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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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紀一】起旃蒙協洽,盡柔兆涒灘,凡二年。
〔項羽之分天下,王諸将也,王沛公于巴、蜀、漢中,曰漢王。
王怒,欲攻羽。
蕭何谏曰:“語曰『天漢』,其稱甚美。
”于是就國。
及滅項羽,有天下,遂因始封國名而号曰漢。
章:“項羽至曰漢”,乙十一行本無此五十九字。
〕 太祖高皇帝上之上〔姓劉氏,諱邦,字季;沛豐邑中陽裡人。
張晏曰:谥法無高,以帝為功最高而為帝之太祖,故特起此名焉。
章:乙十一行本“人”下有“秦二世元年,陳涉起蕲,沛父老立季為沛公;二年,項羽更立為漢王,明年稱漢元年;五年即帝位。
”三十七字。
無“張晏”至“名焉”二十五字。
〕 元年(乙未,公元前二零六年) ①冬,十月,〔古有三正:子為天正,周用之,以十一月為歲首,醜為地正,殷用之,以十二月為歲首;寅為人正,夏用之,以十三月為歲首。
秦,水德,謂建亥之月水得位,故以十月為歲首。
高祖以十月至霸上,因而不革。
至武帝太初元年,定曆,改用夏正,始以寅為歲首;至于今因之。
〕沛公至霸上;〔考異曰:史記、漢書、荀悅漢紀,皆雲“是月五星聚東井”。
按魏收後魏書高允傳:崔浩集諸術士考校漢元以來日月薄蝕、五星行度,并譏前史之失,别為魏曆,以示允。
允曰:“善言遠者必先驗于近。
且漢元年冬十月五星聚于東井,此乃曆術之淺?事,今譏漢史而不覺此謬,恐後之譏今猶今之譏古。
”浩曰:“所缪雲何?”允曰:“按星傳:金、水二星常附日而行,冬十月,日旦在尾、箕,昏沒于申南,而東井方出于寅北,二星何因背日而行!是史官欲神其事,不複推之于理。
”浩曰:“欲為變者,何所不可!君獨不疑三星之聚,而怪二星之來。
”允曰:“此不可以空言争,宜更審之。
”時坐者鹹怪。
東宮少傅遊雅曰:“高君長于曆,當不虛言也。
”後歲餘,浩謂允曰:“先所論者,本不經心;及更考究,果如君語,以前三月聚于東井,非十月也。
”今從之,十月不言五星聚。
〕秦王子嬰素車、白馬,系頸以組,封皇帝玺、符、節,降轵道旁。
〔應劭曰:子嬰不敢襲帝号,但稱王耳。
素車、白馬,喪人之服。
組者,天子韨也。
系頸,言欲自殺也。
師古曰:此組,謂绶也,所以帶玺也。
組,總五翻,今绶紛縧是也。
應劭曰:玺,信也;古者尊卑共之。
左傳:襄公在楚,季武子使公冶問玺書,追而與之。
秦、漢尊者以為信,群下乃避之。
漢官儀曰:子嬰上始皇玺,因服禦之;代代傳受,号“漢傳國玺”。
沈約曰:高祖入關,得秦始皇藍田玉玺,螭虎紐,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壽昌”。
後代名傳國玺。
史記正義曰:天子有六玺:皇帝行玺,皇帝之玺,皇帝信玺,天子行玺,天子之玺,天子信玺。
皇帝信玺,凡事皆用之,玺令施行。
天子信玺,以遷拜、封諸侯之玺,以發兵,皆以武都紫泥封。
虞喜志林曰:傳國玺自在六玺之外;天子凡七玺。
符,說文曰:信也。
韋昭曰:符,發兵符也。
