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古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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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邑北村井涸,村人甲、乙缒入淘之。

    掘尺餘,得髑髅。

    誤破之,口含黃金,喜納腰橐。

    複掘,又得髑髅六七枚。

    冀得含金,悉破之,而一無所有。

    其旁有磁瓶二、銅器一。

    器大可合抱,重數十斤,側有雙環,不知何用,斑駁陸離。

    瓶亦古制,非近款。

    既出井,甲、乙皆死。

    移時乙蘇,曰:“我乃漢人。

    遭新莽之亂,全家投井中。

    适有少金,因内口中,實非含斂之物,人人都有也。

    奈何遍碎頭顱?情殊可恨!”衆香槠共祝之,許為殡葬,乙乃愈;甲則不能複生矣。

     顔鎮孫生聞其異,購銅器而去。

    袁孝廉宣四得一瓶,可驗陰晴:見有一點潤處,初如粟米,漸闊漸滿,未幾雨至;潤退則雲開天霁。

    其一入張秀才家,可志朔望:朔則黑點起如豆,與日俱長;望則一瓶遍滿;既望又以次而退,至晦則複其初。

    以埋土中久,瓶口有小石粘口上,刷剔不可下。

    敲去之,石落而口微缺,亦一憾事。

    浸花其中,落花結實,與在樹者無異雲。

     譯文  淄川縣城北村中,有口水井幹了。

    村中有甲乙兩人缒着繩子下到井中淘井。

    挖了一尺深,發現一具骷髅,不小心,将頭打破了,嘴裡含着塊黃金,兩人十分喜歡,将金子收到腰包皮裡。

    繼續往下挖,又挖出六七具骷髅。

    兩人貪心不足,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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