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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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師益部攻水墨僧令宗,俗姓丘氏。
知微形貌山野,為性介潔,凡欲圖畫道釋尊像,則精心率意,虛神靜思,不茹葷飲酒,多在山觀村院,終冬夏方能周就。
嘗寓青城白侯壩趙村,愛其水竹重深,嚣塵不入,冀絶外慮,得專藝學。
知微畫思遲澁無羁束,有位者或求之,不動,即絶食托疾而遁。
導江縣有一女巫,人皆肅敬,能逆知人事。
知微素尚竒異,嘗問其鬼神形狀欲資其畫,女巫曰:鬼有數等,有福徳者精神俊爽,而自與人交言。
若是薄相者,氣劣神悴,假某傳言。
皆在乎一時之所遇,非某能知之也。
今與求一鬼,請處士親問之。
知微曰:鬼何所求?女巫曰:今道途人鬼各半,人自不能辨之。
知微曰:嘗聞人死為冥官追捕案籍罪福,有生天者,有生為人者,有生為畜者,有受罪苦經劫者。
今聞世間人鬼各半,得非謬乎?女巫曰:不然,冥途與人世無異,苟或平生不為不道事,行無過,讵有桎梏及身者乎?今見有王三郎在冥中足知鬼神之事,處士有疑請自問之。
知微曰:敢問三郎鬼神形狀,欲資所畫。
俄有應者曰:今之所問,形狀醜惡怪異之者皆是魍魉輩,神者一如陽間尊貴大臣,體貌魁梧,氣岸高邁。
蓋魂魄強盛,是以有精爽至於神明,非同淫厲之鬼爾。
知微曰:鬼神形狀已得知矣,敢問鬼神何以侵害於生人?應者曰:鬼神之事人皆不知,凡鬼神必不能無故侵害生人,或有侵害者,恐是土木之精、千歳異物、血食之妖鬼也。
此物猶人間之盜賊,若無故侵害生人,偶聞於神明,必加侵害,亦不異盜賊之抵幹憲法爾。
若人為鬼所害者,不聞乎為惡於隐者。
鬼得而誅之;為惡於顯者,人得而誅之乎?知微曰:明神禱之而求福,有之乎?應者曰:鬼神非人,實親於徳,是依皇天。
無親亦惟徳而是輔,凡有徳者,不假禱祈,神自福之。
若素無徳行,雖勤禱之,得福鮮矣。
知微曰:今冥中所重者罪,在是何等?應者曰:殺生與負心爾。
所景奉者浮圖敎也。
知微曰:某之後事可得聞乎?應者曰:禍福之事不可前告。
神道幽秘,弗許預知也。
知微曰:今欲酬君,君欲希我何物?應者曰:望君濟我資镪數百千貫。
知微辭之,應者曰:所求者非世間銅鐵為者,乃楮貨爾。
知微乃許之。
應者曰:燒時慎勿使着地,可以薪艹薦籍之,向一處以火爇,不得攪剔,其錢則不破碎,一一可達也。
遂依教蟠紙錢數百千貫。
噫,昔漢世以前,未知幽冥以何為賂遺之物爾。
少為僧,性僻而簡,常言:家習正聲,自唐以來待诏金門,父随僖宗入蜀,至某四世矣。
琴最盛於蜀。
制斵者數家,惟雷氏而已。
又雲:雷氏之琴不必盡善,有瑟瑟徽者為上,金玉者為次,螺蚌者亦又次焉。
所以為異者,嶽雖髙而弦低,雖低而不拍面,按之若指下無弦吟振之,則有餘韻,非雷氏者。
筝聲絶無琴韻也。
處士常言:隋文帝子蜀玉秀造千面琴,散在人間,故有号寒玉韻磬響泉。
和志者,琴則有操引曲調及弄,弦則有歌詩五曲,一曰:伐檀,二曰:鹿鳴,三曰:驺虞,四曰:鵲巢,五曰:白駒。
葢取諸國風雅頌之詩聲其章句,以律和之之謂也。
非歌詩之言,則無以成其調也。
本詩之言而成調,非因調以成言也。
諸詩皆可歌也。
鹹平中,知州馮公知節召孫知微畫,俾處士彈琴,二公俱止僧舍。
嘗會愚茅亭。
進士張及贈之詩曰:二公髙節厭喧卑,同寄蕭宮共展眉。
玉樹氷壺齊品格,野雲臯鶴本追随。
泉流指下何人賞,嶽峭毫端秖自知。
绻戀賢侯美風敎,故山歸去尚遲遲。
祥符壬子秋告歸鄉裡,遺愚養和一法。
是年冬病卒,年八十。
其樂天知命者欤。
世習儒,少孤力學,立身介潔,跬步一言必循禮。
則雖家童稚子,應對進退不踰規矩。
先生尤嗜酒,複喜藏書。
自經史子集之外,凡竒訣要録未嘗聞於人者,畢珍收之,亦多手冩焉。
其間複混以名畫古琴瑰異雅逸之玩,無所不有。
雖年齒已暮,而志好益堅,目遊簡編,未少暫息。
每謂所知者曰:餘五十年,簡冊鈆椠未嘗離手。
其勤至也如此。
嘗譔太玄經義訓,功未就寝疾而卒。
年七十有四。
易曰:不事王侯高尚其事,其是之謂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