師古曰:符,諸所合符以為契者也。
周禮,地官之屬有掌節。
鄭玄注雲:節,猶信也,行者所執之信。
三禮義宗曰:節長尺二寸;秦、漢以下改為旌幢之形。
韋昭曰:節者,使所擁也。
釋名雲:為号令賞罰之節也。
師古曰:節以毛為之,上下相重,取象竹節,将命者持之以為信。
徐廣曰:轵道,在霸陵。
蘇林曰:亭名也,在長安東十三裡。
漢宮殿疏曰:轵道亭東去霸城觀四裡,觀東去霸水百步。
括地志:轵,音紙。
轵道在雍州萬年縣東北十六裡苑中。
〕諸将或言誅秦王。
沛公曰:“始懷王遺我,固以能寬容。
〔事見上卷秦二世二年。
〕且人已降,殺之不祥。
”乃以屬吏。
〔屬,付也。
屬吏者,付之于吏,使監守之也。
屬,之欲翻。
〕 賈誼論曰:秦以區區之地緻萬乘之權,招八州而朝同列,〔蘇林曰:招,音翹;舉也。
秦國,周職方雍州之地耳;既破六國,乃舉豫、兖、青、揚、荊、幽、冀、并八州有之。
六國與秦俱稱王,是為同列。
朝,直遙翻。
〕百有餘年,然後以六合為家,〔六合,天、地、東、西、南、北。
〕肴、函為宮;一夫作難而七廟堕,〔堕,讀曰隳。
記: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
〕身死人手,為天下笑者,何也?仁誼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
②沛公西入鹹陽,諸将皆争走金帛财物之府分之,〔走,音奏。
〕蕭何獨先入收秦丞相府圖籍藏之,以此沛公得具知天下厄塞、〔厄,乙革翻。
塞,悉則翻。
〕戶口多少、強弱之處。
沛公見秦宮室、帷帳、狗馬、重寶、婦女以千數,意欲留居之。
樊哙谏曰:“沛公欲有天下耶,将為富家翁耶?凡此奢麗之物,皆秦所以亡也,沛公何用焉!願急還霸上,無留宮中!”〔樊哙起于狗屠,識見如此。
餘謂哙之功當以谏留秦宮為上,鴻門诮讓項羽次之。
姓譜:周宣王封仲山甫于樊,後因氏焉。
〕沛公不聽。
張良曰:“秦為無道,故沛公得至此。
夫為天下除殘賊,宜缟素為資。
〔缟素,有喪之服;謂吊民也。
為,于僞翻,缟,工老翻。
〕今始入秦,即安其樂,〔樂,音洛。
〕此所謂『助桀所虐』。
且忠言逆耳利于行,毒藥苦口利于病,願沛公聽樊哙言!”沛公乃還軍霸上。
十一月,沛公悉召諸縣父老、豪傑,謂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苛,音何,細也。
〕吾與諸侯約,先入關者王之;〔王,于況翻;又如字。
〕吾當王關中。
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
〔服虔曰:随輕重制法也。
李奇曰:傷人有曲直,盜贓有多少,罪名不可預定;凡言抵罪,未知抵何罪也。
師古曰:抵,至也,當也。
服、李二說并得之。
抵,丁禮翻。
〕餘悉除去秦法,諸吏民皆案堵如故。
〔案,次第也;牆堵也:言不遷動也。
去,羌呂翻。
〕凡吾所以來,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無恐!且吾所以還軍霸上,待諸侯至而定約束耳。
”乃使人與秦吏行縣、鄉、邑,告谕之。
〔秦制:縣大率方百裡,十裡一亭,十亭一鄉,所封食邑。
為,于僞翻。
行,下孟翻。
