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征集卷三
關燈
小
中
大
大役,海外僅聞;計費錢糧不下十萬兩。
将給之自官,則無可動支之項;将派之于民,則怨聲四起,必且登時激變。
所當籌度者四也。
■〈寇,女代攴〉亂風災之後,民已憔悴不堪,百孔千瘡,俱待補救。
即使安靜休養,時和年豐,尚未能遽複元氣;況又有棄去田宅,流離轉徙之憂!即使有地築舍,有田開墾,而五錢之惠,能成屋宇幾何?薙草披荊,能望西成幾何?況又有無資可藉,無地可容之憂!民遂肯餐風宿露,相率遷移于無何有之鄉、大荒廣莫之野乎?民而肯遷,豈不甚善。
假如強項不依,哓哓有詞,将聽其不遷而中止乎?抑以兵威脅之乎?所當籌度者五也。
既已三令五申,費盡心力,複聽其不遷而中止,則憲令不行,是教民刁悍而開抗官犯上之風,非所以為治也。
若以兵蹙之使移,則民以為将殺己,抗拒亦死,不抗拒亦死,必制梃與官兵為敵。
至于敢敵,亦遂不容不殺矣;無故而殲我良民,于心有所難安!殲不盡則禍不已,殲之盡則人又不服;既上乖朝廷好生之德,又下失全台數百萬之人心。
所當籌度者六也。
自古以來,有安民無擾民,有治民無移民。
雖以盤庚之聖,商民有魚鼈之憂,然而遷殷一役,舌敝唇焦,至今如聞其咨嗟太息,可見安土重遷,本非易動;況無故而使千五百裡之人輕棄家鄉以餬其口于路乎!開疆拓土,臣職當然。
蹙國百裡,詩人所戒。
無故而擲千五百裡如帶之封疆,為民乎?為國乎?為土番盜賊乎?以為民,則民呼冤,以為國,則國已蹙。
以為生番殺人,則劃去一尺,彼将出來一尺。
界牆可以潛伏,可以扞追,正好射殺民人。
以為欲窮盜賊,則千五百裡無人之地,有山有田,天生自然之巢穴,此又盜賊逞志之區。
不知于數者之外,或他有所取乎? 夫事必求其有濟,謀必出于萬全。
循斯檄也以行,能必其有濟否?無濟而不召亂,猶之可也;殘民而有功于國,亦未為不可也。
能必其不召亂,不殘民,而又能有功于國,則算出萬全矣。
不然,願執事之熟思之也! 以極有谟略斡濟定亂之偉人,忽然有此怪檄,殊不可解!豈功成智昏,江淹才盡?抑欲以試地方文武之本事擔當欤?前面許多婉轉,竟似認真要奉行一樣。
以後層層剝入,步步逼緊,直令一辭莫措。
可謂善于挽回。
論台變武職罪案書 台灣失事武職七十餘員,分為三案勘覆。
陣亡、殉難及劉得紫等不失臣節諸人,可無疑議。
其餘棄地逃歸、在台從賊,一概輕拟,此乃道府文員欲行善事,非鄙人所敢掠美也。
從賊諸員,皆以「蹤迹未明」,請親覆訊。
逃歸諸員,則以「逃」之一字,軍法所忌,概用「退澎」二字代之。
婦人之仁,其實可笑!國家刑賞異用,所以鼓勵臣節,為斯世存三網五常,使知禮義廉恥之外,尚有誅謬可畏耳。
有春夏而無秋冬,則四序不成;有慶賞而無刑威,則亂賊接踵。
故魯人肆■,春秋譏之;惟佛氏慈悲,買虎蛇放生而已矣! 李由、陳喜等六弁,既經從賊,失身辱國,則罪同叛逆之科。
戀不忍誅,奚為乎?周應龍玩寇陷台,實為戎首,喪師棄地,潛逃泉州。
張彥賢、王鼎等六員,坐視其協主許副将之戰死而不救,棄城聯■〈舟宗〉,逃去澎湖。
與直走泉州之王醜,皆不容于堯舜之世者也!此輩平日,享榮華,糜祿俸,無事則耀武揚威,小警側垂頭喪氣,養成叛亂,挈家奔逃,朝庭封疆,棄若敝屣。
倘廳優遊漏網,其如國家體統何!況守土之臣,文武一例。
