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漢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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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藏府餘黃金尚四十餘萬斤。

    他物稱是。

     上旣減笞法,笞者猶不全;乃更減笞三百曰二百,笞二百曰一百。

    又定箠令:箠長五尺,其本大一寸,竹也;末薄半寸,皆平其節。

    當笞得笞臋;畢一罪,乃更人。

    自是笞者得全。

    然死刑旣重而生刑又輕,民易犯之。

     六月,匈奴入鴈門,至武泉,入上郡,取苑馬;吏卒戰死者二千人。

    隴西李廣為上郡太守,嘗從百騎出,遇匈奴數千騎,見廣,以為誘騎,皆驚,上山陳。

    廣之百騎皆大恐,欲馳還走。

    廣曰:「吾去大軍數十裡,今如此以百騎走,匈奴追射我立盡。

    今我留,匈奴必以我為大軍之誘,必不敢擊我。

    」廣令諸騎曰:「前!」未到匈奴陣二裡所,止,令曰:「皆下馬解鞍!」其騎曰:「虜多且近,卽有急,柰何?」廣曰:「彼虜以我為走;令皆解鞍以示不走,用堅其意。

    」於是胡騎遂不敢擊。

    有白馬將出,護其兵;李廣上馬,與十餘騎奔,射殺白馬將而復還,至其騎中解鞍,令士皆縱馬臥。

    是時會暮,胡兵終怪之,不敢擊。

    夜半時,胡兵亦以為漢有伏軍於旁,欲夜取之,胡皆引兵而去。

    平旦,李廣乃歸其大軍。

     秋,七月,辛亥晦,日有食之。

     自郅都之死,長安左右宗室多暴犯法。

    上乃召濟南都尉南陽甯成為中尉。

    其治效郅都,其廉弗如;然宗室、豪傑皆人人惴恐。

     城陽共王喜薨。

     景帝後元年(戊戌、前一四三年) 春,正月,詔曰:「獄,重事也。

    人有智愚,官有上下。

    獄疑者讞有司;有司所不能決,移廷尉;讞而後不當,讞者不為失。

    欲令治獄者務先寬。

    」 三月,赦天下。

     夏,大酺五日,民得酤酒。

     五月,丙戌,地震。

    上庸地震二十二日。

    壞城垣。

     秋,七月,丙午,丞相舍免。

     乙巳晦,日有食之。

     八月,壬辰,以禦史大夫衞綰為丞相,衞尉南陽直不疑為禦史大夫。

    初,不疑為郎,同舍有告歸,悞持其同舍郎金去。

    已而同舍郎覺亡,意不疑;不疑謝有之,買金償。

    後告歸者至而歸金,亡金郎大慙。

    以此稱為長者,稍遷至中大夫。

    人或廷毀不疑,以為盜嫂。

    不疑聞,曰:「我乃無兄。

    」然終不自明也。

     帝居禁中,召周亞夫賜食,獨置大胾,無切肉,又不置箸。

    亞夫心不平,顧謂尚席取箸。

    上視而笑曰:「此非不足君所乎?」亞夫免冠謝上,上曰:「起!」亞夫因趨出。

    上目送之曰:「此鞅鞅,非少主臣也。

    」 居無何,亞夫子為父買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

    取庸苦之,不與錢。

    庸知其盜買縣官器,怨而上變,告子,事連汙亞夫。

    書旣聞,上下吏。

    吏簿責亞夫,亞夫不對。

    上罵之曰:「吾不用也!」召詣廷尉。

    廷尉責問曰:「君侯欲反何?」亞夫曰:「臣所買器,乃葬器也,何謂反乎?」吏曰:「君縱不欲反地上,卽欲反地下耳!」吏侵之益急。

    初,吏捕亞夫,亞夫欲自殺,其夫人止之,以故不得死,遂入廷尉。

    因不食五日,歐血而死。

     是歲,濟陰哀王不識薨。

     景帝後二年(己亥、前一四二年) 春,正月,地一日三動。

     三月,匈奴入鴈門,太守馮敬與戰,死。

    發車騎、材官屯鴈門。

     春,以歲不登,禁內郡食馬粟;沒入之。

     夏,四月,詔曰:「雕文刻鏤,傷農事者也;錦繡纂組,害女工者也。

    農事傷則飢之本,女工害則寒之原也。

    夫飢寒並至而能亡為非者寡矣。

    朕親耕,後親桑,以奉宗廟粢盛、祭服,為天下先;不受獻,減太官,省繇賦,欲天下務農蠶,素有蓄積,以備災害。

    強毋攘弱,衆毋暴寡;老耆以壽終,幼孤得遂長。

    今歲或不登,民食頗寡,其咎安在?或詐偽為吏,以貨賂為市,漁奪百姓,侵牟萬民。

    縣丞,長吏也;姦法與盜盜,甚無謂也!其令二千石各脩其職;不事官職、耗亂者,丞相以聞,請其罪。

    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 五月,詔算貲四得官。

     秋,大旱。

     景帝後三年(庚子、前一四一年) 冬,十月,日月皆食,赤五日。

     十二月晦,雷;日如紫;五星逆行守太微;月貫天廷中。

     春,正月,詔曰:「農,天下之本也。

    黃金、珠、玉,飢不可食,寒不可衣,以為幣用,不識其終始。

    間歲或不登,意為末者衆,農民寡也。

    其令郡國務勸農桑,益種樹,可得衣食物。

    吏發民若取庸采黃金、珠、玉者,坐贓為盜。

    二千石聽者,與同罪。

    」 甲寅,皇太子冠。

     甲子,帝崩于未央宮。

    太子卽皇帝位,年十六。

    尊皇太後為太皇太後,皇後為皇太後。

     二月,癸酉,葬孝景皇帝于陽陵。

     三月,封皇太後同母弟田蚡為武安侯,勝為周陽侯。

     班固贊曰:孔子稱:「斯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

    」信哉!周、秦之敝,罔密文峻,而姦軌不勝。

    漢興,掃除煩苛,與民休息;至于孝文,加之以恭儉;孝景遵業。

    五六十載之間,至於移風易俗,黎民醇厚。

    周雲成、康,漢言文、景,美矣! 漢興,接秦之弊,作業劇而財匱,自天子不能具鈞駟,而將相或乘牛車,齊民無藏蓋。

    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重租稅以困辱之。

    孝惠、高後時,為天下初定,復弛商賈之律;然市井之子孫,亦不得仕宦為吏。

    量吏祿,度官用,以賦於民。

    而山川、園池、市井租稅之入,自天子以至於封君湯沐邑,皆各為私奉養焉,不領於天子之經費。

    漕轉山東粟以給中都官,歲不過數十萬石。

    繼以孝文、孝景,清淨恭儉,安養天下,七十餘年之間,國家無事,非遇水旱之災,民則人給家足。

    都鄙廩庾皆滿,而府庫餘貨財;京師之錢累鉅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至腐敗不可食。

    衆庶街巷有馬,而阡陌之間成羣,乘字牝者擯而不得聚會。

    守閭閻者食粱肉;為吏者長子孫,居官者以為姓號。

    故人人自愛而重犯法,先行義而後詘辱焉。

    當此之時,罔疏而民富,役財驕溢,或至兼幷、豪黨之徒,以武斷於鄉曲。

    宗室有土,公、卿、大夫以下,爭于奢侈,室廬、輿服僭于上,無限度。

    物盛而衰,固其變也;自是之後,孝武內窮侈靡,外攘夷狄,天下蕭然,財力耗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