〕秦民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獻飨軍士。
沛公又讓不受,曰:“倉粟多,非乏,不欲費民。
”民又益喜,唯恐沛公不為秦王。
項羽既定河北,率諸侯兵欲西入關。
先是,諸侯吏卒、繇使、屯戍過秦中者,秦中吏卒遇之多無狀。
〔言無善狀也。
先,悉薦翻。
繇,讀曰傜。
〕及章邯以秦軍降諸侯,諸侯吏卒乘勝多奴虜使之,輕折辱秦吏卒。
秦吏卒多怨,竊言曰:“章将軍等詐吾屬降諸侯。
今能入關破秦,大善;即不能,諸侯虜吾屬而東,秦又盡誅吾父母妻子,柰何?”諸将微聞其計,以告項羽。
項羽召黥布、蒲将軍計曰:“秦吏卒尚衆,其心不服;至關不聽,事必危。
不如擊殺之,而獨與章邯、長史欣、都尉翳入秦。
”于是楚軍夜擊坑秦卒二十餘萬人新安城南。
〔班志,縣屬弘農郡。
師古曰:今谷州縣。
括地志:新安故城,在洛州渑池縣東一十二裡。
〕 ③或說沛公曰:“秦富十倍天下,地形強。
聞項羽号章邯為雍王,王關中,〔雍,于用翻。
王關之王,于況翻;下欲王同。
〕今則來,沛公恐不得有此。
可急使兵守函谷關,無内諸侯軍;〔内音納,又如字。
今傳内從“人”者奴對翻;從“入”者讀為納。
〕稍征關中兵以自益,距之。
”沛公然其計,從之。
已而項羽至關,關門閉;聞沛公已定關中,大怒,使黥布等攻破函谷關。
十二月,項羽進至戲。
〔戲,許宜翻。
〕沛公左司馬曹無傷使人言項羽曰:“沛公欲王關中,令子嬰為相,珍寶盡有之。
”欲以求封。
項羽大怒,飨士卒,期旦日擊沛公軍。
當是時,項羽兵四十萬,号百萬,在新豐鴻門;〔新豐縣本秦骊邑,高祖七年方置,史以後來縣名書之。
應劭曰:太上皇思東歸,于是高祖改築城市街裡以象豐,徙豐民以實之,故号新豐。
孟康曰:鴻門在新豐東十七裡,舊大道下阪口名也。
姚察雲:在新豐古城東,末至戲水,道南有斷原,南北洞門是也。
水經注:今新豐古城東有阪,長二裡餘,塹原通道,南北洞開,有同門汰,謂之鴻門。
孟康言在新豐東十七裡,無之;蓋指縣治而言,非謂城也。
自新豐古城西至霸城五十裡,霸城西十裡則霸水,又西二十裡則長安城。
〕沛公兵十萬,号二十萬,在霸上。
範增說項羽曰:“沛公居山東時,貪财,好色;今入關,财物無所取,婦女無所幸,此其志不在小。
吾令人望其氣,皆為龍虎,成五采,此天子氣也。
〔周禮:視祲氏掌十輝之法,以觀妖祥,辨吉兇。
即後世所謂望氣者也。
晉天文志:天子氣,内赤外黃,四方所發之處當有王者。
若天子欲有遊往處,其地亦先發此氣,或如城門隐隐在氣霧中,或氣象青衣人無手,在日西,或如龍馬,或雜色郁郁沖天者,皆帝王之氣。
〕急擊勿失!” 楚左尹項伯者,〔楚官有左尹、右尹。
〕項羽季父也,素善張良,乃夜馳之沛公軍,私見張良,具告以事,欲呼與俱去,曰:“毋俱死也!”張良曰:“臣為韓王送沛公;沛公今有急,亡去,不義,不可不語。
”〔為,于僞翻。
語,牛倨翻。
〕良乃入,具告沛公。
沛公大驚。
良曰:“料公士卒足以當項羽乎?”沛公默然曰:“固不如也。
且為之柰何?”張良曰:“請往謂項伯,言沛公之不敢叛也。
”沛公曰:“君安與項伯有故?”張良曰:“秦時與臣遊,嘗殺人,臣活之。
今事有急,故幸來告良。
”沛公曰:“孰與君少長?”良曰:“長于臣。
”〔少,詩照翻。
長,知兩翻〕。
