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建隆二年(辛酉,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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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太祖建隆二年正月盡是年十二月
春正月丙申朔,禦崇元殿受朝賀,上服衮冕,設宮懸、仗衛如儀,退,羣臣詣皇太後宮門奉賀。
上常服,禦廣德殿,羣臣上壽,用教坊樂。
庚子,占城國遣使來貢方物。
壬寅,幸造船務觀習水戰。
戊申,詔以揚州行宮為建隆寺。
太僕少卿王承哲坐舉官失實,責授殿中丞。
己酉,上禦明德門觀燈,宴從臣,江南、吳越使皆與焉。
樓前設燈山火樹,露臺張樂,陳百戲。
外國客各獻本國歌舞,遂賜以酒食。
壬子,商州言羣鼠食苗,詔蠲其常賦。
癸醜,幸玄化門犒修河丁夫。
周顯德末,分命常參官詣諸州度民田,多為民所訴,坐譴黜。
上將循世宗之制,欲先事戒敕之,因謂侍臣曰:「比遣使度田,蓋欲勤卹下民也,而民弊愈甚,得非使臣圖功幸進,緻其然哉?今當精擇其人,以副朕意。
」(遣官度田,據食貨志,雲皇朝受命,頗循周制,而常準、崔遜黜責皆繫之二年正月,則元年蓋嘗遣官矣。
本紀、實錄乃無其二事。
二年正月壬子,實錄始載今當精擇其人之言。
正月丁巳,本紀始書分遣常參官詣諸州度田。
據實錄、本紀,則食貨志誤矣。
崔遜由伊陽令為太子洗馬,元年四月丁亥也。
常準削兩任官,二年四月甲午也。
而食貨志并二事合言之,疑作志者便文,不考其日月先後,故失其實。
然則實未嘗遣官,太祖所言當精選其人,蓋謂前朝所遣或不得其人,如崔遜等也。
實錄又雲崔遜責伊陽,未滿歲除洗馬,雲未滿歲,則其責當在顯德末矣,若在建隆初,則才逾三月耳,不當雲未滿歲也。
按王仁鎬傳稱:顯德中,國子博士上官瓚括田河中,將大增賦調,比戶愁怨,仁鎬奏罷之。
蓋當是時,坐度田非實貶黜者,不但崔遜一人也。
今皆削去姓名,泛雲多為民所訴,坐譴黜,庶無所牴牾雲。
) 丁巳,分遣常參官詣諸州度民田。
(此從本紀也,新、舊錄盡無之。
) 詔發京畿、陳、許丁夫數萬,以右領軍衛上將軍陳承昭督之,道閔水自新鄭與蔡水合,貫京師,南歷陳、潁,達壽春,以通淮右舟楫。
承昭,江表人也。
(承昭,初見顯德四年,不著邑裡,今從本傳。
) 己未,幸造船務。
甲子,斬澤州刺史張崇詁。
初,崇詁為泗州刺史,李重進出領淮南,崇詁迎說以完聚之計。
重進既敗,其事乃露,故命戮焉。
監修國史王溥等上唐會要一百卷。
唐德宗時,蘇冕始撰會要四十卷。
武宗時,崔鉉又續四十卷。
溥等於是采宣宗以降故事,共勒成一百卷。
詔藏史館,賜物有差。
二月丙寅,幸飛山軍營閱砲車。
庚午,幸造船務。
壬申,命給事中範陽劉載往定陶督曹、單丁夫三萬,浚五丈渠,(案宋史作五丈河。
)自都城北歷曹、濟及鄆,以通東方之漕。
上因謂侍臣曰:「煩民奉己之事,朕必不為也。
開導溝洫以濟京邑,蓋不獲已耳。
」 癸酉,權知貢舉竇儀奏進士合格者十一人。
甲戌,幸城南觀修水櫃。
丁醜,唐主景遣使來賀長春節。
己卯,遣通事舍人王守正使江南,勞唐主之遷都也。
(守正,未見。
) 先是,藩鎮率遣親吏視民租入,概量增溢,公取餘羨,符彥卿在天雄軍,取諸民尤悉。
上聞之,即遣常參官分主其事,民始不困於重斂,於是出公粟賜彥卿,以媿其心。
(朔記即以賜粟事繫之元年五月命王仲等監在京諸倉後,今從實錄。
) 舊制,竊盜贓滿絹三匹者,棄市。
己醜,改為錢三千,其陌八十。
令民二月至九月無得採捕蟲魚,彈射飛鳥,有司歲申明之。
辛卯,幸迎春苑宴射。
是月,唐主始遷於南都,立吳王從嘉為太子,監國。
