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漢孝宣皇帝紀卷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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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春正月。
封蕭何孫建為酂侯。
诏民有太父母父母喪。
勿徭事。
夏五月。
山陽濟陰雹如雞子。
地深一尺五寸。
殺二十餘人。
飛鳥皆死。
诏曰。
自今子有匿父母。
妻匿夫。
孫匿太父母。
皆勿治。
其父母匿子。
夫匿妻。
太父母匿孫。
罪殊死以下。
皆詣廷尉以聞。
立廣川惠王孫文為廣川王。
秋七月。
大司馬霍禹謀反誅。
初霍氏顯殺許後。
事頗漏洩而未察。
上乃徙霍氏諸女婿在内。
及為将校者。
皆為郡守。
更以禹為大司馬。
罷其屯兵。
霍氏由是恐懼。
而顯乃以許後事告禹等。
禹等驚恐曰。
縣官所以斥逐諸女婿。
必以是故也。
霍雲所親張放。
謂雲曰。
可令太夫人言于太後。
先殺丞相及平恩侯。
移徙陛下。
在太後耳。
男子張章告之。
事下廷尉。
執金吾捕霍山及張放等。
後有诏勿捕。
山等愈恐。
曰惡端已見之。
久尤未發。
發即族我矣。
不如先之。
遂謀反。
令太後為博平君置酒。
召丞相平恩侯。
因令其女婿光祿勳範明友等。
承太後制。
引斬丞相平恩侯。
因廢帝而立禹。
會發覺。
雲山明友等自殺。
禹具五刑。
顯腰斬。
先是禹夢見第門皆壞。
有人發第端門屋瓦。
投之地。
就視之則不見。
先是茂陵徐福上疏曰。
霍氏太盛。
陛下即愛厚之。
宜以時抑割。
無令亡。
書三上。
辄不報聞。
霍氏既誅。
而告霍氏反者。
金安上等五人皆封侯。
或為徐生上書曰。
臣聞客有過主人者。
見其竈直突。
旁有積薪。
客曰。
更為曲突。
遠徙其薪。
不者恐有火患。
主人不聽。
俄而其家失火。
鄰人救之。
幸而得息。
于是殺牛置酒謝其鄰。
灼爛者在上。
其餘以功次坐。
而言曲突者不得與焉。
或謂主人曰。
向使聽客之言。
不費牛酒。
終無火患。
今論功請客。
不及曲突徙薪。
曲突徙薪。
反無恩澤。
焦頭爛額。
複為上客邪。
主人乃悟而請之。
向使徐福之言早行。
國無列土之費。
而臣亡逆亂之敗矣。
上乃賜福帛千匹。
以為郎中。
初。
禹與張安世長子千秋俱為郎中。
将兵從擊匈奴還。
霍光問千秋戰鬥方略。
山川形勢。
千秋口對兵事。
畫地成圖。
無所忘失。
光複問禹。
禹不能對。
光由是賢千秋。
以禹為不才。
乃歎曰。
霍氏世衰。
而張氏興矣。
八月己酉。
皇後霍氏廢處昭台宮。
九月诏曰。
今系者或以笞無辜。
饑寒凍死獄中。
何為用心逆人道也。
朕甚痛之。
其令郡國歲上系囚。
以笞掠若病死者。
所坐名縣爵裡。
丞相禦史課殿最以聞。
十有二月。
清河王延年有罪。
廢遷防陵。
渤海太守龔遂。
以治民有績征。
先是渤海左右數郡歲饑。
盜賊并起。
二千石不能禁。
遂以選為太守。
時年七十餘。
形貌短小。
上望而心輕之。
問遂曰。
渤海擾亂。
将何以息其盜賊。
遂對曰。
渤海遐遠。
不沾聖化。
其民困于饑寒。
而吏不恤。
故使陛下赤子。
盜弄陛下之兵于潢池中爾。
今欲使臣勝之邪。
将安之邪。
上聞遂對甚悅。
曰。
選用賢良。
故欲安之也。
遂曰。
臣聞治亂民。
猶治亂絲。
不可急也。
唯緩之然後可治。
臣願陛下诏丞相禦史。
且勿拘臣以文法。
得一切以便宜行事。
上許之。
加錫黃金。
未至郡。
郡界遣兵以迎遂。
遂于是移書。
罷追捕盜賊。
吏民諸持鋤鈎田器。
皆為良民。
吏無得問。
