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 漢紀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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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世有三遊,德之賊也:一曰遊俠,二曰遊說,三曰遊行。

    立氣勢,作威福,結私交以立強於世者,謂之遊俠;飾辯辭,設詐謀,馳逐於天下以要時勢者,謂之遊說;色取仁以合時好,連黨類,立虛譽以為權利者,謂之遊行。

    此三者,亂之所由生也;傷道害德,敗法惑世,先王之所慎也。

    國有四民,各修其業;不由四民之業者,謂之姦民。

    姦民不生,王道乃成。

     凡此三遊之作,生於季世,周、秦之末尤甚焉。

    上不明,下不正,制度不立,綱紀弛廢;以毀譽為榮辱,不核其真;以愛憎為利害,不論其實;以喜怒為賞罰,不察其理。

    上下相冒,萬事乖錯,是以言論者計薄厚而吐辭,選舉者度親疏而舉筆,善惡謬於衆聲,功罪亂於王法。

    然則利不可以義求,害不可以道避也。

    是以君子犯禮,小人犯法,奔走馳騁,越職僭度,飾華廢實,競趣時利。

    簡父兄之尊而崇賓客之禮,薄骨肉之恩而篤朋友之愛,忘脩身之道而求衆人之譽,割衣食之業以供饗宴之好,苞苴盈於門庭,聘問交於道路,書記繁於公文,私務衆於官事,於是流俗成而正道壞矣。

     是以聖王在上,經國序民,正其制度;善惡要於功罪而不淫於毀譽,聽其言而責其事,舉其名而指其實。

    故實不應其聲者謂之虛,情不覆其貌者謂之偽,毀譽失其真者謂之誣,言事失其類者謂之罔。

    虛偽之行不得設,誣罔之辭不得行,有罪惡者無僥倖,無罪過者不憂懼,請謁無所行,貨賂無所用,息華文,去浮辭,禁偽辯,絕淫智,放百家之紛亂,壹聖人之至道,養之以仁惠,文之以禮樂,則風俗定而大化成矣。

     燕王定國與父康王姬姦,奪弟妻為姬。

    殺肥如令郢人,郢人兄弟上書告之,主父偃從中發其事。

    公卿請誅定國,上許之。

    定國自殺,國除。

     齊厲王次昌亦與其姊紀翁主通。

    主父偃欲納其女於齊王,齊紀太後不許。

    偃因言於上曰:「齊臨菑十萬戶,市租千金,人衆殷富,鉅於長安,非天子親弟、愛子,不得王此。

    今齊王於親屬益疏,又聞與其姊亂,請治之!」於是帝拜偃為齊相,且正其事。

    偃至齊,急治王後宮宦者,辭及王;王懼,飲藥自殺。

    偃少時遊齊及燕、趙,及貴,連敗燕、齊。

    趙王彭祖懼,上書告主父偃受諸侯金,以故諸侯子弟多以得封者。

    及齊王自殺,上聞,大怒,以為偃劫其王令自殺,乃徵下吏。

    偃服受諸侯金,實不劫王令自殺。

    上欲勿誅,公孫弘曰:「齊王自殺,無後,國除為郡入漢,主父偃本首惡。

    陛下不誅偃,無以謝天下。

    」乃遂族主父偃。

     張歐免,上欲以蓼侯孔臧為禦史大夫。

    臧辭曰:「臣世以經學為業,乞為太常,典臣家業,與從弟侍中安國綱紀古訓,使永垂來嗣。

    」上乃以臧為太常,其禮賜如三公。

     武帝元朔三年(乙卯、前一二六年) 冬,匈奴軍臣單于死,其弟左谷蠡王伊稚斜自立為單于,攻破軍臣單于太子於單,於單亡降漢。

     以公孫弘為禦史大夫。

    是時,方通西南夷,東置蒼海,北築朔方之郡。

    公孫弘數諫,以為罷敝中國以奉無用之地,願罷之。

    天子使朱買臣等難以置朔方之便,發十策,弘不得一。

    弘乃謝曰:「山東鄙人,不知其便若是,願罷西南夷、蒼海而專奉朔方。

    」上乃許之。

    春,罷蒼海郡。

     弘為布被,食不重肉。

    汲黯曰:「弘位在三公,奉祿甚多;然為布被,此詐也。

    」上問弘,弘謝曰:「有之。

    夫九卿與臣善者無過黯,然今日廷詰弘,誠中弘之病。

    夫以三公為布被,與小吏無差,誠飾詐,欲以釣名,如汲黯言。

    且無汲黯忠,陛下安得聞此言!」天子以為謙讓,愈益尊之。

     三月,赦天下。

     夏,四月,丙子,封匈奴太子於單為涉安侯,數月而卒。

     初,匈奴降者言:「月氏故居敦煌、祁連間,為強國,匈奴冒頓攻破之。

    老上單于殺月氏王,以其頭為飲器。

    餘衆遁逃遠去,怨匈奴,無與共擊之。

    」上募能通使月氏者。

    漢中張騫以郎應募,出隴西,徑匈奴中;單于得之,留騫十餘歲。

    騫得間亡,鄉月氏西走,數十日,至大宛。

    大宛聞漢之饒財,欲通不得,見騫,喜,為發導譯抵康居,傳緻大月氏。

    大月氏太子為王,旣擊大夏,分其地而居之,地肥饒,少寇,殊無報胡之心。

    騫留歲餘,竟不能得月氏要領,乃還;並南山,欲從羌中歸,復為匈奴所得,留歲餘。

    會伊稚斜逐於單,匈奴國內亂,騫乃與堂邑氏奴甘父逃歸。

    上拜騫為太中大夫,甘父為奉使君。

    騫初行時百餘人,去十三歲,唯二人得還。

     匈奴數萬騎入塞,殺代郡太守恭,及略千餘人。

     六月,庚午,皇太後崩。

     秋,罷西夷,獨置南夷、夜郎兩縣、一都尉,稍令犍為自葆就,專力城朔方。

     匈奴又入鴈門,殺略千餘人。

     是歲,中大夫張湯為廷尉。

    湯為人多詐,舞智以禦人。

    時上方鄉文學,湯陽浮慕,事董仲舒、公孫弘等;以千乘兒寬為奏讞掾,以古法義決疑獄。

    所治:卽上意所欲罪,與監、史深禍者;卽上意所欲釋,與監、史輕平者;上由是悅之。

    湯於故人子弟調護之尤厚;其造請諸公,不避寒暑。

    是以湯雖文深、意忌、不專平,然得此聲譽。

    汲黯數質責湯於上前曰:「公為正卿,上不能褒先帝之功業,下不能抑天下之邪心,安國富民,使囹圄空虛,何空取高皇帝約束紛更之為!而公以此無種矣。

    」黯時與湯論議,湯辯常在文深小苛;黯伉厲守高,不能屈,忿發,罵曰:「天下謂刀筆吏不可以為公卿,果然!必湯也,令天下重足而立,側目而視矣!」 武帝元朔四年(丙辰、前一二五年) 冬,上行幸甘泉。

     夏,匈奴入代郡、定襄、上郡,各三萬騎,殺略數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