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建隆三年(壬戌,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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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
尉三罰,令四罰,皆殿一選;三殿,停官。
令尉與賊鬥而盡獲者,並賜緋,尉除令,仍超兩資,令別加陞擢。
」 甲辰,遣中使趙璲等齎詔宣諭潭、朗,聽張文表歸闕,且命荊南發兵助周保權。
上以西鄙羌戎屢為寇鈔,選授虢州刺史姚內贇為慶州刺史。
內贇,平州人也。
(內贇,初見顯德六年四月。
) 上謂近臣曰:「安邊禦眾,須是得人。
若分邊寄者能稟朕意,則必優卹其家屬,厚其爵祿,多與公錢及屬州課利,使之回圖,特免稅算【一七】,聽其召募驍勇,以為爪牙。
苟財用豐盈,必能集事,朕雖減後宮之數,極於儉約,以備邊費,亦無所惜也。
」(據經武聖略,建隆三年,太祖有是言,因姚內贇捍西邊,附見此。
) 是歲,周鄭王出居房州。
(新、舊錄並稱鄭王以建隆三年出居房州【一八】。
王皞唐餘錄乃雲鄭王以開寶三年自西宮出。
恐誤也,今不取。
) 河北、陝西、京東諸州旱、蝗,河北尤甚,悉蠲其租。
蜀主命官磨勘四鎮、十六州逋稅,自廣政十五年至二十年,別行追督。
龍遊令成都田淳上疏諫,其略曰:「今甲子欲交,陰陽變動,天運人事,合有改更。
如采厚斂之末議,必亂經國之大倫,此犯天意者一也。
太一所行,將離分野,初來為福,末去為譴,轉災作福,是宜早圖。
若更倍賦加租,則將有不測之禍,此犯天意者二也。
四海財貨,盡屬至尊,散在民間,積為貲產,或有科索,誰敢抵拒,陛下何不舍其小畜以成大有乎?此損君道者一也。
夫百姓,六軍之主也,百姓足則軍莫不足,百姓不足,軍孰與足?務奪百姓,專贍六軍,此其損君道者二也。
」蜀主不能用。
淳每謂所親曰:「吾觀僭偽改廳堂為宮殿,改紫綬為黃服,改前驅為警蹕,改僚佐為卿相,改妻妾為妃後,何如常稱成都尹,乃無滅族之禍乎。
」聞者皆為之恐,淳論議自若。
或謂淳曰:「如君之才,固堪重寄,宜稍低抑,便至金鑾玉堂。
」淳曰:「吾安能附狗鼠哉。
」蓋指樞密使王昭遠輩也。
(王昭遠,初見乾祐元年。
) 南漢許彥真既殺鍾允章,益恣橫,惡龔澄樞等居己上,頗侵其權,澄樞怒。
會有告彥真與先主麗妃私通者,澄樞發其事。
彥真懼,與其子謀殺澄樞。
澄樞遣西班將軍王仁遇告彥真父子謀反,下獄,族誅之。
(鍾允章,見乾祐元年。
許彥真,見顯德六年。
) 南漢主納李託二女,長為貴妃,次為美人,皆有寵。
拜託為內太師,政事必先稟託而後行。
(李託,見顯德六年。
) 注 釋 【一】舉主坐之「主」字原脫,據宋本、活字本補。
【二】仍須直書其事「仍」原作「乃」,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治蹟統類卷二九改。
宋會要職官六○之一作「仍許直書其事」。
【三】詔自今宰相樞密使帶平章事兼侍中中書令節度使者宋本、閣本同。
按孫逢吉職官分紀卷三作「詔今後宰相,樞密使、節度使帶平章事,兼侍中、中書令者」,疑「節度使」三字應在「樞密使」下。
【四】決大辟訖「大辟」原作「人辟」,據各本改。
【五】八品押南省五品各本同。
按編年綱目卷一、宋朝事實卷一二,此句均作「六品押南省五品」。
尋文義,疑「八品」應作「六品」。
【六】節度使在諸司三品下各本同。
按編年綱目卷一、治蹟統類卷二九,「三品」均作「二品」。
【七】甚愆典禮「甚」原作「其」,據閣本及東都事略卷一改。