文員無兵,不能抵敵,道府廳縣梁文煊等,一走澎湖,尚在封域之内,即已骈首市曹。
周應龍、張彥賢等,有兵有弁,可以殺賊;澎湖又屬他境,泉州則在千裡之外;遁逃獨遠,反可晏然從寬。
何其苛于文而厚于武也?某武人,豈不自愛其等?竊恐九原之下,梁文煊等有所不服。
且許副将忠魂,亦必怒發裂眦,痛心疾首,不肯使奸人獨生。
何則?天下事惟公惟正,可以使人心服,消宇宙不平之氣。
此曹可免竿街,則梁文煊等皆為枉死。
失出失入,二者必居一于此矣。
某與道府同舟共濟,意在協恭和衷。
既已曲從所議,何必為此無益之繁詞?但恐執事以柔懦暗昧見責,謂武人欲效慈悲,不知國體,則某不任受也。
應否從寬從嚴,執事自有定見,不必以某言為疑,某止表白其心迹。
亦自知嫉惡太嚴,有失厚道,惟執事恕而教之! 同一棄地逃歸,在文職則骈首市曹,在武弁則市恩姑息;且并從賊者亦寬之,成何法紀。
篇中議論正大,可以維持世道人心,非刻薄也。
論劉得紫書 原任台鎮中營遊擊劉得紫,品行端方,性情溫雅,本非小就之器。
今陷賊不屈,忠貞之操,深可嘉尚!全台士庶,既已衆口一詞,某又确勘真實;所謂從容就義,臨大節而不可奪者,殆其人欤!某自入台以來,閱人甚多,所敬且愛,惟此君耳。
雖盛怒之下,見其來,則欣然以喜。
渠雖名節既成,不圖仕進,某竊願執事特疏褒旌,以為千秋志士之勸。
更冀題補閩缺,快此邦士民耳目,且使地方收得人之效;一舉而數善備也。
在某非有所私,實在世道人心起見。
見奸回不忠則欲殺欲割,見忠臣義士則欲泣欲歌;賤性固然。
惟執事勿吝成人之美。
網常名教,端有賴焉!某白。
忠臣義士,不啻威鳳祥麟,自非有胸無心,安能淡漠置之?寥寥數語,一片熱腸,使海外蠻方知有網常名教,此功更為不小。
将給之自官,則無可動支之項;将派之于民,則怨聲四起,必且登時激變。
所當籌度者四也。
■〈寇,女代攴〉亂風災之後,民已憔悴不堪,百孔千瘡,俱待補救。
即使安靜休養,時和年豐,尚未能遽複元氣;況又有棄去田宅,流離轉徙之憂!即使有地築舍,有田開墾,而五錢之惠,能成屋宇幾何?薙草披荊,能望西成幾何?況又有無資可藉,無地可容之憂!民遂肯餐風宿露,相率遷移于無何有之鄉、大荒廣莫之野乎?民而肯遷,豈不甚善。
假如強項不依,哓哓有詞,将聽其不遷而中止乎?抑以兵威脅之乎?所當籌度者五也。
既已三令五申,費盡心力,複聽其不遷而中止,則憲令不行,是教民刁悍而開抗官犯上之風,非所以為治也。
若以兵蹙之使移,則民以為将殺己,抗拒亦死,不抗拒亦死,必制梃與官兵為敵。
至于敢敵,亦遂不容不殺矣;無故而殲我良民,于心有所難安!殲不盡則禍不已,殲之盡則人又不服;既上乖朝廷好生之德,又下失全台數百萬之人心。
所當籌度者六也。
自古以來,有安民無擾民,有治民無移民。
雖以盤庚之聖,商民有魚鼈之憂,然而遷殷一役,舌敝唇焦,至今如聞其咨嗟太息,可見安土重遷,本非易動;況無故而使千五百裡之人輕棄家鄉以餬其口于路乎!開疆拓土,臣職當然。
蹙國百裡,詩人所戒。
無故而擲千五百裡如帶之封疆,為民乎?為國乎?為土番盜賊乎?以為民,則民呼冤,以為國,則國已蹙。
以為生番殺人,則劃去一尺,彼将出來一尺。
界牆可以潛伏,可以扞追,正好射殺民人。
以為欲窮盜賊,則千五百裡無人之地,有山有田,天生自然之巢穴,此又盜賊逞志之區。
不知于數者之外,或他有所取乎? 夫事必求其有濟,謀必出于萬全。
