新侯國。

    〔三人者,先雖封侯,未有國邑;今賜之國邑也。

    陽新侯,即陽信侯鄭業。

    漢書傅昭儀傅作「陽信」,王嘉傳及恩澤侯表作「陽新」。

    〕王嘉封還诏書,〔後世給、舍封駁本此。

    師古曰:還,謂欲上之于天子也。

    因奏封事谏曰:「臣聞爵祿、土地,天之有也。

    書雲:『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師古曰:虞書臯陶谟之辭也。

    言皇天命有德者以居列位,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尊卑之服,采章各異也。

    〕王者代天爵人,尤宜慎之。

    裂地而封,不得其宜,則衆庶不服,感動陰陽,其害疾自深。

    〔師古曰:言此氣損害,故令天子身有疾也。

    〕今聖體久不平,此臣嘉所内懼也。

    高安侯賢,佞幸之臣,陛下傾爵位以貴之,單貨财以富之,〔師古曰:單,盡也。

    〕損至尊以寵之,〔師古曰:言上意傾惑,為下所窺也。

    餘謂帝為賢治第,儗于宮阙,乘輿器物充牣其家,此所謂損至尊以寵之也。

    〕主威已黜,府臧已竭,唯恐不足。

    财皆民力所為,孝文〔【章:甲十六行本「文」下有「皇帝」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欲起露台,重百金之費,克己不作。

    〔事見文帝紀。

    〕今賢散公賦以施私惠,一家至受千金,往古以來,貴臣未嘗有此,流聞四方,皆同怨之。

    裡諺曰:『千人所指,無病而死。

    』臣常為之寒心。

    〔為,于僞翻。

    〕今太皇太後以永信太後遺诏诏丞相、禦史,益賢戶,賜三侯國,臣嘉竊惑。

    山崩、地動、日食于三朝,皆陰侵陽之戒也。

    前賢已再封,〔謂賢先封關内侯,繼封高安侯也。

    〕晏、商再易邑,〔商先嗣爵崇祖侯,後改封汝昌侯。

    晏無所考。

    按表,晏先以皇後父封三千戶,又益二千戶,食邑于夏丘。

    〕業緣私橫求,〔橫,戶孟翻。

    〕恩已過厚,求索自恣,不知厭足,甚傷尊尊之義,〔封三侯者,所以尊傅太後。

    今求濫恩,不知厭足,則傷尊尊之義矣。

    索,山客翻。

    厭,于鹽翻。

    〕不可以示天下,為害痛矣!〔痛,甚也。

    〕臣驕侵罔,〔師古曰:罔,謂誣蔽也。

    〕陰陽失節,氣感相動,害及身體。

    陛下寝疾久不平,繼嗣未立,宜思正萬事,順天人之心,以求福佑,乃〔【章:甲十六本「乃」作「柰」;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何輕身肆意,〔師古曰:肆,放也。