持兵者乃為盜賊。
悉遣迎兵。
為單車至府。
郡中翕然。
盜亦皆罷。
又多劫掠。
聞教令即時解散。
皆持鋤鈎。
于是郡内悉平。
民安土樂業。
乃開倉廪。
假貸貧民。
選用良吏。
慰安收養焉。
齊俗奢侈。
好為末技。
不作田種。
遂乃躬率以節約。
使民賣刀劍。
買牛犢。
曰何為帶牛而佩犢乎。
勸民農桑。
課民收劍。
數年之間。
民皆富足。
而獄訟息止。
上征遂到。
将見。
議曹掾王生謂遂曰。
天子即問君何以為理者。
君宜曰皆聖主之德。
非小臣之力也。
上嘉其言有讓。
歎曰。
君安得長者之言而稱之也。
遂對曰。
議曹掾教戒臣。
上拜遂為水衡都尉。
而王生為水衡丞。
以褒顯遂。
元康元年春正月。
龜茲王及其夫人來朝。
龜茲夫人。
即烏孫公主女也。
自以得尚漢外孫。
故請朝。
上納之。
贈賜甚厚焉。
号夫人曰公主。
龜茲王樂漢衣服制度。
歸國。
治宮室。
作徼道。
周衛。
出入傳呼。
撞鐘鼓。
如漢家儀。
外國為之語曰。
驢非驢。
馬非馬。
龜茲王。
所謂騾也。
以杜陵東原上為初陵。
更名杜縣為杜陵。
徙丞相将軍列侯吏二千石赀百萬者于杜陵。
鳳皇集太山陳留。
甘露降于未央宮。
三月。
赦天下徙勤事者。
賜吏民爵。
鳏寡孤獨帛。
夏五月。
立皇考廟。
益奉明國百戶。
為奉明縣。
有司奏言。
禮。
父為士。
子為天子。
祭以天子。
悼考園宜稱尊号曰皇考。
立廟置縣。
尊戾夫人曰戾太後。
置園廟奉邑。
益戾園各滿三百家。
複高祖功臣绛侯周勃等三十六人子孫。
世世勿絕嗣。
其無适後者。
複其次。
秋八月。
诏舉通文學者。
冬置建章衛尉。
二年春正月。
诏曰。
書曰。
文王作罰。
刑茲無赦。
今吏修身奉法。
未能有稱。
朕甚憫焉。
其赦天下。
厲精更治。
二月乙醜。
立皇後王氏。
賜丞相已下至郎從官。
錦帛各有差。
王氏之先。
有功于高祖。
賜爵關内侯。
至王皇後父奉光。
上在民間時與相識。
有女當适人。
夫辄死。
及上即位。
乃納之後宮為婕妤。
是時諸愛寵婕妤皆有子。
上懲霍後之欲鸩太子也。
以王婕妤無子有寵。
乃立之。
封蕭何孫建為酂侯。
诏民有太父母父母喪。
勿徭事。
夏五月。
山陽濟陰雹如雞子。
地深一尺五寸。
殺二十餘人。
飛鳥皆死。
诏曰。
自今子有匿父母。
妻匿夫。
孫匿太父母。
皆勿治。
其父母匿子。
夫匿妻。
太父母匿孫。
罪殊死以下。
皆詣廷尉以聞。
立廣川惠王孫文為廣川王。
秋七月。
大司馬霍禹謀反誅。
初霍氏顯殺許後。
事頗漏洩而未察。
上乃徙霍氏諸女婿在内。
及為将校者。
皆為郡守。
更以禹為大司馬。
罷其屯兵。
霍氏由是恐懼。
而顯乃以許後事告禹等。
禹等驚恐曰。
縣官所以斥逐諸女婿。
必以是故也。
霍雲所親張放。
謂雲曰。
可令太夫人言于太後。
先殺丞相及平恩侯。
移徙陛下。
在太後耳。
男子張章告之。
事下廷尉。
執金吾捕霍山及張放等。
後有诏勿捕。
山等愈恐。
曰惡端已見之。
久尤未發。
發即族我矣。
不如先之。
遂謀反。
令太後為博平君置酒。
召丞相平恩侯。
因令其女婿光祿勳範明友等。
承太後制。
引斬丞相平恩侯。
因廢帝而立禹。
會發覺。
雲山明友等自殺。
禹具五刑。
顯腰斬。
先是禹夢見第門皆壞。
有人發第端門屋瓦。
投之地。
就視之則不見。
先是茂陵徐福上疏曰。
霍氏太盛。
陛下即愛厚之。
宜以時抑割。
無令亡。
書三上。
辄不報聞。
霍氏既誅。
而告霍氏反者。
金安上等五人皆封侯。
或為徐生上書曰。
臣聞客有過主人者。
見其竈直突。
旁有積薪。
客曰。
更為曲突。
遠徙其薪。
不者恐有火患。
主人不聽。
俄而其家失火。
鄰人救之。
幸而得息。
于是殺牛置酒謝其鄰。
灼爛者在上。
其餘以功次坐。
而言曲突者不得與焉。
或謂主人曰。
