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則 改甲冊

關燈
弊如神,可畏殊甚。

    豈料我之獨奸亦如神,即彌縫至精至巧,終難以相欺乎?”衆人皆叩首稱神明。

    鄭啟亮以頭觸地,乞矜釋。

    餘曰:“弄法蒙蔽,非常大惡。

    吾方為潮邑除奸弊,此事斷不可寬。

     亦荷校于市,使吾民知法紀,可也。

    ” 自是作弊者稍斂。

    餘亦嚴禁代書,不許牽告五名以上。

    而習俗為之一變矣。

     譯文潮陽縣打官司,好株連告進許多人,牽累磨折,以顯示強大。

    有的捏造人名,以此求得利益,有的行賄改名,把罪名移向别人。

    訟師、奸邪衙役以此為業,從中得到好處。

    我正準備嚴加禁止,但是出了問題。

     一天,出了一件鄭娘寶打死林嘉柱的人命案子,告狀時牽連到幫助打人的甚多。

    一個名叫鄭阿袒的也在其中,并注明說是梅花村人。

    我派差役去抓他來審訊,可是,全村并沒有叫鄭阿袒的。

    據死者母親陳氏禀告,鄭阿袒也就是鄭啟亮。

     我就把鄭啟亮叫來審問。

    他自己說:“小叫名阿清,并不是阿袒。

    ”死者的哥哥林嘉樹力争說:“這個人真的是阿桶,如果是阿清,我甘願承認誣告,判我有殺人罪。

    ”潮陽縣土話,“袒”和“桶”兩個字讀音相同,沒有區别。

    我對這事感到奇怪,對鄭啟亮說:“重要的是有沒有幫助打人。

    你就是阿桶,又有什麼關系?”鄭啟亮呼天搶地地說:“如果我是阿桶,那麼幫忙打人就是真的了。

    ”林嘉樹也指着天日發誓說:“鄭啟亮如果不是阿桶,我便承認我是誣告。

    ” 我說:“咳!這很容易分辨。

    ”就讓衙門中兵房拿過甲冊來查看,上面記着鄭啟亮的小名叫“阿稱”,字迹筆畫墨色深淺一樣,看不出有什麼毛病。

    我說:“如果是阿清,就沒有什麼可懷疑的了。

    但這個‘稱’字可疑,恐怕是‘桶’字改的。

    ” 再拿過雍正五年的舊甲冊看,也是“阿稱”,但稱
0.053688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