【八】己為副使「己」原作「以」,據宋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十朝綱要卷一改。
【九】仍以內殿直都指揮使楊光美為軍使「都」原作「督」,據宋本、閣本改。
【一○】檢察差役「差役」原作「差使」,據宋本及編年綱目卷一、通考卷一二職役考改。
【一一】具所見民間利病以聞「具」原作「其」,據宋本、閣本及宋史全文卷一改。
【一二】詔開封府捕蔡河務綱官王訓等四人「蔡河務」原作「察河務」,據宋本、閣本及宋史卷一太祖紀改。
【一三】武安節度使宋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同。
按舊五代史卷一一六周書世宗紀、卷一三三劉言傳均載:顯德三年七月,以周行逢為朗州大都督,充武平軍節度使。
路振九國志卷一一周行逢傳、宋史卷四八三湖南周氏傳俱作「武平軍節度使」。
武平軍,周廣順三年以朗州升,在武安軍之上。
疑此處「武安」當作「武平」。
【一四】文表必叛「叛」原作「判」,據各本改。
【一五】且來乞師「且」原作「其」,據宋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宋史全文卷一改。
【一六】且諭密旨「且」原作「但」,據宋本、閣本改。
宋史卷二七八馬全義傳作「仍諭密旨」。
【一七】使之回圖特免稅算「回圖」原作「固圉」,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按編年綱目卷一載,姚內斌為慶州刺史,「郡中筦榷之利悉與之,恣其圖回貿易,免所過征稅。
」通鑑卷二八三後晉紀:天福八年九月,契丹以喬榮為回圖使,胡三省注雲:「凡外國與中國貿易者,置回圖務,猶今之回易場也。
」本書卷一七開寶九年十一月庚午編載:太祖對控禦西、北將帥,「所部州縣筦榷之利悉與之,資其回圖貿易,免所過征稅。
」卷六○景德二年六月甲午亦有聽西夏「回圖往來」之文。
本編此處以作「回圖」為是。
【一八】出居房州「出居」原作「北居」,據各本改。
尉三罰,令四罰,皆殿一選;三殿,停官。
令尉與賊鬥而盡獲者,並賜緋,尉除令,仍超兩資,令別加陞擢。
」 甲辰,遣中使趙璲等齎詔宣諭潭、朗,聽張文表歸闕,且命荊南發兵助周保權。
上以西鄙羌戎屢為寇鈔,選授虢州刺史姚內贇為慶州刺史。
內贇,平州人也。
(內贇,初見顯德六年四月。
) 上謂近臣曰:「安邊禦眾,須是得人。
若分邊寄者能稟朕意,則必優卹其家屬,厚其爵祿,多與公錢及屬州課利,使之回圖,特免稅算【一七】,聽其召募驍勇,以為爪牙。
苟財用豐盈,必能集事,朕雖減後宮之數,極於儉約,以備邊費,亦無所惜也。
」(據經武聖略,建隆三年,太祖有是言,因姚內贇捍西邊,附見此。
) 是歲,周鄭王出居房州。
(新、舊錄並稱鄭王以建隆三年出居房州【一八】。
王皞唐餘錄乃雲鄭王以開寶三年自西宮出。
恐誤也,今不取。
) 河北、陝西、京東諸州旱、蝗,河北尤甚,悉蠲其租。
蜀主命官磨勘四鎮、十六州逋稅,自廣政十五年至二十年,別行追督。
龍遊令成都田淳上疏諫,其略曰:「今甲子欲交,陰陽變動,天運人事,合有改更。
如采厚斂之末議,必亂經國之大倫,此犯天意者一也。
太一所行,將離分野,初來為福,末去為譴,轉災作福,是宜早圖。
若更倍賦加租,則將有不測之禍,此犯天意者二也。
四海財貨,盡屬至尊,散在民間,積為貲產,或有科索,誰敢抵拒,陛下何不舍其小畜以成大有乎?此損君道者一也。
夫百姓,六軍之主也,百姓足則軍莫不足,百姓不足,軍孰與足?務奪百姓,專贍六軍,此其損君道者二也。
」蜀主不能用。
淳每謂所親曰:「吾觀僭偽改廳堂為宮殿,改紫綬為黃服,改前驅為警蹕,改僚佐為卿相,改妻妾為妃後,何如常稱成都尹,乃無滅族之禍乎。