沛公曰:“君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
”張良
〔項羽之分天下,王諸将也,王沛公于巴、蜀、漢中,曰漢王。
王怒,欲攻羽。
蕭何谏曰:“語曰『天漢』,其稱甚美。
”于是就國。
及滅項羽,有天下,遂因始封國名而号曰漢。
章:“項羽至曰漢”,乙十一行本無此五十九字。
〕 太祖高皇帝上之上〔姓劉氏,諱邦,字季;沛豐邑中陽裡人。
張晏曰:谥法無高,以帝為功最高而為帝之太祖,故特起此名焉。
章:乙十一行本“人”下有“秦二世元年,陳涉起蕲,沛父老立季為沛公;二年,項羽更立為漢王,明年稱漢元年;五年即帝位。
”三十七字。
無“張晏”至“名焉”二十五字。
〕 元年(乙未,公元前二零六年) ①冬,十月,〔古有三正:子為天正,周用之,以十一月為歲首,醜為地正,殷用之,以十二月為歲首;寅為人正,夏用之,以十三月為歲首。
秦,水德,謂建亥之月水得位,故以十月為歲首。
高祖以十月至霸上,因而不革。
至武帝太初元年,定曆,改用夏正,始以寅為歲首;至于今因之。
〕沛公至霸上;〔考異曰:史記、漢書、荀悅漢紀,皆雲“是月五星聚東井”。
按魏收後魏書高允傳:崔浩集諸術士考校漢元以來日月薄蝕、五星行度,并譏前史之失,别為魏曆,以示允。
允曰:“善言遠者必先驗于近。
且漢元年冬十月五星聚于東井,此乃曆術之淺?事,今譏漢史而不覺此謬,恐後之譏今猶今之譏古。
”浩曰:“所缪雲何?”允曰:“按星傳:金、水二星常附日而行,冬十月,日旦在尾、箕,昏沒于申南,而東井方出于寅北,二星何因背日而行!是史官欲神其事,不複推之于理。
”浩曰:“欲為變者,何所不可!君獨不疑三星之聚,而怪二星之來。
”允曰:“此不可以空言争,宜更審之。
”時坐者鹹怪。
東宮少傅遊雅曰:“高君長于曆,當不虛言也。
”後歲餘,浩謂允曰:“先所論者,本不經心;及更考究,果如君語,以前三月聚于東井,非十月也。
”今從之,十月不言五星聚。
〕秦王子嬰素車、白馬,系頸以組,封皇帝玺、符、節,降轵道旁。
〔應劭曰:子嬰不敢襲帝号,但稱王耳。
素車、白馬,喪人之服。
組者,天子韨也。
系頸,言欲自殺也。
師古曰:此組,謂绶也,所以帶玺也。
組,總五翻,今绶紛縧是也。
應劭曰:玺,信也;古者尊卑共之。
左傳:襄公在楚,季武子使公冶問玺書,追而與之。
秦、漢尊者以為信,群下乃避之。
漢官儀曰:子嬰上始皇玺,因服禦之;代代傳受,号“漢傳國玺”。
沈約曰:高祖入關,得秦始皇藍田玉玺,螭虎紐,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壽昌”。
後代名傳國玺。
史記正義曰:天子有六玺:皇帝行玺,皇帝之玺,皇帝信玺,天子行玺,天子之玺,天子信玺。
皇帝信玺,凡事皆用之,玺令施行。
天子信玺,以遷拜、封諸侯之玺,以發兵,皆以武都紫泥封。
虞喜志林曰:傳國玺自在六玺之外;天子凡七玺。
符,說文曰:信也。
韋昭曰:符,發兵符也。
師古曰:符,諸所合符以為契者也。
周禮,地官之屬有掌節。
鄭玄注雲:節,猶信也,行者所執之信。
三禮義宗曰:節長尺二寸;秦、漢以下改為旌幢之形。
韋昭曰:節者,使所擁也。
釋名雲:為号令賞罰之節也。
師古曰:節以毛為之,上下相重,取象竹節,将命者持之以為信。
