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祐集卷十一 書五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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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君子與賢者并居而同樂,故其責之也詳,不幸而與不肖者偶,不圖其大而治其細,則闊遠于事情而無益于當世。

    故天下無事而後可與争此,不然則否。

    昔者諸呂用事,陳平憂懼,計無所出。

    陸賈入見說之,使交歡周勃。

    陳平用其策,卒得绛侯北軍之助以滅諸呂。

    夫绛侯,木強之人也,非陳平緻之而誰也。

    故賢人者緻其不賢者,非夫不賢者之能緻賢者也。

     曩者,陛下即位之初,寇萊公為相,惟其側有小人不能誅,又不能與之無忿,故終以斥去。

    及範文正公在相府,又欲以歲月盡治天下事,失于急與不忍小忿,故群小人亦急逐之,一去遂不複用,以殁其身。

    伏惟閣下以不世出之才,立于天子之下,百官之上,此其深謀遠慮必有所處,而天下之人猶未獲見。

    洵,西蜀之人也,竊有志于今世,願一見于堂上。

    伏惟閣下深思之,無忽。

     上文丞相書 昭文相公執事:天下之事,制之在始;始不可制,制之在末。

    是以君子慎始而無後憂,救之于其末,而其始不為無謀。

    謀諸其始而邀諸其終,而天下無遺事。

    是故古者之制其始也,有百年之前而為之者也。

    蓋周公營乎東周,數百年而待乎平王之東遷也。

    然及其收天下之士,而責其賢不肖之分,則未嘗于其始焉而制其極。

    蓋嘗舉之于諸侯,考之于太學,引之于射宮,而試之以弓矢,如此其備矣。

    然而管叔、蔡叔,文王之子,而武王、周公之弟也,生而與之居處,習知其性之所好惡,與夫居之于太學,而習之于射宮者,宜愈詳矣。

    然其不肖之實,卒不見于此時。

    及其出為諸侯監國,臨大事而不克自定,然後敗露,以見其不肖之才。

    且夫張弓而射之,一不失容,此不肖者或能焉,而聖人豈以為此足以盡人之才,蓋将為此名以收天下之士,而後觀其臨事,而黜其不肖。

    故曰始不可制,制之在末于此。

    有人求金于沙,斂而揚之,惟其揚之也精,是以責金于揚,而斂則無擇焉。

    不然,金與沙礫不錄而已矣。

    故欲求盡天下之賢俊,莫若略其始,欲求責實于天下之官,莫若精其終。

     今者天下之官,自相府而至于一縣之丞尉,其為數實不可勝計。

    然而大數已定,餘吏濫于官籍。

    大臣建議滅任子,削進士,以求便天下。

    竊觀古者之制,略于始而精于終。

    使賢者易進,而不肖者易犯。

    夫易犯故易退,易進故賢者衆,衆賢進而不肖者易退,夫何患官冗。

    今也艱之于其始,竊恐夫賢者之難進,與夫不肖者之無以異也。

    方今進退天下士大夫之權,内則禦史,外則轉運,而士大夫之間潔然而無過,可任以為吏者,其實無幾。

    且相公何不以意推之,往年吳中複在犍為,一月而發二吏。

    中複去職,而吏之以罪免者,曠歲無有也。

    雖然,此特洵之所見耳,天下之大則又可知矣。

    國家法令甚嚴,洵從蜀來,見凡吏商者皆不征,非追胥調發皆得役天子之夫,是以知天下之吏犯法者甚衆。

    從其犯而黜之,十年之後将分職之不給,此其權在禦史、轉運,而禦史、轉運之權實在相公,顧甚易為也。

    今四方之士會于京師,口語藉藉,莫不為此。

    然皆莫肯一言于其上,誠以為近于私我也。

    洵,西蜀之人,方不見用于當世,幸又不複以科舉為意,是以肆言于其間而可以無嫌。

     伏惟相公慨然有憂天下之心,征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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