」聞者皆為之恐,淳論議自若。
或謂淳曰:「如君之才,固堪重寄,宜稍低抑,便至金鑾玉堂。
」淳曰:「吾安能附狗鼠哉。
」蓋指樞密使王昭遠輩也。
(王昭遠,初見乾祐元年。
) 南漢許彥真既殺鍾允章,益恣橫,惡龔澄樞等居己上,頗侵其權,澄樞怒。
會有告彥真與先主麗妃私通者,澄樞發其事。
彥真懼,與其子謀殺澄樞。
澄樞遣西班將軍王仁遇告彥真父子謀反,下獄,族誅之。
(鍾允章,見乾祐元年。
許彥真,見顯德六年。
) 南漢主納李託二女,長為貴妃,次為美人,皆有寵。
拜託為內太師,政事必先稟託而後行。
(李託,見顯德六年。
) 注 釋 【一】舉主坐之「主」字原脫,據宋本、活字本補。
【二】仍須直書其事「仍」原作「乃」,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治蹟統類卷二九改。
宋會要職官六○之一作「仍許直書其事」。
【三】詔自今宰相樞密使帶平章事兼侍中中書令節度使者宋本、閣本同。
按孫逢吉職官分紀卷三作「詔今後宰相,樞密使、節度使帶平章事,兼侍中、中書令者」,疑「節度使」三字應在「樞密使」下。
【四】決大辟訖「大辟」原作「人辟」,據各本改。
【五】八品押南省五品各本同。
按編年綱目卷一、宋朝事實卷一二,此句均作「六品押南省五品」。
尋文義,疑「八品」應作「六品」。
【六】節度使在諸司三品下各本同。
按編年綱目卷一、治蹟統類卷二九,「三品」均作「二品」。
【七】甚愆典禮「甚」原作「其」,據閣本及東都事略卷一改。
【八】己為副使「己」原作「以」,據宋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十朝綱要卷一改。
【九】仍以內殿直都指揮使楊光美為軍使「都」原作「督」,據宋本、閣本改。
【一○】檢察差役「差役」原作「差使」,據宋本及編年綱目卷一、通考卷一二職役考改。
【一一】具所見民間利病以聞「具」原作「其」,據宋本、閣本及宋史全文卷一改。
【一二】詔開封府捕蔡河務綱官王訓等四人「蔡河務」原作「察河務」,據宋本、閣本及宋史卷一太祖紀改。
【一三】武安節度使宋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同。
按舊五代史卷一一六周書世宗紀、卷一三三劉言傳均載:顯德三年七月,以周行逢為朗州大都督,充武平軍節度使。
路振九國志卷一一周行逢傳、宋史卷四八三湖南周氏傳俱作「武平軍節度使」。
武平軍,周廣順三年以朗州升,在武安軍之上。
疑此處「武安」當作「武平」。
【一四】文表必叛「叛」原作「判」,據各本改。
【一五】且來乞師「且」原作「其」,據宋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宋史全文卷一改。
【一六】且諭密旨「且」原作「但」,據宋本、閣本改。
宋史卷二七八馬全義傳作「仍諭密旨」。
【一七】使之回圖特免稅算「回圖」原作「固圉」,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按編年綱目卷一載,姚內斌為慶州刺史,「郡中筦榷之利悉與之,恣其圖回貿易,免所過征稅。
」通鑑卷二八三後晉紀:天福八年九月,契丹以喬榮為回圖使,胡三省注雲:「凡外國與中國貿易者,置回圖務,猶今之回易場也。
」本書卷一七開寶九年十一月庚午編載:太祖對控禦西、北將帥,「所部州縣筦榷之利悉與之,資其回圖貿易,免所過征稅。
」卷六○景德二年六月甲午亦有聽西夏「回圖往來」之文。
本編此處以作「回圖」為是。
【一八】出居房州「出居」原作「北居」,據各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