循斯檄也以行,能必其有濟否?無濟而不召亂,猶之可也;殘民而有功于國,亦未為不可也。
能必其不召亂,不殘民,而又能有功于國,則算出萬全矣。
不然,願執事之熟思之也! 以極有谟略斡濟定亂之偉人,忽然有此怪檄,殊不可解!豈功成智昏,江淹才盡?抑欲以試地方文武之本事擔當欤?前面許多婉轉,竟似認真要奉行一樣。
以後層層剝入,步步逼緊,直令一辭莫措。
可謂善于挽回。
論台變武職罪案書 台灣失事武職七十餘員,分為三案勘覆。
陣亡、殉難及劉得紫等不失臣節諸人,可無疑議。
其餘棄地逃歸、在台從賊,一概輕拟,此乃道府文員欲行善事,非鄙人所敢掠美也。
從賊諸員,皆以「蹤迹未明」,請親覆訊。
逃歸諸員,則以「逃」之一字,軍法所忌,概用「退澎」二字代之。
婦人之仁,其實可笑!國家刑賞異用,所以鼓勵臣節,為斯世存三網五常,使知禮義廉恥之外,尚有誅謬可畏耳。
有春夏而無秋冬,則四序不成;有慶賞而無刑威,則亂賊接踵。
故魯人肆■,春秋譏之;惟佛氏慈悲,買虎蛇放生而已矣! 李由、陳喜等六弁,既經從賊,失身辱國,則罪同叛逆之科。
戀不忍誅,奚為乎?周應龍玩寇陷台,實為戎首,喪師棄地,潛逃泉州。
張彥賢、王鼎等六員,坐視其協主許副将之戰死而不救,棄城聯■〈舟宗〉,逃去澎湖。
與直走泉州之王醜,皆不容于堯舜之世者也!此輩平日,享榮華,糜祿俸,無事則耀武揚威,小警側垂頭喪氣,養成叛亂,挈家奔逃,朝庭封疆,棄若敝屣。
倘廳優遊漏網,其如國家體統何!況守土之臣,文武一例。
文員無兵,不能抵敵,道府廳縣梁文煊等,一走澎湖,尚在封域之内,即已骈首市曹。
周應龍、張彥賢等,有兵有弁,可以殺賊;澎湖又屬他境,泉州則在千裡之外;遁逃獨遠,反可晏然從寬。
何其苛于文而厚于武也?某武人,豈不自愛其等?竊恐九原之下,梁文煊等有所不服。
且許副将忠魂,亦必怒發裂眦,痛心疾首,不肯使奸人獨生。
何則?天下事惟公惟正,可以使人心服,消宇宙不平之氣。
此曹可免竿街,則梁文煊等皆為枉死。
失出失入,二者必居一于此矣。
某與道府同舟共濟,意在協恭和衷。
既已曲從所議,何必為此無益之繁詞?但恐執事以柔懦暗昧見責,謂武人欲效慈悲,不知國體,則某不任受也。
應否從寬從嚴,執事自有定見,不必以某言為疑,某止表白其心迹。
亦自知嫉惡太嚴,有失厚道,惟執事恕而教之! 同一棄地逃歸,在文職則骈首市曹,在武弁則市恩姑息;且并從賊者亦寬之,成何法紀。
篇中議論正大,可以維持世道人心,非刻薄也。
論劉得紫書 原任台鎮中營遊擊劉得紫,品行端方,性情溫雅,本非小就之器。
今陷賊不屈,忠貞之操,深可嘉尚!全台士庶,既已衆口一詞,某又确勘真實;所謂從容就義,臨大節而不可奪者,殆其人欤!某自入台以來,閱人甚多,所敬且愛,惟此君耳。
雖盛怒之下,見其來,則欣然以喜。
渠雖名節既成,不圖仕進,某竊願執事特疏褒旌,以為千秋志士之勸。
更冀題補閩缺,快此邦士民耳目,且使地方收得人之效;一舉而數善備也。
在某非有所私,實在世道人心起見。
見奸回不忠則欲殺欲割,見忠臣義士則欲泣欲歌;賤性固然。
惟執事勿吝成人之美。
網常名教,端有賴焉!某白。
忠臣義士,不啻威鳳祥麟,自非有胸無心,安能淡漠置之?寥寥數語,一片熱腸,使海外蠻方知有網常名教,此功更為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