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七 回 虛心病杜門絕客 重交情忍辱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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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曰:君子之交道義親,芝蘭氣味與同群。

    輔仁緻善皆堪則,争利相殘豈足雲。

     卻說釋放了柳絮,張珍、李鳳大喜,轉回相府報功。

    張珍道:“慢走,酌議妥貼,方能回報。

    倘奸相知覺,不當了得,事幹性命。

    倘若問道殺了驸馬情由,一一說知。

    為是刀上全無血迹,亦無對證,難以遮瞞。

    ”李鳳大歎一聲:“是了,是了。

    不若将弟左腿,斬卻一刀,将血染在刀痕,表為确據,方可有言回太師。

    ”珍大歎道:“舍身仗義,真真古烈士也。

    ”李鳳就把绫褲退下,将左腿斬了一刀,鮮血淋漓,咬牙忍痛。

    張珍用藥一敷:“義弟呀,真真受驚。

    ”二人即走,齊回相府,見奸相坐下,二人下禮繳令。

    丞相問道:“将驸馬如何行刑?如何發落?爾可從頭說上來。

    ”張李應聲禀上道:“小的奉命,将驸馬帶到通津林處,把他殺了。

    屍骸墜水,毫無知覺。

    蒙丞相準信,不用首級回繳。

    因此連頭帶腳,盡放波濤。

    原刀獻上。

    ”奸相見刀有血迹,準信。

    二人記功不小。

    二人拜别,歡喜而回,按下不表。

     單表假驸馬屈方,呼聲下大夫韓通道:“小生諸事不曉,望大夫教導。

    ”韓通即執筆寫告示一張: 東平侯驸馬柳,為曉谕事:本公有恙在身,蒙聖恩着醫調治,閉門養病。

    但有同朝文武,遠近官員,一衆親朋,登門拜會,本公因病不能迎候。

    待等痊愈之日,登門拜謝。

    倘有門前喧嘩吵鬧至有欺君抗旨所論,勿謂無谕在先。

    誠恐以身試法,噬臍莫及。

    無違特示。

    此谕。

    大漢武帝五年十月初三日示谕。

     張挂頭門。

    下大夫韓通設計,對假驸馬道:“昔日柳絮,原籍河南洛陽人氏,父親柳眉官拜上大夫之職,目今帶兵往征丹鳳山響馬,未分勝敗。

    母親賈氏,并無兄弟姐妹。

    單有結拜四人,為首大的姓馬名俊,第二柳絮,第三郝聯,第四包剛。

    結拜之交。

    馬俊打死人命,逃走在外,未知落在何方。

    勞心緊記,恐怕朝廷查問,不能答對,那時敗露,惹禍非輕。

    彩樓招贅之時,有首詩詞,待下官寫稿,懇公子念熟,提防公主狠狠盤問起來。

    洞房之時假裝一病。

    洞房之酒亦不可多飲。

    早求雲雨之歡,但得公主失身,公子萬事無妨。

    ”韓通一一教熟,不表。

     單表刑部之子姓郝名聯,見父親病好,禀上爹爹:“孩兒欲往陪伴驸馬,免使二哥冷落,未知嚴親意下如何?”刑部大喜道:“我兒既有兄弟之情,幸得為父安康。

    去則去,不可生事。

    往日柳絮,未得身榮,任你粗言亂語,未必見怪。

    今日身榮,恐有得罪,便成不雅。

    ”“孩兒遵命。

    ”郝聯上馬,一到驸馬府前,把門家人,大聲喝道:“住馬,今日不可亂進。

    驸馬有示谕挂出,不論國戚親朋,叔兄弟侄,内外官員,暫停進見,再遲半月,然後相會。

    ”郝聯把目一觀,腹内思量:“為人得此地位,便作驕奢态度。

    身榮未久,閉門絕客。

    應該闖進,無奈嚴親有命,吩咐不可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