留左僕射嚴續知樞密院事,湯悅佐之。
悅即殷崇義,池州人也,姓犯宣祖諱,故改焉。
(續事據九國志。
悅事據本傳。
) 三月,唐主至南都。
城邑迫隘,宮府營廨,十不容一二,力役雖繁,無所施巧,羣臣日夜思歸。
唐主悔怒,欲誅始謀者,樞密副使、給事中唐鎬發病卒。
(江南野錄稱鎬自縊,今從五代史。
鎬,初見顯德六年七月,無邑裡。
) 丙申,內酒坊火。
坊與三司接,火作之夕,工徒突入省署。
上登樓見之,以酒坊使左承規、副使田處巖縱其下為盜,並棄市。
酒工五十人,命斬於諸門。
宰臣極諫,上怒微解,遽追釋之,獲免者十二人而已。
(宋朝大事記:建隆二年三月,林德頌曰:「在易之乾,君象也。
其德,君德也。
天以剛為德,君德而非剛健,何以君天下?我太祖之開國也,以千百年破碎不可為之天下,一舉而削平之。
強者服,很者順,俛首聽命,惟恐或後。
處藩鎮以環衛,而藩鎮無異辭,授守臣以倅貳,而守臣無異意,是果何道而得此哉?英武自天,雄斷如神。
」開寶六年,差利州知州李鑄通判成都府,川班妄訴,全班盡廢,雄武肆掠,戮及百人,役夫突入省部,其主將亦寘極法,吏黷貨賄者斬,官辭濁務者黜。
威令之不可測如此,其誰敢忤人主之意哉。
) 初,五丈河泥淤,不利行舟,詔右監門衛將軍陳承昭於京城之西,夾汴河造鬥門,自滎陽鑿渠百餘裡,引京、索二水通城壕入鬥門,架流於汴,東匯於五丈河,以便東北漕運。
甲辰,新水門成,上臨視焉。
乙巳,賜樞密副使趙普宅一區。
辛亥,以雄武節度使、守太保、兼中書令、太原郡王王景為鳳翔節度使,充西面沿邊都部署。
景,掖人,(景,初見天福三年。
)起兵伍,性謙退,折節下士,每朝廷使至,雖卑位皆送迎,周旋盡禮。
左右或言:「王位崇,不宜過自損抑【一】。
」景曰:「人臣重君命,固當如此,我惟恐不謹爾。
」建隆初,封郡王。
朝廷以吏部尚書張昭為使,景尤加禮重,遺昭萬餘緡,左右或言其過厚,景曰:「我在行間,即聞張尚書名,今使於我,是國家厚我也,豈可以往例為限。
」於是,自秦州來朝,上優待之,宴賜加等,復遣鎮鳳翔。
宰相範質、王溥相繼臥疾,上命翰林醫官王襲、米瓊視之,質、溥皆瘳。
上喜,於是以襲為光祿寺丞,瓊為都水監主簿。
上常服,禦廣德殿,羣臣上壽,用教坊樂。
庚子,占城國遣使來貢方物。
壬寅,幸造船務觀習水戰。
戊申,詔以揚州行宮為建隆寺。
太僕少卿王承哲坐舉官失實,責授殿中丞。
己酉,上禦明德門觀燈,宴從臣,江南、吳越使皆與焉。
樓前設燈山火樹,露臺張樂,陳百戲。
外國客各獻本國歌舞,遂賜以酒食。
壬子,商州言羣鼠食苗,詔蠲其常賦。
癸醜,幸玄化門犒修河丁夫。
周顯德末,分命常參官詣諸州度民田,多為民所訴,坐譴黜。
上將循世宗之制,欲先事戒敕之,因謂侍臣曰:「比遣使度田,蓋欲勤卹下民也,而民弊愈甚,得非使臣圖功幸進,緻其然哉?今當精擇其人,以副朕意。
」(遣官度田,據食貨志,雲皇朝受命,頗循周制,而常準、崔遜黜責皆繫之二年正月,則元年蓋嘗遣官矣。
本紀、實錄乃無其二事。
二年正月壬子,實錄始載今當精擇其人之言。
正月丁巳,本紀始書分遣常參官詣諸州度田。
據實錄、本紀,則食貨志誤矣。
崔遜由伊陽令為太子洗馬,元年四月丁亥也。
常準削兩任官,二年四月甲午也。
而食貨志并二事合言之,疑作志者便文,不考其日月先後,故失其實。
然則實未嘗遣官,太祖所言當精選其人,蓋謂前朝所遣或不得其人,如崔遜等也。
實錄又雲崔遜責伊陽,未滿歲除洗馬,雲未滿歲,則其責當在顯德末矣,若在建隆初,則才逾三月耳,不當雲未滿歲也。
按王仁鎬傳稱:顯德中,國子博士上官瓚括田河中,將大增賦調,比戶愁怨,仁鎬奏罷之。
蓋當是時,坐度田非實貶黜者,不但崔遜一人也。
今皆削去姓名,泛雲多為民所訴,坐譴黜,庶無所牴牾雲。
) 丁巳,分遣常參官詣諸州度民田。
(此從本紀也,新、舊錄盡無之。