徐廣曰:轵道,在霸陵。
蘇林曰:亭名也,在長安東十三裡。
漢宮殿疏曰:轵道亭東去霸城觀四裡,觀東去霸水百步。
括地志:轵,音紙。
轵道在雍州萬年縣東北十六裡苑中。
〕諸将或言誅秦王。
沛公曰:“始懷王遺我,固以能寬容。
〔事見上卷秦二世二年。
〕且人已降,殺之不祥。
”乃以屬吏。
〔屬,付也。
屬吏者,付之于吏,使監守之也。
屬,之欲翻。
〕 賈誼論曰:秦以區區之地緻萬乘之權,招八州而朝同列,〔蘇林曰:招,音翹;舉也。
秦國,周職方雍州之地耳;既破六國,乃舉豫、兖、青、揚、荊、幽、冀、并八州有之。
六國與秦俱稱王,是為同列。
朝,直遙翻。
〕百有餘年,然後以六合為家,〔六合,天、地、東、西、南、北。
〕肴、函為宮;一夫作難而七廟堕,〔堕,讀曰隳。
記: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
〕身死人手,為天下笑者,何也?仁誼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
②沛公西入鹹陽,諸将皆争走金帛财物之府分之,〔走,音奏。
〕蕭何獨先入收秦丞相府圖籍藏之,以此沛公得具知天下厄塞、〔厄,乙革翻。
塞,悉則翻。
〕戶口多少、強弱之處。
沛公見秦宮室、帷帳、狗馬、重寶、婦女以千數,意欲留居之。
樊哙谏曰:“沛公欲有天下耶,将為富家翁耶?凡此奢麗之物,皆秦所以亡也,沛公何用焉!願急還霸上,無留宮中!”〔樊哙起于狗屠,識見如此。
餘謂哙之功當以谏留秦宮為上,鴻門诮讓項羽次之。
姓譜:周宣王封仲山甫于樊,後因氏焉。
〕沛公不聽。
張良曰:“秦為無道,故沛公得至此。
夫為天下除殘賊,宜缟素為資。
〔缟素,有喪之服;謂吊民也。
為,于僞翻,缟,工老翻。
〕今始入秦,即安其樂,〔樂,音洛。
〕此所謂『助桀所虐』。
且忠言逆耳利于行,毒藥苦口利于病,願沛公聽樊哙言!”沛公乃還軍霸上。
十一月,沛公悉召諸縣父老、豪傑,謂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苛,音何,細也。
〕吾與諸侯約,先入關者王之;〔王,于況翻;又如字。
〕吾當王關中。
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
〔服虔曰:随輕重制法也。
李奇曰:傷人有曲直,盜贓有多少,罪名不可預定;凡言抵罪,未知抵何罪也。
師古曰:抵,至也,當也。
服、李二說并得之。
抵,丁禮翻。
〕餘悉除去秦法,諸吏民皆案堵如故。
〔案,次第也;牆堵也:言不遷動也。
去,羌呂翻。
〕凡吾所以來,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無恐!且吾所以還軍霸上,待諸侯至而定約束耳。
”乃使人與秦吏行縣、鄉、邑,告谕之。
〔秦制:縣大率方百裡,十裡一亭,十亭一鄉,所封食邑。
為,于僞翻。
行,下孟翻。
〕秦民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獻飨軍士。
沛公又讓不受,曰:“倉粟多,非乏,不欲費民。
”民又益喜,唯恐沛公不為秦王。
項羽既定河北,率諸侯兵欲西入關。