    〕不念高祖之勤苦,垂立制度,欲傳之于無窮哉!臣謹封上诏書,不敢露見;〔上,時掌翻。

    見,賢遍翻。

    〕非愛死而不自法,〔謂不以違拒诏指之法自劾也。

    〕恐天下聞之,故不敢自劾。

    」〔言自劾則天下知其事也。

    劾,戶概翻。

    〕 初,廷尉梁相治東平王雲獄時,冬月未盡二旬,而相心疑雲冤獄,有飾辭,〔師古曰:假飾之辭,非其實也。

    治,直之翻。

    〕奏欲傳之長安,〔師古曰:傳,謂移其獄事也。

    傳,知戀翻。

    〕更下公卿覆治。

    〔下,遐稼翻;下同。

    〕尚書令鞫譚,仆射宗伯鳳以為可許。

    〔師古曰:鞫及宗伯,皆姓也。

    宗伯,以官為氏。

    鞫,音居六翻。

    〕天子以為相等皆見上體不平,外内顧望,操持兩心,〔師古曰:操,音千高翻。

    〕幸雲踰冬,無讨賊疾惡主雠之意,〔謂僥幸雲獄踰冬,則雲可以減死也。

    〕免相等皆為庶人。

    後數月,大赦,嘉薦「相等皆有材行,〔行,下孟翻。

    〕聖王有計功除過,臣竊為朝廷惜此三人。

    」〔按公卿表,建平元年,大司農梁相為廷尉;二年,貶為東海都尉。

    三年,左馮翊方賞為廷尉;四年,徙。

    本紀,東平王雲有罪自殺,在建平四年;大赦天下,在今年正月。

    若以表為證,則當治東平時,廷尉乃方賞,非梁相。

    表言相貶,不言免為庶人。

    又今年大赦,上距建平三年十二月治東平獄時,已一翆有餘,是大赦亦不在後數月也。

    通鑒書王嘉薦梁相等三人,全取漢書王嘉傳;然傳與紀、表歲月自相抵牾。

    系年之書,可謂難矣!為,不僞翻;下同。

    〕書奏,上不能平。

    〔師古曰:心怒也。

    〕後二十餘日,嘉封還益董賢戶事,上乃發怒,召嘉詣尚書,責問以「相等前坐不忠,罪惡着聞,君時辄已自劾;今又稱譽,雲『為朝廷惜之』,何也﹖〔劾,戶概翻。

    譽,音餘。

    〕嘉免冠謝罪。

     事下将軍朝者,〔朝者,當時見入朝之臣也。

    朝,直遙翻。

    〕光祿大夫孔光等劾「嘉迷國罔上,不道,請谒者召嘉詣廷尉诏獄。

    」議郎龔等以為「嘉言事前後相違,宜奪爵土,免為庶人。

    」永信少府猛等以為「嘉罪名雖應法,〔謂法當下吏也。

    〕大臣括發關械,裸躬就笞,〔師古曰:括,結也。

    關,貫也。

    裸,露也。

    〕非所以重國,褒宗廟也。

    」上不聽,〔【章:甲十六行本「聽」下有「三月」二字;乙十一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诏「假谒者節,召丞相詣廷尉诏獄。