) 詔發京畿、陳、許丁夫數萬,以右領軍衛上將軍陳承昭督之,道閔水自新鄭與蔡水合,貫京師,南歷陳、潁,達壽春,以通淮右舟楫。
承昭,江表人也。
(承昭,初見顯德四年,不著邑裡,今從本傳。
) 己未,幸造船務。
甲子,斬澤州刺史張崇詁。
初,崇詁為泗州刺史,李重進出領淮南,崇詁迎說以完聚之計。
重進既敗,其事乃露,故命戮焉。
監修國史王溥等上唐會要一百卷。
唐德宗時,蘇冕始撰會要四十卷。
武宗時,崔鉉又續四十卷。
溥等於是采宣宗以降故事,共勒成一百卷。
詔藏史館,賜物有差。
二月丙寅,幸飛山軍營閱砲車。
庚午,幸造船務。
壬申,命給事中範陽劉載往定陶督曹、單丁夫三萬,浚五丈渠,(案宋史作五丈河。
)自都城北歷曹、濟及鄆,以通東方之漕。
上因謂侍臣曰:「煩民奉己之事,朕必不為也。
開導溝洫以濟京邑,蓋不獲已耳。
」 癸酉,權知貢舉竇儀奏進士合格者十一人。
甲戌,幸城南觀修水櫃。
丁醜,唐主景遣使來賀長春節。
己卯,遣通事舍人王守正使江南,勞唐主之遷都也。
(守正,未見。
) 先是,藩鎮率遣親吏視民租入,概量增溢,公取餘羨,符彥卿在天雄軍,取諸民尤悉。
上聞之,即遣常參官分主其事,民始不困於重斂,於是出公粟賜彥卿,以媿其心。
(朔記即以賜粟事繫之元年五月命王仲等監在京諸倉後,今從實錄。
) 舊制,竊盜贓滿絹三匹者,棄市。
己醜,改為錢三千,其陌八十。
令民二月至九月無得採捕蟲魚,彈射飛鳥,有司歲申明之。
辛卯,幸迎春苑宴射。
是月,唐主始遷於南都,立吳王從嘉為太子,監國。
留左僕射嚴續知樞密院事,湯悅佐之。
悅即殷崇義,池州人也,姓犯宣祖諱,故改焉。
(續事據九國志。
悅事據本傳。
) 三月,唐主至南都。
城邑迫隘,宮府營廨,十不容一二,力役雖繁,無所施巧,羣臣日夜思歸。
唐主悔怒,欲誅始謀者,樞密副使、給事中唐鎬發病卒。
(江南野錄稱鎬自縊,今從五代史。
鎬,初見顯德六年七月,無邑裡。
) 丙申,內酒坊火。
坊與三司接,火作之夕,工徒突入省署。
上登樓見之,以酒坊使左承規、副使田處巖縱其下為盜,並棄市。
酒工五十人,命斬於諸門。
宰臣極諫,上怒微解,遽追釋之,獲免者十二人而已。
(宋朝大事記:建隆二年三月,林德頌曰:「在易之乾,君象也。
其德,君德也。
天以剛為德,君德而非剛健,何以君天下?我太祖之開國也,以千百年破碎不可為之天下,一舉而削平之。
強者服,很者順,俛首聽命,惟恐或後。
處藩鎮以環衛,而藩鎮無異辭,授守臣以倅貳,而守臣無異意,是果何道而得此哉?英武自天,雄斷如神。
」開寶六年,差利州知州李鑄通判成都府,川班妄訴,全班盡廢,雄武肆掠,戮及百人,役夫突入省部,其主將亦寘極法,吏黷貨賄者斬,官辭濁務者黜。
威令之不可測如此,其誰敢忤人主之意哉。
) 初,五丈河泥淤,不利行舟,詔右監門衛將軍陳承昭於京城之西,夾汴河造鬥門,自滎陽鑿渠百餘裡,引京、索二水通城壕入鬥門,架流於汴,東匯於五丈河,以便東北漕運。
甲辰,新水門成,上臨視焉。
乙巳,賜樞密副使趙普宅一區。
辛亥,以雄武節度使、守太保、兼中書令、太原郡王王景為鳳翔節度使,充西面沿邊都部署。
景,掖人,(景,初見天福三年。
)起兵伍,性謙退,折節下士,每朝廷使至,雖卑位皆送迎,周旋盡禮。
左右或言:「王位崇,不宜過自損抑【一】。
」景曰:「人臣重君命,固當如此,我惟恐不謹爾。
」建隆初,封郡王。
朝廷以吏部尚書張昭為使,景尤加禮重,遺昭萬餘緡,左右或言其過厚,景曰:「我在行間,即聞張尚書名,今使於我,是國家厚我也,豈可以往例為限。
」於是,自秦州來朝,上優待之,宴賜加等,復遣鎮鳳翔。
宰相範質、王溥相繼臥疾,上命翰林醫官王襲、米瓊視之,質、溥皆瘳。
上喜,於是以襲為光祿寺丞,瓊為都水監主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