先是,諸侯吏卒、繇使、屯戍過秦中者,秦中吏卒遇之多無狀。
〔言無善狀也。
先,悉薦翻。
繇,讀曰傜。
〕及章邯以秦軍降諸侯,諸侯吏卒乘勝多奴虜使之,輕折辱秦吏卒。
秦吏卒多怨,竊言曰:“章将軍等詐吾屬降諸侯。
今能入關破秦,大善;即不能,諸侯虜吾屬而東,秦又盡誅吾父母妻子,柰何?”諸将微聞其計,以告項羽。
項羽召黥布、蒲将軍計曰:“秦吏卒尚衆,其心不服;至關不聽,事必危。
不如擊殺之,而獨與章邯、長史欣、都尉翳入秦。
”于是楚軍夜擊坑秦卒二十餘萬人新安城南。
〔班志,縣屬弘農郡。
師古曰:今谷州縣。
括地志:新安故城,在洛州渑池縣東一十二裡。
〕 ③或說沛公曰:“秦富十倍天下,地形強。
聞項羽号章邯為雍王,王關中,〔雍,于用翻。
王關之王,于況翻;下欲王同。
〕今則來,沛公恐不得有此。
可急使兵守函谷關,無内諸侯軍;〔内音納,又如字。
今傳内從“人”者奴對翻;從“入”者讀為納。
〕稍征關中兵以自益,距之。
”沛公然其計,從之。
已而項羽至關,關門閉;聞沛公已定關中,大怒,使黥布等攻破函谷關。
十二月,項羽進至戲。
〔戲,許宜翻。
〕沛公左司馬曹無傷使人言項羽曰:“沛公欲王關中,令子嬰為相,珍寶盡有之。
”欲以求封。
項羽大怒,飨士卒,期旦日擊沛公軍。
當是時,項羽兵四十萬,号百萬,在新豐鴻門;〔新豐縣本秦骊邑,高祖七年方置,史以後來縣名書之。
應劭曰:太上皇思東歸,于是高祖改築城市街裡以象豐,徙豐民以實之,故号新豐。
孟康曰:鴻門在新豐東十七裡,舊大道下阪口名也。
姚察雲:在新豐古城東,末至戲水,道南有斷原,南北洞門是也。
水經注:今新豐古城東有阪,長二裡餘,塹原通道,南北洞開,有同門汰,謂之鴻門。
孟康言在新豐東十七裡,無之;蓋指縣治而言,非謂城也。
自新豐古城西至霸城五十裡,霸城西十裡則霸水,又西二十裡則長安城。
〕沛公兵十萬,号二十萬,在霸上。
範增說項羽曰:“沛公居山東時,貪财,好色;今入關,财物無所取,婦女無所幸,此其志不在小。
吾令人望其氣,皆為龍虎,成五采,此天子氣也。
〔周禮:視祲氏掌十輝之法,以觀妖祥,辨吉兇。
即後世所謂望氣者也。
晉天文志:天子氣,内赤外黃,四方所發之處當有王者。
若天子欲有遊往處,其地亦先發此氣,或如城門隐隐在氣霧中,或氣象青衣人無手,在日西,或如龍馬,或雜色郁郁沖天者,皆帝王之氣。
〕急擊勿失!” 楚左尹項伯者,〔楚官有左尹、右尹。
〕項羽季父也,素善張良,乃夜馳之沛公軍,私見張良,具告以事,欲呼與俱去,曰:“毋俱死也!”張良曰:“臣為韓王送沛公;沛公今有急,亡去,不義,不可不語。
”〔為,于僞翻。
語,牛倨翻。
〕良乃入,具告沛公。
沛公大驚。
良曰:“料公士卒足以當項羽乎?”沛公默然曰:“固不如也。
且為之柰何?”張良曰:“請往謂項伯,言沛公之不敢叛也。
”沛公曰:“君安與項伯有故?”張良曰:“秦時與臣遊,嘗殺人,臣活之。
今事有急,故幸來告良。
”沛公曰:“孰與君少長?”良曰:“長于臣。
”〔少,詩照翻。
長,知兩翻〕。
沛公曰:“君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
”張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