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 漢紀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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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四月,隕霜殺草。

     禦史大夫安國行丞相事,引,墮車,蹇。

    五月,丁巳,以平棘侯薛澤為丞相,安國病免。

     地震。

    赦天下。

     九月,以中尉張歐為禦史大夫。

    韓安國疾愈,復為中尉。

     河間王德,脩學好古,實事求是,以金帛招求四方善書,得書多與漢朝等。

    是時,淮南王安亦好書,所招緻率多浮辯;獻王所得書,皆古文先秦舊書,采禮樂古事,稍稍增輯至五百餘篇,被服、造次必於儒者,山東諸儒多從之遊。

     武帝元光五年(辛亥、前一三O年) 冬,十月,河間王來朝,獻雅樂,對三雍宮及詔策所問三十餘事;其對,推道術而言,得事之中,文約指明。

    天子下太樂官常存肄河間王所獻雅聲,歲時以備數,然不常禦也。

    春,正月,河間王薨,中尉常麗以聞,曰:「王身端行治,溫仁恭儉,篤敬愛下,明知深察,惠于鰥寡。

    」大行令奏:「諡法:『聰明睿知曰獻,』諡曰獻王。

    」 班固贊曰:昔魯哀公有言:「寡人生於深宮之中,長於婦人之手,未嘗知憂,未嘗知懼。

    」信哉斯言也,雖欲不危亡,不可得已!是故古人以宴安為鴆毒,無德而富貴謂之不幸。

    漢興,至於孝平,諸侯王以百數,率多驕淫失道。

    何則?沈溺放恣之中,居勢使然也。

    自凡人猶繫于習俗,而況哀公之倫乎!「夫唯大雅,卓爾不羣」,河間獻王近之矣。

     初,王恢之討東越也,使番陽令唐蒙風曉南越。

    南越食蒙以蜀枸醬,蒙問所從來。

    曰:「道西北牂柯江。

    牂柯江廣數裡,出番禺城下。

    」蒙歸至長安,問蜀賈人。

    賈人曰:「獨蜀出枸醬,多持竊出市夜郎。

    夜郎者,臨牂柯江,江廣百餘步,足以行船。

    南越以財物役屬夜郎,西至桐師,然亦不能臣使也。

    」蒙乃上書說上曰:「南越王黃屋左纛,地東西萬餘裡,名為外臣,實一州主也。

    今以長沙、豫章往,水道多絕,難行。

    竊聞夜郎所有精兵可得十餘萬,浮船牂柯江,出其不意,此制越一奇也。

    誠以漢之強,巴、蜀之饒,通夜郎道為置吏,甚易。

    」上許之。

     乃拜蒙為中郎將,將千人,食重萬餘人,從巴、蜀筰關入,遂見夜郎侯多同。

    蒙厚賜,喻以威德,約為置吏,使其子為令。

    夜郎旁小邑皆貪漢繒帛,以為漢道險,終不能有也,乃且聽蒙約。

    還報,上以為犍為郡,發巴、蜀卒治道,自僰道指牂柯江,作者數萬人,士卒多物故,有逃亡者;用軍興法誅其渠率,巴、蜀民大驚恐。

    上聞之,使司馬相如責唐蒙等,因諭告巴、蜀民以非上意;相如還報。

     是時,邛、筰之君長聞南夷與漢通,得賞賜多,多欲願為內臣妾,請吏比南夷。

    天子問相如,相如曰:「邛、筰、冉駹者近蜀,道亦易通;秦時嘗通,為郡縣,至漢興而罷。

    今誠復通,為置郡縣,愈於南夷。

    」天子以為然,乃拜相如為中郎將,建節往使,及副使王然于等乘傳,因巴、蜀吏幣物以賂西夷;邛、筰、冉駹、斯榆之君皆請為內臣。

    除邊關;關益斥,西至沬、若水,南至牂柯為徼,通零關道,橋孫水以通邛都,為置一都尉、十餘縣,屬蜀。

    天子大說。

     詔發卒萬人治鴈門阻險。

     秋,七月,大風拔木。

     女巫楚服等敎陳皇後祠祭厭勝,挾婦人媚道;事覺,上使禦史張湯窮治之。

    湯深竟黨與,相連及誅者三百餘人,楚服梟首於市。

    乙巳,賜皇後冊,收其璽綬,罷退,居長門宮。

    竇太主慙懼,稽顙謝上。

    上曰:「皇後所為不軌於大義,不得不廢。

    主當信道以自慰,勿受妄言以生嫌懼。

    後雖廢,供奉如法,長門無異上宮也。

    」 初,上嘗置酒竇太主家,主見所幸賣珠兒董偃,上賜之衣冠,尊而不名,稱為「主人翁」,使之侍飲;由是董君貴寵,天下莫不聞。

    常從遊戲北宮,馳逐平樂觀,雞、鞠之會,角狗、馬之足,上大歡樂之。

    上為竇太主置酒宣室,使謁者引內董君。

    是時,中郎東方朔陛戟殿下,辟戟而前曰:「董偃有斬罪三,安得入乎!」上曰:「何謂也?」朔曰:「偃以人臣私侍公主,其罪一也。

    敗男女之化,而亂婚姻之禮,傷王制,其罪二也。

    陛下富於春秋,方積思於六經;偃不遵經勸學,反以靡麗為右,奢侈為務,盡狗馬之樂,極耳目之欲,是乃國家之大賊,人主之大蜮,其罪三也。

    」上默然不應,良久曰:「吾業已設飲,後而自改。

    」朔曰:「夫宣室者,先帝之正處也,非法度之政不得入焉。

    故淫亂之漸,其變為篡。

    是以豎貂為淫而易牙作患,慶父死而魯國全。

    」上曰:「善!」有詔止,更置酒北宮,引董君從東司馬門入;賜朔黃金三十斤。

    董君之寵由是日衰。

    是後,公主、貴人多踰禮制矣。

     上以張湯為太中大夫,與趙禹共定諸律令,務在深文。

    拘守職之吏,作見知法,吏傳相監司。

    用法益刻自此始。

     八月,螟。

     是歲,徵吏民有明當世之務、習先聖之術者,縣次續食,令與計偕。

     菑川人公孫弘對策曰:「臣聞上古堯、舜之時,不貴爵賞而民勸善,不重刑罰而民不犯,躬率以正而遇民信也;末世貴爵厚賞而民不勸,深刑重罰而姦不止,其上不正,遇民不信也。

    夫厚賞重刑,未足以勸善而禁非,必信而已矣。

    是故因能任官,則分職治;去無用之言,則事情得;不作無用之器,則賦斂省;不奪民時,不妨民力,則百姓富;有德者進,無德者退,則朝廷尊;有功者上,無功者下,則羣臣逡;罰當罪,則姦邪止;賞當賢,則臣下勸。

    凡此八者,治之本也。

    故民者,業之則不爭,理得則不怨,有禮則不暴,愛之則親上,此有天下之急者也。

    禮義者,民之所服也;而賞罰順之,則民不犯禁矣。

     臣聞之:氣同則從,聲比則應。

    今人主和德於上,百姓和合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