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案 烈焰之車 · 2

關燈
注意,空氣中果真充斥了炭末和粉塵。

     “都燒成這樣了,你還能看出是哪一款奔馳?!”大寶很詫異。

     “意思就是說,車輛是處于熄火狀态?”我探頭看了看車的擋位。

    可是幾乎已經焚毀,看不清所在的擋位。

     “當然是熄火狀态。

    ”韓亮指了指刹車闆旁邊的一個小踏闆。

    這款奔馳是腳踩式的手刹,踏闆是被踩下去的,說明車輛處于拉起手刹的狀态。

     “熄火再正常不過了。

    ”大寶說,“車子停在這裡等老公,總不能打着火吧?多浪費油啊。

    而且這天氣不冷不熱的,沒必要開空調。

    ” “所以,任何人拉開車門都能上車。

    ”我考慮的問題和大寶不一樣。

     “這車裡也太複雜了。

    ”大寶說,“我大概看到屍體了。

    ” 一片焦炭的車底中央,可以看到一具屍體的輪廓。

    因為上方表面的皮膚都已經焦黑,所以幾乎和焦炭融為一體而難以發現。

     屍體的位置很奇怪,并不是坐在駕駛室,也不是卧在後排座上,而是上半身位于駕駛座和副駕駛之間,頭部伸到了後排空間。

     “怎麼是這個姿勢?”我率先提出了疑問,“整個人卡在駕駛座和副駕駛之間的空間裡,頭探向後排。

    ” “啊!我知道了!”大寶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說,“會不會是看到後排起火了,所以探向後排想去滅火?” “扯。

    ”我直接否定,說,“任何人發現自己車子後排有意外甚至是危險,第一反應當然是下車、開後門,這樣多方便,而且安全。

    哪兒有用這麼難受的姿勢把身體往後方探着去排險的?而且,我們仔細看看就可以發現,其實死者的雙側手臂都是被卡在了駕駛座中間的空間裡,沒有伸向後方。

    ” “好像是的。

    ”韓亮說,“看起來應該是個比較被動的體位。

    ” “這……這屍體怎麼弄出來呢?”大寶說。

     “不太好弄也得弄。

    ”我說,“我們要是把車内所有的灰燼都清理出來,估計要四五個小時。

    那就太影響這裡的交通了。

    現在最好的辦法,就是用塑料布包裹整個車子,然後叫拖車來把車子拉到修理廠去。

    那裡燈光好,也方便我們清理灰燼。

    不過,沒有修理廠會同意我們拉着一輛有屍體的車子進去的,所以,得先把屍體想辦法弄出來,送到殡儀館去。

    ” 所有的火災現場,尤其是車輛的火災現場,都有一項必需的工作,就是“扒灰”。

    我們簡稱是扒灰,其實那是一項很繁重的現場勘查工作。

    技術人員會把現場所有的灰燼全部一點點地清理出來,從灰燼裡尋找一些沒有燒盡的物質,然後通過這些物質來分析案情。

     比如,在一輛汽車焚毀的現場,如果對灰燼的勘查結束後,都沒有發現打火機的防風帽等金屬物件,就隻有兩種可能:用火柴引燃自焚;他殺點火後,帶走了打火機。

     眼前的這起案件,我
0.137374s