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寫作

關燈
味的說怎麼苦怎麼苦,還有更苦的人說:“這算得了什麼?”比較富裕的人也自感到不快,因為你堵住了他的嘴,使他無從訴苦了。

     那麼,說人家所要聽的吧。

    大家願意聽些什麼呢?越軟性越好——換言之,越穢亵越好麼?這是一個很普遍的錯誤觀念。

    我們拿《紅樓夢》與《金瓶梅》來打比吧。

    抛開二者的文學價值不講——大衆的取舍并不是完全基于文學價值的——何以《紅樓夢》比較通俗得多,隻聽見有熟讀《紅樓夢》的,而不大有熟讀《金瓶梅》的?但看今日銷路廣的小說,家傳戶誦的也不是“香豔熱情”的而是那溫婉、感傷,小市民道德的愛情故事。

    所以穢亵不穢亵這一層倒是不成問題的。

     低級趣味不得與色情趣味混作一談,可是在廣大的人群中,低級趣味的存在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文章是寫給大家看的,單靠一兩個知音,你看我的,我看你的,究竟不行。

    要争取衆多的讀者,就得注意到群衆興趣範圍的限制。

    作者們感到曲高和寡的苦悶,有意的去迎合低級趣味。

    存心迎合低級趣味的人,多半是自處甚高,不把讀者看在眼裡,這就種下了失敗的根。

    既不相信他們那一套,又要利用他們那一套為号召,結果是有他們的淺薄而沒有他們的真摯。

    讀者們不是傻子,很快地就覺得了。

     要低級趣味,非得從裡面打出來。

    我們不必把人我之間劃上這麼清楚的界限。

    我們自己也喜歡看張恨水的小說,也喜歡聽明皇的秘史。

    将自己歸入讀者群中去,自然知道他們所要的是什麼。

    要什麼,就給他們什麼,此外再多給他們一點别的——作者有什麼可給的,就拿出來,用不着扭捏地說:“恐怕這不是一般人所能接受的吧?”那不過是推诿。

    作者可以盡量給他所能給的。

    讀者盡量拿他所能拿的。

    像《紅樓夢》,大多數人于一生之中總看過好幾遍。

    就我自己說,八歲的時候第一次讀到,隻看見一點熱鬧,以後每隔三四年讀一次,逐漸得到人物故事的輪廓、風格、筆觸,每次的印象各各不同。

    現在再看,隻看見人與人之間感應的煩惱。

    ——個人的欣賞能力有限,而《紅樓夢》永遠是“要一奉十”的。

     “要一奉十”不過是一種理想,一種标準。

    我們還是實際化一點,談談寫小說的甘苦吧。

    小說,如果想引人哭,非得先把自己引哭了。

    若能夠痛痛快快哭一場,倒又好了,無奈我所寫的悲哀往往是屬于“如匪浣衣”的一種。

    (拙作《傾城之戀》的背景即是取材于《柏舟》那首詩上的:“……亦有兄弟,不可以據……憂心悄悄,愠于
0.05337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