    」 使者既到,府掾、史涕泣,共和藥進嘉,〔掾,俞絹翻。

    和,戶卧翻。

    〕嘉不肯服。

    主簿曰:「将相不對理陳冤,相踵以為故事,〔自周勃系獄,賈誼以為言,文帝自此待大臣有節,将相有罪皆自殺,不受刑。

    然景帝時,周亞夫、武帝時公孫賀、劉屈牦猶下獄死。

    相踵為故事,言其概也。

    理,獄也。

    對理,對獄也。

    言大臣之體,縱有冤,不對獄而自陳也。

    師古曰:踵,猶蹑也。

    〕君侯宜引決!」〔師古曰:令自殺也。

    〕使者危坐府門上,〔師古曰:以逼促嘉也。

    〕主簿複前進藥。

    嘉引藥柸以擊地,謂官屬曰:〔官屬,謂掾、史、主簿等。

    〕「丞相幸得備位三公,奉職負國,當伏刑都市,以示萬衆。

    丞相豈兒女子邪!何謂咀藥而死!」〔師古曰:咀,嚼也,音材汝翻。

    〕嘉遂裝,出見使者,再拜受诏;〔裝出者,朝服而出。

    〕乘吏小車,去蓋,不冠,〔去,羌呂翻。

    〕随使者詣廷尉。

    廷尉收嘉丞相、新甫侯印绶,〔恩澤侯表:新甫侯,國于南陽新野。

    〕縛嘉載緻都船诏獄。

    〔百官表:執金吾屬官,有中壘、封互、武庫、都船四令、丞。

    如淳曰:漢儀注有寺互、都船獄。

    〕上聞嘉生自詣吏,大怒,〔上欲嘉自裁,而嘉詣獄,故大怒。

    〕使将軍以下與五二千石雜治。

    〔漢治大臣獄,率使五二千石,今又使将軍同治之,怒之甚也。

    晉灼曰:大臣獄重,故使秩二千石者五人雜治之。

    〕吏诘問嘉,〔诘,去吉翻。

    〕嘉對曰:「案事者思得實。

    竊見相等前治東平王獄,不以雲為不當死,欲關公卿,示重慎,〔關,會也。

    古者獄成命三公、六卿參聽之,示明謹于用刑也。

    〕誠不見其外内顧望、阿附為雲驗,〔驗,征驗也。

    為,于僞翻;下同。

    〕複幸得蒙大赦。

    〔複,扶又翻。

    〕相等皆良善吏,臣竊為國惜賢,不私此人。

    」獄吏曰:「苟如此,則君何以為罪猶當,有以負國,不空入獄矣﹖」〔吏欲文緻以負國之罪,故雲然。

    〕吏稍侵嘉,嘉喟然仰天歎曰:〔喟,丘愧翻;歎息之聲。

    〕「幸得充備宰相,不能進賢、退不肖,以是負國,死有餘責。

    」〔吏責負國,故以此對。

    〕吏問賢、不肖主名。

    嘉曰:「賢,故丞相孔光、故大司空何武,不能進;惡,高安侯董賢父、子〔【章:甲十六行本「子」下有「佞邪」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亂朝,而不能退。

    〔惡,烏路翻。

    朝,直遙翻。

    〕罪當死,死無所恨!」嘉系獄二十餘日,不食,歐血而死。

     己而上覽其對,思嘉言,會禦史大夫賈延免,夏,五月,乙卯,以孔光為禦史大夫。

    秋,七月,丙午,以光為丞相,複故國博山侯;又以泛鄉侯何武為禦史大夫。

    上乃知孔光前免非其罪,以過近臣毀短光者,〔光免事見上卷建平二年。

    過,督過也;咎之也。

    〕曰:「傅嘉前為侍中,毀谮仁賢,誣愬大臣,令俊艾者久失其位,〔師古曰:艾,讀曰乂。

    〕其免嘉為庶人,歸故郡。

    」〔傅氏本河内溫人。

    〕 ⑦八月,何武徙為前将軍。

    辛卯,光祿大夫彭宣為禦史大夫。

     ⑧司隸鮑宣坐摧辱丞相,拒閉使者,無人臣禮,減死髡鉗。

    〔丞相孔光四時行園陵,官屬行馳道中。

    宣使吏鈎止丞相掾。

    史,沒入其車馬,摧辱丞相。

    事下禦史中丞。

    侍禦史至司隸官,欲捕從事,閉門不肯内,坐以拒閉使者罪。

     ⑨大司馬丁明素重王嘉,以其死而憐之;九月,乙卯,冊免明,使就第。

     冬,十一月,壬午,以故定陶太傅、光祿大夫韋賞為大司馬、車騎将軍。

    己醜,賞卒。

    〔成帝省王國太傅,更曰傅。

    此猶曰太傅者,習于舊稱,未能頓從新稱也。

    賞,韋賢之孫,弘之子也。

    〕 十二月,庚子,以侍中、驸馬都尉董賢為大司馬、衛将軍,冊曰:「建爾于公,以為漢輔!往悉爾心,匡正庶事,允執其中!」是時賢年二十二,雖為二公,常給事中,領尚書事,〔給事禁中而領尚書事也。

    〕百官因賢奏事。

    〔審食其以丞相而侍禁中,呂後嬖之也。

    董賢以三公侍禁中,哀帝嬖之也。

    論道經邦之任安在哉!〕以父衛尉恭不宜在卿位,徙為光祿大夫、秩中二千石;弟寬信代賢為驸馬都尉。

    董氏親屬皆侍中、諸曹、奉朝請,寵在丁、傅之右矣。

    〔朝,直遙翻。

    請,才性翻,又如字。

    〕 初,丞相孔光為禦史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