向使聽客之言。
不費牛酒。
終無火患。
今論功請客。
不及曲突徙薪。
曲突徙薪。
反無恩澤。
焦頭爛額。
複為上客邪。
主人乃悟而請之。
向使徐福之言早行。
國無列土之費。
而臣亡逆亂之敗矣。
上乃賜福帛千匹。
以為郎中。
初。
禹與張安世長子千秋俱為郎中。
将兵從擊匈奴還。
霍光問千秋戰鬥方略。
山川形勢。
千秋口對兵事。
畫地成圖。
無所忘失。
光複問禹。
禹不能對。
光由是賢千秋。
以禹為不才。
乃歎曰。
霍氏世衰。
而張氏興矣。
八月己酉。
皇後霍氏廢處昭台宮。
九月诏曰。
今系者或以笞無辜。
饑寒凍死獄中。
何為用心逆人道也。
朕甚痛之。
其令郡國歲上系囚。
以笞掠若病死者。
所坐名縣爵裡。
丞相禦史課殿最以聞。
十有二月。
清河王延年有罪。
廢遷防陵。
渤海太守龔遂。
以治民有績征。
先是渤海左右數郡歲饑。
盜賊并起。
二千石不能禁。
遂以選為太守。
時年七十餘。
形貌短小。
上望而心輕之。
問遂曰。
渤海擾亂。
将何以息其盜賊。
遂對曰。
渤海遐遠。
不沾聖化。
其民困于饑寒。
而吏不恤。
故使陛下赤子。
盜弄陛下之兵于潢池中爾。
今欲使臣勝之邪。
将安之邪。
上聞遂對甚悅。
曰。
選用賢良。
故欲安之也。
遂曰。
臣聞治亂民。
猶治亂絲。
不可急也。
唯緩之然後可治。
臣願陛下诏丞相禦史。
且勿拘臣以文法。
得一切以便宜行事。
上許之。
加錫黃金。
未至郡。
郡界遣兵以迎遂。
遂于是移書。
罷追捕盜賊。
吏民諸持鋤鈎田器。
皆為良民。
吏無得問。
持兵者乃為盜賊。
悉遣迎兵。
為單車至府。
郡中翕然。
盜亦皆罷。
又多劫掠。
聞教令即時解散。
皆持鋤鈎。
于是郡内悉平。
民安土樂業。
乃開倉廪。
假貸貧民。
選用良吏。
慰安收養焉。
齊俗奢侈。
好為末技。
不作田種。
遂乃躬率以節約。
使民賣刀劍。
買牛犢。
曰何為帶牛而佩犢乎。
勸民農桑。
課民收劍。
數年之間。
民皆富足。
而獄訟息止。
上征遂到。
将見。
議曹掾王生謂遂曰。
天子即問君何以為理者。
君宜曰皆聖主之德。
非小臣之力也。
上嘉其言有讓。
歎曰。
君安得長者之言而稱之也。
遂對曰。
議曹掾教戒臣。
上拜遂為水衡都尉。
而王生為水衡丞。
以褒顯遂。
元康元年春正月。
龜茲王及其夫人來朝。
龜茲夫人。
即烏孫公主女也。
自以得尚漢外孫。
故請朝。
上納之。
贈賜甚厚焉。
号夫人曰公主。
龜茲王樂漢衣服制度。
歸國。
治宮室。
作徼道。
周衛。
出入傳呼。
撞鐘鼓。
如漢家儀。
外國為之語曰。
驢非驢。
馬非馬。
龜茲王。
所謂騾也。
以杜陵東原上為初陵。
更名杜縣為杜陵。
徙丞相将軍列侯吏二千石赀百萬者于杜陵。
鳳皇集太山陳留。
甘露降于未央宮。
三月。
赦天下徙勤事者。
賜吏民爵。
鳏寡孤獨帛。
夏五月。
立皇考廟。
益奉明國百戶。
為奉明縣。
有司奏言。
禮。
父為士。
子為天子。
祭以天子。
悼考園宜稱尊号曰皇考。
立廟置縣。
尊戾夫人曰戾太後。
置園廟奉邑。
益戾園各滿三百家。
複高祖功臣绛侯周勃等三十六人子孫。
世世勿絕嗣。
其無适後者。
複其次。
秋八月。
诏舉通文學者。
冬置建章衛尉。
二年春正月。
诏曰。
書曰。
文王作罰。
刑茲無赦。
今吏修身奉法。
未能有稱。
朕甚憫焉。
其赦天下。
厲精更治。
二月乙醜。
立皇後王氏。
賜丞相已下至郎從官。
錦帛各有差。
王氏之先。
有功于高祖。
賜爵關内侯。
至王皇後父奉光。
上在民間時與相識。
有女當适人。
夫辄死。
及上即位。
乃納之後宮為婕妤。
是時諸愛寵婕妤皆有子。
上懲霍後之欲鸩太子也。
以王婕妤無子有寵。
乃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