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講 性少數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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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來談一談性少數群體這個話題。

     首先給大家介紹一下LGBT這個詞。

    LGBT是什麼?有很多人并不知道,它是幾個英文詞的首字母,L就是Lesbian,女同性戀;G是Gay,男同性戀;B是Bisexual,雙性戀;T就是Transgender,跨性别。

    這四個詞的首字母連在一起,就是LGBT。

     這個群體是性傾向上的少數群體,他們在人群中占到什麼樣的比例呢?根據1948年的金西調查數據,男同性戀占4%,女同性戀占3%。

    我後來還看到一個英國的全國抽樣調查,應當是相當精确的數據:異性戀占人口91%;同性戀占4%;雙性戀占4%;還有1%未分化。

    什麼叫未分化?是指那些不太确定自己的性傾向的人。

    這個1%挺有意思,所以在LGBT後面有人會加上一個Q,這個Q是什麼呢?就是Queer,指那些性傾向或性别身份不明的人,自己都不知道把自己歸到哪一類的人。

     大部分人聽到、見到同性戀這個話題可能是通過電視、微博或其他媒體,例如聽說張國榮啊、蔡康永啊這些明星的事迹。

    但是對于那些日常生活中普通的同性戀者,一般人常常有不太正确的概念和認識。

     今天我就來說說在全世界範圍内人們對同性戀态度的改變,談談中國人從古至今對同性戀的看法,以及我們應該去認識和尊重這個群體。

     人類社會是怎樣看待同性戀的?是如何對待同性戀的?有一個演變的過程,這個過程分為三個階段。

    最早在西方,在基督教的教義裡,認為同性戀是犯罪。

    到目前為止,有極少數反對同性戀的人仍舊引證宗教教義,将同性戀視為犯罪。

    在同性戀解放運動以後,同性戀經曆了一個非罪化的過程,他們不再是宗教定義上的罪人,同性戀的性行為也不再被視為犯罪,那些規定同性戀非法的國家全都經曆了同性戀合法化的法律改變。

    這是變化的第一階段。

     變化的第二階段是同性戀非病理化的過程。

    什麼叫病理化?在19世紀的時候,很多人認為同性戀不是犯罪,但它是疾病,是一種精神障礙、心理障礙,這就是對同性戀這種特殊性取向的病理化解釋。

    後來在20世紀70年代,西方經曆了性革命和同性戀解放運動,于是同性戀就非病理化了,例如美國在1973年就把同性戀從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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